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唐徠渠銀川段生態保護的決定

2014年8月27日銀川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銀川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唐徠渠銀川段生態保護的決定
  • 頒布單位:銀川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頒布時間:2014.08.29
  • 實施時間:2014.08.29
(2014年8月27日銀川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銀川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唐徠渠銀川段生態保護的決定》已由銀川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於2014年8月27日通過,現予公告。
銀川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4年8月29日
為加強唐徠渠銀川段生態保護,改善生態環境,建設美麗銀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作出如下決定:
一、對唐徠渠銀川段(南起永寧縣李俊鎮西邵村,北至賀蘭縣常信鄉丁北村,全長75公里)及其兩岸外側100米範圍內區域進行保護。
二、保護區域為公共用地,所建項目為公共設施,由市民共享。在保護範圍內,除規劃審批的水利、防洪、道路、橋樑、景觀、園林綠化、運動休閒等設施外,禁止建設其它項目。
三、在保護區域周邊進行規劃建設,應當由內向外漸次增高,突出層次性、親水性,與周圍環境相協調,保證視野通透。
四、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規劃和管理,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加強監督管理,共同做好唐徠渠銀川段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地方性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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