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促進珠海市積體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貫徹落實《珠海市大力支持積體電路產業發展的意見》,加快推進珠海市積體電路產業發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促進珠海市積體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 頒布時間:2020年10月15日
  • 實施時間:2020年10月15日
  • 發布單位: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凡在珠海市進行工商註冊、民政登記,主營業務為積體電路設計、製造、封裝測試、設備材料、EDA工具研發的企業,或經市積體電路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認定後列入可支持範圍的相關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功能平台、創新載體等機構在本市實施的積體電路產業相關項目均可享受本政策措施。
  第二條在珠海市積體電路產業發展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市發展和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科技創新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國資委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相關政策措施的落實。
  第三條本政策措施所涉補助和獎勵資金原則上由市、區按照財政分配體制承擔,如有其它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章 支持產業項目落戶
  第四條支持生產製造項目落戶和增資。對新成立的積體電路生產製造項目,在項目投產前年度實繳註冊資本(貨幣出資)每1000萬美元或1億元人民幣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對原有或新成立的已投產積體電路生產製造項目,年度新增實繳註冊資本(貨幣出資、未分配利潤轉增出資或已分配未支付轉增出資)每1000萬美元或1億元人民幣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單個項目累計獎勵最高1億元。(市商務局)
  第五條支持總部項目落戶及發展。對半導體上市公司、經認定的國內積體電路產業各環節領軍企業(設計業、製造業排名前十,其他領域排名前五)、積體電路獨角獸企業,在我市設立總部或區域性總部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1000萬元、300萬元獎勵。對我市原有企業首次達到上述排名的,或新增的獨角獸企業給予一次性同等額度的獎勵。(市商務局)
  第六條支持創新創業團隊項目。引進和培育具有先進理念和管理水平、掌握核心技術的積體電路領域創新創業團隊。對入選珠海市創新創業團隊的項目給予最高1億元資助;對入選廣東省引進創新創業團隊的項目,根據省財政資助額度,按1:1的比例予以配套資金支持。對入選珠海市創業人才項目給予最高200萬元資助。(市科技創新局、市國資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經認定入選我市獨角獸企業培育庫的高成長性積體電路企業按照《珠海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培育引進前沿產業獨角獸企業若干政策措施(試行)的通知》執行。(市科技創新局)
  第七條降低新建製造業項目生產性用地成本。對用地集約、投資規模在5億元(含)以上的新建積體電路製造、封裝測試或設備及材料項目,執行工業用地優惠地價。土地出讓底價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允許對該類項目按照規劃確認的用地圍牆線內面積出讓。(市自然資源局)
  第八條支持重大戰略項目引進。重點引進和支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國家戰略需求,面向產業鏈制高點,面向產業生態和產業能級量級提升的重大積體電路產業鏈戰略項目。對新引進總投資額5億元(含)以上的生產製造、封裝測試、設備材料、高端元器件等企業,按照不超過其實際產業化投入資金的30%給予補貼;對新引進總投資額3億元(含)以上的高端研發類企業,或先進特色工藝製程的晶片設計企業,按照不超過其引進和研發先進技術實際投入資金的30%給予補貼。本條重點引進和支持的項目由市積體電路產業主管部門牽頭組織市積體電路專家委員會論證,論證通過後將項目支持方案報請市積體電路產業發展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國資委)
第三章 支持企業創新發展
  第九條支持產業核心和關鍵技術攻關。針對我市積體電路產業重點發展的高端領域和關鍵環節,支持企業開展具有重大創新性和突破性的技術研發活動。支持對產業發展具有全局性、帶動性,能在3-5年內形成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重大創新成果,填補產業空白的技術攻關,每年採用競爭性項目評審、研發啟動金、國家(省)重大科技專項配套、“揭榜掛帥”等方式給予研發扶持。單個項目支持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市科技創新局)
  執行國家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75%政策,對企業按不超過25%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標準給予獎補,並申報省級1:1配套獎勵。(市科技創新局)
