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變發展方式
明確農業現代化發展思路
堅持以
改革為動力,以科技為引領,以法治為保障,推動農業發展由數量增長為主轉到數量質量效益並重上來,由依靠資源物質投入轉到依靠科技進步和提高勞動者素質上來,由生產導向型轉到消費導向型上來,走技術先進、規模適度、安全高效、低碳環保、競爭有力、發展可持續的“兩型”農業現代化道路。
調整最佳化農業結構
堅持把穩定發展糧食生產、保障農產品有效
供給放在突出位置,穩步提高糧食等大宗農產品產能。認真組織實施國家新增糧食產能規劃,重點抓好53個縣市區新增糧食產能建設,穩定糧食播種面積。深入推進糧食高產創建、綠色增產模式攻關和湘米產業工程,加大超級雜交稻推廣力度,努力提高單產,力爭全省糧食年產穩定在600億斤左右。進一步強化糧食生產、流通和儲備責任,確保糧食安全。推動種植結構由糧食、經濟作物二元結構向糧食、飼草料、經濟作物三元結構轉變。大力發展規模化、集約化、標準化健康養殖,完善動物疫病防控政策,促進生豬產業穩量提質,加快牛羊等草食畜牧業發展。著力提升蔬菜產業發展水平,保障蔬菜穩定均衡供應。引導棉區調整種植結構,科學安排替代作物種植。重點扶持
油料、旱雜糧、柑橘、茶葉等特色經濟作物。大力發展
林下經濟。
積極實施農業產業化經營
以兩大“百千萬”工程為紐帶,推進農業區域化布局、標準化生產,實行種養加、農工商、科工貿一體化經營。重點打造糧食、畜禽水產、果蔬、林產、茶葉等千億產業,積極發展油茶、南竹、生物製藥等特色產業。深入推進特色縣域經濟農產品加工重點縣、“135工程”等重大項目建設,支持縣域特色產業集群發展,培育一批規模大、帶動能力強、支撐作用明顯的龍頭企業。加速實施區域品牌戰略,支持龍頭企業打造高知名度商標和國家地理標誌產品,引導龍頭企業建立標準化生產基地。重點選擇10個優勢特色農產品,開展現代農業示範園創建活動。著力培育農業新型業態,組織實施鄉村旅遊質量提升與休閒農業示範創建行動,加快發展生態休閒旅遊觀光農業和科技示範農業。
大力推進農業機械化
大力推廣適地適業、安全高效的農業機械,協同推進水稻耕種收、植保、轉運、烘乾等生產環節機械化,重點抓好水稻機插秧、飛機植保和大型機械烘乾的推廣,加快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步伐。努力提高經濟作物、畜牧水產及林果業機械化水平。鼓勵扶持使用生態化、資源化處理畜禽糞污和病死畜禽機械設備。重點支持1000家現代農機合作社發展;落實支持農機合作社建設配套輔助設施的相關政策。開展大型農機具融資租賃試點。加強農村機耕道路建設,積極推廣集中育秧。加快發展農機產業,重點支持省農機產業園和長沙、雙峰、汨羅、衡陽、益陽等農機產業園區建設。加強基層農機推廣服務體系建設,強化農機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建設平安農機。
增強科技創新驅動
圍繞保障糧食等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與安全,構建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農業技術體系。突出種業科技創新,加大超級稻、優質稻、生豬、蔬菜、油菜、油茶、茶葉、南竹等品種選育和優良品種推廣,加快國家級水稻分子育種平台、南繁基地和南方糧油作物協同創新中心建設,鞏固水稻育種及栽培配套技術的國際領先地位。繼續加強農業技術配套組裝和農產品精深加工、農業機械裝備、生態環境保護、耕地污染治理、資源高效利用等關鍵技術研發。深化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完善農業科研創新保障機制,鼓勵和支持農業科技自主創新,建立完善產學研一體化協同創新機制、科技成果評價機制和政策激勵機制。加強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完善科研院所、農林高校科研人員與企業人才流動和兼職制度,積極推進農業科研成果權益分配改革試點,探索建立科研智慧財產權交易機制。加快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深入推進科技特派員行動,探索精準式與多極化相結合的服務模式,鼓勵農業科技人員到農業生產第一線開展定點服務。加強農業科技園區和環洞庭湖國家現代農業科技示範區建設,依託農業科技園區搭建農業科技融資、信息、品牌服務等公共服務平台。加快推進國家級農村農業信息化示範省和信息進村入戶試點省建設,發展農村電子商務,支持電商、物流、商貿、金融等企業參與涉農電子商務平台建設,大力推廣耕地和林地測土配方技術,用信息化助推農業現代化。
提高統籌能力
繼續完善農業對外合作的投資、財稅、金融、保險、貿易、通關、檢驗檢疫等政策,整合我省農業生產技術、品牌等資源,選擇條件相對較好的國家或地區,建立境外湖南農業經貿合作區。擴大畜禽、蔬菜、水果、茶油、茶葉、水產品、中藥材等特色優勢農產品出口。吸引海內外戰略投資者和大型企業集團來湘投資農業,著力推動農業龍頭企業與國際戰略投資者強強聯合,加快農業“走出去”步伐,擴大與台灣、東協、南美、俄羅斯、非洲等地農業合作交流。推進農產品市場體系轉型升級,加大重要農產品倉儲物流設施和區域性農產品產地批發市場建設力度,提高糧食等主要農產品收儲保障能力。加快農貿市場標準化改造,培育冷鏈物流、農產品期貨交易、農超對接、電子商務等新型流通業態。充分發揮商會對促進農產品流通的作用,進一步抓好省際產銷合作,推動湘品出湘工程,不斷擴大湘品市場份額。穩定農產品市場供應,引導和支持省內多元農產品經營主體與主銷區建立多形式、深層次、長期穩定的產銷合作關係。
嚴格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
嚴格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追溯體系、信用體系和技術管控保障體系。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嚴格農業投入品監管,規範農資市場,落實生產經營主體責任,積極推行農業標準化生產,重視農產品品牌建設,支持開展“三品一標”農產品認證。以糧食、蔬菜主產縣和生豬調出大縣為重點,紮實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加強生豬屠宰監管,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從嚴查處各類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
強化基礎設施建設
提高防汛抗旱能力
