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義務教育階段農村留守兒童關愛和教育工作的意見

關於加強義務教育階段農村留守兒童關愛和教育工作的意見

2013年1月4日,教育部等5部門以教基一〔2013〕1號印發《關於加強義務教育階段農村留守兒童關愛和教育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高度重視留守兒童工作、明確留守兒童工作的基本原則、切實改善留守兒童教育條件、不斷提高留守兒童教育水平、逐步構建社會關愛服務機制5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義務教育階段農村留守兒童關愛和教育工作的意見
  • 外文名:Compulsory education in rural left-behind children care and education
  • 頒發單位:教育部、婦聯組織等5個部門
  • 頒發時間:2013年1月4日
  • 適用對象:農村留守兒童
  • 相關檔案:教基一〔2013〕1號
基本信息,解讀,

基本信息

關於加強義務教育階段農村留守兒童關愛和教育工作的意見
教基一〔2013〕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婦聯、綜治辦、團委、關工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婦聯、綜治辦、團委、關工委: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10—2020年)》,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階段農村留守兒童(以下簡稱留守兒童)工作,促進廣大留守兒童平安健康成長、不斷增強其生活幸福感,提出如下意見。
一、高度重視留守兒童工作
近年來,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深入發展,進城務工人員不斷增多,一些夫妻同時外出務工,把孩子留在家鄉,出現了大量留守兒童。黨中央、國務院十分關心留守兒童,要求從民族未來、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的高度認真做好留守兒童工作。各地教育部門大力發展農村教育事業,改善農村寄宿制學校辦學條件,充分發揮了學校在留守兒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婦聯組織發揮自身優勢,積極推動出台相關措施,加強關愛服務載體建設,強化親職教育指導,最佳化了留守兒童的成長氛圍。綜治組織創新社會管理,統籌各方力量,為留守兒童創造了成長的良好社會環境。共青團組織實施並長期堅持開展志願服務行動,促進了留守兒童的品行培養。關工委組織悉心關愛留守兒童成長,注重結對幫扶,為促進留守兒童身心健康做出了貢獻。社會各界共同協作,奉獻愛心,初步形成了關愛留守兒童的良好社會氛圍。但是,由於留守兒童數量多,分布在廣大農村,有的與父母長期分離,在親情關懷、生活照顧、親職教育和安全保護等方面還面臨一些突出問題,必須切實加以解決,進一步做好留守兒童教育和關愛工作。
加強留守兒童工作,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生動體現,是推進城鄉協調發展、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措施,是解決進城務工人員後顧之憂的有效手段。加強留守兒童工作,給予廣大留守兒童多方面的關愛服務,彌補親情缺失,使其具有陽光心態和健康體魄,促進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各級綜治組織、教育部門、婦聯組織、共青團組織和關工委組織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發揮各自職能、協調相關部門、動員全社會切實把留守兒童工作抓實抓好。
二、明確留守兒童工作的基本原則
政府主導、統籌規劃。強化政府主導,把留守兒童工作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社會管理創新體系之中,根據地域環境特徵、經濟社會狀況、留守兒童分布及工作進展情況,統籌規劃、分類指導,積極開展探索實踐,形成有效的留守兒童關愛服務模式。
家校聯動、形成合力。充分發揮學校和家庭在關愛留守兒童成長中的重要作用,共同關注留守兒童在校學習期間和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需求,及時相互溝通,對單親家庭、特殊困難家庭留守兒童給予更多關愛,形成學校與家庭親情接力、密切配合、有機聯動、合力推進的良好局面。
社會參與、共同關愛。鼓勵、動員和組織社會各部門、各界人士參與關愛留守兒童工作,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愛留守兒童的良好氛圍。開展多種形式的關愛活動,建立全社會立體式關愛服務網路,逐步形成長效機制,促進留守兒童健康成長。
