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世界級港口群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

為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建設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建設海洋強國、交通強國的戰略部署,推進《國務院關於支持山東深化新舊動能轉換推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發〔2022〕18號)落實落地,加快建設世界級港口群,提升山東港口服務國家戰略、融入新發展格局的樞紐作用和支撐能力,制定本行動方案。

全文
一、總體思路和目標
(一)形勢要求。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港口發展,多次作出重要指示:經濟強國必定是海洋強國、航運強國;港口是基礎性、樞紐性設施,是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要堅持一流標準,把港口建設好、管理好,努力打造世界一流強港,為國家發展作出更大貢獻。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發展面臨新的戰略機遇,港口發展面臨新的更高要求。暢通國內國際雙循環要求港口更好發揮樞紐作用,暢聯全球海上大通道,支撐高水平對外開放,穩定全球供應鏈;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和區域協調發展要求港口增強基礎支撐能力,建設高能級港口群,完善集疏運體系,發展專業化高效率現代物流,推動降低全社會運輸成本;推進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要求港口融合聯動、減污降碳,促進形成富有競爭力的臨港產業集群和現代航運服務產業集群,推進港口城市產業轉型升級。建設世界級港口群,是山東適應新形勢、搶抓新機遇、打造新優勢、實現新跨越的重要舉措。
(二)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共建“一帶一路”倡議、RCEP、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地方經貿合作示範區等發展機遇,錨定“走在前、開新局”,立足“一流設施、一流技術、一流管理、一流服務”,突出戰略引領和改革創新,持續深化港口領域新舊動能轉換,推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提升港口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高標準推進世界級港口群建設,構建以青島港國際樞紐海港為中心,日照港、煙臺港國家主要港口為兩翼,威海港、濰坊港、東營港、濱州港地區性重要港口為支撐,與津冀蘇遼港口緊密合作互動的發展格局,為引領帶動山東半島城市群和黃河流域高質量發展、促進國內國際雙循環提供強力引擎。
(三)總體目標。加快建設安全便捷、智慧綠色、經濟高效、支撐有力、融合開放的世界級港口群。到2025年,沿海港口貨物吞吐量突破20億噸、貨櫃吞吐量突破4000萬標準箱,港口能力規模、服務效率、智慧綠色發展水平全球領先。港航供應鏈高效協同,建成通達全球的雙循環陸海物流網路,形成完善的現代航運服務體系。融合發展和對外開放更加深入,港區城區園區深度融合,建成高能級臨港產業支撐體系。口岸發展環境全面最佳化,形成科學的港口治理體系。青島港世界一流海洋港口建設位居前列、晉位升級,日照港、煙臺港加快建設世界一流海洋港口,其他港口發展水平整體躍升。
二、實施六大提升行動
(一)打造服務全球的一流港口基礎設施。
1.建設世界級專業化碼頭集群。重點實施52項工程,續建、新建、改造一系列貨櫃、大宗乾散貨、原油、LNG、件雜貨、客滾碼頭泊位和配套堆場、罐區。到2025年,新建成深水泊位20個,萬噸級以上泊位總數達到380個。(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能源局,沿海各市政府,省港口集團)
山東省世界級港口群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
碼頭泊位和配套堆場、罐區工程
2.提高通航保障能力。重點實施11項工程,加快建設一系列港口航道、錨地和防波堤設施,強化航道常態化疏浚維護,加快推進沿海航路和大船錨地的規劃選劃工作,進一步提升山東港口群靠泊掩護、錨地避風和通航保障水平。(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山東海事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沿海各市政府,省港口集團)
