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三年行動方案

長三角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三年行動方案

《長三角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三年行動方案》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的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三角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三年行動方案 
  •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行動方案全文,內容解讀,

行動方案全文

國家發改委印發《長三角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三年行動方案》。
《行動方案》指出,到2025年,長三角區域資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動,行政壁壘逐步消除,統一開放的市場體系基本建立,與國際高標準市場規則體系全面對接,協同開放達到更高水平。《行動方案》要求,充分發揮上海、南京、蘇州、杭州、寧波、合肥等城市示範帶動作用,鼓勵無錫常州南通溫州衢州舟山蕪湖等城市探索創新,著力破解體制機制難題。詳見↓
長三角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三年行動方案
主要目標
到2025年,長三角區域資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動,行政壁壘逐步消除,統一開放的市場體系基本建立。與國際高標準市場規則體系全面對接,協同開放達到更高水平。貿易投資和政務服務更加便利,制度性交易成本明顯降低,市場主體活躍度和發展質量顯著提高,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區域發展整體水平和效率進一步提升,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率先建成,營商環境國際競爭力躍居世界前列。
深入推進市場化改革,更大激發市場活力
進一步破除區域分割和地方保護等不合理限制
在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民眾生命健康的領域,推進“一照多址”“一證多址”等改革。清理對企業跨區域經營、遷移設定的不合理條件,全面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要求企業在特定區域註冊的規定。探索企業生產經營高頻辦理的許可證件、資質資格等跨區域互認通用。全面清理涉及地方保護的各類優惠政策,著力破除招標投標、政府採購等領域對外地企業設定的隱性門檻和壁壘。
健全更加開放透明、規範高效的市場主體準入和退出機制
持續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暢通行業準營、退出等全流程通道。加快提升市場主體登記規範化水平,最佳化前置審批和企業登記辦理流程。制定出台上海浦東、長三角區域協同創新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完善市場準入效能評估指標,穩步開展市場準入效能評估。探索實行企業休眠制度。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最佳化簡易註銷和普通註銷辦理程式,建立市場主體強制退出制度。推行破產預重整制度,建立破產重整稅費優惠和信貸支持機制。健全司法重整的府院聯動機制,提高市場重組、出清的質量和效率。
維護公平競爭秩序
堅持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平等對待,穩定市場主體預期。著力清理取消企業在資質資格獲取、招標投標、政府採購、權益保護等方面存在的差別化待遇,防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建立健全公平競爭審查投訴、公示、抽查制度。清理規範涉企收費,健全遏制亂收費、亂攤派的長效機制。
加快推進法治化建設,助力良法善治
加強和創新監管
完善公開透明的監管規則和標準,夯實監管責任,健全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全流程的監管機制。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網際網路+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加快在市場監管、稅收管理、進出口等領域建立健全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制度。開展綜合監管“一件事”改革。推動行業協會商會等建立健全行業經營自律規範,更好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嚴格規範執法行為
最佳化和完善行政執法程式,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防止任性執法、類案不同罰、逐利執法、過度處罰等問題。規範罰款行為,全面清理取消違反法定許可權和程式設定的罰款事項,從源頭上杜絕亂罰款。強化市場監管執法監督機制和能力建設,加強普法工作和法治教育,健全執法考核評議和執法案卷評查機制。
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
完善產權保護制度,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企業產權,依法保護企業家人身財產安全。推進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標準化城市建設,建立完善跨區域全鏈條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協作機制。加強對創新型中小企業原始創新和智慧財產權保護。堅決查處侵犯商業秘密違法行為。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侵權快速處理機制,加大侵權違法行為聯合懲治力度。加強國際智慧財產權保護。完善行政執法和司法銜接機制,促進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標準和司法裁判標準統一,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行政調解協定司法確認機制。
推進更高水平協同開放,增強國際競爭合作新優勢
提升外商投資和對外投資服務水平
深入實施外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落實好全國和自由貿易試驗區外資準入負面清單。完善外商投資促進機制,進一步做好安商穩商、招商引資工作。健全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機制,保障外商投資合法權益。加強國際對接合作,打造面向全球的綜合服務平台,推動對外投資提質增效。
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高地
加大國際人才招引政策支持力度,健全人才培養、選拔評價、激勵保障機制。推動國際人才認定、服務監管部門信息互換互認。在風險可控領域探索建立國際職業資格證書認可清單制度,加強執業行為監管,加大國際化高端技能人才的培養和使用力度。推進人才社區建設,提高國際人才綜合服務水平。打破戶籍、身份、學歷、人事關係等制約,加強人才國際交流合作,促進人才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順暢流動。
持續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
