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中國小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建設與管理的意見

《關於加強中國小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建設與管理的意見》,是2023年6月教育部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中國小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建設與管理的意見
  • 印發部門:教育部
簡介,基本內容,檔案全文,

簡介

為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完善基礎教育課程體系,發揮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育人功能,近日,教育部印發《關於加強中國小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建設與管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基本內容

《意見》明確,加強中國小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建設與管理,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為黨育人、為國育才,激發地方和學校課程建設活力,構建以國家課程為主體、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為重要拓展和有益補充的基礎教育課程體系,增強課程適應性,實現課程全面育人、高質量育人。
《意見》提出要遵循“整體設計,協同育人;因地制宜,體現特色;以管促建,提升質量”的基本原則。各省級、地市級、縣區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切實承擔落實國家課程政策的主體責任,加強統籌規劃,準確把握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的功能定位,規範開設地方課程,合理開發校本課程,強化審議審核、備案、課程教學管理等制度建設。各類專題教育以融入為主,原則上不獨立設課。各地要引導學校以國家課程為主,把專題教育落實到日常教育教學活動中。
《意見》強調,地方課程建設要注重挖掘並利用具有地方或學校特色的自然、社會、文化等方面資源的育人價值,涵養學生家國情懷,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還要體現多元一體的理念,堅持區域特徵與共同要求相統一,強化地方與國家的不可分割性。校本課程建設要注重服務學生個性化學習需求,引導學生及時了解經濟社會和科技等新進展、新成果,培養興趣愛好,發展特長;注重體現綜合性、實踐性和選擇性,豐富載體形式,建設數位化課程資源。
《意見》提出強化五項管理制度。一是審議審核制度。堅持“凡設必審”“凡用必審”原則,嚴格審議審核標準,規範審議審核行為。二是建立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建設的分級管理、備案制度。三是課程教學管理制度。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籌推進本地區課程教學管理工作;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專業機構督促指導學校加強課程教學管理;學校要在開齊開足國家課程的前提下,加強地方課程、校本課程教學管理。四是專業支持制度。要建立健全教研指導制度,開展專題培訓,設立研究項目,組織展示交流活動。五是課程監測修訂製度。將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納入國家、省級課程監測範圍,建立淘汰退出機制和周期修訂製度。
《意見》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切實擔負起地方課程建設與管理的職責,壓實政治責任和監管責任;堅持課程教材建設的社會公益屬性,會同有關部門從嚴加強管理,確保課程育人為本,教材按需編寫、規範使用。各中國小要在學校黨組織統一領導下,切實履行校本課程建設與管理的責任,嚴把政治關和科學關,確保三類課程協同育人。

