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中學教育教學常規管理細則

《文昌市中學教育教學常規管理細則》是文昌市教育局於2012年12月7日印發的細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昌市中學教育教學常規管理細則
  • 頒布時間:2012年12月7日
  • 發布單位:文昌市教育局
印發通知,細則全文,

印發通知

文昌市教育局關於印發《文昌市中學教育教學常規管理細則》(修訂稿)的通知
各中學、九年一貫制學校:
為了進一步深化和推進我市中學教育教學改革,加強學校辦學常規管理,促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均衡發展,切實提高我市教育教學質量,市教育局中學教研室組織教研員對原《文昌市中學教育教學常規管理細則》進行修訂,現將《文昌市中學教育教學常規管理細則》(修訂稿)印發給你們,請組織教師學習並貫徹執行。
附:文昌市中學教育教學常規管理細則(修訂稿)
文昌市教育局
2012年12月7日
(此件主動公開)

細則全文

文昌市中學教育教學常規管理細則
(修訂稿)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是素質教育的主陣地。在新課程背景下,加強教學常規管理,是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深化課程改革,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保證。為使我市中學教學常規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科學化和規範化的軌道,鼓勵全體教師探索課堂教學有效、高效的新模式、新方法,創建統一、和諧、奮進的課堂教學環境,促進我市中學教育教學改革持續健康發展,切實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海南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國小教學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海南省中國小教師教學常規》和《文昌市教育局關於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育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等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教學常規管理細則。
第二章 教學思想
第2條 學校教學工作要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培養適應現代化建設所需要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科學文化素質、身體素質、心理素質以及創造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的新型人才。
第3條 學校教學工作要認真落實三個“三”:
一是“三全”,即全面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教育法規,全面落實新課程標準的各項要求,面向全體學生;
二是“三表”,即課程表、作息時間表和每周工作安排表。要做到專課專用、專時專用。要按計畫開展教學活動,以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三是“三特”,即教師有特點、學生有特長、學校有特色。教師教學要有特點,形成良好的教學風格;要注重發展學生特長,堅持以人為本,張揚學生個性,承認並照顧學生的學習差異,努力使每一個學生都能學到最好,收穫成功的喜悅;要體現學校辦學特色,充分利用各科教學資源,積極開發建設校本課程。
第4條 在教學中,教師要樹立以下八種觀念:
(1)教育觀:樹立以人為本,以學生髮展為本,堅持教書育人。
(2)人才觀:明確培養目標,樹立人才的層次性、多樣化,人人都能成才的觀念。
(3)價值觀:中學教育是基礎教育,在教學中要扎紮實實打好基礎,為學生一生的發展和幸福奠基。
(4)素質觀:素質教育學科化,課堂教學素質化。
(5)質量觀:教師要牢固樹立德智體美勞等方面都得到全面發展的質量觀。
(6)師生觀:發揚教學民主,構建和諧課堂,學會用賞識和發展的眼光看待學生,教學相長,師生共進。
(7)教材觀:教材只是落實課標的一個樣本,一個具體的範例;是教師“教”的憑藉,也是學生“學”的憑藉;在教學過程中,教師要善於利用和開發教學資源,以豐實和拓展教材。