三、切實改善留守兒童教育條件
優先滿足留守兒童教育基礎設施建設。留守兒童集中的地區,要通過科學規劃建設農村寄宿制學校,優先滿足留守兒童寄宿需求。努力實施好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畫和國中校舍改造工程,使農村寄宿制學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廁所、浴室等辦學條件得到明顯改善,有安全衛生的飲用水,確保每名寄宿生有一個標準床位。提高義務教育階段農村寄宿制學校公用經費,加快建立農村寄宿制學校經費保障機制。為寄宿制學校配備必要的生活教師。不斷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提高基礎設施的利用水平。
優先改善留守兒童營養狀況。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及其他留守兒童集中地區,在國家組織實施的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和地方組織實施的營養改善項目中,要建立留守兒童用餐登記台賬和營養狀況檔案,優先保障留守兒童用餐需求,合理安排膳食結構,切實改善留守兒童營養狀況。還未實施營養改善計畫的地區,要積極創造條件,優先解決好留守兒童在校吃飯問題。
優先保障留守兒童交通需求。留守兒童集中的地區,要充分考慮留守兒童數量和分布狀況等因素,合理設定學校或教學點,優先保障留守兒童能夠就近走讀入學,減少上下學交通風險。對於確實難以保障就近入學的地區,要合理規劃公共運輸,為留守兒童上下學提供交通條件。對於公共運輸難以滿足的地區,要創造條件提供校車服務,加強安全管理,保障留守兒童優先乘坐。
四、不斷提高留守兒童教育水平
加強留守兒童受教育全程管理。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在新學期學生報到時,要認真做好留守兒童入學管理工作,全面了解留守兒童學籍變動情況,將保障留守兒童按時入學作為控輟保學工作的重要內容。全面建立留守兒童檔案,將父母外出務工情況和監護人變化情況逐一進行登記並及時更新,準確掌握留守兒童信息,為有針對性地開展管理服務工作提供支持。將留守兒童關愛和教育納入教師培訓內容,重點提高班主任照料留守兒童的能力。注重發揮少先隊和共青團組織作用,將關愛留守兒童成長納入各項活動。
加強留守兒童心理健康教育。學校要重視留守兒童心理健康教育,將其作為重要內容納入教育教學計畫。在舉辦體育、藝術、社會實踐等活動時,要引導留守兒童積極參與,緩解其孤獨情緒,營造關愛留守兒童的校園氛圍。班主任和心理教師要密切關注留守兒童思想動向,主動回應留守兒童心理訴求,不斷加強師生情感溝通交流,努力彌補留守兒童家庭溫暖的缺失。對學習困難的留守兒童進行有針對性地輔導,激發其學習興趣,不斷提高自主學習能力。在學校工作的各個環節中,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將留守兒童標籤化。
加強留守兒童法制安全教育。學校要加強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演練,提高防範意識,增強留守兒童自救自護、應急避險能力,預防溺水、煤氣中毒、食物中毒等意外事故對留守兒童的傷害。推進保護留守兒童的法制建設。進一步完善和深入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開展法制宣傳,普及法律知識,增強法制意識,及早發現和糾正個別留守兒童的不良行為,預防留守兒童違法犯罪現象發生。預防和打擊侵害留守兒童人身財產權利的違法犯罪行為,保護留守兒童合法權益。加強人防、物防、技防,切實維護學校周邊秩序,保障學生人身安全。
加強家校聯動組織工作。留守兒童集中的學校和班級組建家長委員會時,要遴選熱心留守兒童工作的家長或監護人參加。家長委員會要引導外出務工家長以各種方式關心留守兒童,協助學校加強留守兒童教育,支持、推動學校對學習和生活困難的留守兒童進行特殊幫扶,努力化解留守兒童成長中遇到的困難和煩惱。要發揮家長學校的作用,加強對留守兒童家長、監護人的親職教育指導服務,增強其做好親職教育的意識和能力。會同有關部門通過建立家庭責任監督制度、減少父母同時長期務工、督促父母定期回家探望等形式,強化留守兒童父母監護責任,逐步從根本上緩解留守兒童家庭環境缺失問題。
五、逐步構建社會關愛服務機制
支持做好留守兒童親職教育工作。各級婦聯組織、關工委組織要充分發揮在親職教育指導服務工作中的獨特優勢,協調有關方面大力宣傳親職教育在留守兒童成長中的重要作用,促進親職教育、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的有機銜接。綜治組織、教育部門、共青團組織要協調配合婦聯組織和關工委組織面向不同年齡階段家長、不同類型家庭,圍繞留守兒童健康狀況監測、生活習慣養成、學習興趣培養等方面開展富有特色的親職教育指導服務活動。
