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髮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總體方案的通知
發改地區〔2019〕1686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9年10月26日
方案正文
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總體方案
推動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重大戰略。建設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以下簡稱“一體化示範區”)是實施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戰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一體化示範區範圍包括上海市青浦區、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浙江省嘉興市嘉善縣(以下簡稱“兩區一縣”),面積約2300平方公里(含水域面積約350平方公里)。推進一體化示範區建設,有利於集中彰顯長三角地區踐行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制度與方式創新,率先實現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更好引領長江經濟帶發展;有利於率先將生態優勢轉化為經濟社會發展優勢,探索生態友好型發展模式;有利於率先探索從區域項目協同走向區域一體化制度創新,不破行政隸屬、打破行政邊界,實現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共贏。為貫徹落實《
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高起點規劃、高水平建設一體化示範區,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
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推動高質量發展,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堅持深化市場化改革、擴大高水平開放,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加大改革創新力度,集中落實、系統集成重大改革舉措,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和核心競爭力,實現綠色經濟、高品質生活、可持續發展有機統一,走出一條跨行政區域共建共享、生態文明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得益彰的新路徑。
(二)基本原則。
——生態築底、綠色發展。錨固生態基底、厚植生態優勢、發展生態經濟,凸顯江南水鄉的自然生態之美。加大存量更新、功能重構、品質提升力度,在怡人的湖光山色、水鄉文脈中植入創新功能,實現更有活力、更可持續的高質量發展。
——改革創新、共建共享。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和創新驅動發展,加強通盤謀劃和頂層設計,在跨省級行政區、沒有行政隸屬關係、涉及多個平行行政主體的框架下,探索一體化推進的共同行為準則,形成制度新供給,注入發展新動能。
——追求品質、融合發展。順應新時代發展潮流,全面對標國際最高標準,以更寬視野、更卓越要求,在建設中實現新理念、新方法、新技術的綜合集成,在發展中實現生態、創新、人文的有機融合,打造高質量發展標桿。
——遠近結合、聯動發展。著眼長遠,保持戰略定力,把握好建設節奏,久久為功,一張藍圖乾到底。加強一體化示範區與周邊區域聯動發展,以點上集中突破,推動形成面上更大發展帶動效應,進一步提升區域一體化發展水平。
二、定位和目標
(三)戰略定位。
——生態優勢轉化新標桿。充分發揮環澱山湖區域生態環境優勢,構建藍綠交織、林田共生的生態網路,把好山好水好風光融入大都市圈,形成綠色田園、古樸鄉村、現代城鎮和諧共生的空間格局,積極探索和率先實踐生態優先、綠色發展、鄉村振興有機結合的新路子。
——綠色創新發展新高地。依託優美風光、人文底蘊、特色產業,集聚創新要素資源,打造國際一流的產業創新生態系統,構建更大範圍區域一體的產業創新鏈。
