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的實施意見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的實施意見》意在為實現糧食生產和價格穩定,確保糧食安全,現就貫徹落實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提出該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的實施意見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渝府發〔2015〕43號
檔案簡介,具體內容,

檔案簡介

渝府發〔2015〕43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按照《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69號)精神,為實現糧食生產和價格穩定,確保糧食安全,現就貫徹落實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具體內容

一、提高糧食安全意識,強化政府主體責任
(一)切實提高對新形勢下糧食安全的認識
2001年,中央劃定重慶市為糧食產銷平衡區。近年來,全市上下凝心聚力、多措並舉,確保了全市糧食安全。但未來一個時期,我市耕地等資源約束將進一步加大,特別隨著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對糧食的剛性需求將進一步增加,穩定糧食生產、保障糧食安全面臨較大壓力。
國務院要求建立健全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充分體現了國家對確保糧食安全的高度重視。全市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對此要充分認識,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把保障糧食安全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位置,作為保障民生工作的基本任務,常抓不懈,毫不動搖。
(二)全面落實糧食安全區(縣)長責任制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切實承擔起保障本行政區域糧食安全的主體責任,加強糧食生產、儲備和流通能力建設。區(縣)長在維護國家糧食安全方面的責任是:加強農田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增強抗災減災能力;穩定糧食生產,鞏固和提高糧食生產能力,完成市政府下達的糧食生產任務(2015年度目標任務見附屬檔案);
嚴格執行糧食扶持政策,抓好糧食收購,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落實地方糧食儲備,確保儲備糧品種結構合理、數量真實、質量良好、管理規範;實施糧食收儲供應安全保障工程,加強糧食流通能力建設,促進糧食產業健康發展;完善區域糧食市場調控機制,維護糧食市場穩定;健全糧食質量安全保障體系,落實監管責任;大力推進節糧減損,引導城鄉居民健康消費。
二、強化基礎能力建設,提高糧食產出水平
(三)堅守糧食安全“三條底線”
各區縣(自治縣)務必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確保現有耕地面積基本穩定、土壤質量不下降。規範耕地占補平衡,嚴格實行耕地“占一補一”、“先補後占”和“占優補優”。做好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一經劃定,不得隨意調整和占用。城市建設不得侵占基本農田,也不能以各種園區、開發區名義非法圈地、占用基本農田。
到2020年前,確保全市耕地面積不少於3300萬畝、種糧耕地面積不少於2000 萬畝、糧食產量不少於1100萬噸“三條底線”。進一步調整種植結構,穩定水稻、玉米播種面積,開發秋冬資源,因地制宜擴大馬鈴薯等其他糧食作物種植面積,確保每年糧食播種面積穩定在3300萬畝左右。
加強耕地質量建設,採取綜合措施提高耕地基礎地力,提升產出能力。對占用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要實行剝離耕作層土壤再利用制度,開展補充耕地土壤改良和培肥。糧食主產區縣(自治縣)要確立糧食種植面積底線。嚴格執行政府領導幹部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離任審計制度。
(四)加快高標準農田建設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按照《重慶市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2011―2020年)》要求,以規劃的520個重點產糧鄉鎮為重點落實建設任務。到2020年,全市建成旱澇保收、穩產高產的高標準農田1083萬畝,高標準農田占全市基本農田比例達到40%以上。加強農田水利建設,加快實施農業節水重大工程和末級渠系及田間工程,解決好農田灌溉“最後一公里”問題,全市高標準農田畝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提高100公斤以上。
