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出售公有住房有關紀律的若干規定
【發布單位】81905 【發布文號】穗府[1989]103號 【發布日期】1989-12-16 【生效日期】1989-12-16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出售公有住房有關紀律的若干規定
- 頒布時間:1989年12月16日
廣州市出售公有住房有關紀律的若干規定
【發布單位】81905 【發布文號】穗府[1989]103號 【發布日期】1989-12-16 【生效日期】1989-12-16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廣州市出售公有住房有關紀律的若干規定【發布單位】81905 【發布文號】穗府[1989]103號 【發布日期】1989-12-16 【生效日期】1989-12-16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發布單位...
出售公有住房統一實行以下規定:(一)正確評估,合理定價。向幹部職工出售公有住房,一律按標準價計算,即新建住房的標準價包括住房本身建築造價加征地和拆遷補償費;舊住房的標準價按重置價成新折扣和環境、地段、朝向、樓層等因素以質...
本規定所稱已購公有住房上市,是指已購公有住房依法出售、交換、出租的行為。已購公有住房的抵押、贈與,納入上市管理範圍。第三條 廣州市市轄區範圍的已購公有住房上市, 適用本規定。第四條 廣州市國土局房地產管理局是已購公有...
第十二條 公有住房出售後的維修和管理責任按下列規定履行:(一)室內維修由購房人自理。(二)住房的共用部位和電梯等共用設備以及公共設施的維修,由全幢房屋所有人共同承擔。(三)住房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以及公共設施,凡屬人為損壞...
為了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培育和發展住房二級市場,規範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的收益分配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我們制定了《已購公...
為了實施《關於進一步推進本市公有住房出售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現對有關問題提出如下實施意見。一、獨用成套新式里弄住房是指具有分門獨用的廚房間、衛生間和房間的新式里弄住房。二、獨用成套新式里弄及公寓住房面積...
(五)各地要認真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加強對出售公有住房回收資金的管理,切實保證房改回收的資金用於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六)《關於成本價出售公有住房的計算辦法》由省房改領導小組辦公室另行頒布。
(五)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或出售過房產。市、區民政部門負責對家庭收入情況的審查核實,住房保障部門負責對家庭住房困難情況的審查核實。對本條第一款第(二)、(三)項規定條件實行動態化管理,市房改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