  第十條支持積體電路晶片流片和工程產品首輪流片。對開展多項目晶圓流片的積體電路設計企業、高校或科研機構,按照流片費用的70%給予補貼,年度補貼上限為300萬元。對完成工程產品量產前全掩膜首輪流片的企業、高校或科研機構,按照首輪流片費用的50%給予補貼,年度補貼上限為500萬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第十一條支持EDA工具軟體購買、租用和研發。對購買工具軟體(含軟體升級費用)的企業、高校或科研機構,按照實際支出費用的30%,給予年度最高200萬元的補貼。對租用積體電路公共服務平台工具軟體的企業、高校或科研機構,按照其實際支出費用的50%給予年度最高300萬元補貼。對從事工具軟體研發的企業,按照不超過研發費用的50%給予年度最高1000萬元補貼。(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第十二條支持購買和復用共享核開展高端研發。對購買IP核開展高端晶片、先進或特色工藝研發的企業、高校或科研機構,按照其實際支出費用的30%給予年度最高300萬元補貼。對復用共享積體電路公共技術服務平台的企業、高校或科研機構,按照其實際支出費用的50%給予年度最高100萬元補貼。(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第十三條支持測試驗證。對開展工程樣片的功能、性能、可靠性、兼容性、失效分析等方面的測試驗證及相關認證的單位,按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年度最高300萬元補貼。(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第四章 支持企業形成領軍優勢
  第十四條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對積體電路設計研發類企業,年度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15億元、20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600萬元、8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對積體電路製造、封裝測試、裝備及材料企業,年度營業收入首次突破3億元、5億元、10億元、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分別給予不超過2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800萬元、1000萬元、15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以上獎補資金可按不超過20%的比例由企業用於對企業核心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創新人才等有突出貢獻人員的個人獎補。同一企業若滿足多項條件,按照“從優不重複”原則予以支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對年度營業收入1億元以下的積體電路企業,按照《珠海市進一步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珠工信〔2019〕613號)“小升規”企業獎補條款給予支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第十五條支持併購高端項目。鼓勵本市企業併購國內外積體電路領域高端項目,對併購規模1億元以上高端項目的企業,按照併購金額的5%給予補貼,單個項目補貼總額不超過2000萬元。(市金融工作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第十六條支持企業上市。協助境外上市積體電路企業回歸境內上市,爭取境外積體電路企業落戶珠海。支持對我市在境內外資本市場掛牌發行上市的企業,按照上市、掛牌分階段進行獎勵,鼓勵各區安排配套資金,形成省、市、區三級政策疊加,推動更多企業利用資本市場實現跨越發展,對企業上市和掛牌交易按照《珠海市企業上市掛牌獎勵實施辦法》兌現相關獎勵。(市金融工作局)
第五章 支持產業協同創新
  第十七條支持產業鏈上下游聯動發展。對本市年度銷售額達10億元的系統(整機)和終端企業採購本市積體電路企業自主研發設計的晶片或模組給予補貼,按首次採購金額的40%給予年度最高500萬元補貼。對本市積體電路製造、封測企業採購或測試驗證本市自主研發生產的積體電路關鍵核心設備和材料給予補貼,按首次採購金額的40%給予年度最高1000萬元補貼。(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第十八條支持粵港澳區域協同創新。支持港澳科技成果在珠海轉化,以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目標市場明確、產業化前景良好的技術成果為基礎,向市場提供有創新屬性的產品。鼓勵港澳地區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在我市設立分支機構,符合條件的最高給予200萬元補貼。(市科技創新局)
第六章 最佳化產業創新發展環境
  第十九條支持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和創新平台建設。對積體電路公共技術服務平台的科研與檢測設備、大型工具軟體升級購置等條件建設費用,根據服務企業的數量給予一定比例補貼,單個平台年度補貼金額最高500萬元;對平台首次獲得國家資質認定的,給予30萬元的獎勵。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行業組織開展積體電路產業創新發展和政策創新前瞻性研究,最佳化產業創新發展環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支持國家級和省級積體電路創新平台建設。對獲得國家級和省級財政資金支持的製造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等創新平台,按照國家或省支持資金1:1比例給予配套資金支持。(市科技創新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國資委)
  第二十條加快建設國際積體電路創新人才高地。充分發揮橫琴新區全國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作用,建立與國際接軌的人才管理和服務體系,支持港澳青年來珠海進行積體電路創新創業。(橫琴新區)
  加快產業人才引進和集聚,支持高層次積體電路人才申報“珠海英才計畫”,對新招聘的積體電路相關專業的人才給予安家補助,補助標準為全日制碩士生每人3萬元,全日制博士生每人5萬元獎勵,同一企業每年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給予積體電路企業新增研發人員5000元/人培訓補貼,同一企業每年補貼人數最高不超過200人次。(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第二十一條支持多元化金融服務。發起設立規模100億元的“珠海積體電路產業發展基金”,支持珠海積體電路全產業鏈創新生態系統建設,大力扶持基礎性、戰略性和重大項目的引進、併購、新(擴)建,下設10億元的積體電路風險投資基金,提供高效率多層次的風險資本支持。鼓勵市管企業參股符合市國資委重點引進的積體電路項目,對可量化的創新性投入等費用,經市國資委核定 ,可視同考核利潤;對投入到前瞻性、戰略性、公共產業技術平台的積體電路項目,已計入當前損益的前期費用或培育費用,經市國資委核定,可不計入市管企業當年考核利潤。(市國資委)