支持做好留守兒童社區關愛服務。在留守兒童集中的社區和村組,要充分發揮婦女兒童之家、文化活動站、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鄉村少年宮、“七彩小屋”等在關愛留守兒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完善管理制度,促進其規範運行。通過設立留守兒童之家、託管中心等形式,聘請社會工作者和社會公益人士參與,開展經常性的活動。倡導鄰里互助,認真選擇有意願、負責任的家庭,採取全託管或半託管的形式照料留守兒童。避免出現個別留守兒童生病無人過問和照看的情況。建立16周歲以下學齡留守兒童登記制度,以保證將其納入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支持做好留守兒童社會關愛活動。鼓勵創新工作方式和手段,利用現代信息技術設備和網路通訊手段開展活動,方便外出務工家長和留守兒童的聯繫。推廣“代理家長”模式,廣泛動員社會力量,開展行之有效的關愛活動。有條件的地方,要利用寒暑假組織開展冬令營、夏令營等活動,創造機會讓留守兒童與父母團聚。教育部門要協助中國下一代教育基金會實施好留守兒童教育幫扶公益項目。婦聯組織、共青團組織要主動承擔關愛留守兒童的政府公共服務項目,發揮所屬基金會的作用。加大婦聯組織做好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試點工作的力度,探索符合當地實際的留守兒童關愛服務新機制、新模式和新途徑。加大共青團關愛農民工子女志願服務行動實施力度,深化結對機制,加強骨幹志願者隊伍建設,加強陣地建設,推進工作常態化,動員更多青年以志願服務方式關愛留守兒童。
教育部門、婦聯組織、綜治組織、共青團組織和關工委組織要在黨委、政府領導下,進一步明確各部門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推進機制,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推廣典型經驗,整改突出問題,不斷提升留守兒童關愛服務水平。
教育部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 中央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 共青團中央 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
2013年1月4日

解讀

背景
近年來,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深入發展,進城務工人員不斷增多,一些夫妻同時外出務工,把孩子留在家鄉,出現了大量留守兒童。根據最新統計數據,義務教育階段留守兒童達2200萬人。
加強留守兒童工作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這項工作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生動體現,是推進城鄉協調發展、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措施,是解決進城務工人員後顧之憂的有效手段。黨的十八大進一步強調,積極推動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讓每個孩子都能成為有用之才。
黨中央、國務院十分關心留守兒童,要求從民族未來、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的高度認真做好留守兒童工作。溫家寶總理在2010年教師節前夕視察河北張北縣時指出,要以政府為主導,加大對農村留守兒童的關愛和服務工作的力度。2012年“六一”節前夕,溫總理專程赴湖南湘西武陵山區看望留守兒童。在2012年9月7日召開的全國教師工作暨“兩基”工作總結表彰大會上,溫總理講話中再次強調,要解決好留守兒童上學問題。劉延東國務委員也要求教育部等有關部門根據實際調研情況,專門制定檔案,加強留守兒童工作。
在黨中央、國務院領導下,教育部、全國婦聯、中央綜治辦、團中央、中國關工委等部門就加強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做了大量工作和探索,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2011年,教育部、全國婦聯等部門召開了全國農村留守兒童工作經驗交流現場會,全面總結交流近10年來農村留守兒童工作經驗。在此基礎上,教育部等5部門經過反覆論證、修訂,形成了本《意見》,將好的經驗和做法上升為政策,並根據新情況提出新要求。《意見》的出台對於全面、深入推進農村留守兒童關愛和教育工作非常必要。
主要任務