3.強化港口服務功能。建成東北亞國際貨櫃運輸、客滾運輸“兩個主樞紐”,國際大宗乾散貨中轉分撥、東北亞油品儲運、中國糧食儲運“三個集散基地”。積極爭取建設國家大宗商品儲運基地、濰坊煤炭儲運基地、日照港口型糧食物流核心樞紐,打造服務功能齊全、競爭優勢突出的綜合性港口集群。(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沿海各市政府,省港口集團)
4.完善綜合集疏運體系。加強港口與腹地的交通銜接,重點實施18項工程,新建、改造一批港口集疏運高速公路、鐵路、管道、傳送廊道等設施,推進既有管線互聯互通、集約利用。大力實施重要港區集疏運鐵路“最後一公里”暢通工程,加快推動小清河與濰坊港、廣利港、萊州港、龍口港海河聯運。到2025年,新建改建港口集疏運高速公路620公里,重要港區鐵路進港率超70%,輸油管道總里程超過2400公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沿海各市政府,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有限公司、省港口集團、山東海洋集團)
(二)打造全球領先的智慧綠色平安港口。
5.建設國際一流的智慧港口。建設數字孿生港口,打造東北亞國際航運樞紐中心智慧服務、超大型港口智慧運營、海上智慧交通管理、港口安全智慧監管“四大平台”,建設世界級港口群(中國山東)超算、智慧綠色港口技術創新、港航人工智慧訓練套用“三大中心”,推進傳統貨櫃碼頭自動化升級改造、日照港大宗乾散貨智慧綠色示範港區建設、智慧港口重大裝備全自主關鍵技術研發和船海岸一體化智慧型協同創新,推動省部共建國家級科研平台。到2025年,新增新興技術套用示範場景30個,新增自動化泊位5個。(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山東海事局、省科技廳,省港口集團)
6.建設清潔低碳的綠色港口。加快推進港口碳達峰、碳中和,強化港口揚塵管控措施,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和利用,建設港區分散式能源、海水制氫設施,推動岸電使用常態化。開展油品碼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專項治理。到2025年,新建港區發電風機30台、光伏發電設施20萬平方米,建成零碳碼頭4個、零碳港區1個,形成零碳港口標準1項,爭取獲評中國綠色港口、亞太綠色港口12個,非液體散貨作業專業化泊位岸電設施配備率不低於80%,港口清潔能源和新能源占綜合能源消耗比重不低於60%。(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山東海事局,沿海各市政府,省港口集團)
7.建設本質安全的平安港口。開展港口水域安全評估,推廣安全生產新技術、新設備,推進導助航設施完善、老舊碼頭技術改造,按程式開展停工停產危險品罐區處置工作。推動港口安全從事後應急處置向事前預防轉變,建立港口危險貨物作業風險清單,構建安全閉環管理機制。落實港口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統籌港口陸域和水域溢油、消防能力建設,將港口應急預案體系和危險貨物應急消防工作納入城市應急體系,健全快速聯動反應機制。全面推進安全生產信用體系建設,嚴格實施激勵懲戒措施,到2025年,沿海港口運營領域企業安全生產信用A級及以上企業占比超過50%。(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山東海事局、省消防救援總隊,沿海各市政府,省港口集團)
(三)打造通達全球的雙循環陸海物流網路。
8.最佳化海上航線網路。強化“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外貿航線配置,擴大貨櫃中轉規模,推進貨櫃運輸一體化集約化發展,深化與國際班輪公司合作,形成日韓、東南亞、中東、印巴、歐美五大優勢航線組群。完善內貿直達航線和外貿內支線體系。到2025年,外貿航線總數達到278條,貨櫃中轉量達到740萬標準箱,占比超過18%。(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山東海事局,省港口集團)