建立健全長三角區域內直屬海關一體協同工作機制,深化貨物轉運、查驗、保稅監管等領域一體化改革。深化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建設,推動“單一視窗”服務功能由口岸通關向口岸物流、貿易服務等全鏈條拓展。推進鐵路、公路、水路、航空等環節信息對接共享,提升多式聯運便利化水平。最佳化海關查驗作業模式,鞏固和擴大真空包裝等高新技術貨物一體化布控查驗模式試點。推廣出口信貸、信用保險等政策套用。深化貨運領域“放管服”改革,最佳化許可辦理手續及流程,推廣電子運輸證,實現長三角貨運企業、人員資質資格互查互認。
聚焦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
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發展
全面實行行政許可清單管理制度,推進長三角區域行政許可事項同源、統一規範。編制並向社會公開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工作流程和辦事指南,加快實現長三角高頻政務服務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健全長三角政務服務事項動態管理機制。提供一站式服務,實現“一窗受理、綜合服務”,嚴格執行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和限時辦結等制度。實行中介服務清單管理。推行告知承諾制和容缺受理服務模式,按照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原則梳理可採取告知承諾制方式的服務事項,依法依規編制可容缺受理的政務服務事項清單,並向社會公布。
推動政務服務線上線下融合發展
深化“最多跑一次”“不見面審批”改革,實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請、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網辦理”。推廣“免證辦”“就近辦”等服務,促進政務服務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大力發展“網際網路+政務服務”,依託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掌上辦”。推進線上線下全面融合,推動政務服務事項集成化辦理,提供主題式、套餐式服務。推進適老化、無障礙改造,滿足企業和民眾的多樣化辦事需求。
持續最佳化經常性涉企服務
最佳化政策落地機制,健全常態化政企溝通機制和營商環境投訴處理機制,落實好差評制度。鼓勵商業銀行依法合規利用網際網路大數據技術簡化信貸審批流程。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納稅、不動產登記等事項全流程電子化。加快建設長三角區域公共資源交易統一市場,推進ca數字證書跨省互認。推進水電氣暖等“一站式”便捷服務,加快實現報裝、查詢、繳費等業務全程網辦。深化“一業一證”“用地清單制”改革。深化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持續提升投資建設便利化水平。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推行多規合一、多圖聯審、聯合驗收等。
技術賦能助力政務數據共享開放
推動區塊鏈、人工智慧、大數據、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在政務服務領域的套用,推廣“免申即享”、政務服務地圖、“一碼辦事”、智慧型審批等創新模式,支持有條件的城市建設基於人工智慧和5g物聯的城市大腦集群。探索開展數字營商環境改革試點。加快打破信息孤島,健全政務數據共享供需對接機制。建立長三角區域公共數據開放共享機制,制定公共數據資源開放清單。
促進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推動區域一體化發展
深化長三角區域“一網通辦”“跨省通辦”
完善“一網通辦”全方位服務體系,統一規範服務流程、標準,提高線上智慧型客服水平。推動長三角區域身份認證和高頻電子證照共享,實現一地認證、全域可辦。推進電子證照、電子簽章在銀行開戶、貸款、貨物報關、項目申報、招標投標、智慧財產權等領域全面套用,推進更多政務服務事項接入“一網通辦”。完善“跨省通辦”事項標準和業務規則,制定長三角一體化“跨省通辦”任務清單,明確時間表、路線圖。簡化“跨省通辦”網上辦理環節和流程,豐富網上辦事引導功能。最佳化“跨省通辦”線下服務,推動縣級以上地方政務服務中心“跨省通辦”視窗全覆蓋。探索通過自主服務終端等渠道,推進“跨省通辦”服務向基層延伸。
推動長三角區域市場監管一體化
統一長三角區域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研究制定區域行政執法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開展長三角區域網路監管合作,聯合開展特定行業領域專項網路監測,實現網路案件線索電子化移送。建立健全行政執法信息通報機制,暢通長三角區域違法線索移送渠道,規範跨地區執法辦案的協助、配合和支持標準。推進跨區域突發事件通氣、重大輿情預警交流、行政執法快速協查、重大疑難案件聯合查辦、政策實施協作聯動。
加快建設誠信長三角
深化長三角信用合作,建立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信用記錄,完善“信用長三角”平台功能,強化信用信息互聯互通與共享套用。推動信用服務領域供給側改革,培育一批專業化、特色化信用服務機構。充分發揮長三角徵信機構聯盟和長三角徵信鏈作用,加強地方融資信用服務平台建設,服務中小企業融資。深入推進長三角統一的信用監管制度和標準體系建設,構建跨區域跨部門信用協同監管和聯防聯控網路。健全失信懲戒對象認定機制,統一長三角地區失信信息公示範圍,聚焦重點領域,實行失信行為標準互認、信用信息共享互動、懲戒措施路徑互通的跨區域失信懲戒制度。健全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建立政府承諾合法性審查制度和政府失信補償、賠償與追究制度。
促進長三角深入推進包容普惠創新
共築長三角綠色生態屏障,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完善跨流域跨區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全面實施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管理,持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推動以社會保障卡為載體建立居民服務“一卡通”。加快異地就醫報銷、就業創業、社會保障、交通出行、旅遊觀光、文體體驗等一體化服務,進一步拓展“一卡通”適用範圍。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改革,探索完善科研人員職務發明成果權益分享機制。鼓勵各類企業在長三角設立總部機構、研發中心,鼓勵相關國際組織落戶本地區。

內容解讀

目標提出,到2025年,長三角區域資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動,行政壁壘逐步消除,統一開放的市場體系基本建立。與國際高標準市場規則體系全面對接,協同開放達到更高水平。貿易投資和政務服務更加便利,制度性交易成本明顯降低,市場主體活躍度和發展質量顯著提高,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區域發展整體水平和效率進一步提升,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率先建成,營商環境國際競爭力躍居世界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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