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快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是深圳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關於加快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深圳市人民政府
正文,附屬檔案,
正文
深府〔2022〕31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市場主體是經濟活動的主要參與者、就業機會的主要提供者、技術進步的主要推動者。加快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對提升經濟內生動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培育和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增強經濟成長內生動力,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深圳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圍繞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和產業創新高地,構建市場主體梯度培育格局,推動市場主體轉型發展、創新發展、跨越發展,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緊密結合,堅持市場主體需求導向,最佳化整合各類資源,為促進市場主體繁榮壯大提供強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服務保障。
——堅持擴容提質、最佳化結構。聚焦解決市場主體培育壯大中的突出問題,多措並舉擴大市場主體規模,最佳化各類市場主體結構,著力提升市場主體活躍度,增強創新發展能力,以技術賦能創新創業,支持新經濟、新業態、新模式等各類市場主體健康規範發展。
——堅持最佳化環境、激發活力。進一步深化對市場主體的“放管服”改革,落實和完善包容審慎監管要求,最佳化完善市場準入條件,營造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環境,打造有利於促進市場主體差異化、個性化發展環境。
(三)工作目標。市場主體總量快速增長,年均新設立市場主體超50萬家,到2025年,全市市場主體總量突破460萬家,各類企業總量超過320萬家,企業與個體工商戶占比達到7:3。市場主體質量明顯提升,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總量超過1.5萬家,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超過600家,國家製造業單項冠軍達到80家以上,境內外上市公司突破600家,世界500強企業增至10—12家,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達到2.2萬家,獨角獸企業新增20家左右。
二、積極推進“個轉企”
(四)實行分級分類培育引導。遵循市場規律,結合產業特點和市場主體實際情況,分類指導、有序推進。對產值和銷售規模較大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加快促進轉型。對規模較小但成長性良好的個體工商戶,加強培育。對具備登記註冊為企業基本條件的新增市場主體,積極引導申請登記為企業。鼓勵專業市場運營主體引導幫助場內個體工商戶轉型,成效突出的,可給予一定獎勵。[市市場監管局、深圳市稅務局,各區政府(含大鵬新區管委會、深汕特別合作區管委會,下同)]
(五)提供高效便捷的準入服務。開通“個轉企”線上“一體化服務平台”和線下“一站式辦理視窗”,整合市場監管、規劃國土、稅務、社保等部門業務辦理事項,實現個體工商戶註銷、企業設立登記、營業執照辦理、刻制印章、申領發票、社保公積金登記、經營場所變更等事項“一網通辦、一窗通辦”,讓個體工商戶無障礙轉型。(市市場監管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人力資源保障局、公安局、住房建設局、深圳市稅務局,各區政府)
(六)促進轉型企業平穩過渡。對轉型企業給予不低於3年的過渡期,過渡期內,對賬證不全的轉型企業徵稅可依法實行核定徵收。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企業,可以依法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延續認可轉型前獲得榮譽信息,轉型企業原則上可保留原個體工商戶獲得的各種榮譽稱號。加強原個體工商戶享有的專利權、商標權、名稱權等權益保護,支持順利轉移至轉型企業名下。轉型企業申報招投標項目資格,轉型前個體工商戶成立日期、經營數據等條件,可延續至轉型企業。(市市場監管局、住房建設局、財政局、深圳市稅務局,各區政府)
(七)加大對轉型企業特別支持。對個體工商戶直接轉型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或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企業的,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商貿流通類轉型企業,自“個轉企”3年內商務項目審批優先安排。鼓勵銀行機構與政府出資的擔保和再擔保機構合作,為轉型後企業提供綜合金融服務。對轉型企業發生的不良貸款,市中小微企業銀行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池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補償。對轉型後的小微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稅收減免政策和創業補貼、社會保險補貼、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政策,減輕轉型企業負擔。(市市場監管局、中小企業服務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人力資源保障局、國資委、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稅務局,各區政府)
三、紮實推進“小升規”
(八)充分挖掘規上企業新增量。以接近“四上”企業規模的工業和批發零售業及服務業企業、近3年退庫但有望重返“四上”企業庫的企業、新建並有望達產升級為“四上”的企業、規模以下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為重點培育對象,加強對列為培育對象的小微企業入庫培育、指導服務和動態運行監測工作。對首次達到“四上”標準並於次年實現生產或銷售規模增長的,工業、服務業及批發零售企業給予一定獎勵。(市中小企業服務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科技創新委、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交通運輸局,各區政府)
