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年報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長沙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以下簡稱“《制度》”)編制。本年報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其他情況、附表等八部分組成。
概述
2008年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們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行政務公開的意見》為指導,以貫徹落實《條例》為目標,按照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髮長沙市貫徹落實<條例〉實施方案》的要求,注重打基礎,抓落實,狠抓《條例》的貫徹落實,開展了大量的基礎性工作。
一是明確工作機構。《條例》公布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明確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確定由常務副市長謝建輝擔任分管領導,市政府秘書長唐志浩為主管部門負責人,市政府副秘書長秦光國為工作機構負責人,市政務公開辦具體負責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市政務中心設立信息部,負責日常工作。全市已有34家單位和部門確定了信息工作的領導機構,各區、縣(市)也都成立了領導機構。
二是下發檔案通知。為認真貫徹落實《條例》精神,市政府辦公廳先後下發了《關於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工作的通知》、《關於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事項的通知》、《關於印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的通知》、《關於印發〈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編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務公開辦下發了《關於印發〈長沙市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長沙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參考樣本)的通知》檔案,市政務公開辦把貫徹落實《條例》作為工作重點列入《200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明確工作任務和工作職責,強化監督檢查,並將各部門各單位實行《條例》的情況納入2008年績效考核內容之一。
三是開展宣傳教育。各區、縣(市)組織各單位、鄉鎮、街道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進行宣傳。據統計,全市在本級區域內的醒目位置懸掛橫幅、氣球、標語共1100多條,製作宣傳板報600餘塊,免費發放《條例》單行本和宣傳資料20多萬份,及時更新和充實了政務公開欄、觸控螢幕、顯示屏內容,4月30日《長沙晚報》刊登謝志迪副市長關於貫徹落實《條例》有關問題答記者問的內容。
四是加大培訓力度。市政務中心、各區、縣(市)政務中心分別對《條例》組織了專題培訓。據統計,全市各級組織學習培訓30多場次,編印學習資料25000餘份。5月6日下午省政府召開全省貫徹落實《條例》電視電話會議,長沙分會場由副市長謝志迪同志主持,30家單位共50餘人參加了會議。6月23日,湖南省召開“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電視電話培訓班”,市本級43家單位及區、縣(市)共400餘人參加了培訓,重點學習了《條例》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則、基本制度以及即將執行的《湖南省行政程式規定》。通過學習和培訓,大家對《條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內容及重要意義有了更深刻、更全面、更詳細的了解和認識,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推進起到重要的指導作用。
五是完善網上信息。中國·長沙入口網站首頁現已開闢“政府信息目錄”、“信息公開規定”、“依申請公開”等欄目。督促各部門各單位上報政府信息,按照《條例》要求及時更新、充實和完善入口網站內容。
基本情況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1.網際網路:市本級通過政府入口網站整合政府部門網站119家,在平台上統一建部門網站23家,截至2008年年底,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6893條,全文電子化公開35000條為94.86%。發布圖片新聞884張,通過公民辦事、企業辦事欄目提供網上服務事項2200餘件;區縣(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76190條,全文電子化75877條,占99.58%。
2008年通過各級政府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查閱政府信息的有36.8萬人(次)。
2.查閱點:市檔案館、圖書館、政務服務中心等公開查閱處已匯集了 172個市直單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紙質全文500餘件、紙質目錄500餘條、電子目錄120多萬條、電子全文近100多萬頁。2008年共接待公眾查閱政府公開信息 818 人次、借閱檔案1893件;
3.編制《政府公報》16期;
4.召開新聞發布會和線上訪談39次;
5、開展專題調查27次。
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申請情況
全市各政府機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6件,其中市級機關收到5件,區縣(市)收到11件;當面申請8件,占 50 %,以網上提交表單形式申請 6件,占 37.5%,以信函形式申請2件,占12.5%。
(二)申請處理情況
在16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中,已經答覆的為16件(其中市級機關辦理5件,區縣(市)辦理11件)。
在16件答覆中,“同意公開”的為15件,“同意部分公開”的1件。
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一)工作人員情況。全市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全職人員為 414 人,兼職人員為 749 人。
(二)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財政與實際支出情況。 2008年,用於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政府信息公開查閱處增設電腦和觸控螢幕幕等設備,印製宣傳手冊、培訓資料,網站建設和更新等費用1355 萬元。其中,市級機關支出88萬元,區縣(市)支出1267萬元。
(三)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收費情況:各單位暫沒有對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複印、遞送等成本費用。
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全市政府信息公開未收到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案件。
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是機構體制不順,工作開展難度大。市委、市政府明確市政務公開辦為信息公開的工作機構,具體負責全市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目前,市政府管理這種工作的部門比較多:市政府辦公廳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廳信息指導處、市政府新聞發布中心、市信息中心等,政出多門,各發各的文,各提各的要求,工作沒有統一的管理,政府各部門不知聽誰的,工作疲於應付,很多工作落不到實處,給政務公開辦實施《條例》的協調工作造成了困難。
建議改革市信息中心機構體制,將其歸併到市政府辦公廳管理,部分職能與市政務中心整合,這樣有利於電子政務的開展,有利於政務中心的物理大廳和虛擬大廳有機結合,有利於政府信息的協調發布,在市政務中心增設政府信息處,負責指導、協調、管理、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是信息發布內容不協調,不統一。目前,新聞發布會、政府公報、入口網站等信息發布渠道都是由不同部門負責,各自處理信息內容,部門之間缺乏相應的溝通和協調,難免不會出現針對同一事項所發布的政府信息存在內容不一致的情況。
為確保各行政機關準確一致地發布政府信息,保證信息發布的權威性、規範性和一致性,按照《條例》要求,我們擬定了《政府信息發布協調製度》,規定如果行政機關擬發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單位工作內容或發布後可能對其他單位工作產生影響的,應及時向所涉及單位傳送協調函,書面徵求意見,以此來解決信息發布不協調甚至相互矛盾的問題。
三是信息發布保密審查專業性強,操作難。根據《條例》規定,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前,應當按照保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這就令有些行政機關以種種理由隱瞞公民知情權。
為進一步規範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我們擬定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保密審查制度》和《政府信息不予公開上報備案制度》,規定了保密審查的原則、要求、職責分工、工作程式等,並要求行政機關將確認為不予公開的信息上報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備案和審核,審核後認為含有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要求行政機關對該信息進行追加公開。
四是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要全面推開。《條例》規定教育、醫療衛生、計畫生育、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環保、公共運輸等與人民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也要切實做好信息公開工作,創新公開形式,拓展公開渠道,完善公開制度。作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市政務公開辦、市政務服務中心怎樣對企事業單位的信息公開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監督,全面提高公開工作的水平,還需要進一步研究並拿出具體操作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