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2013年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工作的通知

《關於加強2013年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環境保護廳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3年03月0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2013年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 冀環辦發【2013】32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環境保護廳河北省環保廳
  • 發布日期:2013年03月06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環保局:
為加強我省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工作,進一步提升自動監控工作現代化管理水平,實現監控系統建設規範化、監控自動化、管理信息化、數據共享化、保障社會化的總體目標。現就加強2013年重點污染源自動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 有關自動監控工作的職能劃分
(一) 機構設定。自2013年1月1日起,省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領導小組辦公室改設在省環境信息中心,全省自動監控日常工作由省環監局移交至省環境信息中心。
(二)省自動監控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的職責。根據自動監控工作職能調整後的實際,有關處室單位職責分工的如下:總量處負責重點監控企業名單的確定。省環境信息中心負責自動監控設施安裝、聯網、驗收等的組織與協調工作,負責自動監控設施第三方運營單位的管理考核。監測處負責自動監控數據的比對及有效性審核工作。省環監局負責現場端設備安裝督導及監控數據在現場執法、排污收費等方面的套用。
二、2013年全省自動監控工作的主要工作任務
2012年,我省污染源自動監控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效,積累了較好的經驗,為環境監管和以污染減排為中心的各項工作發揮了較好的服務保障作用。2013年應著重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做好自動監控的有關基礎工作。按照2013年國控和省“千家”重點企業名單,在3月31日前完成新增重點監控企業基礎信息的錄入和完善工作。督導沒有安裝自動監控設施或缺少監控因子的企業於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設備的安裝、聯網,驗收工作。
(二)做好數據傳輸工作。對照2013年國控和省“千家”重點企業名單,排查已安裝自動監控設施的運轉情況,對已經嚴重老化不能正常工作的或不符合規範的設備,2013年6月30前要完成淘汰更新。廢水排口流量計必須能夠傳輸實時數據,數采儀採集時間頻率為5分鐘一個實時數據,單位為升/秒;廢氣排口流量數采儀採集時間頻率為5分鐘一個實時數據,單位為立方米/小時。
(三)做好重點監控企業的停產檢修報告工作。凡是國控、省控重點監控企業的停產檢修、污染治理設施停運必須報請省監控中心備案。
(四)加強已經實現社會化運營的企業或企業自運維的管理,確保自動監控設施的穩定運行。對自動監控儀表的密碼和重要參數要實行跟蹤管理,密碼、參數變更實行報告登記制度,確保監控數據真實可靠。
(五)加強重點監控企業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有效性審核工作。重點檢查現場端排口和自動監控設施的規範化,對不規範的企業要限期整改。同時,對照2013年國控和省“千家”重點企業名單,做好新增企業的有效性審核工作。
(六)組織完成好城鎮污水處理廠數據採集儀的更換工作。今年省環保廳將統一組織實施全省城鎮污水處理廠排口數采儀免費更新工作,各設區市環保局要積極協調轄區內有關企業做好配合工作。其它未列入計畫的需要更新或新購數采儀的企業自行解決。
三、措施和要求
為確保全省污染源自動監控工作有序開展,有效發揮自動監控設施在環境管理等方面的實際功效,各設區市環保局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進一步加強自動監控機構建設。各地要逐步理順自動監控工作的機制體制,整合資源,暢通管理渠道。使自動監控工作縱向統一、橫向聯合、協調有序、便捷高效。
(二)加強自動監控系統的規範化管理。各地要高度重視自動監控系統建設和管理,要緊密結合推進環境信息化建設,加大對軟硬體建設的資金投入力度。省環保廳自動監控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半年將組織一次全省自動監控工作調度會,不定期開展信息化建設與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規範化建設交流學習活動,以此進一步推動監控中心建設和現場端建設,消除自動監控工作發展不平衡現象,為環境管理信息化提供有力支撐。
(三)進一步規範整合自動監控設施的運維管理。省環保廳將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制定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細則,並組織對全省自動監控運維情況進行一次監督檢查。各地要組織開展對轄區內自動監控運維情況進行自查摸底,摸底情況於2013年3月底前通過“河北省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信息填報系統”報省環保廳自動監控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取得的成功經驗要加以總結推廣,對發現的問題要查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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