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基礎教育教研工作常規

《海南省基礎教育教研工作常規》是海南省教育廳於2020年3月30日印發的常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基礎教育教研工作常規
  • 頒布時間:2020年3月30日
  • 發布單位:海南省教育廳
印發通知,常規全文,內容解讀,

印發通知

海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海南省中國小校教學管理常規》等四個檔案的通知
(瓊教規〔2020〕3號)
各市、縣、自治縣教育局,三沙市社會工作局,洋浦經濟開發區社會發展局,省教育研究培訓院,廳直屬中學:
為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全國基礎教育會議精神,推動我省基礎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提高基礎教育育人質量,進一步加強學校教學管理,充分發揮教研機構和教研人員專業服務能力,規範中國小教師教學行為和學生學習行為,我廳研究制定了《海南省中國小校教學管理常規》《海南省義務教育學校學生學習常規》,並對《海南省中國小教師教學常規》《海南省基礎教育教研工作常規》進行了修訂。現將四個檔案(以下簡稱四個《常規》)印發給你們,並提出以下意見,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充分認識四個《常規》的重要意義
四個《常規》是我省聚焦新時期基礎教育質量提升主要任務,針對我省部分中國小校管理粗放實際問題而研究制定的。各市縣、各學校要強化底線意識,充分認識四個《常規》是對學校、教師、學生和教研機構的基本要求,必須落實到位;要強化機遇意識,以全省整體通過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為契機,推動四個《常規》落地;要強化質量意識,圍繞提升教育教學質量和全面育人質量,落實好四個《常規》,進一步提高中國小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
二、認真開展四個《常規》的宣傳學習
針對四個《常規》開展全覆蓋、分層次的宣傳培訓,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四個《常規》的專門宣傳解讀,並對轄區中國小校長進行培訓;各中國小校要組織全體教師學習四個《常規》,其中,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還應通過多種形式組織學生學習《海南省義務教育學校學生學習常規》。各級教研機構要組織教研員深入學習四個《常規》,省教育研究培訓院要對各市縣四個《常規》宣傳解讀和貫徹落實工作提供指導支持,市縣教研機構要對轄區中國小四個《常規》宣傳解讀和貫徹落實工作提供指導支持。各學校、教研機構要在本單位營造宣傳學習四個《常規》的濃厚氛圍。
三、全面落實四個《常規》的規範要求
四個《常規》的內容涵蓋中國小校教育教學的各個主體、各個環節,各市縣、各學校要將四個《常規》要求全面落實到日常管理和具體教學活動中,改善教學管理、改進教學行為、提高教學質量。各地各校在實施過程中,可以結合本地、本校實際對四個《常規》的內容進一步細化、最佳化,提高操作性和實效性。
四、深入開展四個《常規》的督導檢查
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將學校落實四個《常規》的情況納入校領導班子年度考核重要內容;要在2020年10月底前年開展一次四個《常規》落實情況的檢查,及時發現貫徹落實中的問題並進行整改;各級教研機構要將四個《常規》落實情況納入教學視導常規項目;各市縣教育督導部門要將四個《常規》落實情況納入責任督學日常督導重要內容,督促各學校落實四個《常規》。
各市縣在貫徹落實過程中有好的經驗和做法,請及時報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2008年印發的《海南省中國小教師教學常規》,2015年印發的《海南省基礎教育教研工作常規》停止使用。
海南省教育廳
2020年3月27日
(此件主動公開)