9.暢通陸向物流網路。推進“一帶一路”新亞歐大陸橋經濟走廊和沿黃陸海大通道建設,強化山東港口群與長江經濟帶、西部陸海新通道聯通,構建以瓦日、新菏兗日、德龍煙、膠濟鐵路和青連—藍煙鐵路等為骨架,眾多內陸物流樞紐為節點,直通山東港口群的陸向綜合物流體系。支持相關企業在河南焦作、甘肅武威和重慶、新疆等地區最佳化完善內陸港布局,推進設立中亞物流節點。到2025年,內陸港總數達到50個。(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青島海關、濟南海關,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有限公司、省港口集團)
10.完善多式聯運服務體系。大力發展至中亞、歐洲貨櫃跨境海鐵聯運,至蒙古、俄羅斯的海陸聯運業務,建設濟南、青島、臨沂中歐班列集結中心,推動沿黃城市共建海鐵聯運中轉基地,深化中歐班列(齊魯號)合作聯動機制。啟動威海至仁川整車運輸試運行,穩定運營“日韓陸海快線”。推進海港與河港、空港、內陸港“四港”聯動。到2025年,中歐班列累計開行總量超10000列;貨櫃海鐵聯運量達到420萬標準箱,保持全國領先。(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民航山東監管局、山東海事局、青島海關、濟南海關,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有限公司、省機場管理集團、省港口集團、山東高速集團、山東海洋集團)
(四)打造輻射全球的港航供應鏈服務體系。
11.提升航運服務業輻射能級。建設東北亞國際航運樞紐中心,鼓勵發展船舶融資租賃、債券融資、供應鏈金融等航運金融新業態,推動建立全產業鏈航運金融平台。鼓勵金融企業在山東港口城市設立航運金融服務機構,拓展國際結算等業務,支持開展港口、航運保險新業務。建設中國北方船舶交易和服務中心,促進船舶資源要素集聚。支持相關企業發展船舶加注業務,爭取獲批船舶保稅油加注資質,打造東北亞保稅油、低硫油、低碳轉型替代燃料加注中心。推動提升國際海事法律服務功能,開展國際海事仲裁業務合作,支持國際商事仲裁機構在山東港口開展仲裁業務。加快打造青島現代航運綜合服務示範區。到2025年,青島市新華·波羅的海國際航運中心發展指數排名達到全球第13名,其中航運服務排名達到全球第17名。(責任單位:省法院、省司法廳、省商務廳、省能源局、省稅務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山東海事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青島監管局、山東證監局、青島證監局,省港口集團、山東海洋集團)
12.建設大宗商品交易中心。高標準建設山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青島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中國北方國際油氣中心、威海國際海洋商品交易中心,增強交易平台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做強山東港口“港雲倉”電子倉單綜合服務平台,拓展新華·山東港口大宗商品指數體系,搭建大宗商品供應鏈綜合服務平台,完善大宗商品流通領域制度規範和標準,培育世界級大宗商品供應鏈綜合服務商。到2025年,大宗商品平台交易額達到5000億元。(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商務廳、省能源局,省港口集團)
13.建設中國北方生活消費品分撥中心。最佳化海外倉布局,集聚全球優質生活消費品供應鏈資源。拓展國內倉儲、分銷渠道,重點建設濟南、青島分撥中心和日照、西安、煙臺、威海等分撥基地,集成生活消費品進出口、流通加工、分撥配送、貿易金融、電商服務等功能,形成優勢分撥網路。開展冷鏈貨櫃港航服務提升行動,提高冷鏈運輸港口服務品質。到2025年,建成海外倉8個,國內分撥中心2個、分銷基地10個,基本形成“濟青雙中心、沿黃多基地”的發展格局。(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港口集團)
14.培育港航綜合運營主體。持續深化港口一體化改革,促進港口管理統一高效運營。研究推進港航一體化發展,整合全省核心港口、航運資源,實現一體化管理運營,放大品牌效應。推進海港、河港協同聯動,拉長產業鏈條,提升服務能級。推進省骨幹港口企業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建設,支持推進港口運營、產業投資、建設開發、物流貿易、海上運輸、郵輪文旅、高端裝備、科技研發、職教醫養等主業板塊發展壯大。大力拓展海外業務,開展技術、管理、品牌、標準輸出,全面對標世界一流企業和世界500強企業,打造全球知名的供應鏈綜合服務商。支持骨幹航運企業最佳化運力結構,打造專業化、規模化運輸船隊,培育一流航運品牌。到2025年,骨幹航運企業控制總運力突破2000萬載重噸,船舶規模超過200艘。(責任單位:省國資委、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山東海事局,省港口集團、山東海洋集團)
