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出售公有住房管理辦法》在1995.05.15由長春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春市出售公有住房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95年05月15日
- 實施時間:1995年05月15日
- 頒布單位:長春市人民政府
《長春市出售公有住房管理辦法》在1995.05.15由長春市人民政府頒布。
《長春市出售公有住房管理辦法》在1995.05.15由長春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深化長春市住房制度改革,穩步出售公有住房,逐步實現住房商品化,正確引導消費,加快住房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
長春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長春市出售公有住房管理辦法》的決定在1997.11.18由長春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長春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長春市出售公有住房管理辦法》的決定 頒布單位 長春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7.11.18 實施時間 1997.11...
第一條為了深化我市住房制度改革,加強公有住房出售後的管理,維護售購房人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在我市市區內依照《長春市出售公有住房管理辦法》出售的公有住房,均適用本...
《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暫行辦法》已於1999年4月19日經第1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部 長 俞正聲 1999年4月22日 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規範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上市出售活動...
《關於出售公有住房的暫行辦法》是為了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促進住房商品化和住房建設的發展制定的暫行辦法。(1994年5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根據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號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上海市農機事故...
購買按照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出售的公有住房,還應當提交市、縣(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出具的房改審批手續、個人購房發票、房產測繪資料。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後,房屋權利人應當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
公有住房出售是指在住房改革過程中,國家將公有住房逐漸出售給城鎮居民。公有住房出售,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公房出售立法首見於1994午7月18日頒布的《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規定城鎮公有住房,除市縣以上...
吉林市公有住房出售辦法 (1996年6月20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82號)第一條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穩步出售公有住房,逐步實現住房商品化,正確引導消費,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公有住房,是...
長春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主要涉及房改的指導思想和目標,房改的基本內容,房改的領導和組織,以及房改的附則等內容,旨在向市民傳達房改的思想路線和具體實施辦法。【發布單位】80705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長春市住房...
第一條為了貫徹《長春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搞好我市公有住房提租和補貼的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我市城區範圍內公有住房提租和住房補貼,均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公有住房是...
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是一項由長春市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發布單位】80705 【發布文號】長春市人民政府令第15號 【發布日期】1993-09-25 【生效日期】1993-07-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長春市人民...
各區縣房地局(房改辦)應按戶做好上述公有住房出售的明細帳目。(七)投資單位辦妥房地產權屬確認手續後,向區縣房地局(房改辦)辦理淨售房款餘額的清算劃轉手續。十一、直管公有住房淨售房款的使用和管理辦法,由市財政局、市房地局...
第八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以下規定交存首期維修資金:(一)業主按照購房款的2%交存;(二)自管公房售房單位按照售房款的35%交存,直管公房售房單位按照售房款的30%交存。第九條 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委託本市商業銀行,作為維修...
第一條為了規範我市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行為,促進房地產二級市場發展,推動住房商品化、社會化進程,根據建設部《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暫行辦法》(建設部第69號令)和《寧夏回族自治區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
該《辦法》共19條,由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解釋,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檔案通知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 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關於印發中央在京單位已購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管房改〔...
《瀋陽市出售公有住房辦法》在1994.12.21由瀋陽市人民政府頒布。基本介紹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和《遼寧省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總體方案》,推進住房商品化,正確引導消費,加快住房建設,特制定本...
(一)必須遵守《廣州市公有產權住房買賣程式》的規定,嚴格履行事前報批手續。未辦理報批手續的住房不得出售。房產登記部門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要嚴格把關。(二)必須遵守《廣州市出售公有住房辦法》和《廣州市公有的住房售價評估標準...
第三十三條本規定不適用於商品住房的出售。第三十四條本規定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市房改辦負責解釋。第三十五條縣(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規定製定本地區出售公有住房實施辦法。第三十六條本規定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
第十條 鼓勵行政、企事業單位職工和本市城鎮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將已購公有住房上市出售換購住房。上市出售後一年內該戶家庭按照市場價購買商品住房,可視同房屋產權互換,等額部分免收稅費,超額部分按規定繳納。第十一條 本辦法只...
青島市公有住房出售暫行辦法 (1995年3月7日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32號公布,根據1998年8月24日《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政府規章行政處罰等條款的決定》修訂)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公有住房出售管理,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
第六條 上市出售尚未購買分攤的共用部分建築面積的已購公有住房的,應當補充購買分攤的共用部分建築面積。補充購買分攤的共用部分建築面積的價格,按照上市出售已購公有住房當年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出售公有住房的價格確定。第七條 本辦法實施...
為了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促進住房商品化和住房建設的發展,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快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一條出售公有住房,應貫徹購房自願、產權歸已、維修自理的原則。第二條凡獨用成套的公有住房,均可向承租的居民戶...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30號,《四川省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暫行辦法》已經1999年10月15日省人民政府第29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代省長:張中偉,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九日。)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