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縣學校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根據《畢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學校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精神,為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確保“五項行動”在教育系統紮實推進,切實加強全縣學校(幼稚園)安全工作,保障師生安全,維護校園及社會和諧穩定,決定今年6月在全縣開展學校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結合全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大方縣學校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根據《畢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學校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精神,為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確保“五項行動”在教育系統紮實推進,切實加強全縣學校(幼稚園)安全工作,保障師生安全,維護校園及社會和諧穩定,決定今年6月在全縣開展學校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結合全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確保學校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有序開展,工作落到實處,成立大方縣學校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周登印(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王曉東(縣政府外事僑務辦主任)
胡珺(縣教育局局長)
成員: 龍盛學(大方經濟開發區副主任、縣住建局局長)
楊誠(縣司法局局長)
劉家華(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張夢(縣民政局局長)
楊永松(縣文體廣電旅遊局局長)
黃家發(縣國土資源局局長)
李健(縣衛生計生局局長)
杜鑫(縣市場監管局局長)
王波(縣水務局局長)
鄭婷婷(團縣委副書記)
呂靜(縣婦聯主席)
陳興(縣城市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
白新(縣消防大隊大隊長)
岳榮(縣綜治辦副主任)
黃耀武(縣公安局副局長)
蔣德津(縣教育局副局長)
各鄉(鎮)人民政府鄉(鎮)長、街道辦事處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教育局,胡珺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蔣德津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日常工作統籌協調和工作情況收集匯總。
二、工作目標
全面完成2017年省、市下達的各項學校安全工作任務,切實履行學校師生安全的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按照“84632’工作體系,以防八災(水災、火災、路災、食災、人災、地災、毒災、邪災)為目標,進一步加強各學校(幼稚園)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範基礎能力建設,切實落實各項安全工作措施,全力整治校園及周邊各類安全隱患,確保不發生重特大師生傷害事故和群體性不穩定事件,確保校方責任事故實現“雙下降”,努力構建平安和諧校園。
三、工作重點
(一)加強校園防控基礎能力建設。根據《畢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切實加強學校安全保障工作的緊急通知》(畢府辦發電〔2016〕318號)精神,落實好“三防”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學校人防、技防、物防配備到位。一是要按照標準規範學校警務室、治安崗亭建設,標識、標牌、警燈、顏色符合要求,配存必要的報警、通訊設備。二是要按照《公安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國小幼稚園安全防範工作規範(試行)>的通知》(公治〔2015〕168號)的標準和要求。根據師生人數足額配備專職保全員,寄宿制學校每棟宿舍樓至少設定1名專職或兼職宿管人員(女生宿舍樓宿管人員必須為女性),並按規定將義務教育階段的保全人員和宿管人員的工資納入財政預算。三是要配齊安保“八小件”,確保保全人員能夠熟練使用。四是要加強物防建設,在2017年8月前要完成無圍牆學校的圍牆建設(高度不低於2米),對校園重點部位、重要區域、重點場所安裝防護設施設備,並定期進行檢查維護,確保正常使用。五是各學校要加大技防投入,安裝視頻監控設施,對學校大門、圍牆、食堂、宿舍、出入路口等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部位實行有效監控,並與公安部門的“天網工程”聯網。六是要按照“五個制度”、“十個台賬”的要求規範警務室管理,確保校門口24小時有人值守。安保人員必須著裝持證持械上崗,嚴格執行外來人員、車輛和學生進出詢查登記制度並對教學樓、學生宿舍、食堂等重點部位及校園周邊巡查每日不少於5次。(牽頭單位:縣教育局;責任單位:縣公安局、財政局、各鄉<鎮、街道>)