檔案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中國小地方課程、校本課程是國家課程方案規定開設的課程,是基礎教育課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實施以來,各地和學校積極探索,開發了豐富多樣的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積累了課程育人經驗,但還存在著定位不準確、建設質量參差不齊、管理不到位等問題。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提高國家義務教育、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施水平,發揮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育人功能,制定本意見。
  一、明確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弘揚革命文化、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落實有理想、有本領、有擔當的時代新人培養目標,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把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課程建設全過程,強化課程管理,激發地方和學校課程建設活力,構建以國家課程為主體、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為重要拓展和有益補充的基礎教育課程體系,增強課程適應性,實現課程全面育人、高質量育人。
  二、遵循基本原則
  (一)整體設計,協同育人
  堅持立德樹人,聚焦核心素養,把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強化系統設計,增強地方課程、校本課程與國家課程的有效配合,形成課程育人合力。
  (二)因地制宜,體現特色
  結合實際,充分挖掘當地自然、社會、人文、科技資源,構建主題內容、呈現形式和實施方式等各具特色的課程,發揮獨特育人價值。面向全體學生,關注個體差異,開發豐富多樣、可供選擇的課程,因材施教,滿足學生個性發展需求。
  (三)以管促建,提升質量
  明確責任主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課程設定、開發、審核、評價、監測等建設與管理程式,充分發揮制度機制的規範和引導作用。加強建設規劃,注重科學論證,建立健全課程持續發展機制,將提高課程質量貫穿在建設與管理的全過程。
  三、加強統籌規劃
  (一)省級強化規範與指導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是本地區全面落實國家課程政策的責任主體;依據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結合實際,加強基礎教育課程實施的規範管理與指導,明確地市、縣區和學校相應職責;統籌本地區中國小地方課程建設與管理工作,統籌指導、規範校本課程建設工作。
  研究制定義務教育課程實施辦法。準確把握國家、地方、校本三類課程間的關係,發揮義務教育階段培養目標統領作用,確保各類課程目標的育人指向一致,內容協調配合。確定國家課程各科目在各學段的周課時上下限,體現學段差異;明確地方課程門類數量、年級或學段分布、課時分配,九年累計總課時數原則上不超過校本課程,民族語文另行規定;明確校本課程開發建設的基本要求。注重統籌課內外學習安排,明確考試評價改革的方向、原則與基本任務,確定促進學校、家庭、社會相互配合的主要措施。
  研究制定並推動落實普通高中課程實施指導意見。明確普通高中課程改革方向,細化育人方式改革要求;保證基礎性、落實選擇性、增加開放性,指導並統籌實施必修、選擇性必修和選修三類課程。按照國家課程方案規定,普通高中必修、選擇性必修課程為國家課程,選修課程為校本課程,不設地方課程,民族語文另行規定。圍繞課程實施組織保障,提出並落實教學組織方式、師資配備、教學材料及條件裝備等基本要求。
  (二)學校整體設計
  學校是本校落實國家課程政策的責任主體。要依據國家課程方案和省級義務教育課程實施辦法、省級普通高中課程實施指導意見,立足學校辦學理念,分析資源條件,對學校課程實施工作做出總體安排,形成課程實施方案。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對有效實施國家課程、規範開設地方課程、合理開發校本課程等做出全面具體安排,明確每個年級開設科目、課時分配、教學組織形式等,注重健全課程實施機制,推動各學科、各環節、各方面力量協同育人。鼓勵將勞動、綜合實踐活動、班團隊活動、地方課程、校本課程等整合實施,相關內容統籌安排,課時打通使用。普通高中要全面落實必修、選擇性必修、選修課程規定,合理安排三年課程,避免高一併行科目過多、壓縮必修課程課時、超前學習。
  (三)專題教育安排
  各類專題教育以融入為主,原則上不獨立設課。準確把握相關專題教育在國家課程中的有關要求,強化指導,引導學校以國家課程為主,把專題教育落實到日常教育教學活動中。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涉及的專題教育內容,要避免與國家課程簡單重複。
  四、規範開設地方課程
  (一)功能定位
  增強義務教育課程對地方的適應性,挖掘當地自然風貌、區域經濟、優勢科技、特色文化以及革命文物、遺址、紀念場館等方面資源的育人價值,使學生認識家鄉,豐富體驗,拓寬視野,增強綜合素質。地方課程要體現多元一體的理念,堅持區域特徵與共同要求相統一,強化地方與國家的不可分割性,關注與世界的相互關聯性,弘揚具有統一性和多樣性的中華優秀文化,增強中華文化的生命力和影響力,涵養學生家國情懷,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二)開發設定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設定地方課程,確定開發主體;依據義務教育培養目標,把握地方課程的功能定位,充分調研當地資源優勢,全面了解學生髮展需求,進行科學設計和專業論證,組織研製地方課程綱要;重視課程開發中的試用和修訂環節,加強評估與改進。
  每門地方課程綱要包括課程理念與目標、內容與形態、教學和評價建議、資源和條件保障要求等。
  地方課程要強化綜合性,注重不同學習領域、不同學科知識的內在關聯,注重課程內容與學生經驗、社會生活的聯繫。強化實踐性,加強課程與生產勞動、社會實踐的結合,注重實踐體驗過程的設計和指導。豐富課程載體,創新教材形態,積極倡導實踐活動手冊、學習資源包、活頁等方式;建設數位化課程資源庫。