常規全文

海南省基礎教育教研工作常規
基礎教育教研工作是保障教育質量的重要支撐,為進一步規範基礎教育教研管理,更好服務學校教育教學、教師專業成長、學生全面發展、教育管理決策,依據《教育部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基礎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見》(教基〔2019〕14號文)等檔案精神,制定本常規。
一、統籌規劃教研工作
1.根據教育行政部門要求和教研工作職責,明確教研工作的目標、任務和措施,在充分調研和科學論證基礎上,做好本地本校中長期教研工作規劃、年度教研工作計畫。
2.健全上下聯動、區域協同工作機制,統籌教研資源,加強片區合作,因地制宜開展教研工作。省級教研部門每年召開1次全省教研工作會議、2次片區教研工作會議。
二、推動課程教學改革
3.聚焦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育人要求,開展課程教學內容和方法的研究,發揮學科整體育人功能,突出德育實效、提升智育水平、強化體育鍛鍊、增強美育薰陶、加強勞動教育。建設學科教研基地和課程教學改革試點,指導學校從實際出發,構建全面育人體系,做好國家課程的校本化實施。教研員每年提交1篇基地學校或改革試點的典型案例或經驗材料。
4.研究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組織相關培訓,指導學校和教師準確把握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研究各種版本教材的內容和特點,為教材選用提出建議。做好教材使用的培訓與指導,幫助教師理解教材編寫意圖,明確學期、單元(章節)的教學目標、內容和要求。各級教研員每年在全省或市縣(區)範圍內作此類專題講座不少於2次。
5.抓好學科課程資源的開發和管理,為學校和教師及時提供最新課程資源和研究成果。加強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開發研究,豐富學校課程體系,滿足學生多樣化發展需求。重視資源整合、管理和套用,教研機構要建有教研網站,教研員要建有本學科教研網頁(教研網站的學科頻道),實現課程教學資源共建共享。
6.針對課程、教學、作業和考試評價等育人關鍵環節,開展綜合性和實踐性教學研究。教研員聚焦區域或學校在教書育人關鍵環節的突出問題,每年確定主題組織專項研究、開展改革實驗,推廣優秀成果,指導學校和教師不斷深化課程教學改革。每年撰寫不少於2篇調研報告或教育教學論文,在相應級別(省級或市縣級)以上刊物發表或作會議交流。
7.發展學生綜合素質,打造“健康陽光、好學上進、勤勞誠信、文明樸實”特色印記。參與編寫、修訂地方課程教材或專題教育教材,指導學校編寫校本課程教材,推動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地方特色課程的資源開發和組織實施。指導教師依法科學實施三級課程,提高學生道德品質、學習能力、交流合作能力、身體素質、審美情趣和勞動素養。
8.積極推進“網際網路 教育”發展,探索信息化背景下的育人方式和教研模式,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融合套用。組建網路研修共同體,以先進理念為引領,以學科教學為核心,以實際問題為導向,以新興技術為支撐,組織教師開展“三個課堂”(專遞課堂、名師課堂和名校網路課堂)的套用實踐,提升教師網路教學能力和學生線上學習效能。
三、指導教育教學實踐
9.研究學生成長規律,根據不同學段學生的發展需要和學習特點提出工作意見,指導學校和教師的教育教學實踐。教研員堅持學習教育學、心理學等前沿理論,主動為教師解決學生在全面發展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提供專業支持。
10.因地制宜開展靈活多樣的教研活動,引領課程教學改革,指導學校和教師加強校本教研,改進教育教學工作,推動課程目標引領下的備、教、學、評一體化。各學科緊密依靠學科中心組和基地校,定期組織區域教研、網路教研、綜合教研、主題教研以及教學展示、現場指導、項目研究等活動,創新教研方式,提高教研實效。教研員到學校講授示範課、公開課,每學期省級教研員不少於2次,市縣(區)教研員不少於4次;組織研究課、開展聽評課和說課活動,每學期省級教研員不少於20節,市縣(區)教研員不少於30節。定期開展課堂教學觀摩研討,每兩年舉辦1次課堂教學展示交流,引領教學改革,積累典型案例。鼓勵和指導教師撰寫教育教學論文,每年組織1次綜合類教育論文評比,兩年組織1次學科教學論文評比。
11.組織教學視導活動,指導學校提高教學教研水平。利用教學視導幫助學校梳理總結工作經驗,發現教學教研常規管理各環節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並跟蹤整改結果。省級教研機構每三年完成一輪覆蓋全部市縣(區)的教學視導,市縣(區)教研機構每三年完成一輪全覆蓋區域內中國小校的教學視導。教研員每學期參與教學視導活動不少於1次。
12.開展學業質量監測,促進學校教學質量的提高。省級教研部門每年分學段實施、三年完成一輪學生學業水平監測,指導市縣(區)及學校教研機構做好監測數據分析,為學校改進教學工作提供對策建議。市縣(區)教研部門建立測試與數據分析、問題診斷與反饋、教學研究與改進的循環指導系統,指導學校和教師改進教學。結合質量監測和高考中考,每年至少組織1次命題培訓,分學科組織1次質量分析會和1次高考中考備考會。
