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規範化建設的實施意見(試行)

《關於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規範化建設的實施意見(試行)》是為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市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實施“雙核雙帶六區”發展戰略,促進通川區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結合通川實際提出的實施意見。由達州市通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15年12月25日印發實施。

印發信息,意見全文,

印發信息

關於印發《關於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規範化建設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蓮花湖管委會,區級各部門:
《關於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規範化建設的實施意見(試行)》已經2015年12月3日區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達州市通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12月25日

意見全文

關於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規範化建設的實施意見(試行)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聯結農戶、企業和市場的重要紐帶,是推進農業生產專業化、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加快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載體,是帶動現代農業產業發展、帶動農民增收的重要力量。為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市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實施“雙核雙帶六區”發展戰略,促進通川區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結合通川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加快現代農業產業發展、幫助農民增收為主線,以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全經營服務體系、完善內部運行機制為重點,按照“引導、扶持、協調、服務”的原則,切實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規範建設,培育和發展一批帶動力和市場競爭力較強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為發展通川區現代農業增添新的活力。
二、目標任務
到“十三五”末,全區實現規範化建設農民專業合作社200家,發展和鞏固區級以上(含區級)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80家,農民專業合作社帶動農民年增收20%以上。
三、主要內容
(一)規範內部運行機制
1.規範章程制度。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示範樣本,結合實際規範合作社章程,建立健全合作社崗位職責、生產管理、收購行銷、財務會計、檔案管理等制度。
2.規範股金設定。合作社社員都應認購股金,社員間也可以自願聯合認購。合作社應向社員簽發股權證明(或在社員證上註明),作為所有者權益和盈餘分配的依據,並以記名方式對社員姓名(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所占比例等情況進行登記。社員間股金轉讓必須按章程規定程式辦理。
3.規範註冊登記。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條例》規定辦理註冊登記,提供營業執照和銀行帳戶,並在15個工作日內到區農業局備案。
4.規範組織機構。建立健全合作社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等組織機構。根據生產經營和管理需要,科學合理設定內部管理機構,並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合作社可以根據其生產經營需要,聘請專業人才進入理事會或內部管理班子,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5.規範社員管理。根據合作社章程規定,規範社員入退手續,進行登記,核發社員證,健全社員管理及其生產檔案。社員必須以生產經營與合作社同類或相關農產品的農民為主,也可吸收生產經營與合作社同類或相關產業的法人及其他經濟組織。
6.規範民主管理。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重大事項應由合作社社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社員(代表)大會表決一般應實行一人一票,也可以按交易額與股金額相結合實行一人多票等方式進行。實行一人多票方式的,單個社員的票數最多不得超過總票數的20%,聯合認購股金社員的票數可根據認購股金和產品交易額情況確定。
7.規範財務管理。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加強合作社財務管理,獨立建帳,規範會計核算,定期向區農業局報送財務和會計報表,定期向社員公布財務狀況,接受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審計和監督。財務人員應實行持證上崗,會計和出納不得相互兼任,正副理事長、理事、監事及其親屬不得擔任本社的財會人員。
8.規範生產經營。合作社應具備一定的生產經營服務場所和設施,合法生產和經營,不斷完善與農民的利益聯結機制,逐步形成緊密的利益共同體。
9.規範盈餘分配。年終盈餘合作社提取風險基金、公積金、公益金後,應按股金額和交易額相結合方式進行統籌分配,充分調動理事會人員和一般社員的積極性。按股金額和交易額分配的稅後利潤原則上按比例分配給社員。
(二)健全經營服務體系
1.統一辦公場所和設施。應具備一定的生產經營和為社員提供產前、產中、產後服務的辦公場所和設施,在辦公場所懸掛農民專業合作社標識標牌,組織機構和職責制度規範上牆。
2.統一經營模式。實行“聯合社+龍頭企業+合作社+基地+農戶+市場”和“大園區+聯合社+合作社+加工+冷藏”等經營模式。
3.統一服務機制。應根據生產經營和社員的需求實行統一農業投入品的採購和使用,統一生產質量、安全標準、技術和培訓服務,統一生產規劃、育苗和疾病防控,統一加工、運輸、儲藏服務,統一品牌、包裝和行銷,統一產品和基地認證認定,統一開展土地託管和農村金融互助合作服務。