加快構建人水協調的現代水利體系。抓緊抓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和城市防洪工程建設,完成4036座小Ⅱ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建設任務。加快涔天河水庫擴建工程建設進度,啟動莽山水庫工程、涔天河水庫灌區工程建設,依法妥善安置移民。全力推進12項重大節水供水工程,繼續深入推進洞庭湖綜合治理和“四水”流域綜合治理。廣泛發動民眾,大力開展小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水利建設,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水利設施建設與管護的積極性。抓好水利防災設施建設,積極做好減災防災救災工作。全面完成430萬人飲水安全工程,推進城鎮供水管網向農村延伸。
強化農業產地環境治理
堅守耕地保護紅線,進一步開展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對劃定的永久基本農田實行最嚴格的保護。切實加強補充耕地質量建設,嚴格落實“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要求,採取“補改結合”,嚴格執行耕地質量評定製度,確保耕地占補數量和質量平衡。大力實施農村土地整治,積極開展建設占用耕地土壤剝離耕作層再利用工作,有效提高補充耕地質量。認真組織實施國家高標準農田建設總體規劃,重點抓好105個縣市區高標準農田建設。大力推進農業生產保護“三同時”制度。加大工業“三廢”治理力度,全面啟動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治理,實施“沃土工程”,大力推廣生物有機肥、低毒低殘留農藥,開展秸稈、畜禽糞便資源化利用和農田殘膜回收區域性示範。推進農村清潔工程轉型升級。繼續開展長株潭地區重金屬污染耕地修復治理和種植結構調整試點,探索積累經驗,逐步擴大耕地修復治理規模。大力推廣生態健康養殖模式,做好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適養區劃定工作,穩步實施湘江流域生豬禁養區退出計畫。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完善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體系。加強產地環境安全預警體系建設,開展農業環境容量評價,完善並嚴格執行農業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
加強農村生態建設
緊緊圍繞綠色湖南建設目標,大力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加強國家天然林保護,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機制,組織開展三年禁伐、限伐行動。實施新一輪退耕還林工程、濕地生態效益補償、濕地保護獎勵試點。抓好裸露山地造林綠化攻堅和石漠化綜合治理,實施綠色通道三年建設行動。科學劃定生態紅線,嚴格使用林地定額和林地用途管制。加快建立水生態補償機制,切實加強“四水”源頭水土流失重點防禦,建立完善生態保護與建設激勵機制,實行以獎代補。加大對農業節水設施的政策性補貼。紮實抓好森林防火防蟲和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加快發展農村新型清潔能源,大力推進農村沼氣建設轉型升級,把規模化沼氣工程作為重點,積極推廣豬—沼—果(菜、林)等循環農業模式,加強太陽能、高效生物質爐灶、水能、風能等開發利用,完善農村能源服務體系。
全面深化農村改革
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
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全面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2015年在基礎條件具備的縣市區開展整縣推進工作,其他縣市區分兩年做出安排,確保2017年基本完成確權任務。加快包括農村宅基地在內的農村地籍調查以及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各市州、縣市區要將土地確權登記頒證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鼓勵承包農戶依法流轉承包土地經營權,發展適度規模經營。著重通過農民的合作與聯合、開展社會化服務等多種形式,提升農業規模化經營水平。加強對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的監管和風險防範,建立健全資格審查、項目審核、風險保障金制度,明確經營規模上限控制,嚴格準入門檻,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防止“非糧化”,嚴禁“非農化”。
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大力培育新型職業農民,開展職業農民認定工作。積極發展家庭農場,按照自願原則開展家庭農場工商登記,重點扶持10000個以水稻生產為主體的家庭農場。大力培訓培育農村經紀人,鼓勵發展個體私營、股份合作、租賃、代耕等多形式、多元化經營主體。重點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快發展,深入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創建活動,鼓勵發展農民合作聯社、農民用水戶協會。支持發展混合所有制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引導其與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建立密切的利益聯結機制。選擇部分縣市區開展農業補貼政策改革試點,新增補貼資金向適度規模種植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其他新型經營主體傾斜。開展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信用等級評定,推進銀農、銀社對接。鼓勵政府出資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貸款擔保服務。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配套設施用地,在年度用地指標中給予重點支持。建立完善以家庭經營為基礎、合作與聯合為紐帶、多元主體為支撐的現代農業服務體系。進一步強化農業、水利、林業、供銷等公益性服務。創新氣象為農服務機制,推動氣象服務融入社會化服務體系。加大政府購買基本公共服務的力度,鼓勵社會多元主體投身農業服務行業。