  義務教育階段按規定開設地方課程。地方課程原則上在部分年級開設,一個年級最多開設一門,國小一、二年級開設的外語除外。
  五、合理開發校本課程
  (一)功能定位
  豐富課程供給,增強課程對學生和學校的適應性。服務學生個性化學習需求,培養興趣愛好,發展特長;注重引導學生及時了解經濟社會和科技等新進展、新成果。體現學校文化,增強學校辦學特色,促進教師專業發展。
  (二)課程開發
  學校要有專人負責,建立健全教師、社會專業人士以及家長等多方參與的校本課程開發機制。明確各方責任,合理規劃、規範組織課程開發工作。對學生需求和學校課程資源等進行調查分析,充分論證,確定校本課程建設方向、重點學習領域、科目與形態等。每門校本課程均要研製課程綱要,明確課程名稱、開設年級、課時,闡明課程目標、內容、結構、實施和評價方式等,注重綜合性、實踐性和選擇性,加強課程實施評估、動態調整和完善。
  義務教育階段校本課程,要注重反映學生豐富多樣的成長需求,採取學生喜聞樂見的形式,避免內容和形式單一。普通高中校本課程要注重拓展學習領域,豐富學習樣態,避免開設應試訓練類課程。
  校本課程原則上不編寫出版教材,確需編寫出版的應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鼓勵開發運用多形態課程資源。
  六、強化制度建設
  (一)審議審核制度
  堅持“凡設必審”“凡用必審”原則。省級審議審核主要包括義務教育課程實施辦法、地方課程綱要、地方課程教材(含數字資源)、普通高中課程實施指導意見。學校審議審核主要包括學校課程實施方案、校本課程綱要、校本課程學習材料(含數字資源)等。其中,對校本課程學習材料的審核重點關注學生學習相應課程時使用的讀本、選用的出版物等教學材料、課外讀物、資源包、活頁等。
  嚴格審議審核標準。依據《中國小教材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重點從思想性、科學性、時代性、規範性、協同性等方面加強審核,提高建設質量。在思想性方面,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正確的育人導向,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在科學性方面,體現培養目標要求,滿足學生多樣化發展需求,課程結構合理,內容準確無誤,資源適宜可用,密切聯繫學生的學習、生活和思想實際,符合學生認知特點和學習規律,體現學習方式變革要求。在時代性方面,注重反映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時代化最新成果,關注經濟社會發展新成就、科技發展新進展,體現課程改革新理念、課程建設新趨勢。在規範性方面,課程設定合理,課程要素齊全,文字表述、插圖等符合相關規定。在協同性方面,三類課程功能定位準確,內容無交叉重複、錯位、脫節等現象。
  規範審議審核行為。明確審議審核組織領導責任主體,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完成相應審議審核任務,指導和督查地市、縣區相關工作。地市級、縣區級教育行政部門分別對普通高中、義務教育學校校本課程建設相關文本、學習材料進行抽查和指導。學校負責組織專業力量完成相應審議審核任務。各級審議審核要組建政治立場堅定、專業造詣精深、人員結構合理、相對穩定的專家隊伍;科學確定審議審核標準、規則,注重政治性和專業性雙重把關,細化審議審核程式及各環節具體責任。
  (二)備案制度
  建立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建設的分級管理、備案制度。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義務教育課程實施辦法、普通高中課程實施指導意見報送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課程實施方案、普通高中學校課程實施規劃報送上一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受理的備案材料提出指導意見。
  (三)課程教學管理制度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籌推進本地區課程教學管理工作。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專業機構督促指導學校加強課程教學管理。
  學校要在開齊開足國家課程的前提下,加強地方課程、校本課程教學管理。建立健全聘任社會專業人士參與辦法,滿足多樣化教學需要。建立健全與課程綜合性、實踐性和選擇性相適應的教學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教學活動,探索與課後服務、其他教育教學活動整合實施的途徑,創新課程實施方式。建立以過程評價、綜合評價為主的評價制度,改進評價方式,強化實踐導向,注重體驗、探究、製作等活動過程,有效利用作品、製品、產品等綜合反映學生素養發展狀況,原則上不進行紙筆測驗。建立新型課程供給制度,探索課程購買制度,推進課程資源共建共享。
  (四)專業支持制度
  各地要建立健全教研指導制度,明確專人負責,開展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建設與實施情況的調研與專業指導,聚焦關鍵問題,組織開展常態化教研活動。設立地方課程與校本課程教師專題培訓和研究項目,注重提升教師課程建設能力。組織開展地方課程與校本課程建設成果展示、交流活動,發揮優秀成果的示範輻射作用。
  (五)課程監測修訂製度
  將地方課程、校本課程納入國家、省兩級課程監測範圍,重點關注課程實施的育人效果,不斷增強和改進課程育人功能。
  各地和學校要注重利用課程監測結果,探索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淘汰退出機制;建立周期修訂製度,地方課程修訂周期原則上不超過五年,校本課程修訂周期原則上不超過三年。
  七、加強組織領導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切實擔負起地方課程建設與管理的職責,本著“誰設定、誰負責”“誰開發、誰負責”的原則,壓實政治責任和監管責任。堅持課程教材建設的社會公益屬性,會同有關部門從嚴加強開發、出版單位管理,存在違法違規情況的不得續用,確保地方課程育人為本,教材按需編寫、規範使用,扭轉被經濟利益綁架等不良傾向。
  各中國小要在學校黨組織統一領導下,切實履行校本課程建設與管理的職責,嚴把政治關和科學關,確保三類課程協同育人。
教 育 部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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