13.在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下,組織實施重大教學改革實驗項目。教研機構緊緊圍繞提升基礎教育質量的要求,在課程教學改革、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以及服務自由貿易港建設的教育改革實驗中充分發揮專業支撐作用。省級教研機構每年承擔3—5個改革實驗項目,市縣級教研機構每年承擔1—2個改革實驗項目。教研員參加所在教研機構主持的改革實驗項目,或自主開展與基礎教育提質工程相關的研究項目。
四、促進教師專業成長
14.加強自身建設,為服務教師專業成長打牢基礎。教研員遵守教研工作學術道德,作風民主,有較強的服務精神,善於聽取和總結基層經驗,勇於探索教育教學改革創新。堅持學習,提升專業素養,跟蹤學科發展前沿,了解國內外教學改革動態,傳播先進理念和經驗案例。教研員每年閱讀3本以上教育教學專著;每年參加不少於72課時的業務培訓,其中安排國家級示範培訓或省級集中培訓1—2次;每年參加閱讀分享活動至少1次,參加學術演講交流至少1次。
15.創新研訓一體機制,引領教師專業發展。科學設計教研培訓方案,堅持在教研中實施培訓,在培訓中開展教研,全面提升教師教書育人綜合能力。發揮片區協同機制優勢,依託工作室平台,整合多方資源,研訓結合引領教師專業發展。推動培訓者、教研員崗位交流和職責融通,培訓者具備教研員入職基本條件,定期參加教研活動;教研員每年承擔培訓課程講授任務不少於12節。
16.統籌實施“國培”“省培”項目和市縣培訓計畫,提高示範性培訓、全員培訓和農村教師培訓的實效。堅持三級培訓貫通一體,聚焦師德師風、專業知識、教學技能、技術套用等主題,為中國小教師提供內容豐富、形式多樣、針對性強的培訓課程,促進教師不斷提高教學水平。教研員每年聯繫至少1個“國培”、“省培”或市縣培訓項目,以教師能力提升為目標,以教學視導和專項調研發現的實際問題為導向,開展教研指導工作。
五、服務教育管理決策
17.密切關注並認真研究國家重大教育政策,積極開展重大教育政策的闡釋解讀,主動釋疑解惑,擴大政策知曉度,推動政策落地落實。密切關注教育熱點問題,準確研判社會輿情,引導人民民眾合理預期,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教育改革發展的良好氛圍。教研員密切關注學科發展前沿信息,為學科育人內容方式的改革創新提出合理化建議。
18.研究教育理論和實踐,為基礎教育管理決策提供專業支持。聚焦自由貿易港建設戰略和基礎教育質量提升要求,聯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開展基礎性、前瞻性、針對性研究,提高服務決策能力和指導實踐水平。協助教育行政部門做好課程規劃和教學指導,組織實施重大教學改革項目研究,健全教學教研常規管理制度,研製教育教學質量監測與評價標準。指導中國小校開展教育教學實踐研究,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質量。
六、落實聯繫指導制度
19.教研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學校、深入課堂、深入師生,緊密聯繫教育教學一線實際開展教研指導,培育立德樹人、課堂建設、課堂教學、校本教研、教研科研等方面的經驗成果。定期組織教研員到農村、貧困、民族、邊遠地區學校和薄弱學校持續開展教學指導,幫助鄉村學校和薄弱學校提升教育教學質量。教研員有具體的教研聯繫點,省級教研員每人聯繫一個市縣(區)和兩所學校(其中至少有一所薄弱學校),市縣(區)教研員每人聯繫一個鄉鎮和兩所學校(其中至少有一所鄉村學校)。教研員定期到中國小校掛職或任教。
20.落實定期研討交流和調研通報制度,做好省、市縣和學校三級教研機構之間溝通聯繫。省級、市縣級教研機構每年組織2次專項工作調研或研討交流活動,每月編髮1期工作簡報。
本常規有效期為5年,自2020年5月1日起實施。

內容解讀

《海南省基礎教育教研工作常規(修訂)》為修訂檔案。2015年,海南省教育廳發布了《海南省基礎教育教研工作常規(試行)》(瓊教研[2015]2號)。此次主要根據《教育部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基礎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見》再做修訂。常規內容主要聚焦各級教研機構和人員職責,包括“統籌規劃教研工作”“推動課程教學改革”“指導教育教學實踐”“促進教師專業成長”“服務教育管理決策”“落實聯繫指導制度”六個部分。
本修訂稿主要亮點:一是及時將《教育部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基礎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見》精神落實到對各級教研工作的要求之中。二是聚焦了教研部門和教研人員職責,做到了職責明確,任務清晰,便於貫徹執行。三是是充分吸納了近幾年教研工作的成果,努力在體現一般要求的同時明確量化指標,使該常規更具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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