加大農業支持保護力度
繼續增加財政支農投入,確保只增不減。調整和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重點支持農業結構調整、基礎設施建設、農村民生改善、生態環境治理和重大改革。創新涉農資金運行機制,推進攸縣、華容、澧縣、安化四縣統籌整合試點,探索涉農資金統籌投入、有效使用、科學管理的長效機制,撬動社會資本投入農業農村。開展農業新型經營主體融資增信試點,建立“財銀保”聯動機制。推進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強化農村普惠金融服務,鼓勵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等新建農村地區經營網點,切實增強支農信貸投放。涉農金融機構要建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主辦行制度。積極穩步發展村鎮銀行。支持小額貸款公司規範發展,鼓勵省農業信用擔保公司和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到縣域設立分支機構,開展擔保業務。支持涉農企業上市融資。繼續抓好沅陵縣國家級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改革試點工作。繼續開展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工作,新增能繁母牛、柑橘、茶葉、葡萄等特色農業保險品種,探索開展物價指數保險試點,健全農業保險基層服務體系,規範農險市場秩序,增強農業抗風險能力。
創新農村“三資”管理
盤活現有農村集體資源,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穩步發展多形式村級集體經濟,增強村級服務功能。按照依法有據、封閉運行、風險可控原則,審慎穩妥推進農村集體土地制度改革。抓好瀏陽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和農房、林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綜合試點。穩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對非經營性資產,探索有利於提高公共服務能力的集體統一運營管理機制;對經營性資產,明晰產權歸屬,將資產折股量化到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發展多種形式的股份合作,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占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相關制度建設,有效防控農村基層腐敗現象發生。規範農村會計服務,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確保村級財務陽光安全規範運行。
深化水利改革
穩步開展水利、國有農林場、供銷合作社改革。繼續深化水利改革,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規划水資源論證制度和水資源督查制度,推進農業水價改革,簡化中小型農田水利工程項目審批程式,進一步完善和推廣民眾為主、民辦公助、以獎代補、先建後補的農田水利建設新機制,推進小型水利設施產權制度改革。健全農田水利工程管護制度和基層水利管理體制機制。穩步推進國有農場改革,積極探索墾區屬地管理後農場企業化、墾區集團化、股權多元化改革的路徑,推進資源資產整合,促進產業最佳化升級。加快建立健全國有農場改革管理機制與運行機制,明晰國有農場資產權屬關係,建立符合農墾特點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進一步推進農墾辦社會職能改革。加快推進國有林場改革,明確國有林場生態功能定位,加快國有戰略儲備林建設。認真開展國家公園體制改革試點。深入開展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堅持為農服務方向,大力實施“惠農綜合服務體系建設”工程,著力推進基層社改造,創新聯合社治理機制,拓寬服務領域,把供銷合作社打造成為“三農”提供綜合服務的骨幹力量。
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
用新型城鎮化帶動新農村建設
健全城鄉一體化發展體制機制,推動城鄉建設統一規劃、產業布局統籌協調、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城鄉要素平等互換,完善集鎮配套設施,鼓勵社會資本投資集鎮市政公用等設施建設,增強城鎮對農村發展的輻射帶動能力。加快推進城鄉戶籍制度改革,分類確定、放寬大中小城市及建制鎮落戶條件,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並享有當地居民同等待遇。加大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力度,符合條件的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均可由用人單位申請配租公共租賃住房。支持農民工就業創業,完善就業服務,提高農民工職業技能。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不得將農民進城落戶與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掛鈎。引導城市資金、技術、信息、人才、管理等現代生產要素向農業農村流動。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農村基礎設施,興辦各類農村事業。
推動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
