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報告

本年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長沙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以下簡稱“《制度》”)編制。本年報中所列數據為市本級自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的政府信息公開統計數據。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投入、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其他情況、附表等八部分組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沙市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報告
  • 地點:長沙市
  • 時間:2009年
  • 類別:工作報告
內容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投入、收費及減免情況,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其他情況,

內容概述

本年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長沙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以下簡稱“《制度》”)編制。本年報中所列數據為市本級自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的政府信息公開統計數據。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投入、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其他情況、附表等八部分組成。
2009年度,長沙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圍繞宣傳貫徹落實《條例》,著重搭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平台、制定信息公開工作制度、狠抓信息公開工作考核、促進信息公開工作落實,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了工作。
(一)全面推進信息公開工作。一是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政務公開績效考核重要內容,提高各級各部門對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視程度。二是制定了《長沙市區縣(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細則(試行)》和《長沙市市直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細則(試行)》,完善信息公開工作考核標準。三是對全市50個部門進行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項督查,促進了各項工作和《條例》的落實。
(二)實行業務分級培訓。一是對全市各單位信息公開工作人員進行了3次業務培訓,受訓人數350人,發放資料1300多份,提高了工作人員業務水平。二是編輯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備忘錄》,分送150份到市政府領導和市政府辦公廳各處室及有關部門,突出了對《條例》的宣傳和貫徹落實。三是指導各區、縣(市)對所屬單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使全市政府信息工作隊伍整體水平和業務能力有了較大提高。
(三)全面補充完善《信息公開目錄》內容。一是對市政府入口網站進行改版,整合部門網站資源,信息發布量成倍增加。二是對全市各單位網站進行測評,推動網上政務信息公開。三是按新的國家元數據標準和分類方法,對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欄目進行分類,建立15個統一的欄目。四是對各單位的《目錄》內容進行網上督查和評估,規範完善《目錄》信息。
(四)規範依申請公開程式。一是完善了依申請公開的工作機制。二是統一了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受理、處理、答覆程式。三是建立了全市統一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台賬。四是在市政府入口網站上建立了“依申請公開”欄目,實現網上提交和處理。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1.網際網路:市本級通過政府入口網站整合政府部門網站119家,在平台上統一建部門網站28家,截至2009年底,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6.5萬餘條,其中網上辦事大廳發布信息10萬餘條。發布圖片信息9000多張,通過“公民辦事、企業辦事”等欄目提供網上服務事項 2800 余件。
2.查閱點:市檔案館、市圖書館、市政務大廳等公開查閱場所共接待公眾查閱政府公開信息1076 人次、借閱檔案4300件。
3.編制《政府公報》17期,發布信息154條。《政府公報》傳送到全市各級部門,並在公共場所陳列免費閱讀。編制《工作通報》40期,發布信息216條,分發至全市區、縣(市)和市直各單位。
4.召開新聞發布會36次和線上訪談6次。
5.市本級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36件。其中34件在承諾期15個工作日內給予了答覆,2件延長了答覆時限。27件答覆內容申請人基本滿意,占75%;9件答覆內容申請人不滿意,占25%。處理市長信箱信件6985件,實際已回覆信件5826件,回復率達到83.4%,收到表揚信4件。

政府信息公開投入、收費及減免情況

(一)工作人員情況。市本級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全職人員為45人,兼職人員為20人。
(二)2009年,用於市政府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20萬元,信息公開工作培訓11萬元。
(三)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收費情況:市本級沒對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複印、遞送等成本費用。

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市本級未收到因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而引起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

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是政府信息公開沒有形成協調統一的工作機制。目前,市政府管理該項工作的部門比較多:長沙市信息化辦、市政府辦公廳信息指導處、市政府新聞發布中心、市政務公開辦、市信息中心等,工作協調統一不夠。
建議結合機構改革,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關部門進行資源整合。
二是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監督機制不完善。各單位主動公開的內容由各單位自己確定,客觀上各單位有各單位的特殊性,由於主觀上公開意識不強,導致《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內容不全面,公開不徹底,特別是市民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信息公開不夠。
建議由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按《條例》的要求,對全市各單位《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內容進行逐一的審查,採取輿論監督,社會評議、網路測評等手段,對各單位主動公開情況實行動態監督和公開情況通報制。
三是依申請公開的申請與信訪案件界定不清,受理答覆操作難。2009年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98%屬於征地拆遷的有關問題。各單位按要求對征地拆遷有關問題進行了公開公示,但民眾主要是對其公開公示的內容的真實性存疑,加之時間久遠,受理處理難度很大,民眾的滿意率不高。
建議對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作進一步的研討,制定較為詳細的依申請公開受理辦法,規範依申請公開工作。
四是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要全面推開。以市入口網站“百件實事網上辦”欄目為平台,指導、協調、監督教育、醫療衛生、計畫生育、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環保、公共運輸等與人民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切實做好信息公開內容的更新,使其真正能為市民提供快捷、周到的信息服務工作。

其他情況

市本級共接待諮詢63.5萬餘人(次),其中現場諮詢63.3萬餘人(次),網上諮詢1100餘人(次),電話諮詢 900餘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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