——一體化制度創新試驗田。聚焦規劃管理、生態保護、土地管理、要素流動、財稅分享、公共服務政策等方面,探索行之有效的一體化制度安排,推進全面深化改革系統集成,高起點擴大開放,為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提供示範。
——人與自然和諧宜居新典範。構建便捷、綠色、智慧型、安全的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建立多層次、跨區域、高水平的公共服務網路,打造凸顯江南水鄉特點的文化標識地,促進城鄉有機融合、均衡發展,為居民創造高品質生活環境。
(四)區域發展布局。
統籌生態、生產、生活三大空間,把生態保護放在優先位置,不搞集中連片式開發,打造“多中心、組團式、網路化、集約型”的空間格局,形成“兩核、兩軸、三組團”的功能布局。
“兩核”即環澱山湖區域和虹橋區域。環澱山湖區域作為創新綠核,打造生態、創新、人文融合發展的中心區域。虹橋區域作為動力核,大力提升商務服務能力,聚焦發展現代服務業,進一步增強服務長三角、聯通國際的重要功能。
“兩軸”即沿滬渝高速和通蘇嘉高速的兩條創新功能軸,重點圍繞科技創新,集聚國內外創新要素資源,推動產學研深度融合,發展生態友好型創新產業集群。
“三組團”即以青浦新城、吳江城區、嘉善新城等節點為支撐的城市功能組團,推動形成層次豐富、功能互補的多中心發展格局。
(五)先行啟動區空間及功能布局。
選擇青浦區金澤鎮、朱家角鎮,吳江區黎里鎮,嘉善縣西塘鎮、姚莊鎮作為一體化示範區的先行啟動區,面積約660平方公里,著力構建“十字走廊引領、空間複合滲透、人文創新融合、立體網路支撐”的功能布局,嚴格控制開發強度,藍綠空間占比不低於75%,規劃建設用地不超過現有總規模。
十字走廊引領,重點是以水為脈,保護水生態、提升水品質、做好水文章,打造綠色人文和創新功能兩條走廊。南北向人文走廊,以湖盪水系資源為依託,串聯金澤、西塘古鎮,形成綠色人文紐帶。東西向創新走廊,以西岑科創中心、汾湖高新區和高鐵科創新城等為發展組團,形成藍色創新珠鏈。
空間複合滲透,圍繞朱家角、金澤、黎里、西塘、姚莊等小鎮,塑造若干高品質宜居宜業宜游的人居空間,體現城鎮空間、鄉村空間、生態空間、創新空間的複合發展和融合滲透。
人文創新融合,依託古鎮群落和風貌區組團,融入創新創意基因,構建更富魅力、彰顯特色的江南水鄉文化景觀風貌。
立體網路支撐,構建以藍網、綠網、交通網、信息網為支撐的空間網路。以藍色網路彰顯江南水鄉河網湖盪密布特色,以綠色網路錨固開發邊界,以多模式交通網路帶動城鎮和功能區發展,以高速泛在的信息網路促進智慧高效發展。
(六)發展目標。
到2025年,一批生態環保、基礎設施、科技創新、公共服務等重大項目建成運行,先行啟動區在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生態友好型產業創新發展、人與自然和諧宜居等方面的顯示度明顯提升,一體化示範區主要功能框架基本形成,生態質量明顯提升,一體化制度創新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經驗,重大改革系統集成釋放紅利,示範引領長三角更高質量一體化發展的作用初步發揮。到2035年,形成更加成熟、更加有效的綠色一體化發展制度體系,全面建設成為示範引領長三角更高質量一體化發展的標桿。
三、率先探索將生態優勢轉化為經濟社會發展優勢
把保護和修復生態環境擺在優先位置,堅持綠色發展、集約節約發展,加快探索生態友好型高質量發展新模式,為長三角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探索路徑和提供示範。
(七)打造生態價值新高地。
1.加強生態環境綜合治理。以太浦河、澱山湖、元盪、汾湖“一河三湖”為重點,大力推進周邊及沿岸地區工業點源污染治理、岸線綜合整治。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促進節水減排治污,提升
水環境質量,修復水體底部水生動物棲息生態環境,保持一體化示範區水面率穩中有升。實施耕地和水源保護區土壤保護,開展區域土壤污染治理。到2025年,主要水體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95%以上,太浦河水質穩定達到Ⅲ類,澱山湖水質除總氮外所有指標達到IV類(總氮V類)。
2.構建優美和諧的生態空間。加強生態空間管控,最佳化城鎮與湖盪之間、組團與組團之間的生態空間結構。加強區域生態廊道和自然保護地建設,通過林地綠地、郊野公園、區域綠道串聯,提升區域生態環境品質,構建以水為脈、林田共生、城綠相依的自然格局。到2025年,