全面改善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繼續推進義務教育合格學校建設;辦好農村國小和教學點,加快農村公辦幼稚園建設,積極扶持普惠性民辦幼稚園發展;積極推進農村中等職業教育攻堅計畫,推進職業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全覆蓋,逐步實現免費中等職業教育;提高一本院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切實保障進城務工農民子女在父母就業地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力。鞏固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同步提高人均財政補助、個人繳費標準和實際報銷水平,大力推進農村居民大病保險。加強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穩定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加強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規範管理,強化基層社會救助能力建設,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落實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支持建設多元農村養老服務。重視農村文化遺產、古村落、傳統民俗文化保護,加快村民健身、文化惠民、廣播電視戶戶通、農村廣播村村響等工程建設。
深入推進新農村建設
以“百城千鎮萬村”新農村建設工程為抓手,全面改善農村人居環境,著力打造美麗鄉村。2015年重點對4000個左右行政村進行人居環境綜合整治,選擇建設300個左右的美麗鄉村。加強傳統村落和傳統民居的保護髮展,在大湘西地區打造50個少數民族特色村寨。以硬化、淨化、綠化、亮化、美化為重點,改善村容村貌;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嚴格監管,推進農村和農墾危房改造以及避災搬遷,規範農民住房建設,保護鄉村元素;加強農村道路、電力、通信和飲水安全、清潔能源等基礎設施建設,大力實施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重點支持集中連片特困地區農村公路建設,實現所有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水泥(瀝青)路,穩步推進農村客運班線公交化;重點整治農村垃圾和生活污水,全面啟動以縣市區為主體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力爭三年時間實現農村環境整治全覆蓋。以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和美麗鄉村建設為平台,整合相關資源、項目和資金,形成整治、建設合力,整體發力,連片推進。完善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機制,擴大農村公共服務運行維護機制試點範圍。
切實抓好扶貧攻堅
以湘西自治州為主戰場,推進武陵山和羅霄山片區扶貧攻堅。將區域開發與精準扶貧結合起來,建立完善精準幫扶、進退有序的工作機制,對8000個貧困村實行駐村幫扶全覆蓋。織好最低生活保障、新農合、新農保、農村義務教育“四張網”,保障貧困人口基本生活。重點推進水、電、路、氣、房、環境整治六到戶,實施好特色產業、貧困農戶安居、雨露計畫等重點扶貧工程,提高貧困地區農民生產生活水平。創新金融服務方式,建立和完善融資性擔保平台和小額信貸風險化解機制,擴大貧困地區信貸投入規模。探索社會扶貧新模式,繼續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扶貧幫困。切實加強扶貧考核,落實扶貧責任。進一步落實移民後扶政策,大力推進移民產業建設,積極改善特困移民居住條件,依法推進移民安置工作。
堅持法治思維
進一步完善農業農村工作管理體系
堅持把“三農”工作作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進一步建立健全縣市區黨政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農村綜合管理部門統籌協調、涉農部門各司其職的管理體制機制。推進鄉鎮區劃調整,加快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加快完善黨支部領導、村民(代表)會議決策、村民委員會執行、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的“四位一體”村民自治機制。穩步推進以村民小組為基本單元的村民自治試點,引導發揮村民民主協商在鄉村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激發農村社會組織活力,構建農村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推進平安鄉鎮、平安村莊建設。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
提高農村基層法治水平
廣泛開展農民法治宣傳教育,引導農民增強學法守法用法意識,依法合理表達訴求,維護自身權益。切實增強各級領導、涉農部門和農村基層幹部的法治觀念,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維護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能力。堅持依法行政、嚴格依法辦事,加大對農業水利森林資源保護、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投入品監管、農民合法權益維護等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力度。加強惠農政策落實檢查,防止農民負擔反彈。
健全“三農”法規體系
抓緊修改與現行體制機制相悖的地方性涉農法規規章,制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水利、林業、農產品質量安全、農藥管理、動植物防疫、農村可再生能源、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方面地方性配套法規規章;加快農業資源環境保護、農村財務審計、職業農民教育培訓等地方立法進程,構建與國家法律相配套的地方涉農法規體系。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強化農村基層執法隊伍建設,積極探索農林水領域內的綜合執法。建立涉農行政執法經費財政保障機制。統籌城鄉法律服務資源,加快縣鄉村法律服務平台建設,健全對農民的法律援助制度和司法救助體系。依法保障農村改革發展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