儘管各地都在積極採取措施不斷加強農村留守兒童工作,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於留守兒童數量眾多,分布在廣大農村,有的與父母長期分離,在親情關懷、生活照顧、親職教育和安全保護等方面還面臨一些突出問題,最近媒體反映在貴州、河南、江西等地發生的一些悲劇,都警示全社會特別是政府部門和社會組織必須切實對留守兒童已經出現和可能出現的種種問題加以解決,進一步做好留守兒童教育和關愛工作。加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留守兒童關愛和教育工作,我們主要從提高教育條件保障水平、教育教學水平和社會關愛服務機制建設水平等三方面對有關部門提出了工作任務。
針對切實改善留守兒童教育條件,要求力爭做到“三優先”:優先滿足留守兒童教育基礎設施建設;優先改善留守兒童營養狀況;優先保障留守兒童交通需要。說到底,就是優先照顧貧困地區的留守兒童有學校寄宿、吃好飯、上下學方便。
針對不斷提高留守兒童教育水平,主要從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角度,就如何提高留守兒童教育水平提出“四加強”:加強留守兒童受教育全程管理;加強留守兒童心理健康教育;加強留守兒童安全教育;加強家校聯動組織工作。說到底,就是要讓留守兒童在學校里更加受重視、受關懷,保證身心健康的同時多學生活知識和技能,養成良好習慣。
針對逐步構建社會關愛服務機制,主要從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採取多種形式參與留守兒童工作,形成社會關愛體系的角度,提出了加強留守兒童工作的“三支持”:支持做好留守兒童親職教育工作;支持做好留守兒童社區關愛服務;支持做好留守兒童社會關愛活動。說到底,就是要讓留守兒童在校外受到全社會關心,走到哪裡都不孤單,都不受傷害,都有幸福感。
改善留守兒童教育條件
應該說,隨著農村義務教育的長足發展,留守兒童都有學上了。關鍵是有些孩子由於父母不在身邊或家遠,想寄宿,這就要求建好寄宿制學校,優先滿足他們需要。有的雖能寄宿,但生活設施條件太差,這就要求改善條件,讓他們住得更好一些。特別邊遠和貧困的地區,由於生活條件整體差,孩子們吃不好,特別是留守的孩子,受到關照更少,這就要求在實施營養改善計畫時多關心他們。走讀的留守學生,由於父母不在身邊,可能會無人接送,路途上容易發生事故,這就要求優先保障他們上下學交通需求。
針對優先滿足留守兒童教育基礎設施建設,留守兒童集中的地區,要通過科學規劃建設農村寄宿制學校,優先滿足留守兒童寄宿需求。努力實施好重大建設工程,使農村寄宿制學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廁所、浴室等辦學條件得到明顯改善,有安全衛生的飲用水,確保每名寄宿生有一個標準床位。提高經費標準,讓農村寄宿制學校良好運轉。為寄宿制學校配備必要的生活教師。不斷健全各項管理制度,用好這些基礎設施。
針對優先改善留守兒童營養狀況,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及其他留守兒童集中地區,在國家組織實施的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和地方組織實施的營養改善項目中,要建立留守兒童用餐登記台賬和營養狀況檔案,優先保障留守兒童用餐需求,合理安排膳食結構,切實改善留守兒童營養狀況。還未實施營養改善計畫的地區,要積極創造條件,優先解決好留守兒童在校吃飯問題。
針對優先保障留守兒童交通需求,留守兒童集中的地區,要充分考慮留守兒童數量和分布狀況等因素,合理設定學校或教學點,優先保障留守兒童能夠就近走讀入學,減少上下學交通風險。對於確實難以保障就近入學的地區,要合理規劃公共運輸,為留守兒童上下學提供交通條件。對於公共運輸難以滿足的地區,要創造條件提供校車服務,加強安全管理,保障留守兒童優先乘坐。
提高留守兒童教育水平
留守兒童關愛和教育問題不只是傳統的傳道、授業、解惑問題,內容要豐富得多,任務要繁重得多。學校要弄清楚留守兒童的底數以及家庭狀況、父母的一些基本情況等,要能夠與父母保持有效聯繫和溝通。對留守兒童的教育不只是文化課知識的哺育,更重要的是心理健康教育的慰藉,還要教會其生存和生活的技能,教會其守法且不被傷害。學校要發揮好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作用,引導家長依法履行對孩子監護的第一責任人義務。
針對加強留守兒童受教育全程管理,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在新學期學生報到時全面了解留守兒童學籍變動情況,將父母外出務工情況和監護人變化情況逐一進行登記並及時更新,為有針對性地開展管理服務工作提供支持。要重點提高班主任照料留守兒童的能力。要將關愛留守兒童成長納入少先隊和共青團組織各項活動。
針對加強留守兒童心理健康教育,學校要將留守兒童心理教育納入教育教學計畫。要引導留守兒童積極參與體育、藝術、社會實踐等活動,緩解其孤獨情緒。班主任和心理教師要密切關注留守兒童思想動向,努力彌補其家庭溫暖的缺失。對學習困難的要激發其學習興趣。要提高工作技巧性,避免將留守兒童標籤化。
針對加強留守兒童法制安全教育,要組織安全演練,提高防範意識,增強留守兒童自救自護、應急避險能力,預防溺水、煤氣中毒、食物中毒等意外事故對留守兒童的傷害。各部門要推進保護留守兒童的法制建設,及早發現和糾正個別留守兒童的不良行為;同時,預防留守兒童違法犯罪現象發生。加強人防、物防、技防,切實維護學校周邊秩序,保障學生人身安全。