綠化覆蓋率達到42%以上,森林覆蓋率達到20%。
3.建設著名文化生態湖區。以澱山湖等湖泊為關鍵節點完善區域水利發展布局,提升澱山湖、元盪、汾湖沿線生態品質,貫通環湖岸線,打造一體化的環湖生態景觀廊道和慢行交通系統。到2025年,先行啟動區骨幹綠道達到200公里以上,一體化示範區骨幹綠道達到500公里以上。推動湖區水鄉古鎮文化休閒和旅遊資源綜合開發利用,形成文化休閒生態戰略新空間。
(八)打造綠色創新發展新高地。
4.著力發展綠色經濟。依託湖盪水網、田園風光、古鎮文化等資源,提升旅遊休閒、文化創意、健康養生等產業品質和能級。圍繞環澱山湖、元盪、汾湖聯合打造馬拉松、腳踏車、水上運動等體育活動品牌,大力發展體育產業。融合科技、人文等元素,培育發展生物科技農業、創意農業、觀光農業、“網際網路+農業”等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節能環保、綠色低碳第三方服務、綠色金融等產業,加強交通運輸新能源、清潔能源套用,實施園區循環化改造,培育綠色新動能。
5.提升創新發展水平。打造知識創新型總部聚集區,集聚一批擁有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功能創新的高成長性總部企業。引進高水平的研究型機構、企業技術研發中心、新型研發組織等,推進科技創新資源開放共享,推動產學研深度協同聯動。建設長三角產權共同交易市場。構建多層次創新空間,圍繞西岑科創中心、元盪科技城、汾湖高新區、中新嘉善現代產業園、祥符盪創新中心等打造創新組團,布局特色鮮明的創新小鎮、創新社區。鼓勵吸引社會資本興辦各類創新創業支撐平台,營造良好創新創業環境。加快培育數位化新業態,規劃建設長三角數據中心,打造區域信息樞紐港。
(九)打造綠色宜居新高地。
6.打造江南水鄉文化品牌。傳承江南水鄉風情,做好城市設計、鄉村設計,推動富有文化魅力的歷史建築、清新怡人的開放空間、美觀清澈的湖盪水系有機融合,彰顯水清岸綠、粉牆黛瓦的城鄉風貌,形成人文與自然交融的獨特空間形態。聯合建設物質和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體系,合作開展地方戲曲振興、傳統工藝傳承、曲藝傳承發展等文化工程。挖掘名鎮名村、傳統村落歷史文化價值,保護傳統文化遺產。推動古鎮群落文化休閒和旅遊資源的聯動開發,打造江南水鄉古鎮生態文化旅遊圈。
7.建設美麗宜居鄉村環境。強化鄉村規劃引領,加強特色自然村落保護開發和農居建設,建設美麗鄉村精品村,打造田園水鄉風光線和生態水韻風情線。強化鄉村環境治理,圍繞水、土、氣、林等重點領域,促進鄉村生態環境明顯改善、自然生態功能全面提升。
8.建設互聯互通基礎設施體系。建立多層次、立體化、跨區域的交通網路體系,完善城際和市域(郊)鐵路網路布局和軌道交通布局,加強城鎮組團之間中低運量局域線、公共運輸網建設,強化“毛細血管”交通網路連線。推動物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和智慧套用超前布局、協同發展,實現重點區域5G網路全覆蓋與綜合套用,推進IPv6等新技術規模化部署。建設一體化示範區智慧大腦,推進跨區域數據信息共享,實現交通、旅遊、文化、環保等“智慧型+”套用場景。
9.提升公共服務保障水平。增加多層次、高水平的教育、醫療、文化等公共服務資源供給,布局建設一批重點項目。推進醫療保險互聯互通,促進醫師跨區域多點執業,合作共建醫療聯合體。提升
社會保障服務便利化水平,穩妥做好
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
失業保險關係的跨區域轉移接續。
四、率先探索區域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制度創新
聚焦規劃管理、生態保護、土地管理、要素流動、財稅分享、公共服務、公共信用等方面,建立有效管用的一體化發展新機制,為長三角地區全面深化改革、實現高質量一體化發展提供示範。
(十)探索建立統一編制、聯合報批、共同實施的規劃管理體制。
10.建立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構建一體化示範區統一的“總
