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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設區市科技局,定州、辛集市科技局,國家級、省級高新區(開發區),各有關單位:
區域性常設技術市場是立足本地區、放眼國內外,從事技術商品交易,開展社會化、專業化技術轉移轉化服務的科技中介平台。加強區域性常設技術市場建設是加速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促進科技與經濟深度融合,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在發展全局中核心作用的重要措施;是將京津地區科技人才優勢轉變為我省產業發展優勢、將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為實實在在產業活動和市場效益的重要橋樑。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推動市縣建立科技成果交易市場要求和河北省科技創新暨科技獎勵大會精神,加快區域性常設技術市場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和建設“三個河北”的奮鬥目標,聚焦科技與經濟結合機制不活、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不暢等問題,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開放運行、創新模式”的總體思路,將區域性常設技術市場建設成為展示創新成就、轉移技術成果、融通創新要素、壯大市場主體、推動創新發展的大平台。
(二)基本原則
一是突出市場導向。充分發揮技術市場在科技成果轉化中的主渠道作用,以產業、企業、產品和技術創新等市場需求為導向,加速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和創新發展動力。二是突出互聯互通。以促進跨區域技術轉移,整合利用國內外創新資源為目標,實現省內外技術市場的網路互聯、信息互通、共建共享,加強人才、技術、資本等創新要素市場之間的良性互動。三是突出模式創新。以激發市場活力為目標,創新服務模式、組織模式、交易模式、商業模式等,開展業態創新,通過市場化機制、專業化服務和資本化途徑,有效集成各類服務資源,提供全鏈條增值服務。四是突出政策引導。充分發揮政府引導作用,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針對瓶頸問題,細化、完善、制訂一批支持政策措施,完善技術市場政策體系,營造良好的市場生態環境。
(三)發展目標
2015年,率先在省級層面和具備條件的設區市、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建立常設技術市場;已有的常設技術市場要進一步完善條件和功能,發揮示範帶頭作用;鼓勵有條件的特色產業聚集區建設常設技術市場。
到2017年,初步建成功能完備、交易活躍、互聯互通、覆全省的多層次常設技術市場網路,實現“統一機構標識、統一交易規則、統一服務標準”,打造一批在京津冀地區有重要影響的常設技術市場。
二、重點任務
(一)夯實三大載體
建設網上交易平台。網上交易平台是常設技術市場的重要技術基礎設施。要按照“共建共享,互聯互通”的原則,以滿足市場需求為核心,以豐富供給庫、需求庫、案例庫等“三庫”為基礎,以方便找項目、找技術、找人才、找資金、找服務、找政策等“六找”服務為重點,規劃建設一批互聯互通的技術交易平台。
建設常設交易平台。要按照“有固定場所、有專職人員、有穩定經費、有特色服務”的基本要求,組織建設好實體技術交易機構,基本具備展覽展示、對接洽談、商務服務、培訓交流等基本功能。積極構建創客空間、創業咖啡等新型孵化平台,為廣大創新創業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間、網路空間、社交空間和資源共享空間。依託中國技術交易所等京津知名技術交易機構,建設一批區域性技術交易市場。省級層面建設京津冀技術交易中心,設區市建設一批工作站。
建好管理經營團隊。高水平管理經營團隊是區域性常設技術市場建設的關鍵。要按照“體制科學、機制靈活、權責清晰、注重實效”的原則,組建管理經營團隊,通過學習培訓、引進人才、共建共管、委託經營等方式,不斷提高專業化管理、社會化服務水平。鼓勵組建獨立的市場化管理經營實體,或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運行管理。
(二)建立四個機制
“線上線下”互動機制。針對技術商品特有的信息不對稱、交易價格難以確定、難以完全交易等特點,在做好“線上”服務的同時,做強“線下”技術經紀隊伍、評估諮詢隊伍、創業導師隊伍和技術轉移機構等,為促進“線上”交易提供保障和支撐。
科技金融融合機制。積極探索網際網路股權眾籌、區域性股權市場、科技融資擔保、智慧財產權質押、股權質押等新型金融服務方式。積極發揮財政資金的槓桿作用,引導社會資本等參與常設技術市場建設。
交易方式創新機制。積極探索技術成果掛牌交易、拍賣、託管等交易方式,探索引入第三方支付主體、提供技術成果交易結算服務等,探索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新三板”上市前後創新能力提升和產權交易提供全程服務。
財政投入引導機制。政府採取後補助、獎勵、購買服務、貼息、擔保等方式,對成交項目給予優先支持,對成績突出的常設技術交易市場和技術轉移機構、技術契約登記機構等科技中介機構給予運行補貼和績效獎勵。
(三)壯大三類主體
技術供給主體。鼓勵引導省內和省外,特別是京津地區的高校、科研院所、研發設計企業、產業技術研究院、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加強與常設技術市場合作,充分利用常設技術市場這個平台,發現創新機遇,對接技術需求、轉移技術成果、開展技術集成、承擔研發任務、提供技術服務、開放科技資源。
中介服務主體。鼓勵引導智慧財產權、科技金融、科技諮詢、創新孵化、生產力促進、技術轉移、技術契約登記等科技中介服務機構進駐常設技術市場,為技術交易提供評估、融資、法律、檢測、認證、諮詢、交流、培訓、展示等全程服務,努力打造一批質量高、服務優、品牌亮的科技中介服務機構。
技術需求主體。鼓勵引導各類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轉制轉產企業等,通過常設技術市場發布技術需求、引進科技項目、吸納技術成果、開展技術合作、獲得創新服務、融入創新資金。建設河北省創新驛站網路,協助企業深入挖掘創新需求,提供從“技術需求”到“解決方案”一站式服務。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科技部門要高度重視技術市場工作,在黨委政府的支持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切實加強對技術市場工作的組織領導,推動將技術市場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要結合地方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思路、目標和重點任務。
(二)加強政策扶持
全面落實國家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和各級政府相關扶持政策,加大對技術市場的財政投入。對京津高校院所在我省設立技術轉移分支機構,開展技術轉移活動的,可優先入駐省級以上高新區和開發區,優先安排建設用地,優先列入科技計畫項目。
(三)加強市場監管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河北省技術市場條例》、《河北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政府市場監管職責,加大監督力度,建立信用制度,打造誠信市場。
(四)加強考核評價
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法開展技術交易統計,將技術交易額列入區域創新能力考核體系,定期發布常設技術市場運營情況。依託技術市場協會或技術市場聯盟,開展技術市場評價,以評促建,推動常設技術市場健康快速發展。
河北省科學技術廳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