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建設工程監理管理辦法》已經2003年2月10日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工程建設監理管理辦法
- 實施時間:1996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83102
- 發布文號:重府令第84號
- 發布日期:1995-11-22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重慶市建設工程監理管理辦法》已經2003年2月10日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
《重慶市建設工程監理管理辦法》已經2003年2月10日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 第一條為加強對工程建設監理的管理,促進和保障工程建設監理工作,提高建設項目管理水平和投資效益,根據國家及四川省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工程...
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重慶市市外工程監理企業入渝登記備案管理辦法 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市外工程監理企業入渝從事監理活動的管理,維護我市監理市場正常秩序,依據《重慶市建築管理條例》、《重慶市建設工程監理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轉發《重慶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是由重慶市人民政府機關發文,發文字號:渝府發〔2002〕60號 [1] 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轉發《重慶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1] 發文機關 重慶市人民政府 [1] 發文字號 渝府發〔2002〕60號...
項目法人是項目建設的責任主體,必須嚴格按照《重慶市重點水利工程項目法人建設管理行為管理暫行辦法》(渝水基〔2007〕32號)規範行為,對項目建設的進度、質量、安全、資金管理和項目建設的全過程負責。項目法人應嚴格對監理、施工單位的參建人員執行“壓證上崗”制度,依據契約加強對設計、監理、施工等工程參建單位...
《重慶市工程建設招標投標交易監督管理辦法》是重慶市人民政府為了規範重慶市工程建設招標投標交易活動,加強監督管理,維護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市場秩序,保護招標投標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制定的辦法。檔案通知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工程建設招標投標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 渝府發〔2011〕29號 各區縣(...
《重慶市建築管理條例》是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的檔案。檔案信息 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5號 《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於2012年11月29日經重慶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2...
4.重慶市基礎設施項目收費權和收益權質押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146號,2003年3月15日起施行)5.重慶市建設工程監理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148號,2003年4月1日起施行)6.重慶市財政票據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149號,2003年4月1日起施行)7.重慶市教學成果獎勵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
重慶市高等級公路管線工程建設管理條例 (1996年3月28日四川省重慶市第十二屆人民 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1996年6月18日 四川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准)第一條為了加強高等級公路管線工程建設管理,促進高等級公路和管線工程建設協調有序地進行,保障設施完好和安全暢通,根據《...
第十二條 水利工程建設應依法辦理規劃、環境保護、土地利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質量監督、開工建設等行政許可手續,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資本金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和契約管理制等制度。第三章 工程管護 第十三條 市、區縣(自治縣、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分級管理原則確定國有水利工程...
《重慶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經2015年1月29日重慶市人民政府第79次常務會議通過,2015年2月16日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289號公布。該《辦法》分總則,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招標代理、勘察、設計、租賃、檢測單位的安全責任,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理單位的安全責任,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8章48條,自2015年5月1...
水利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竣工驗收後三個月內向水利工程管理者移交全部原始檔案。第十八條水利工程建設實行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市、區縣(自治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信用信息檔案,進行動態管理,將信用信息套用到水利工程項目招標投標和建設管理中。第十九條投資主管部門、水利工程主管部門...
重慶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科學、民主、高效的政府投資項目決策程式和組織實施程式,確保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投資項目,是指使用財政性資金,以及用財政性資金作為還款來源或還款擔保的借貸性資金投資建設...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政府公益性項目建設管理代理制暫行辦法的通知》是重慶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政府公益性項目建設管理代理制暫行辦法的通知 [1] 發文機關 重慶市人民政府 [1] 發文字號 渝府發〔2003〕10號 [1] ...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建委關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嚴格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的意見的通知意見匯總 編輯 語音 關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嚴格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的意見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將第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五項修改為:"未按照國家或者本市有關規定實行工程監理的。"十一、刪除《重慶市電信條例》第十條中的"從事電信工程建設的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具備相應的資質條件。未取得資質證書的,不得承接電信建設工程。"刪除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四項中的"、施工"。十二、將《重慶市中醫條例...
第一條 為了調動小型農田水利設施項目建設業主的積極性,保證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的進度和質量,規範建設和管理,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依據《重慶市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項目推行“先建後補”的辦法。
為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控制工程造價,規範投資管理,根據國家計委《關於會計室在建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概算等問題的通知》精神,結合本市(含萬縣市、涪陵市、黔江地區,下同),制定本規定。 [1] 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實施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規定的通知 發文機關 重慶市人民...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區供配電設施建設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區供配電設施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中文名 重慶...
9月1日,新的《重慶市招標投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為做好與《條例》新規定、新要求的有序銜接,經區政府同意,現就我區《關於進一步加強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監管工作的通知》(黔江府辦發〔2016〕42號,以下簡稱《通知》)部分規定進行修訂,並將有關事...
《重慶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定》已經2016年10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144次常務會議通過,本規定全文共6章 34條 ,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重慶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定》(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99號)同時廢止。規定全文 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07號 《重慶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定》已經2016年10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144次常務...
《重慶市政府公益性項目建設管理代理制暫行辦法》已經2002年12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125次常務會議通過。為了強化政府投資項目的約束機制,有效實施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提高建設項目法人的建設管理能力,保證政府資金投資效益和建設工程質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根據國務院三峽辦《關於印發(三峽後續工作規劃實施管理暫行辦法)的函》(國三峽辦函綜字〔2011〕138號)、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做好三峽後續工作的意見》(渝委發〔2012〕12號)和《重慶市三峽後續工作規劃實施管理暫行辦法》(渝移發〔2012〕39號)《重慶市三峽後續工作工程建設項目實施管理辦法(試行...
經2018年6月11日市第五屆人民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通過,決定將《重慶市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實施辦法》等6件規章予以廢止,不再施行。《重慶市建設工程監理管理辦法》等6件規章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關規章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條款順序作相應調整,重新公布。五、對《重慶市地震安全性...
(2021年11月26日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48號公布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創造無障礙環境,保障殘疾人、老年人等社會成員平等參與社會生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無障礙環境...
城市地下管線綜合規劃應加強與地下空間、道路交通、人防設施、軌道交通等專業規劃的銜接和協調,並作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地下管線建設規劃的基本依據。由市城鄉規划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在2015年年底前組織編制完成城市地下管線綜合規劃。(二)嚴格規劃管理。按照《重慶市管線工程規劃管理...
(一)勘察、設計、監理費大於10萬元但低於50萬元的項目;(二)施工單項契約估算價大於30萬元但低於100萬元的項目。第三十二條 邀請招標原則上應在資源庫中隨機選擇3家以上單位進行,競爭性比選按照《重慶市工程建設項目競爭性比選辦法》執行。第三十三條項目的諮詢、勘察、設計、監理、造價、招標代理單位服務費估算價...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5號),為推進重慶市悅來新城海綿城市建設工作,實踐悅來新城低影響開發建設模式,將內澇災害防控、徑流污染控制、雨水資源化利用有機結合,取得多目標的環境生態效益,促進城市建設開發與水文生態的和諧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悅來...
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及移民安置條例》(國務院令第471號)、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渝府發〔2008〕128號和《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征地補償安置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酉陽府發〔2008〕54號)等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