(九)支持新增規上企業穩定在庫。市級支持企業發展有關專項資金優先向列為重點培育對象的小微企業傾斜,並重點扶持當年新上規模的企業。搭建專業化、特色化合作平台,推動新上規模企業與本地頭部企業加強協作配套,促進其產品、技術融入大企業生產鏈和供應鏈。建立存量企業退庫預警機制,加強臨退企業經營情況監測分析,全力幫助企業紓困解難,最大程度減少退庫數量。(市中小企業服務局、工業和信息化局、人力資源保障局、商務局、發展改革委、科技創新委,各區政府)
(十)鼓勵規上企業發展壯大。實施擴產增效扶持計畫,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企業、重點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年度生產或銷售規模增速達到規定標準的,給予一定獎勵。實施“規轉股”行動計畫,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直接註冊為股份有限公司,鼓勵成長性好的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對規上企業以上市為目的進行規範化公司制改制的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市中小企業服務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地方金融監管局、深圳證監局、深圳證券交易所,各區政府)
四、深入推進“規做精”
(十一)強化專精特新企業培育梯隊。從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核心基礎零部件(元器件)、關鍵基礎材料、先進基礎工藝、產業技術基礎及基礎軟體等領域,遴選一批專注於細分市場、創新能力強、成長性好的中小企業作為培育對象,針對企業不同成長階段,完善捕捉尋找、孵化培育、扶持壯大機制,形成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製造業單項冠軍培育梯隊。將專精特新“小巨人”、單項冠軍等優質企業納入便利直通車服務。對入選市級、省級、國家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最高獎勵10萬元、20萬元、50萬元。支持公共服務示範平台為專精特新等優質企業提供技術創新、上市輔導、創新成果轉化與套用等普惠服務,對服務質量高、效果好的機構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中小企業服務局,各區政府)
(十二)激發專精特新企業創新活力。圍繞生物醫藥、醫療器械、積體電路、新材料等重點領域,加快建設一批向中小企業開放的公共中試平台及成果轉化平台,支持行業龍頭企業、科研機構等建設中試生產線並向社會開放,符合條件的給予最高1000萬元資助。強化企業人才支撐,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聘用的具有高級管理或者技術職務的人員,按規定納入境外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政策申報範圍。聚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委託第三方開展產業緊缺人才培訓和企業家培育工程,對第三方機構按照每人每次最高2萬元予以資助。支持大專院校、職業院校、技工學校與專精特新企業合作培養高技能人才,建設學生實訓基地。(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中小企業服務局、科技創新委、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保障局、教育局、深圳市稅務局,各區政府)
五、持續推進“優上市”
(十三)打造全鏈條上市培育體系。建立全市企業上市資料庫,搭建“星耀鵬城”企業上市一站式服務平台,按照培訓一批、改制一批、輔導一批、報審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目標,梯度培育上市企業後備資源。強化上市培育統籌領導,加強協調服務,幫助擬上市企業解決問題。建立專項工作機制,加大協同招商力度,積極吸引優質企業來深上市和投資。對首次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進入創新層再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對擬在境內上市並完成上市輔導的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對直接在境外上市的企業給予最高80萬元獎勵,對重組外地上市企業並將其註冊地遷入本市的企業以及遷入本市的外地優質上市企業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鼓勵IPO專業機構提高服務水平,各區可視其貢獻給予經費支持。(市中小企業服務局、地方金融監管局、深圳證監局、深圳證券交易所,各區政府)
(十四)最佳化上市企業後續服務。依法依規為上市企業在項目用地、貸款融資、稅收優惠、環境容量、人才引進等方面給予支持。支持上市企業充分運用資本市場再融資功能,引導上市企業再融資投向實體經濟,對其募資新增本地重大優質項目予以重點支持。發揮市民營企業平穩發展基金作用,積極妥善化解上市公司流動性風險,確保深圳上市企業經營發展穩定。(市中小企業服務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地方金融監管局、生態環境局、人力資源保障局、深圳市稅務局、深圳證監局、深圳證券交易所,各區政府)
(十五)推動上市企業做大做強。將重點上市公司納入市領導掛點服務骨幹企業範圍,對產值(營業收入)超1000億元的企業實行“一企一策”精準服務,助力企業成長為世界500強企業。支持企業以併購重組促產業升級,圍繞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規劃布局,重點扶持產業鏈缺失、高端品牌、高端技術等併購項目。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支持上市公司參與國企改革,提高國有資本運營和配置效率。鼓勵上市公司國際化發展,在對外投資合作、境外併購、風險防範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務。(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中小企業服務局、發展改革委、科技創新委、國資委、商務局,各區政府)
六、培育壯大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
(十六)建立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後備庫。圍繞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重點關注規模以上有研發投入的企業、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企業、曾獲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的企業、獲得過風險投資的創新型企業、大科學裝置周邊集聚的創新創業型企業,提供常態化培訓、幫扶、受理、評審服務。從中遴選一批接近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的,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後備庫,力爭1—2年內完成認定。對新認定和新引進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各區可結合實際,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市科技創新委、市場監管局、人力資源保障局,各區政府)