(8)效率觀:堅持“一課一得”和有效高效的課堂教學理念,倡導自主、合作、探究的學習方式,運用多種教學手段,選用適當教學方式,切實提高課堂學與教的效率。
第三章 計畫與總結
第5條 學科組、教師在開學初要認真制定本學期的教學工作計畫,並於第一周上交教導處。
計畫的基本要求要與學校工作計畫相一致,計畫的制訂一般包括如下幾方面的內容:①指導思想,②學情分析,③教學目標,④教學內容,⑤學科實踐活動,⑥學期教學日程(進度)表等。要重視學科綜合實踐活動的開展,要把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及綜合實踐活動結合起來,每學期要安排一次以上的學習實踐活動。
教學計畫要目標明確,措施可行,針對性、實效性強。
第6條 教導處要加強學科組、年級備課組及教師個人的教學計畫落實的檢查指導,採取定期與不定期的抽查方式,抓教學計畫的落實。
各學科組長、年級備課組長及教師在學期末,要認真寫好本組、個人的教學工作總結,在學期放假前上交教導處;擔任班主任的教師要寫班主任工作總結,期末放假前上交政教處(不設政教處的學校送辦公室或教導處)。
教學工作總結一般包括如下幾方面的內容:①工作進展概況,②主要成績,③經驗及體會,④存在問題和今後的努力方向等。
班主任工作總結一般包括如下幾方面的內容:①班級管理概況;②主要成績;③經驗及體會;④存在問題和今後的努力方向等。
學校教導處要在此基礎上寫好本校的教學工作總結。
第四章 備 課
第7條 備好課是上好課的重要前提。學校要加強學科組和年級備課組的管理,強化集體備課意識。通過隨機聽課、不定期抽查教案和抽查備課組的記錄等,強化集體備課的落實,提高備課質量。
第8條 教師備課應做到“五有六備”:“五有”即腦中有“標”,胸中有“本”,目中有“人”,心中有“數”,手中有“法”;“六備”即備課標、備教材、備學情、備教法、備學法、備訓練。
第9條 教師上課前要寫好教學預案。教學預案是教師在實施課堂教學之前所作的教學預設。預案的編寫要注重實效,要充分考慮課堂的動態變化,時間安排宜松不宜緊,要為教師處理課堂生成的問題留出一定時間和空間。
教案編寫要注重實效。從教不滿三年的教師要編寫詳細的教案;其他教師要在規範的基礎上注重教案的實用性,可寫簡案;市級以上骨幹教師、高級教師,教案要體現自己的教學風格和特色。
第10條 教案的編寫應考慮如下內容:①教學目標的選定(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維目標”);②教學重難點的確定;③教學過程的設計(教學的環節步驟與問題設計,民主、和諧的課堂氛圍的創設,能力訓練題的設計等);④教學資源的開發與利用;⑤板書設計。
在教案之後,要留出一定的空間寫教學後記。
第五章 課堂教學
第11條 在課堂教學過程中,教師要重視教學觀念和教師角色的轉變,要樹立新的課堂觀:課堂是師生合作學習、溝通交流的天地,是師生歷煉心志、感悟人生的場所。追求學習的幸福感,是師生課堂活動的終極目標。
第12條 要強化課堂教學的管理意識。時時育人,處處育人,人人育人,應成為全體教師的自覺行為和崇高追求。教師要努力做到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在課堂上,教師要認真檢查學生出勤情況,教學過程中維持好正常教學秩序,管理好學生的課堂學習行為,不隨意離開教學現場,不能放任學生隨意離開教學現場。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得挖苦、諷刺或侮辱學生。努力為學生創造良好的課堂學習環境,讓學生通過課堂學習收穫成長的快樂。
第13條 圍繞教學目標組織教學。教師要重視教法的選擇和學法的指導;以基礎知識為核心,以能力為重點,兼顧情意發展;根據學生的學習實際及教學過程中的動態情況,對預設教學目標進行適時的必要調整。
第14條 教學過程講練適度。教學過程安排要緊湊、合理,教學重點要突出,教學難點有突破。在課堂上,講練要結合、適量,講授要準確、精當,訓練要層次、拓展,檢測要及時、反饋。
教學過程中,要落實“七個重視”:即重視學科興趣的激發,重視“雙基”的落實,重視幫扶學困生,重視課堂問題的設計,重視課堂訓練的精當,重視課堂教學的小結,重視教學資源的開發與使用。
第15條 突出學生主體地位,關注學生的學習心理,尊重並照顧學生的學習差異,採用多種方法,引導學生動手、動口、動腦,鼓勵學生主動參與、大膽質疑;師生共同營造和諧、融洽、平等的課堂氛圍,實現“自主、合作、探究”學習方式的轉變。
第16條 重視教學資源的開發和利用,合理使用輔助手段。充分利用掛圖、標本、錄音、投影、錄像等教學媒體輔助教學。重視實驗教學,認真準備演示實驗和分組實驗,加強對學生動手操作的指導。作好圖書館、電腦室、遠程教育教學資源和資源庫的管理。教師要善於蒐集、整理、開發和利用資源,為學生更好地學習提供有效幫助。