(五)提高糧食生產科技水平
全市各級政府要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糧食生產科技創新和推廣運用,提高科技對糧食生產的貢獻率。深入開展糧食高產創建和綠色增產模式攻關,推廣高產、高效、多抗的新品種,推進糧食規模化、標準化、機械化生產,強化農機農藝深度融合,實現糧食作物品種、栽培技術和機械裝備的集成配套,高產創建示範區新品種供種率、新技術到田率、新模式普及率達到100%,農業生產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每年提高2.5個百分點。
深化種業體制改革,推進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所辦的種子企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在2015年年底前實現“事企脫鉤”。到2020年,構建以企業為主體的商業化育種創新體系,培育10個突破性農作物品種,農業良種覆蓋率達到98%以上。建立基層農技推廣機構和人員績效考核激勵機制,提高科技服務水平。
(六)引導糧油生產適度規模經營
積極培育家庭農場、農民股份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糧食生產經營主體,對其用於糧食晾曬、烘乾、倉儲、加工等配套設施的建設用地給予支持。積極探索通過農民合作社、股份合作社等方式,鼓勵農民積極參與糧食等農產品的深加工和銷售經營。建立健全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鼓勵有條件的農戶在自願的前提下,將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給新型糧食生產經營主體。
鼓勵個人和集體創辦專業化服務組織,廣泛開展機耕機播、育秧育苗、機防機收等社會化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具備條件的經營性服務組織承擔糧食領域公益性服務。
(七)增強糧食可持續生產能力
大力推廣測土配方施肥,配方肥施用比例達到化肥使用總量的14%以上;繼續實施好耕地質量提升工程,探索有機肥資源綜合利用。發展節水農業和旱作農業,推廣控肥、控藥、控水等節本增效和循環農業技術,提升土地產出率、投入品利用率、勞動生產率,力爭到2020年化肥、農藥利用率均達到40%。
推進糧食生產氣象保障體系建設,面向新型糧食生產經營主體的直通式氣象服務覆蓋率達到95%以上。加強農業氣象災害防禦、有害生物監測防控等防災減災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防災減災和有害生物災害防控預案。推進重大病蟲害統防統治,全市培育專業化防治組織1900個,力爭全市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覆蓋率達到22%。在確保糧食安全的前提下,大力發展特色效益農業,加快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升級,增加農民收益。
三、落實完善補貼政策,切實保護種糧積極性
(八)落實和完善糧食扶持政策
抓好各類種糧直接補貼資金的落實和績效評價,嚴肅查處套取、騙取補貼資金等違法違紀行為。加大金融扶持“三農”力度,引導和支持金融機構為糧食生產者提供信貸等金融服務。在繼續推進水稻、玉米、油菜、馬鈴薯種植保險試點的基礎上,擴大試點作物種類和試點規模。
積極探索政府收購糧食對農戶補貼新路子,提高農戶種糧積極性。進一步研究針對糧食產業鏈上游農民的稅收減免等扶持政策,讓種糧農民得到更大優惠。鼓勵和引導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與糧食生產者建立緊密的利益聯結關係,採取保底收購、股份分紅、利潤返還等方式,讓糧食生產者分享加工銷售的收益。健全重要農資儲備制度,穩定農資價格。
(九)做好糧食收購服務和管理
重慶糧食集團要發揮主渠道作用,督促各區縣(自治縣)糧食公司、市級儲備糧承儲企業積極主動收購糧食,合理布局糧食收購網點,做到農戶與收購點距離不超過5公里。
鼓勵和引導符合條件的多元市場主體參與政策性糧食收購。積極協調農業發展銀行等金融機構落實收購資金,加大對符合貸款條件企業自主收購糧食的支持力度。加強糧食收購市場監管,禁止“打白條”和“轉圈糧”,堅決打擊壓級壓價等坑農害農行為,嚴厲懲處套取國家政策性收購補貼的行為。
四、認真落實地方糧食儲備,創新地方糧食儲備機制