(十七)提升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質量。推動一批規模以下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提高發展速度、壯大成為規模以上企業,對首次達到“四上”標準的,在“小升規”有關獎勵基礎上增加最高10萬元獎勵。支持優質國企向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轉型,採取資本市場融資、國資預算資本金注入等方式,增強國企創新能力。(市科技創新委、工業和信息化局、中小企業服務局、國資委,各區政府)
(十八)強化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創新能力。優先在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中建設工程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台和新型研發機構,推動規模以上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機構全覆蓋,增強創新鏈、產業鏈的自主可控。實施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計畫,支持大型龍頭高新技術企業帶動上下游中小企業產學研用協同發展,提升全產業鏈創新活力。鼓勵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參與重大工程建設、重大產業技術研發、重大技術裝備研發和行業共性技術攻關等。對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和入庫培育企業,每年給予最高300萬元的研發資助。(市科技創新委、工業和信息化局、中小企業服務局、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
七、大力培育“獨角獸”企業
(十九)構建潛在獨角獸企業發現機制。制定我市獨角獸企業遴選發現指標體系,聯合第三方高端智庫、風險投資機構等組成獨角獸企業評價委員會,聚焦生物醫藥與健康、半導體與積體電路、智慧型機器人(8.860, -0.13, -1.45%)、智慧型網聯汽車、新能源、新材料、量子科技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方向,精確鎖定具有“硬核”科技、爆發式成長潛力的企業,建立獨角獸企業培育庫。(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中小企業服務局、地方金融監管局、科技創新委、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
(二十)最佳化獨角獸企業培育體系。提供“服務資源包”支持,搭建政府、入庫企業、投資或服務機構等開放式協同對接平台,圍繞入庫企業成長需求,量身定製支持重點和支持方向,鼓勵開展顛覆性創新。市級重點專項財政政策對獨角獸企業和入庫企業給予優先支持。市政府投資項目優先為新技術、新產品和新模式提供推廣示範渠道。(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中小企業服務局、科技創新委、商務局、地方金融監管局、人力資源保障局、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
(二十一)提供高效率多層次的融資支持。發揮千億政府引導基金和百億天使投資引導基金作用,吸引創投機構加強對入庫企業的股權融資支持,推動股權投資機構與入庫企業信息有效協同。鼓勵國有創投機構積極參與入庫企業培育孵化。支持市屬國資參股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的獨角獸項目,對符合條件的可量化投入,可視同考核利潤。加強獨角獸企業上市培育,推動境內外優質獨角獸企業在深交所上市。(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中小企業服務局、國資委、財政局、地方金融監管局、深圳證監局、深圳證券交易所,各區政府)
八、營造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發展環境
(二十二)激發創新創業活力。加大自主創業資助和創業擔保貸款力度,對符合條件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等創業人員發放初創企業、社保、場租、吸納就業等扶持補貼,對符合條件創業人員、合夥企業、小微企業分別提供最高6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貸款。支持新業態靈活就業,擴大社會保險對靈活就業人員覆蓋面,引導新業態企業探索符合用工特點的商業保險產品,開展特殊工時管理綜合改革試點,擴大適用行業和工種崗位範圍。最佳化創業服務能力,完善“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全鏈條企業孵化體系,對符合條件孵化運營主體給予補貼。推動大型科研儀器和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開放共享,建立評價考核和獎懲激勵機制,提升儀器、設施共享使用率和科研服務能力。實施創新產品目錄,促進重大技術裝備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軟體首版次推廣套用,按一定期限內產品實際銷售總額給予研製單位最高1000萬元獎勵。(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科技創新委、中小企業服務局、地方金融監管局、國資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區政府)
(二十三)創新金融政策支持。大力發展直接融資,鼓勵企業以IPO、再融資、債券等形式拓寬融資渠道,推動我市紅籌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支持深交所加快建設優質創新資本中心。完善產業併購體系,吸引併購投資基金集聚,推動重投集團等專業平台圍繞重點產業發起併購,支持金融機構發展併購貸款業務。吸引創投風投機構集聚,新設立或新遷入機構按其對我市非上市企業累計投資額給予最高2000萬元獎勵。支持國有創投機構依法合規實施股權激勵和跟投,建立容錯免責機制。強化小微企業金融支持,鼓勵銀行業機構單列小微企業信貸計畫,引導銀行持續增加首貸戶,構建商業可持續、成本可接受的首貸戶培育長效機制。對小微企業銀行貸款擔保費進行補貼,推動逐步合理降低擔保和再擔保費率。(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國資委、中小企業服務局、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證監局、深圳銀保監局、深圳證券交易所,各區政府)
