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康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鎮康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鎮康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是鎮康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鎮康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 辦公地址:鎮康縣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承擔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職責;行使城市規劃、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的行政處罰權。
(二)承擔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職責;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行政處罰權。
(三)承擔園林綠化管理職責;行使綠地占用及樹木移栽砍伐管理審批權。
(四)負責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定戶外廣告,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管理職責;行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定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以及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行政處罰權。
(五)負責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職責;行使水務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行政處罰權。
(六)負責臨時占道、臨時廣告、建築垃圾及工程渣土處置、挖掘城市道路等許可的受理、勘驗、核查、審批和監管工作。
(七)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全局日常行政事務,保證全局各項工作正常運轉;負責公文交換、送閱(辦)、歸檔保管和局內部檔案、材料草擬、審核、簽批及印發工作,保證公文正常運轉;負責局黨務、財務及人事管理工作,認真落實考勤、考核制度,加強內部管理,強化機關作風建設,做好宣傳報導、安全保密、黨務(政務)公開工作;負責組織會務、對外協調聯絡、接待工作;加強督查督辦,確保各項指示、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務落到實處;負責組織協調全局安全(消防)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殘聯、社區建設等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政策法規股。負責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貫徹工作;負責城市管理政策法規和執法體制的改革研討;負責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法規宣傳、諮詢和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行政審批辦公軟體的設計、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對一般程式案件的核查管理工作;負責各類執法文書的監製工作;嚴格按照程式做好一般程式案件的受理工作;做好各種案件的證據保全、登記歸檔工作;負責與司法、交警等相關部門的協調聯繫工作;負責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等工作;負責信訪、民眾投訴的接處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行政執法監督股。負責對進入一般程式行政執法案件的核查、強制執行的申報落實;負責對進入聽證程式的組織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卷的審核、評查、備案管理工作;負責行政複議、應訴工作;負責做好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審核、業務考核和評比工作;負責執法證件、執法文書的管理;負責行政執法業務報表統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重大案件的核查、上報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涉外部門的聯繫協調工作;負責全局幹部職工、執法人員職業道德、工作紀律的監督、糾察和對違紀行為的處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幹部職工、執法人員的廉政情況和對違紀行為的查處工作;協助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對幹部職工、執法人員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行政審批服務股。負責臨時占道、臨時廣告、建築垃圾及工程渣土處置、綠地占用及樹木移栽砍伐、挖掘城市道路等許可的受理、勘驗、核查、審批和監管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人員編制

鎮康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行政編制 5 名。設局長 1 名(正科級),副局長 4 名(副科級);股級領導職數4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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