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縣民族和宗教事務局

根據《中共銅仁地委辦公室 銅仁地區行署辦公室關於印發〈思南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銅黨辦發〔2010〕91號)和《中共思南縣委思南縣人民政府關於思南縣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思黨發〔2010〕14號),設立思南縣民族和宗教事務局,為思南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思南縣民族和宗教事務局
  • 外文名:Sinan County of ethnic and Religious Affairs Bureau
  • 隸屬:思南縣
  • 內設機構:4個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各級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宗教事務行政執法工作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負責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督促檢查、推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加強調查研究、綜合協調,提出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議,當好縣委、縣人民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參謀助手。
(二)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務各項職責,貫徹落實有關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保障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權益,促進民族政策在經濟發展、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實施,促進宗教關係和諧。
(三)聯繫指導民族鄉、鎮做好《民族區域自治法》、《民族鄉行政工作條例》、《宗教事務條例》等的貫徹實施;防範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敵對勢力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
(四)參與協調民族鄉、鎮社會穩定工作,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推動宗教團體在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負責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相關事務和行政許可監管工作。
(五)堅持以民族經濟發展為重點,積極參與研究制定加快全縣民族經濟,少數民族和民族鄉科技、文化、教育、衛生、體育事業發展的規劃、實施措施,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鄉各項社會事業建設;積極組織開展民族古籍、民族古物、民族風情、民族歷史等方面的普查研究、挖掘整理、搶救保護、陳列展覽等工作。
(六)負責民族鄉和少數民族民眾生產、生活困難等各項補助資金的申報、實施、分配、使用、監管工作,充分發揮社會經濟效益。做好少數民族民眾扶貧工作。
(七)參與擬訂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組織、人事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
(八)做好全縣少數民族和民族鄉經濟社會現狀、全縣宗教活動情況的調查研究及統計工作。
(九)協調處理民族關係和宗教方面的關係,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出事件和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
(十)協助做好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對外宣傳工作,組織接待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學習、參觀、考察等事宜。
(十一)指導各民族鄉、鎮民族宗教事務工作,接受和處理各族人民以及宗教界人士對民族宗教事務工作的批評和建議。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民族和宗教事務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綜合協調處理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信息、檔案、保密、信訪、外事、接待、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組織、接待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人士的學習、參觀、考察事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目標管理等工作;掌握少數民族、宗教工作幹部的各類人才情況;做好機關幹部職工的培訓和思想政治工作。辦理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二)經濟建設股。
會同有關部門調查研究制訂少數民族和民族鄉經濟發展的特殊政策、措施,制訂全縣民族經濟發展長遠規劃、年度計畫;負責民族經濟、社會發展的綜合統計和分析,參與指導少數民族和民族鄉的科技工作,負責篩選、論證、報批民族經濟建設項目,並組織項目實施,進行社會經濟效益測算和少數民族、民族鄉經濟發展現狀的調查研究,發展民族經濟;會同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民族鄉的智力支邊和扶貧工作;負責安排、管理有關專項資金,按時完成年報工作;管理局屬國有資產、基本建設投資、專項撥款和局屬財務工作。
(三)政策法規和社會發展股。
負責民族法律法規、民族工作方針政策的貫徹,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民族法律、法規和民族知識的學習,並對民族法律、法規和民族政策的貫徹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搞好執法情況的調查研究、上報工作,及時調解民族糾紛;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相關工作;做好民族成份識別、恢復、更改工作;調查研究少數民族和民族鄉教育、文化、科技、衛生、計畫生育、體育等社會事業發展現狀,會同有關部門制訂長短期發展規劃,開展相關工作;參與管理有關專項經費,促進民族地區社會事業的發展;負責少數民族人口年報等統計上報工作;開展少數民族文化藝術的對外交流和宣傳工作,參與組織全縣性民族文化、藝術、體育活動。
(四)宗教股。
負責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宗教工作方針、政策,規範信教民眾在《憲法》允許範圍內開展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制止利用宗教活動宣傳迷信思想和進行破壞活動,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為加快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步伐做出貢獻;深入調查研究,掌握全縣宗教活動開展情況,及時反映全縣宗教活動開展動態;幫助宗教團體搞好自身建設,堅持獨立自主、自辦教會和“自治、自養、自傳”的方針,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負責全縣宗教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管理,管理好各類宗教財產,調解宗教糾紛和辦理宗教工作有關事宜;防止和抵禦境外敵對勢力利用宗教進行滲透。
縣民族和宗教事務局紀檢監察機構的設定按《中共思南縣委辦公室思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思南縣紀委監察局派駐機構設定方案〉的通知》(思黨辦發〔2010〕202號)檔案規定執行。所需行政編制從縣民族和宗教事務局總行政編制中調劑解決。

人員編制

思南縣民族和宗教事務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領導職數4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3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其他事項

(一)設立思南縣宗教事務執法大隊,為思南縣民族和宗教事務局所屬副科級事業單位。事業編制3名,其中,大隊長1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工作職責:對《宗教事務條例》等宗教法規政策進行宣傳貫徹及監督落實,規範開展行政執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開展對違法、非法宗教活動和行為進行教育、檢查、監督和處罰等。
(二)保留思南縣民族館,掛思南縣民族研究所牌子,為思南縣民族和宗教事務局所屬股級事業單位。事業編制5名(管理人員1名,專業技術人員3名,工勤人員1名),其中,股級領導職數2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宗旨:收藏展覽文物,弘揚民族文化
業務範圍:民族文物古籍〈徵集/鑑定/登編/修復/保管〉民族文物古籍展覽,民族文物古籍複製與修復,民族文物古籍及相關研究:民族文物研究、民族古籍研究、民族歷史研究,民族文物古籍宣傳出版:文物宣傳、文物講解、文物知識普及、古籍及圖錄編輯出版,民族調查研究:民族理論研究、民族經濟研究、民族歷史文化研究、民族教育研究、民族語言文化研究、民族學調查、省內外民族學研究、民族研究宣傳出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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