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銀川市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條例》的決定

2012年5月4日銀川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銀川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銀川市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條例》的決定
  • 頒布單位:銀川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12.07.06
  • 實施時間:2012.07.06
(2012年5月4日銀川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銀川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銀川市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條例〉的決定》,於2012年5月4日銀川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2012年6月20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銀川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2年7月6日
銀川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決定,廢止《銀川市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條例》。
地方性法規(類別)
20120620(批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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