體規劃—單元規劃—詳細規劃”三級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統一基礎底板和用地分類,統一規劃基期和規劃期限,統一規劃目標和核心指標。一體化示範區國土空間規劃和各類專項規劃由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以下簡稱“兩省一市”)共同組織編制、共同報批、聯合印發;控詳規由一體化示範區開發建設管理機構會同兩區一縣共同編制,按程式報批實施。逐級落實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線、城鎮開發邊界和文化保護控制線,制定細化可操作的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規則,實施分級分類用途管制,建立覆蓋一體化示範區全域的“四線”管控體系。
11.實現“一個平台”管規劃實施。建立統一的基於
地理信息系統(GIS)資料庫的規劃管理信息平台,推進一體化示範區各級各類規劃成果統籌銜接、管理信息互通共享。研究制定統一的規劃建設導則,以更高標準共同提升一體化示範區規劃建設品質。
(十一)探索統一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
12.加快建立統一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和主要水體生態管控制度。兩省一市共同制定實施一體化示範區飲用水水源保護法規,明確管控範圍、管控標準和管控措施,探索建立原水聯動及水資源應急供應機制,加強湖泊上游源頭涵養保護和水土保持,共同制定太浦河、澱山湖等重點跨界水體生態建設實施方案。協調統一太浦河、澱山湖、元盪、汾湖“一河三湖”等主要水體的環境要素功能目標、污染防治機制以及評估考核制度。
13.加快建立生態環境“三統一”制度。統一生態環境標準,執行最嚴格的污染物排放等標準。統一環境監測監控體系,建立區域生態環境和
污染源監測監控“一平台”,實現信息互通、結果互認、平台共用。統一環境監管執法,制定統一的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規範,以“一把尺”實施嚴格監管,推進聯動執法、聯合執法、交叉執法。
14.探索生態治理新機制。在統一的生態環境目標下,以共建共享、受益者補償和損害者賠償為原則,探索建立多元化
生態補償機制。探索建立跨區域的生態治理市場化平台,建立跨區域生態項目共同投入機制。探索建立企業環境風險評級制度和信用評價制度。建立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的市場化機制,規範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支持金融機構和企業發行綠色債券,探索綠色信貸資產券化。
(十二)探索跨區域統籌土地指標、盤活空間資源的土地管理機制。
15.建立統一的建設用地指標管理機制。兩省一市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等研究制訂一體化示範區年度用地計畫,由一體化示範區開發建設管理機構負責統籌安排使用。
16.建立統一的存量土地盤活機制。一體化示範區開發建設管理機構會同兩區一縣研究制定存量土地盤活工作方案,形成年度工作計畫,按照屬地要求由地塊所在區縣予以落實。完善盤活存量建設用地機制,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開展調整(撤銷)建設用地批文審批,盤活批而未供土地轉用指標。推進存量用地二次開發,實施增量土地差別化出讓制度改革。完善符合城鄉統一建設用地市場要求的
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探索建立建設用地指標市場化調劑和有償使用平台,鼓勵項目建設用地指標跨省域調劑。
17.建立建設用地收儲和出讓統一管理機制。一體化示範區開發建設管理機構依據相關規劃,會同兩區一縣統籌平衡一體化示範區的年度土地收儲和出讓計畫,明確具體的用地結構、布局和規模。在一體化示範區率先探索執行統一績效標準和資源利用效率標準的土地利用全生命周期管理機制。
(十三)探索項目跨區域一體化管理服務機制。
18.統一項目準入標準。制定統一的項目準入標準,統籌招商引資政策,按照《
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在兩省一市現行政策基礎上,整合制定統一的一體化示範區企業投資項目核准目錄,對目錄以外的企業投資項目實行告知性備案。
19.統一項目管理平台。賦予一體化示範區開發建設管理機構省級項目管理許可權,統一管理跨區域項目。一體化示範區開發建設管理機構負責先行啟動區內的項目審批、核准和備案管理。對一體化示範區內、先行啟動區外的非跨區域企業投資項目,按照許可權由兩區一縣各自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按照“誰出資、誰負責”的原則加強管理。一體化示範區項目在統一的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辦理,實行統一受理、並聯審批、實時流轉、跟蹤督辦。