(五)打造面向全球的開放融合發展格局。
15. 創建港區、園區、城區“三區互融”示範。激發港口經濟新動能,培育特色現代產業體系,提升港口城市服務能級,港地相互支撐和賦能,打造以港區為依託、以園區為支撐、以城區為保障的融合發展新生態。建立完善“三區互融”協調機制,定期召開各市與省港口集團聯席會議。推進建設山東港口航運金融中心、日照港國際物流園區、煙臺港廣場供應鏈中心、威海石島冷鏈物流產業園、濱州臨港和東營廣利海上風電裝備產業園等一批臨港產業園區。培育壯大青島國際航運服務、煙臺裕龍島高端石化、日照先進鋼鐵等千億級產業集群,打造小清河沿岸產業集聚區。到2025年,全省“三區互融”園區和項目達到100個。(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沿海各市政府,省港口集團、山東海洋集團)
16.推進與周邊港口合作互動。落實《國務院關於支持山東深化新舊動能轉換推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發〔2022〕18號)要求,推動與津冀蘇遼等地港口互聯互通互動。共同構建一體化開放市場,鼓勵港航服務資源跨區域流動,推進發展成果共享。積極推進港口設施合作開發、經營。開展貨櫃中轉、啟運港退稅、跨渤海灣客滾運輸、郵輪資源開發、多式聯運平台建設等合作,實現航線聯動、規模發展。深化與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海南自貿港的對接合作,提升山東港口在國家戰略性資源國際供應鏈體系中的話語權,提高保障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的能力。(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沿海各市政府,省港口集團)
17.推進港口與郵輪產業融合發展。支持發展郵輪船隊,鼓勵多元資本進入郵輪產業。積極宣傳、培育郵輪旅遊市場,廣泛吸引國內國際郵輪客源。支持在郵輪口岸設立進境免稅店、建設免稅商城等。開闢以青島港為母港,訪問東北亞、東亞港口的郵輪航線,逐步向亞太和歐美港口延伸。爭取開通特色濱海觀光、岸上遊覽、無目的公海游組合模式,打造國內國際相互銜接的精品郵輪航線組合。(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文化和旅遊廳、青島海關、山東海事局,省港口集團)
18.持續擴大對外交流合作。常態化舉辦青島·陸海聯動高峰論壇,支持推進港航企業海外布點,參與“一帶一路”沿線重點港口投資運營。積極發展國際友好港,持續擴大全球港口朋友圈。深化與國際先進港航教育、科研機構交流合作。充分發揮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制度創新優勢,提升貿易投資便利化自由化水平,打造開放新高地。依託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地方經貿合作示範區,建設青島港延伸港區和國際陸港,打造綜合性開放新平台。到2025年,新增海外港航運營機構8家,新建海外港航技能培訓基地3個,國際友好港口達到50個。(責任單位:省政府外辦、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國資委、山東海事局,沿海各市政府,省港口集團)
(六)打造全球認可的口岸營商環境。
19.深化港航領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數字政府建設,提升政務服務質量和效率。以促進港口生產為目標,探索推進引航管理創新改革。建立重大關聯項目聯審會商機制,推動港口項目與相關產業、港口公用基礎設施等項目在規劃布局、前期工作和建設實施上匹配協調。(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大數據局、山東海事局、青島海關,省港口集團)
20.探索推進政策制度創新。發揮青島港作為離境港的啟運港退稅政策優勢,擴大中轉規模。在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逐步探索國際船舶登記、國際航權開放,積極爭取國家部委支持青島港開展外貿貨櫃沿海捎帶業務。根據港口生產作業需要,在有效監管的前提下,進一步最佳化港區內危險品貨櫃堆存管理。落實相關稅收政策,提升對航運類跨國公司總部、功能性機構和離岸業務的吸引力。積極爭取國家用海用地政策,對納入港口總體規劃或符合國家重大戰略的項目,容缺開展技術審查,加快審查審批進度。(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商務廳、青島海關、省稅務局、青島市稅務局、省交通運輸廳、山東海事局)