4.統一建設標準。(1)從事種植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入社社員不低於50戶,糧油種植面積200畝以上;蔬菜、乾鮮果、花卉、中藥材種植面積100畝以上;食用菌種植10萬棒(袋)以上;特色種植面積50畝以上;統一農業投入品使用和農產品銷售率在60%以上;從事林業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入社社員不低於20戶;綠化苗木100畝以上;經濟林200畝以上;用材林500畝以上。(2)從事養殖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入社社員不低於10戶,生豬:商品豬飼養年出欄1000頭以上或飼養能繁育母豬50頭以上;肉牛:年出欄100頭以上或飼養能繁育母牛30頭以上;奶牛:常年存欄20頭以上;肉羊:年出欄商品羊500隻以上或飼養能繁育母羊100隻以上;種禽:年飼養成年母禽2000羽以上;蛋禽:常年存欄20000羽以上;肉禽:年出欄20000羽以上;肉兔:年出欄10000隻以上或飼養能繁育母兔400隻以上;蜜蜂:年存欄120箱以上;水產養殖標準化池塘面積50畝以上;苗種繁育場面積30畝以上;泥鰍、蝦、蟹、裂腹魚、虹鱒等特色水產品標準化池塘20畝以上,全流水池1500平方米以上;大鯢等珍稀養殖品種1500尾以上,統一產品銷售率在80%以上。(3)從事農產品銷售、加工、運輸、貯藏的專業合作社。建設標準由區供銷社根據相關規定確定。(4)其他從事技術、信息、託管等農業服務的專合社。建設標準由區農民專業合作社規範建設聯席會議研究確定。
5.統一標準化生產。按照種植、養殖標準化生產技術規程和標準要求,科學實施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和自律性檢測檢驗制度。標準化生產基地有標牌、有標準、有記錄。
6.統一品牌化經營。擁有獨立註冊商標或與其他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依託龍頭企業註冊商標,實施品牌創建工程。
7.統一市場化對接。生產鮮活農產品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在達州主城區設立農產品直銷店,在超市設立直銷區,在農貿批發市場設立直銷點。加快建設農產品批發市場、農副產品交易中心、農產品配送中心和冷鏈保鮮庫,實現農產品農超、農貿、農校、農企等對接。積極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開設網站,實行線上線下一體化經營。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建立通川區農民專業合作社規範建設聯席會,區農工委、農業局、供銷社、林業局、教育科技局、財政局、工商質監局、發改局、扶貧移民局、環保局等部門為成員單位,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區農工委,每季度召開一次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通報本行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情況、有關數據和存在的問題,討論通過《達州市通川區農民專業合作社規範建設考評辦法》、《達州市通川區農民專業合作社區級示範社評定及監測辦法》及農民專業合作社規範建設考評驗收和區級示範社評定監測結果,協調有關部門解決農民專業合作社存在的問題。
(二)規範創建申報驗收。由區農業局牽頭,負責制定《達州市通川區農民專業合作社規範創建考評辦法》。每年年底前由農民專業合作社申報,區農業局、供銷社、林業局等部門負責本行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規範建設考評驗收,報經聯席會議討論通過後,由區農業局匯總考評驗收情況,區農工委、農業局、供銷社、林業局等部門聯合發文通報全區。驗收合格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取得各級財政扶持項目申報資格。
(三)明確部門工作職責
區農工委:負責制定全區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規劃和獎補政策以及農民專業合作社管理的監督協調工作。
區農業局:負責指導全區農民專業合作社現代農業產業發展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備案登記、建立資料庫、發展動態監測、制定和實施《達州市通川區農民專業合作社區級示範社評定及監測辦法》,並負責本行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規範建設、區級示範社培育和市(省、部)級示範社推薦工作。
區供銷社:負責本行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規範建設、農業投入品採購、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及市場行銷工作,培育本行業區級示範社,推薦市(省、部)級示範社。
區林業局:負責本行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規範建設和業務指導,培育本行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推薦市(省、部)級示範社。
區教育科技局:負責全區農民專業合作社現代農業產業發展的產前、產中技術指導。
區財政局:負責研究制定全區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規範建設和現代農業產業發展財政扶持政策。
區工商質監局:負責全區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工商註冊登記、商標註冊、農產品執行標準、商品條碼、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及質量體系認證等和非食品產品質量監督工作。
區發改局:負責指導全區農民專業合作社項目的篩選、包裝、儲備、上報等工作。
區扶貧移民局:負責全區農民專業合作社符合相關扶貧項目規定的落實。
(四)強化業務技術培訓。區農業局、供銷社、林業局要建立一支農民專業合作社業務技術輔導員隊伍,宣傳貫徹各級黨委和政府有關農業、農村經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定期開展生產經營管理人員業務技術培訓,深入農民專業合作社調查研究,幫助解決生產、經營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五)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區級有關部門要積極為農民專業合作社向上爭取財政扶持政策,加大對示範社建設、農田標準化改造、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常年蔬菜生產基地建設、農產品產銷對接等項目的財政資金扶持。區農工委要進一步完善獎補政策,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發展。每年在農業生產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不低於10%的資金獎補農民專業合作社規範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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