針對加強家校聯動組織工作,留守兒童集中的學校和班級組建家長委員會時,要遴選熱心留守兒童工作的家長或監護人參加。家長委員會要引導外出務工家長以各種方式關心留守兒童,支持、推動學校對學習和生活困難的進行特殊幫扶。要發揮家長學校的作用,增強家長做好親職教育的意識和能力。要強化留守兒童父母監護責任,逐步從根本上緩解留守兒童家庭環境缺失問題。
逐步構建社會服務機制
應當說,學校是關愛和教育留守兒童工作的重要陣地,但遠不是全部。留守兒童大量時間生活在學校以外的社會環境裡,加強留守兒童工作全社會都有責任,做好留守兒童工作必須靠全社會的努力和聯動。留守兒童在校園裡相對安全,到社會上也應該平安幸福,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本質要求。
針對支持做好留守兒童親職教育工作,各級婦聯組織、關工委組織要充分發揮在親職教育指導服務工作中的獨特優勢,協調有關方面大力宣傳親職教育在留守兒童成長中的重要作用,促進親職教育、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的有機銜接。綜治組織、教育部門、共青團組織要協調配合婦聯組織和關工委組織面向不同年齡階段家長、不同類型家庭,圍繞留守兒童健康狀況監測、生活習慣養成、學習興趣培養等方面開展富有特色的親職教育指導服務活動。
針對支持做好留守兒童社區關愛服務,在留守兒童集中的社區和村組,要充分發揮婦女兒童之家、文化活動站、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鄉村少年宮、“七彩小屋”等在關愛留守兒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完善管理制度,促進其規範運行。通過設立留守兒童之家、託管中心等形式,聘請社會工作者和社會公益人士參與,開展經常性的活動。倡導鄰里互助,認真選擇有意願、負責任的家庭,採取全託管或半託管的形式照料留守兒童。避免出現個別留守兒童生病無人過問和照看的情況。建立16周歲以下學齡留守兒童登記制度,以保證將其納入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針對支持做好留守兒童社會關愛活動,鼓勵創新工作方式和手段,利用現代信息技術設備和網路通訊手段開展活動,方便外出務工家長和留守兒童的聯繫。推廣“代理家長”模式,廣泛動員社會力量,開展行之有效的關愛活動。有條件的地方,要利用寒暑假組織開展冬令營、夏令營等活動,創造機會讓留守兒童與父母團聚。加大婦聯組織做好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試點工作的力度,探索符合當地實際的留守兒童關愛服務新機制、新模式和新途徑。加大共青團關愛農民工子女志願服務行動實施力度,動員更多青年以志願服務方式關愛留守兒童。
落實《意見》的關鍵
答:2010年國務院頒布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強調,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動態監測機制。由此可見,加強留守兒童工作是政府的責任、社會的責任、家庭的責任,單靠某一方面都很難做好。為此,我們提出了加強留守兒童工作的原則,只有貫徹這些原則,《意見》提出的各項任務才能切實落到實處。
要堅持政府主導、統籌規劃。把留守兒童工作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社會管理創新體系之中,根據地域環境特徵、經濟社會狀況、留守兒童分布及工作進展情況,統籌規劃、分類指導,積極開展探索實踐,形成有效的留守兒童關愛服務模式。
要堅持家校聯動、形成合力。充分發揮學校和家庭在關愛留守兒童成長中的重要作用,共同關注留守兒童在校學習期間和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需求,及時相互溝通,對單親家庭、特殊困難家庭留守兒童給予更多關愛,形成學校與家庭親情接力、密切配合、有機聯動、合力推進的良好局面。
要堅持社會參與、共同關愛。鼓勵、動員和組織社會各部門、各界人士參與關愛留守兒童工作,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愛留守兒童的良好氛圍。開展多種形式的關愛活動,建立全社會立體式關愛服務網路,逐步形成長效機制,促進留守兒童健康成長。
教育部門、婦聯組織、綜治組織、共青團組織和關工委組織要在黨委、政府領導下,通過實施行動計畫的方式,進一步明確各部門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推進機制,一步一個腳印,不斷提升留守兒童關愛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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