(二)開展學校安全教育管理專項行動。一是要按照四個100%(學校、學科、教師、學生)的工作目標,將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思想品德教育納入中國小教學內容和師德師風建設內容,滲透在教育教學和教職工日常管理過程中,同步推進。專題開展學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對校園及周邊水域的隱患進行排查,落實防溺水倡議書、告家長書、暑期安全家訪等措施。二是要充分利用班刊、校會、廣播等形式,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開展,有針對性開展防“八災”安全教育,通過家長會、告家長通知書、責任書、手機簡訊、微信等形式,強化學生家長履行監護責任能力,加強學生校園內外的安全監管,共同維護學生安全。三是縣直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等安全主題宣傳活動,運用報刊、網路、電視等媒體向社會廣泛宣傳學校安全相關知識,邀請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進校園開展法制教育專題講座。(牽頭單位:縣教育局;責任單位:縣司法局、文體廣電旅遊局、水務局、消防大隊、各鄉<鎮、街道>)
(三)加強學校汛期安全管理。各鄉(鎮、街道)要加強河流、湖泊、水庫、池塘和地質滑坡等監測和預警,設定相關警示標識、標誌,在汛前對汛期存在地質災害隱患的學校,開展一次檢查指導,督促學校做好防範工作;縣氣象局要加強雷雨天氣預報和預警;縣國土資源局、水務局要加強對存在地質災害隱患學校的隱患排查和整治,針對暴雨、洪水、土石流、山體滑坡、校舍倒塌等災害事故,指導教育部門制定完善應急預案,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高師生的防範意識和自救能力。(牽頭單位:縣教育局;責任單位:縣國土資源局、水務局、氣象局、各鄉<鎮、街道>)
(四)開展交通安全治理專項行動。要檢查學校周邊交通信號燈、警示牌、斑馬線、學生接送車停靠站點等交通安全設施是否合理規劃和設定。對接送學生車輛開展“拉網式”、“地毯式”排查,對超員超載、非法營運接送學生、農用車載運學生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在地處交通路口學校大門設定減速帶、交通指示燈、交通安全標識,杜絕校園周邊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牽頭單位:縣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縣公安局、城市綜合執法大隊、教育局、各鄉<鎮、街道>)
(五)開展食品衛生管理專項行動。要對學校食堂、校內商店、生活飲用水(桶裝水)開展全面檢查,督促各學校嚴格實行統一配送和定點採購,堅持索證索票制度,從源頭堵住有害食品和物資進入學校。加強對學校食堂食品衛生每一個環節的檢查,從食品的採購、運輸、儲存、留樣,到學校食堂是否符合衛生標準,從業人員是否符合衛生要求等每個環節實行完整的過程控制。加強校園周邊飲食攤點、小賣部、流動攤點的管控和治理,阻斷學生與不安全食品的接觸。(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縣衛生計生局、教育局、城市綜合執法大隊、各鄉<鎮、街道>)
(六)開展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專項行動。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等5部門關於加強義務教育階段農村留守兒童關愛和教育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15〕1號)精神,將留守兒童安全作為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環節。一是全面開展轄區內留守兒童排查、登記、造冊工作,建立留守兒童檔案,將父母外出務工情況和監護人情況逐一進行登記並及時更新,準確掌握留守兒童基本信息。二是進一步加大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基礎設施建設,優先滿足留守兒童就近入學、學校寄宿、營養用餐的需求。三是加強對留守兒童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強留守幾童安全防範意識和能力。四是做好留守兒童社會關愛活動,逐步構建留守兒童社會關愛服務機制。五是做好留守兒童非在校期間的關愛保護和假期交接等工作。(牽頭單位:縣民政局;責任單位:縣教育局、婦聯、綜治辦、團縣委、縣關工委、各鄉<鎮、街道>)
(七)加強校園及周邊綜合整治工作。加強學校周邊各類流動攤點和網咖、檯球室、遊戲室等娛樂場所的綜合治理工作,定期開展重點學校、重點地段、重點時段的警力巡邏布控。取締校園周邊非法違規網咖等娛樂場所,拆除校園周邊各類違章建築,清理校園及周邊非法經營服務場所,防止學生傷害事故發生,努力營造良好的校園及周邊環境。(牽頭單位:縣教育局;責任單位:縣綜治辦、市場監管局、衛生計生局、住建局、公安局、文體廣電旅遊局、城市綜合執法大隊、各鄉<鎮、街道>)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職責。學校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各成員單位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主要領導親自安排部署,分管領導具體落實相關工作,進一步落實明確工作責任、細化工作措施。
(二)強化整體聯動,形成齊抓共管。學校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各成員單位要結合重點整治工作目標任務,確定一批重點整治內容,建立工作檯帳、明確整治時限和責任人。學校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各成員單位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地整合社會資源,推動社會各界廣泛參與。
(三)加強信息報送,及時掌握動態。學校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各成員單位要將學校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開展情況於6月18日前報縣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