第17條 遵守課堂基本規範。按時上課下課;教態自然、親切,穿著端莊整齊;用國語教學,語言表達清楚、流暢、文明、得體;板書工整、規範。在課堂上,教師要以飽滿的熱情投入到教學中,不做與課堂教學無關事情。
第18條 授課完後,要堅持寫課後反思。課後反思可以是自我反思、同伴互助反思和在專家引領導下反思等形式。反思的呈現方式可以是“課後記”、“教後感”、“教學扎記”等。通過寫課後反思,教師可以在自我評價、自我診斷中不斷提高自己的課堂教學技藝,實現提高課堂教學質量的目的。
第六章 作業布置與批改
第19條 作業要求要明確。作業的形式可以靈活多樣:或書面作業,或活動類作業等。作業的書寫格式要規範,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注意書寫的工整、美觀。
第20條 作業布置要適量。國中學生每天作業時間不超過1.5小時,高中不超過2小時。教師不得布置懲罰性的或大量重複性的作業。
國中和高中各學科每學期作業量要求如下:
語文科:書面作業(含聽寫、抄寫、課堂同步訓練等)不少於10次,國中作文訓練不少於8篇,鼓勵多寫多練;高中作文訓練不少於10篇。提倡中學生課外練筆(周記、日記等)。
數學、英語科:書面作業(含聽寫、抄寫、課堂同步訓練等)不少於25次;英語科要有小作文訓練:國中不少於6篇,高中不少於8篇。
物理、化學科:書面作業不少於15次。
政治、歷史、地理、生物等科:書面作業不少於10次。
音樂、美術、體育、信息等科:注重實踐操作,作業原則上在課堂內完成。
第21條 作業批改要創新。作業的收與發要及時,方式要靈活,要有評講反饋;批改的方式要創新:以教師批改為主,批閱應有批語;鼓勵學生自批和互批,提倡教師面批面改,提高作業批改的實效、高效。
第七章 課內外輔導
第22條 輔導是教學工作不可缺少的環節,是貫徹因材施教原則的一項具體措施。輔導可分為課內輔導和課外輔導。一般情況下,在課堂教學過程之中的輔導,稱之為課內輔導,而自習課、活動課、晚修等時間的輔導稱為課外輔導。無論課內外輔導,都提倡分類輔導、個別輔導,輔導內容一般為補缺、補差或培優、提高等。
第23條 照顧學生學習差異。在課堂上,教師要關注不同層面學生的學習基礎、學習心理和個性喜好,並做有針對性的輔導,使不同程度的學生都有不同的發展。
第24條 課外輔導要符合有關規定。不得以輔導為名組織集體補課或講授新課,不得占用綜合實踐活動的時間及節假日休息時間,不得搞有償輔導和有償家教。
第八章 考試與評價
第25條 發揮考試評價功能。強化評價的診斷功能、促進發展功能和激勵功能;評價既要關注學習結果,更要關注學習過程,堅持質性評價和量化評價相結合,終結性評價與過程性評價相結合,突出質性評價。
每一次考試(包括中考、高中基礎會考、高考),學校都要善於利用考試評價信息資源,充分發揮考試評價所具有的診斷、反饋、導向和促進發展的功能,為教師的專業發展和學生的全面、生動、活潑、主動發展服務。
第26條 採取多元化評價形式(學生自評、學生互評、教師評價、家長評價等)評價學生的學習狀況。提倡運用“成長記錄袋”等形式對學生進行學習過程評價。評價要以鼓勵為主,要有利於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不得挖苦、謾罵、污辱學生,挫傷學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第27條 規範考試評價方式。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以考試為主,其他科目及實驗操作等以考查為主。每學段可由年級組或學校命題,組織一次考試或考查。
考試方式一般以筆試為主,堅持筆試、口試或其他方式相結合。國中學段的考試或考查,各科成可以採用等級制呈現,也可以用百分制。考查科目均採用等級制(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考試主要有四類,即單元測試、期中考試、期末考試和高中考模擬測試。單元測試由科任教師或年級組負責組織實施;期中和期末考試由市教育局中學教研室統一組織實施。高中、國中期中和期末的考試時間由學校教導處根據市教育局的通知要求統一安排。國中期中和期末考試原則上由市教育局中學教研室負責命題。高中期中和期末考試原則上由文昌中學負責命題。高、中考模擬測試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期中和期末考試監考與評卷,原則上由市教育局中學教研室統一要求,各中學落實組織和安排老師交換監考、科組集中評卷。
市教育局需要進行教學質量監測的科目,由市教育局中學教研室統一命題,組織考試和集中評卷。
