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全省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

《關於加強全省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5月2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全省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環控函[2007]159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環保廳
  • 發布日期:2009年05月29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環保局:
根據近日省領導在處理秦皇島市洋河水庫藍藻爆發事件中作出的指示,為防止危害飲用水水源地事件再次發生,保證我省居民飲用水安全,促進我省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設區市局對本轄區飲用水水源地(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開展一次全面檢查,內容包括:1、轄區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地表水和地下水)數量、地理位置、取水規模、服務人口、水源地面積、保護區管理情況、保護區調整劃分審批情況。2、各飲用水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排污口取締情況。3、面源污染、網箱養魚、庫區旅遊、庫區內種植等造成的水源地污染情況及治理措施。4、水源地水質監測達標情況。5、是否有藻類滋生及出現其他富營養化現象。6、飲用水水源地上游來水水質達標情況。7、一、二級保護區內違法建設項目污染調查及整改情況。8、飲用水源地突發性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制定落實情況。9、備用水源地情況。
各市局要高度重視此次檢查,認真組織實施,根據以上檢查範圍要求制定本轄區飲用水水源地檢查工作方案,徹底查處飲用水水源地污染問題及隱患,對於在保護區內違法生產、排污的企業及建設項目依法予以關停取締。各市局將本轄區飲用水水源地檢查工作方案、檢查情況和治理措施以文字形式(包括電子版)於7月30日前上報省局。
二、各市局要以本次檢查為契機,推動我省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的編制工作。7月30日前務必將各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分與核定報告及圖件、不達標水源地總量控制方案、保護規劃工程項目的論證及篩選上報省局。8月31日前務必上報各市《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省局對沒有按時上報的市將予以通報批評。
三、飲用水水源地保護事關重大,各級環保部門要從秦皇島市洋河水庫爆發藻類事件中吸取教訓,總結經驗,把保障人民民眾飲水安全擺上更加重要的議事日程,增強工作責任感和政治敏感性。暑期來臨,易發生藻類及其他污染,各市要落實責任,加強對轄區飲用水水源地的水質監測和日常管理。對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各市必須在接到報告後2小時內上報省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