  發揮我市科技信貸風險補償金制度作用,對我市積體電路中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本金部分提供最高200萬元風險補償。(市科技創新局)
第七章 提升產業空間承載能力
  第二十二條 支持以珠海市橫琴自貿片區、珠海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為核心,利用好珠海經濟技術開發區、珠海保稅區等產業空間載體資源,建設一批招商載體,由政府直接投資或以代建方式委託國企開展土地平整、建設標準廠房及配套基礎設施;支持各區或有資質的企業為已引進的項目代建廠房及配套基礎設施,可免費或租賃給引進的項目使用,且給予代建單位一定扶持;支持各區引進或建設特色產業園、區中園、國際合作平台等項目,吸引創業企業、行業領軍企業、高端創新人才和專業服務機構入駐。(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或功能區)
  本政策措施由珠海市積體電路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會同各責任單位負責具體條款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前發檔案與本政策有重疊、交叉的,按照“從優、從高、不重複”的原則執行。獲得扶持獎勵資金的涉稅支出由企業或個人承擔。政策執行過程中,與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有衝突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為準。

政策解讀

一、政策出台背景
  國務院《關於印發新時期促進積體電路產業和軟體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國發〔2020〕8號)明確指出,積體電路產業和軟體產業是信息產業的核心,是引領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關鍵力量。近年來,我市積體電路相關產業增長強勁,創新活躍,有力促進了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形成了以積體電路設計為特色的產業集群,進入全國IC設計業規模十大城市之列。為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和《廣東省加快半導體及積體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完善珠海積體電路產業鏈,培育產業生態,增強產業核心競爭力,加快積體電路產業發展,進一步出台《珠海市大力支持積體電路產業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和《關於促進珠海市積體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措施》)。
  二、政策措施主要內容
  (一)《意見》的主要內容。
  《意見》主要包括總體要求、重點任務和組織保障三個方面,主要內容如下:
  一是明確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強設計,育生態,重創新,促集聚,抓套用”為發展主線,將積體電路產業打造成為推動珠海信息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新引擎和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支柱產業。提出到2025年,珠海積體電路產業集群規模達到1000億元,初步建成高端引領、協同發展、特色突出的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積體電路產業集群。
  二是重點任務。《意見》提出了 15 項具體工作措施,主要包括:1.壯大晶片設計產業規模;2.提升高端晶片設計水平;3.引進培育設計龍頭企業;4.建設產業技術公共服務平台;5.建設產業雙創平台(珠海基地);6.建設專業人才培養體系;7.強化粵港澳大灣區產學研用深度融合;8.建設粵澳積體電路產業示範園區;9.強化產業關鍵技術創新能力;10.大力支持和引進企業;11.加快提升封測等環節配套能力;12.加快關鍵裝備和材料配套產業發展;13.推動智慧型家居核心晶片協同創新示範;14.推動雲計算和信息安全核心晶片協同創新示範;15.推動5G+工業網際網路核心晶片協同創新示範。
  三是加強組織保障。成立珠海市積體電路產業發展領導小組,各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在財政、金融、體制機制、重大項目、特色園區建設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動各項工作落實。
  (二)《政策措施》的主要內容。
  《政策措施》共7章22條,明確對積體電路產業給予 6 個方面扶持,具體扶持內容如下:
  一是支持產業項目落戶。包括支持生產製造項目落戶和增資、支持總部項目落戶及發展、支持創新創業團隊項目、降低新建製造業項目生產性用地成本以及支持重大戰略項目引進等。
  二是支持企業創新發展。包括支持產業核心和關鍵技術攻關、支持積體電路晶片流片和工程產品首輪流片、支持購買軟體工具或服務、支持企業購買復用及共享IP以及支持企業進行測試驗證等。
  三是支持企業形成領軍優勢。包括支持企業做大做強,按企業首次達到的年銷售收入劃分獎勵額度。支持企業兼併重組。支持企業上市,並按照《珠海市企業上市掛牌獎勵實施辦法》兌現相關獎勵。
  四是支持產業協同創新。包括支持產業鏈上下游聯動發展以及支持粵港澳區域協同創新,鼓勵港澳地區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在我市設立分支機構。
  五是最佳化產業創新發展環境。包括支持積體電路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建設、加快建設國際積體電路創新人才高地以及支持多元化金融服務,設立規模100億元的“珠海積體電路產業發展基金”,提供高效率多層次的風險資本支持。
  六是提升產業空間承載能力。支持各區建設一批招商載體,吸引創業企業、行業領軍企業、高端創新人才和專業服務機構入駐。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