第28條 提高考試命題水平。加強對考試命題的研究,加強命題反思,提高命題質量,是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的一個重要保證。考試命題是一門科學,有很強的技術性,需要全體任課教師認真學習。各學校要把學習命題作為校本培訓的一項重要內容,沒條件的學校應聘請有命題經驗和研究的教師或專家對教師進行專門培訓,以期全面提高學校各類考試的效度和信度。
命題思想要端正,要體現學科教學的導向;重視單元過關測試、期中和期末的學段測試與中考和高考的功能差異,處理好基礎知識的積累鞏固、基本能力的訓練提高與應考能力訓練的關係;試題的難易度要符合課程標準的要求和學生學習的實際。
第29條 普通高中要利用學分評價手段來管理學生的學習活動和學習狀況,通過課時記錄、學習過程表現和模組考試結果三個方面,對學生各學科模組學習進行較客觀、準確、科學的評價,以促進學生學習。同時還要利用學分管理手段來管理學生的綜合實踐活動。
第30條 做好綜合素質評價。普通高中要按照新課程關於學生成長記錄和綜合素質評價的相關規定,加強對綜合素質評價表的填寫與電子文檔的管理,要從高一年級開始,做好原始素材的收集、整理、評價,並及時、規範、準確的完成電子文檔錄入和管理工作。
第九章 教研與培訓
第31條 學科組和年級備課組要認真落實常規教研活動的要求,積極開展學科教研活動。各校要按省統一的教研活動時間來安排各學科組的教研活動。
原則上每周要有一個科組活動時間。每次活動要做到“四定”:即定專題、定內容、定時間、定主講。活動要做好記錄,教導室要不定期抽查。
第32條 加強集體備課。增強教師的合作意識,通過集體備課,使全組教師做到年級教學統一要求、教學資源互通共享。特級教師、省級學科帶頭人和省市級骨幹教師等,要積極發揮專業引領作用,通過同伴互助、專業切磋和共同研討,及時幫助教師解決教學中存在的問題和困惑,促進同伴共同成長。
第33條 加強校內外聽課學習管理。校長、分管教學副校長每學期聽課要不少於16節,其他副校長每學期聽課要不少於8節;學校中層教學教研業務領導、學科組長和專任教師每學期聽課要不少於16節。從教不滿五年的教師每學期保持課次數要適當增加。“省一級學校”的校級領導聽課要求按評估方案的標準執行。
到校外參加為期一個月以上的培訓學習,返校後要落實“四個一”:即作一個專題匯報,上一節匯報課,交一份教學預案,指導青年教師上一節研究課。
參加短期培訓或聽課學習的,返校後要在組內或全校作一個專題匯報,並將文字稿上傳學校網站。
第34條 積極開展課題研究。各校要提高開展課題研究的意識,可以根據本校學科力量強弱的實際,有選擇地組織教師積極參加省、市級的學科課題研究活動。
學校要鼓勵教師個人開展課題研究,或參與課題組,或提出自己的研究課題,在省、市專家和有經驗的教師帶領下,通過開展課題研究,全面提高自身的專業理論素養和教育教學技能。
第35條 各校要積極組織教師參加各類各級培訓活動,並按規定完成專業教師繼續教育年度學時和學分。
加強校本研訓。教師每學期要完成如下校本研訓任務:即讀一本教育理論書籍(以上交一篇讀書筆記為證),上一節全組性的研究課,交一份一節課的教案,寫一篇800字以上的教學反思或教學案例分析。
鼓勵教師撰寫教育教學論文(每篇1500字以上)和教育敘事、教學案例分析等,並積極參加各類各級的評比活,或在市級、省級和國家級報刊上發表。
第十章 教學檢查
第36條 學校教導處每學期應組織教學常規檢查四次。其中第一和第四次為全面檢查,檢查內容包括:科組計畫及落實情況,作業布置及批改情況,教師教學學生民主評議,年級備課組活動記錄,學生考試成績分析,科組組織學生開展研究性學習和綜合實踐活動情況,科組完成學校下達的工作任務情況等;中間兩次檢查為分學段、年級、學科進行專項抽查,具體內容由教導處確定。
在常規檢查以外,學校還應通過對教師課堂教學、紀律考勤、期中和期末考試,以及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政治學習和文體活動等多方面,對教師進行學期教學情況綜合評價,學校要以這個綜合評價作為教師參評先進、參與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和職稱評聘的重要依據,並將各項檢查結果,存入教師業務檔案。
第十一章 附則
第37條 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工作可依照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貫徹執行。本細則適用部分也可作為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工作的參考。
第38條 本細則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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