(十四)探索促進各類要素跨區域自由流動的制度安排。
20.統一企業登記標準。一體化示範區內企業登記在政策條件、程式方式和服務措施等方面執行統一的標準規範。開展統一的企業開辦服務試點示範。建設企業開辦全程網上服務平台。開展“一照多址”改革試點,加快企業名稱登記制度改革。在一體化示範區內註冊企業可自由選擇註冊地名稱。統一跨區域遷移的登記註冊條件和程式,建立一體化示範區內企業自由遷移服務機制。對落戶一體化示範區的企業,在企業經營許可、各類資質認定等方面建立統一標準、實施統一便利化服務。
21.完善企業全生命周期服務體系。建立覆蓋企業準入、業務開展、投資運作、清算退出全生命周期的便利化服務監管制度。探索建立普通註銷登記制度和簡易註銷登記制度相互配套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
22.推行人才資質互認共享。在一體化示範區推行
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證書、外國人工作許可證跨區域同行業認證、人力資源市場服務人員資質互認等互認互準制度。探索建立統一的人才評價體系。打破戶籍、身份、學歷、人事關係等制約,促進人才合理流動。制定實施符合一體化示範區發展需求的特殊人才政策,賦予一體化示範區統籌使用各類編制資源的自主權和更大用人自主權。
23.推進要素資源跨區域交易。在一體化示範區建立土地使用權、排污權、用能權、產權、技術等要素綜合交易平台。加強各類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合作,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研究建立區域交易合作機制,推進信息、場所、專家等資源共享,鼓勵市場主體跨省市自主選擇平台進行公共資源交易,促進要素跨區域流動。
(十五)探索跨區域投入共擔、利益共享的財稅分享管理制度。
24.推動稅收征管一體化。推進電子稅務局一體化建設,實現辦稅服務平台數據互動,探索異地辦稅、區域通辦。
25.探索創新財稅分享機制。建立兩省一市財政共同投入機制,共同出資設立一體化示範區投資開發基金,統籌用於一體化示範區開發建設。結合建設進程逐步探索財稅分享機制,研究對新設企業形成的稅收增量屬地方收入部分實行跨地區分享,分享比例按確定期限根據因素變化進行調整。
(十六)探索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務政策。
26.加強區域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和制度銜接。以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清單及兩省一市清單為基礎,加強清單內項目、標準、制度的對接和統籌,結合清單動態調整,選取若干項目試點實行統一標準。探索部分基本公共服務項目財政支出跨區域結轉機制。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城鄉標準水平統一銜接和可持續,創新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決策、投入、建設和運行管護機制。
27.探索區域公共服務便捷共享的制度安排。實行不受行政區劃和戶籍身份限制的公共服務政策。推進實施統一的
基本醫療保險政策,逐步實現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的統一。探索組建跨區域醫療聯合體,建立居民就醫綠色通道。完善醫保異地結算機制,開展異地就醫急診、門診醫療費用直接結算試點。鼓勵優秀品牌養老服務機構在一體化示範區布局設點或託管經營,探索試點跨行政區養老服務補貼異地結算。探索以
社會保障卡為載體建立居民服務“一卡通”,在交通出行、旅遊觀光、文化體驗等方面率先實現“同城待遇”。按可達性統籌120服務、110服務範圍,統一使用021固定電話長途區號。
(十七)建立統一的公共信用管理制度。
28.統一公共信用評價體系。統一公共信用信息數據歸集標準,探索建立覆蓋企業、自然人、社會組織、事業單位等主體的公共信用評價體系。統一紅黑名單認定標準,推動結果互認。統一信用修復標準,保障信用主體權益。推動形成區域統一的公共信用報告制度。
