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的通知

為切實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7〕87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的通知》(遼政辦〔2018〕31號)精神,進一步提高全市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鐵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18年8月31日
  • 實施時間:2018年8月31日
  • 發布單位:鐵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一、全面落實政府統一領導職責
各縣(市)區政府要堅決貫徹執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認真落實“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主要責任人,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範圍內的消防工作負領導責任”要求,切實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消防工作的統一領導。要健全消防工作議事協調機構,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定期分析評估本行政區域內消防安全形勢,定期開展檢查督導,有針對性地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專項治理,集中解決消防安全突出問題。要強化政府提供消防基本公共服務職能,組織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和消防科普教育活動,切實提升本行政區域內城鄉消防安全水平。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建立消防安全專管機構,明確專職消防工作人員和各級消防格線管理員,落實基層消防安全格線化管理措施,按照標準建立政府專職(志願)消防隊和社區微型消防站,開展防火巡查、隱患督改、消防宣傳、初起火災撲救等工作,指導村(居)民委員會開展民眾性消防工作。
二、認真落實部門依法監管職責
全市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要認真落實消防工作安全職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和要求,全面負責本行業、本系統的消防安全工作,在行業安全生產政策、規劃計畫和應急預案中納入消防安全內容,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並定期開展行業系統消防安全形勢分析研判,解決消防安全突出問題。教育、民政、文廣新、衛生計生、旅遊等具有行業管理屬性的部門,在開展本系統消防安全檢查時要有方案、有部署、有結果通報,形成完整閉環。發展改革、教育、民政、住房城鄉建設、文廣新、規劃等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在履行行政審批職權時,對審批事項中涉及消防安全的法定條件要依法嚴格審批,凡不符合法定條件的,不得核發相關許可證照或批准開辦;對已經依法取得行政許可的單位(場所),不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應當依法予以處理。教育、科學技術和智慧財產權、司法、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文廣新、工商、質監、規劃等具有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務職能的部門,以及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行業監管部門,要嚴格履行公共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結合工作職責,為全市消防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教育、科學技術和智慧財產權、司法等部門,要嚴格履行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職能,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義務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內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將《實施辦法》納入公務員培訓和職業培訓內容。文廣新部門要督促引導新聞媒體發布針對性消防安全提示,面向社會開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傳。科學技術和智慧財產權部門要將推動消防科技進步納入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綜治部門要將格線化管理納入治理平台。財政部門要按規定對消防資金進行預算管理。房產管理部門要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消防工作職責。發展改革、財政、公安、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規劃等有關部門應當在《遼寧省公共消防設施管理辦法》規定的相應職責範圍內負責公共消防設施管理工作。城建、供電、供水、電信等公共企事業單位應當在各自業務範圍內做好公共消防設施的建設和維護管理工作,確保相關設施完好有效。村(居)民委員會應依法做好本村(社區)公共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給予指導、支持和幫助。
三、嚴格落實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
各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要建立健全並嚴格落實單位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整改、宣傳教育培訓、初起火災撲救、應急疏散演練等制度,明確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歸口管理部門及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要將消防工作經費納入本單位年度預算,定期開展消防設施檢測維保、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消防安全評估工作,並結合單位工作實際,建立單位微型消防站。要依託消防安全區域聯防協作組織,紮實開展隱患互查互檢,定期開展疏散演練等工作,不斷增強抗禦火災能力,切實提高單位整體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認真抓好《實施辦法》的學習宣傳工作
各級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和社會單位要把宣傳貫徹《實施辦法》作為一項重要任務,緊密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方案,大力營造宣傳聲勢。各縣(市)區政府要通過召開專題會議等方式,組織有關領導幹部集中傳達學習《實施辦法》,全面掌握消防工作職責。各行業主管部門要通過舉辦培訓會、專題會等形式,有計畫、分批次地對本部門、本系統所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員、消防從業人員開展教育培訓,提高落實消防工作責任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確保相關單位和人員全面掌握工作職責並按崗履職。要廣泛開展宣傳活動,集中製作一批《實施辦法》宣傳掛圖、手冊,並向社會單位、市民民眾免費發放;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媒體,通過開展條文解讀、專題報導等形式,宣傳《實施辦法》主要精神,大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消防工作、自覺履行消防責任的濃厚氛圍。
五、嚴肅消防安全責任考評和追責
各縣(市)區政府要建立常態化消防工作檢查機制,定期對本行政區域內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開展檢查,並將檢查結果作為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因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發生一般及以上火災事故的,對不履行或不按規定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主管部門、社會單位和個人,按照“四不放過”和“一案雙查”原則,依法依規逐級追究責任。凡達到失火罪、消防責任事故罪“兩案”辦理標準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18年8月31日

政策解讀

一、出台背景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國辦發[2017]87號)和省政府《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的通知》(遼政辦[2018]31號)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遼寧省消防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市政府制定了《鐵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二、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重要論述為綱領,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職能部門、社會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職責,為健全我市消防安全責任體系提供法律依據。
三、主要內容
《通知》分5部分,具體突出了五個方面內容:
一是強化政府領導責任。明確責任制,縣(市)區政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安全工作。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落實政府職責,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二是明確部門監管職責。加強部門協同共管責任;各職能部門全面負責本行業、本系統的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執法聯動機制,嚴查消防違法行為;提高監管執法能力。
三是壓實單位主體責任。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明確責任分工;規範日常巡查;加強聯防協作;強化責任人員職責。
四是強化學習宣傳。採取有效措施,拓寬宣傳途徑,組織有關領導幹部和從業人員開展學習宣傳活動,營造自覺履行消防責任的社會氛圍。
五是完善考評和問責機制。建立檢查機制,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考核評價體系,完善責任追究制度。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