21.持續提升口岸效率。提升口岸查驗服務水平,引導企業用好“單一視窗”查驗預約服務。深化通關模式改革,完善進出口貨物“提前申報”“兩步申報”通關模式。最佳化大宗商品檢驗監管,積極實施“先放後檢”“邊裝邊檢”“即卸即檢”。公開公示口岸作業時限,不斷鞏固進出口貨物整體通關時間壓縮成效。充分發揮“單一視窗”數據和港口數據互補優勢,大力推進“單一視窗”與港口生產及物流作業數據協同,提高企業通關便利度。推進完善黃河流域海關“11+1”關際協同機制,提升沿黃海關全業務領域一體化水平。加快落地口岸監管配套創新政策,推進煙臺港整車進口等資質審批。積極參與AEO國際互認合作,推動海關AEO便利化措施落地見效。(責任單位:省口岸辦、省商務廳、青島海關、濟南海關、山東海事局)
22.提升營商便利化程度。對標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標準,對表國內先進理念和最佳實踐,最佳化工程建設項目、市政接入、納稅等服務,加強對企業全生命周期服務,定期開展市場主體滿意度調查,進一步提升開辦企業、辦理建築許可、獲得電力、登記財產、獲得信貸、保護少數投資者、納稅、跨境貿易、執行契約、辦理破產、政府採購、勞動力流動和就業的便利化程度,降低港口物流成本,增強對港航產業鏈、供應鏈全鏈條企業的吸引力。(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稅務局、省商務廳、省司法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局、山東海事局,沿海各市政府)
三、落實四大保障措施
(一)完善統籌協調機制。省港口建設專項小組在省委海洋委的領導下履行省世界級港口群建設指導職責,負責謀劃推進港口重要領域系列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規劃、重大項目。建立省級部門、沿海城市與省港口集團聯動機制,密切協作,定期會商,及時解決困難和問題,形成建設山東省世界級港口群的強大合力。強化各級港航管理單位建設,充實監管力量。(責任單位:省港口建設專項小組成員單位,沿海各市政府)
(二)強化規劃支撐體系。加強港口規劃與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產業發展規劃統籌銜接,鼓勵對港區周邊空間布局實施戰略留白,優先保障港口中長期發展空間。對標世界一流港口發展目標,編制實施《山東省世界級港口群建設中長期規劃(2023-2035年)》,統籌各方優勢資源,建設更高水平的世界級港口群,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貢獻山東港口力量。支持港口重大項目、重大工程列入全省重大產業規劃和重點項目庫。(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沿海各市政府)
(三)強化政策引導支持。研究出台世界級港口群建設相關支持政策。嚴格落實稅費支持、海域使用金減繳或免繳政策。依法依規落實市級政府、港口企業對港口公用基礎設施的建設、養護責任。對填海形成的陸域,積極支持港口經營人依法憑海域使用權證書換髮土地使用權證書。建立老港區改造騰空土地收益共享機制,按預算管理有關規定,通過地方國有公司參股投資等方式,用於“三區互融”建設。支持航運企業自有船舶建造,促進降低社會物流成本。研究出台進港貨櫃車輛通行高速公路市場化“引車上路”等配套支持政策,提升山東港口群市場競爭力。鼓勵沿海各市研究出台岸電補貼政策、郵輪航線扶持政策。(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沿海各市政府)
(四)完善人才保障體系。加大港口、航運、貿易、金融、法律、科技等領域複合型人才引進、培養、評價、流動、激勵力度,培養領軍人才、優秀青年人才、專業技術人才、技能人才,打造高素質專業化人才隊伍。推進部省共建世界一流港灣職業技術院校,加強現代港航研究院等新型智庫建設。鼓勵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設港航領域產教融合共同體和示範區,為培養港航人才提供高能級平台和重要保障。(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山東海事局,沿海各市政府,省港口集團)
以上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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