29.建立區域信用聯合獎懲機制。推動信用信息嵌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實現事前差異化政務服務、事中分類監管、事後聯動獎懲。聚焦生態環境、食品藥品、文化旅遊、產品質量等重點領域,統一信用治理,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市場監管機制。
五、加快重大改革系統集成和改革試點經驗共享共用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明確的全面深化改革舉措,可以在地方試點的,一體化示範區要集中落實、率先突破,進行系統集成,兩省一市實施的改革創新試點示範成果均可在一體化示範區推廣分享。
(十八)加快構建高質量發展體系。
30.率先建立跨行政區域的一體化高質量發展的指標體系,率先構建財政、金融、產業、創新、投資、消費、城鄉區域、社會發展等協同配合、良性互動的高質量發展政策體系,率先建立生態環保、營商環境、公共服務、產品、工程和服務等領域的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率先構建全面反映和衡量區域高質量發展水平的統計體系,率先實施體現新發展理念落地的績效評價制度,率先實施以高質量發展為主要導向的政績考核制度。
(十九)推進城鄉統籌發展。
31.深化農村
產權制度改革。探索農村宅基地有償使用、自願退出、跨區域置換的機制。建立完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等機制。探索建立農村承包土地、宅基地、住房不動產權和農民集體資產股份權利抵押、轉讓、繼承、退出等“活權”機制。推進農村集體資產
股份合作制改革。
32.探索鄉村產業混合所有制經營。推動國有企業、供銷社等集體企業、農業科研機構等加強與一體化示範區村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
農民專業合作社合作,共建具有科技含量的大型現代農業基地、
田園綜合體等。鼓勵村
集體經濟組織探索聯合組建農業投資公司,發展農業農旅項目。
(二十)激發創新創業活力。
33.完善吸引海外高端人才制度。在一體化示範區設立外國人業務“單一視窗”,完善外國人來華居留
工作許可制度和人才簽證制度,為其提供出入境和居停留便利。支持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創辦科技型企業。
34.完善創新激勵制度。鼓勵符合條件的
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服務機構等按照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相關規定,採取多種方式開展股權和分紅激勵。從事科技研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開辦時允許其國有資產份額突破合法總財產的三分之一。發展國有資本和民間資本共同參與的非營利性新型產業技術研發組織。鼓勵智慧財產權評估機構積極開發專利價值評估工具,完善商業模式等創新成果保護制度。加快完善創新成果專利化、專利標準化、標準產業化的科技成果轉化機制。
(二十一)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35.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行一體化示範區“一網、一門、一次、一章”式審批,集中統一行使審批職能。科學最佳化行政審批流程,探索實現“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審批”的綜合審批服務運行模式,全面推行並聯審批。
36.深入推進事中事後監管制度改革。在一體化示範區深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網際網路+監管”。深化分類綜合執法改革。建立健全會計、審計、法律、檢驗檢測、認證等第三方專業機構參與市場監管的制度安排。落實市場主體首負責任制,在安全生產、產品質量、環境保護等領域建立市場主體社會責任報告制度和責任追溯制度。
37.推進信息資源互聯共享。探索建立跨行政區域、跨部門的政府數據資源統籌管理制度,實現對數據資源採集、傳輸、存儲、共享和開放的規範管理。深入推進地理位置類、市場監管類、民生服務類等政務公共數據資源開放套用。
六、強化實施保障
(二十二)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