(二十四)強化企業用地保障。穩定工業用地規模,嚴守工業用地區塊線,加快打造“兩個百平方公里級”高品質產業空間。聚焦戰略性新興產業,布局建設特色鮮明、布局合理、承載力強的20大先進制造業園區。鼓勵國企收購盤活低效閒置工業用地,對連片工業園區實施統一規劃、開發、運營、管理,所產生負債可不計入考核。開展優質產業空間供給試點,以“總成本+微利”方式供應高品質、定製化產業空間。推廣“聯建總部大樓”模式,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聯合競拍土地、統一委託建設,精準匹配優質成長型企業用房需求。(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國資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
(二十五)加強質量標準品牌建設。實施中小微企業商標品牌扶持計畫,引導企業創建自主品牌,提高商標註冊、運用、管理和保護能力,對符合條件的質量品牌雙提升項目給予最高500萬元資助。鼓勵企業實質性參與標準研製和國際標準化活動,在裝備製造、機器人等領域培育一批企業標準“領跑者”。對主導或參與國際標準制定的,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50萬元資助;對主導或參與國家標準制定的,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25萬元資助。幫助企業拓展市場,提供線上線下(36.980, -1.12, -2.94%)多維度展覽展示平台,支持企業參加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APEC中小企業技術交流暨展覽會、商品展銷會、新品發布會等線上線下活動。(市市場監管局、工業和信息化局、中小企業服務局、商務局,各區政府)
(二十六)加強數位化賦能。實施中小企業數位化賦能計畫,制定企業數位化賦能資源目錄和數位化轉型分級分類指引,引導不同類型、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科學推進“上雲用數賦智”。實施“5G+工業網際網路”工程,支持龍頭企業建設工業網際網路平台,對平台建設項目投資額的適當比例給予最高1000萬元資助。支持工業網際網路融合創新套用,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最高300萬元資助。支持數位化服務機構面向市場主體提供數位化轉型服務,對示範效應好、降本增效明顯的機構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中小企業服務局,各區政府)
(二十七)完善企業服務綜合平台。以“深i企”為主要平台入口,完善涉企政策發布和專項資金統一申報審批機制,打通各類徵信、深交所金融信息等平台,深度整合資金、人才、金融、空間、社保、稅務、海關、商事登記、政府採購、水電氣等涉企數據和要素資源,建成集公益性、功能性、市場性服務於一體的市場主體服務平台。強化部門數據共享,推廣“免申即享”模式,實現惠企政策與企業智慧型匹配。充分發揮平台載體作用,開設市場主體培育專區,開發涉企增值服務,打造全國示範性標桿。(市中小企業服務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人力資源保障局、地方金融監管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場監管局、水務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創新委、商務局、住房建設局、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稅務局、深圳海關、深圳證券交易所、深圳供電局,各區政府)
(二十八)最佳化市場經營環境。推動實施深圳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逐步放寬先進技術、金融投資、交通運輸等領域市場準入,完善與特別措施相適應的事中事後監管等機制。嚴格規範行政執法,動態發布不予處罰、從輕處罰、減輕處罰清單,以信用分級分類評估為基礎實施差異化監管,整治多頭執法、重複執法、選擇性執法等問題。加強產權保護,規範查封、扣押、凍結和處置財產行為,開展新型智慧財產權法律保護試點,建立懲罰性賠償制度。最佳化市場主體退出機制,實施除名和依職權註銷制度,探索擴大歇業登記制度試點範圍,完善個人破產諮詢輔導服務,建立庭外和解機制,完善庭內和解配套制度,健全破產信息公開公示機制。(市市場監管局、司法局、發展改革委、中級法院,各區政府)
九、保障措施
(二十九)加強組織領導。牽頭部門要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強化市場主體培育壯大工作跟蹤督促,強化財政資金使用後評價。其中,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個轉企”工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業服務局牽頭“小升規”“規做精”“優上市”“大力培育獨角獸企業”工作,市科技創新委牽頭“培育壯大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工作。各區(新區)要在各牽頭部門指導下,結合實際制定配套方案,與本意見協同互補、形成合力。本意見同類政策所涉資金支持不重複享受。(各牽頭部門,各區政府)
(三十)做好宣傳推廣。大力開展培育壯大市場主體政策宣講,讓每個企業了解政策、充分享受政策。及時總結推廣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典型經驗和先進做法,營造支持企業發展的良好氛圍。(各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此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發展改革委反映。
附屬檔案:名詞解釋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3日
附屬檔案
名詞解釋
一、“個轉企”,即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指個體工商戶以現有的生產經營條件為基礎,註銷個體工商戶,依照《公司法》《合夥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等法律法規,申請登記為企業。
二、“小升規”,指小微企業規範升級為規模以上企業,以成功錄入“四上”企業庫為標準。
三、“規做精”,指推動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發展道路。
四、“優上市”,指符合條件的優質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證券交易所上市。
五、“獨角獸”企業,指成立10年以內、估值超過10億美元、獲得過私募投資且尚未上市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