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錦州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族宗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關職責,監督檢查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建議,起草政府規章草案;組織開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及相關培訓工作。
(二)負責擬定少數民族事業等專項規劃,監督檢查規劃實施情況,參與擬訂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建立健全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推進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承擔對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狀況的統計和綜合評價監測工作。
(三)研究分析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社會事業方面問題並提出制定特殊政策工作的建議,參與少數民族專項資金的分配和管理,組織協調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的生產;協調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重大民族文化、體育活動;配合有關部門,承擔少數民族傳統文化發掘整理工作;參與協調推進民族地區科技發展、科普工作、扶貧開發工作。
(四)負責依法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民族關係;組織指導全市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承辦市政府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協調推動城市民族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負責設立清真牛羊禽屠宰廠(場)的審核,依法做好清真食品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民族成份變更的審核工作;聯繫指導各少數民族社會團體依法依規開展活動,辦理涉及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有關事宜。
(五)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促進宗教關係和諧;承擔宗教工作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受理、辦理工作;負責民間信仰工作的行政監管,牽頭協調相關綜合事務和重要事項。
(六)指導宗教團體依法開展活動,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聯繫宗教界代表人士,推動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有關事務。
(七)承擔民族宗教領域輿情收集、研判和處置工作,提出協調民族關係、宗教關係的工作建議,協調處理民族宗教領域中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和突發事件的預警、應急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民族宗教領域意識形態工作,防範利用民族宗教進行的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勢力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參與民族宗教領域反恐怖主義相關工作;協調有關部門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務。
(九)參與擬訂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使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推薦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宗教工作隊伍和宗教教職人員的培訓工作。
(十)按規定要求,承擔對口事業服務機構業務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職責。
(十一)指導縣(市)區政府民族宗教事務部門有關工作;承擔市民族宗教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取消地方性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接受國(境)外捐贈宗教書刊、音像製品審批。增加民間信仰事務管理,網路宗教事務管理,參與民族宗教領域反恐怖主義相關工作。加強民族宗教領域應急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務,著力解決突出問題,確保民族宗教領域和諧穩定。強化民族宗教領域政策法規宣傳工作,加強相關培訓工作。加強推動城市民族工作和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做好全市少數民族地區扶貧攻堅工作。
內設機構
(一)機關黨組織辦公室(辦公室)。負責機關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政務信息、統計、文字綜合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辦工作;負責機關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後勤服務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等工作;協助做好少數民族幹部培養教育、選拔、推薦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
承擔民族宗教領域輿情收集、研判和處置工作,協調處理民族宗教領域重大突發事件的預警、應急工作,參與民族宗教方面反恐怖主義相關工作。負責設立清真牛羊禽屠宰廠(場)的審核,依法做好清真食品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民族成份變更的審核工作。負責民族宗教方面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幹部和宗教教職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承擔宗教工作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受理、辦理工作。牽頭意識形態、依法行政、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輿情應對、應急、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等工作。
(三)民族科。提出支持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或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具體事宜;擬訂少數民族事業專項規劃,參與擬訂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承擔統計分析和綜合評價檢測體系的有關工作。參與少數民族發展資金、少數民族地區補助費的分配管理工作,參與協調民族貿易、民族特需商品的有關工作,參與協調推進民族地區科技發展、科普工作、扶貧開發工作,協調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重大民族文化、體育活動和承辦少數民族傳統文化發掘整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承辦市政府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係的工作建議,協調推動城市民族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聯繫指導各少數民族社會團體依法依規開展活動,辦理涉及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有關事宜。負責民族工作方面規範性檔案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四)宗教科。負責天主教、基督教、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和民間信仰事務管理工作,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指導宗教團體搞好自身建設、依法依章開展工作,聯繫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的推薦工作。組織協調網路宗教事務管理,負責抵禦宗教滲透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處理邪教工作。負責宗教工作方面規範性檔案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現任領導
2018年12月29日錦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決定任命:戴明凱為錦州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