38.在推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領導小組領導下,各有關部門要在重大規劃、重大改革、重大政策等方面加強對一體化示範區建設的巨觀指導和統籌協調。兩省一市在推進一體化示範區建設中承擔主體作用,在改革集成、資金投入、項目安排、資源配置等方面加快形成政策合力,激勵幹部擔當作為,為一體化示範區建設提供堅強保障。
39.支持兩省一市聯合成立一體化示範區理事會,作為一體化示範區建設重要事項的決策平台,研究確定一體化示範區發展規劃、改革事項、支持政策,協調推進重大項目。
40.支持兩省一市設立一體化示範區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會按照授權充分、精簡高效的原則設立,工作人員由兩省一市共同選派或聘任,積極探索更加開放靈活、互聯互通的幹部選用和激勵機制。執行委員會作為一體化示範區開發建設管理機構,負責一體化示範區發展規劃、制度創新、改革事項、重大項目、支持政策的具體實施,重點推動先行啟動區相關功能建設。
41.支持兩省一市共同遴選具有豐富開發經驗的市場化主體,共同出資發起成立一體化示範區發展公司,受一體化示範區執行委員會委託,作為先行啟動區的建設主體,負責基礎性開發、重大設施建設和功能塑造等。
42.加強一體化示範區與周邊區域的協同聯動發展。充分發揮一體化示範區引領帶動作用,提升上海虹橋商務區服務功能,強化與嘉昆太創新圈、
G60科創走廊功能聯動,引領江蘇蘇州、浙江嘉興一體化發展。
(二十三)強化政策支撐和法制保障。
43.兩省一市要加大對一體化示範區重大生態類項目、產業結構調整項目、存量低效用地盤活項目、重大功能性項目等財政支持力度。在政府債務風險可控前提下,中央財政加大
地方政府債券對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支持力度,兩省一市新增地方政府債券額度向一體化示範區傾斜。
44.支持一體化示範區開展
土地綜合整治,在確保耕地總量不減、質量提升、結構最佳化的前提下完善各類空間布局。開展基本農田規劃調整試點,用好跨省補充耕地國家統籌機制。對於先行啟動區及外圍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凡符合補充耕地國家統籌條件的,可按照規定申請國家統籌補充耕地。
45.加強地方立法研究,為一體化示範區改革創新探索實踐提供法制保障。本方案提出的一體化制度創新、重大改革集成等舉措需要暫時調整實施有關地方性法規或規定的,由一體化示範區執行委員會向兩省一市人大常委會提出並辦理相關手續;需暫時調整實施有關行政法規、國務院檔案和經國務院批准的部門規章有關規定的,待國務院作出相關決定後,授權執行委員會制訂相關規定並實施。
內容解讀
方案指出,建設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是實施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戰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一體化示範區範圍包括上海市青浦區、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浙江省嘉興市嘉善縣,面積約2300平方公里(含水域面積約350平方公里)。
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的戰略定位是生態優勢轉化新標桿,綠色創新發展新高地,一體化制度創新試驗田,人與自然和諧宜居新典範。在區域發展布局上,將統籌生態、生產、生活三大空間,把生態保護放在優先位置,不搞集中連片式開發,打造“多中心、組團式、網路化、集約型”的空間格局,形成“兩核、兩軸、三組團”的功能布局。
根據方案,選擇青浦區金澤鎮、朱家角鎮,吳江區黎里鎮,嘉善縣西塘鎮、姚莊鎮作為一體化示範區的先行啟動區,面積約660平方公里,著力構建“十字走廊引領、空間複合滲透、人文創新融合、立體網路支撐”的功能布局,嚴格控制開發強度,藍綠空間占比不低於75%,規劃建設用地不超過現有總規模。
根據方案,到2025年,一批生態環保、基礎設施、科技創新、公共服務等重大項目建成運行,先行啟動區在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生態友好型產業創新發展、人與自然和諧宜居等方面的顯示度明顯提升,一體化示範區主要功能框架基本形成,生態質量明顯提升,一體化制度創新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經驗,重大改革系統集成釋放紅利,示範引領長三角更高質量一體化發展的作用初步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