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一星級綠色建築評價標識工作的通知

《關於一星級綠色建築評價標識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4年03月1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一星級綠色建築評價標識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科〔2014〕7號
  • 發布日期:2014年03月17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
近年來,我省綠色建築評價標識工作取得積極進展,2013年底全省綠色建築評價標識達到83個、1028萬平方米。為適應綠色建築加快發展的新形勢,充分發揮各地工作積極性,擬委託具備條件的市開展一星級綠色建築評價標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條件
凡開展一星級綠色建築評價標識工作的市,需有一定的綠色建築工作基礎:制定出台了推進綠色建築工作政策檔案;有具體承擔綠色建築評價標識管理工作的機構;有綠色建築評價標識的技術支撐單位;成立了開展綠色建築評價標識評審的專家委員會,並能承擔一星級綠色建築評價標識工作。
二、提出申請
具備上述條件的市應提交擬開展綠色建築評價標識工作申請報告,包括:負責綠色建築評價標識日常工作的機構和技術依託單位的基本情況;專家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及相關工作經歷;開展綠色建築評價標識工作實施方案等材料,經我廳確定後方可開展相關評審工作。
三、項目覆核
經確認同意開展一星級綠色建築評價標識評審工作的市,要認真做好項目評審工作。通過評審的一星級綠色建築項目,要及時將相關資料報省牆材革新和建築節能管理辦公室覆核,包括項目名單、評審情況和專家評審意見複印件等。覆核通過的項目,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報住房和城鄉建部備案、公示、公告、發證(“覆核資料”詳見《河北建築節能網》)
四、加強領導
為了保證一星級綠色建築評價標識項目評審質量和評審工作順利開展,各市要切實加強對評審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程式、嚴格管理,同時要提供必要的人員及經費保障。評審時可視情況邀請省評審專家參加評審。
聯繫人: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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