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意見的通知》是2012年7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意見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2年7月19日
- 發布單位:國務院辦公廳
《關於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意見的通知》是2012年7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關於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意見的通知》是2012年7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檔案。通知發布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2〕39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
鼓勵和支持見義勇為行為,加強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意見的通知》、《江蘇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的實施...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武侯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促進平安武侯建設,弘揚社會正氣,鼓勵見義勇為,依法保護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2〕39號)、《...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2〕39號)和《福建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精神,進一步做好見義勇為人員的表彰獎勵和權益保護工作,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請...
第一條 為鼓勵和支持見義勇為行為,建立長期支持和幫扶見義勇為人員機制,保護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2〕39號)和《湖南省見義勇為人員...
這部分是《修訂草案》核心,重點圍繞建立健全保障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的長效機制,加大對見義勇為人員表彰獎勵和權益保護的力度作出具體規定,其主要內容包括:一是較大幅度提高了獎勵標準。《修訂草案》規定被縣級、市、省人民政府授予...
(2014年11月28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以下簡稱省《條例》)、《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民政廳等部門關於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工作意見的通知》(冀政辦〔2012〕28號)(以下簡稱省《意見》),...
為使見義勇為人員的保護措施落到實處,《條例(草案)》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包括國務院辦公廳最近轉發的民政部等部門關於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的意見相銜接,對見義勇為人員的安全保護、法律援助、司法救助、醫療救助、最低...
為了落實中央和市委的要求,內務司法委員會對現行條例的貫徹實施情況進行了深入調研,對國家和我市近年來頒布實施的社會保險法、烈士褒揚條例、社會救助暫行辦法,以及《關於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的意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檔案等進行了...
2012年,國務院辦公廳頒發了《關於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的意見》,2013年,省政府辦公廳頒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的實施意見》,對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二是為解決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工作的...
《江蘇省見義勇為人員撫恤優待辦法(徵求意見稿)》是為了大力弘揚見義勇為精神,加強對見義勇為人員合法權益保護,根據《江蘇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和國家、省有關撫恤優待法規、政策,制定的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
見義勇為人員所得獎勵金或者獎品,免徵個人所得稅。第二十條 對擬表彰獎勵的見義勇為人員,應當進行公示,時間不少於七日。因涉及國家秘密、保護見義勇為人員人身安全等特殊情況需要保密的,可以不予公示。第四章 權益保護 第二十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弘揚正氣,鼓勵見義勇為,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四川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條例》《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2〕39...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弘揚社會正氣,獎勵見義勇為人員,保護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暫行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見義勇為行為的獎勵和...
第二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應當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工作,從基本生活、醫療、就業、教育、住房等方面,保障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第二十四條醫療機構對因見義勇為負傷人員先救治、後收費,採取積極措施進行救治。對...
2.在排除災害事故中,不顧個人安危挺身而出,保護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生命財產的;3.在緊急時刻進行救死扶傷行為並且表現突出的。第十四條 區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對見義勇為人員進行確認後,對符合《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
2012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意見的通知》要求,要努力推進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工作的法制建設,建立長效機制,切實保護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因此,為鼓勵見義勇為,進一步弘揚社會正氣,保護...
《黑龍江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規定》業經二○○七年九月十九日省政府第五十五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二○○八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省 長 張左己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修訂的規定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黑龍江省...
第四章 權益保護 第五章 經費保障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工作,保障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弘揚社會正氣,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
《南通市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辦法》已經2012年11月2日市十四屆人民政府第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施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弘揚社會正氣,鼓勵見義勇為行為,保護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因保護見義勇為人員及其近親屬安全或者其他情況需要保密的,可以不予公示。對不確認為見義勇為的,評定委員會應當作出不予確認的書面決定,並通知舉薦人、申報人。舉薦人、申報人對不予確認的書面決定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書面決定之日...
對公示期屆滿無異議的應當予以確認,並書面通知申報人、舉薦人及有關單位;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部門應當重新核查,必要時可以組織評審委員會再次評審。因涉及國家秘密、保護見義勇為人員人身安全等特殊情況需要保密的,可以不...
(三)見義勇為行為受益者和社會各界人士的捐款;(四)香港、澳門、台灣同胞及海外華僑、國際友人和團體的捐款;(五)其他捐款。第二十一條 見義勇為獎勵保護基金專款專用,主要用於:(一)表彰、獎勵、慰問維護社會治安見義勇為人員;(...
各級公安機關對需要保護的見義勇為人員及其家屬,應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 維護社會治安見義勇為人員及其家屬因受報復傷亡的,經縣以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定,適用本辦法第十、十一、十二、十四、十五、十六、十七...
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 (2012年11月29日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2020年9月29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廣東省林地保護管理條例〉等十六項地方...
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以及其他有關社會團體和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應當支持、幫助見義勇為人員主張和實現其合法權益。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加強見義勇為宣傳,支持、保護見義勇為行為,動員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