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國務院取消的第三批職業資格銜接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國務院取消的第三批職業資格銜接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5年08月2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國務院取消的第三批職業資格銜接工作的通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 發布日期:2015年08月27日
  • 發文字號:冀人社發〔2015〕24號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做好國務院取消的第三批職業資格銜接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11號)取消了67項職業資格的許可和認定。各地、各相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 決定精神,對於已經停止許可認定的職業資格,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開展考核和發證活動;各監管責任單位要加強監督檢查,對違規開展相關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的 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對於由就業準入類調整為水平評價類的職業資格,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實行執業準入控制。已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是否繼續作為使用或聘任 的依據,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各相關監管責任單位要按照建立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的規定,抓緊修訂相關檔案。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5年6月3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