(十)做好地方糧食儲備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下達的地方糧食儲備規模和完成時限,不折不扣地落實好糧食儲備任務,確保儲備糧質量和儲存安全。積極落實儲備費用和利息補貼資金,完善輪換管理和庫存監管機制,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區縣(自治縣)地方儲備糧油管理制度,定期將地方糧食儲備品種、數量和布局等信息報送市政府有關部門。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根據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切實改善服務,確保儲備任務落實到位。進一步最佳化糧食儲備布局和品種結構,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生產消費習慣,全市稻穀儲備規模不低於總規模的70%、其他糧食品種儲備規模不高於總規模的30%。
(十一)創新地方糧食儲備管理機制
積極探索政府儲備和社會儲備相結合的新機制。運用財政、金融、投資等政策,建立地方政府掌控社會糧食周轉儲備的機制。鼓勵符合條件的多元市場主體參與地方糧食儲備。嚴格執行糧食經營、加工企業最低最高庫存制度,鼓勵企業保持合理商品庫存。根據中央糧食儲備協調機制,建立市級儲備糧、區縣級儲備糧吞吐調節機制,發揮調控市場、穩定糧價的協同效應。
五、加強倉儲物流設施建設,增強糧食流通能力
(十二)加強糧食倉儲物流設施建設和管理
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糧食收儲供應安全保障工程建設的意見》(渝府發〔2013〕39號)的要求,構建糧食倉儲物流設施與全市糧食收儲規模和保障供應要求相匹配,布局合理、功能齊全的倉儲物流體系。市、區縣財政每年安排一定資金,加快糧食“危倉老庫”維修改造,增強全市糧食倉儲能力。
大力推廣農戶科學儲糧,實現“藏糧於民”。建立國有糧食倉儲物流設施保護制度,對國有企業現有完好糧食倉庫及其設施的處置,必須經市政府有關部門審查批准方可組織實施,對擅自處置國有糧食倉庫及其設施和在處置國有糧食倉庫及其設施中謀取不當利益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十三)積極發展糧食物流網路
大力發展長江糧食流入通道,保持東北、黃淮海糧食流入通道暢通,開發渝懷、蘭渝鐵路糧食流入通道。推進散糧多方式聯運,實現跨省(區、市)糧食主要物流通道的散儲、散運、散裝、散卸,最佳化和完善物流供應鏈。將糧油供應網路建設納入各區縣(自治縣)城鎮建設規劃和商業網點規劃。
完善重慶市糧食批發市場(國家糧食交易中心)糧食交易中心功能,加快聯網競價交易平台建設,推進政策性糧食聯網交易。將雙福國際農貿市場、渝洲交易城、白市驛糧食產業園等納入公益性成品糧批發市場予以培育。推動市、區縣、鄉鎮三級糧食批發市場同步建設和協調發展。大力實施“走出去”戰略,支持市內糧食經營企業與糧食主產區建立穩定的產銷合作關係,到糧食主產區投資建設生產基地和倉儲物流設施。
六、培育新型糧食流通主體,促進糧食產業健康發展
(十四)培育新型糧食流通主體
繼續深化以重慶糧食集團為重點的國有糧食企業改革,推進國有糧食企業兼併重組,妥善解決國有糧食企業欠繳職工社會保障金、歷史性虧損掛賬等遺留問題。積極探索混合所有制糧食經濟,培育國有資本與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交叉持股的新型市場主體。鼓勵有實力和能力的糧食企業利用期貨市場規避經營風險。推動糧食企業對外合作,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糧食企業集團。
(十五)推動糧食產業升級
培育壯大糧食類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促進生產要素向優勢企業集聚。支持發展糧食產業園區,引導糧食企業推廣套用先進技術裝備,進行技術改造升級。開展現代糧倉科技套用示範,推進糧食管理信息化建設,建設一批“智慧型”糧庫,探索科技儲糧“四項新技術”的升級套用。
將主食產業化作為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民生工程,鼓勵企業延伸糧食加工產業鏈,開發綠色、環保、生態、優質健康糧食產品。鼓勵大中型主食加工企業發展倉儲物流冷鏈設施,向鄉鎮和農村延伸生產行銷網路。
七、加強市場監測調控,保障區域糧食市場基本穩定
(十六)加強糧食調控和監測預警
有效發揮糧食儲備吞吐、加工轉化的調節作用和財政補貼的導向作用,確保糧食市場基本穩定。認真執行國家糧食進出口政策,積極配合檢驗檢疫等部門加強進口糧食質量安全管理,配合海關等部門嚴厲打擊糧食走私。健全糧食生產、流通、加工和消費調查統計體系,完善產糧大縣糧食產量抽樣調查制度,確保調查數據及時準確。
落實糧食經營者信息統計報告制度,督促各類涉糧企業按照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規定,建立經營台賬,定期向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統計數據。市、區縣財政要對市政府確定的100個糧油市場監測點提供資金支持,市政府有關部門要配合做好糧食市場監測、預警、分析和信息發布工作。
(十七)健全糧食應急供應保障體系
各區縣(自治縣)要在2020年年底前建成布局合理、設施完備、運轉高效、保障有力的糧食應急供應保障體系,確保嚴重自然災害或緊急狀態時的糧食供應。每個鄉鎮、街道以及主城區和區域性中心城市3萬人以上的社區應當至少有1個糧食應急供應網點。
每個區縣(自治縣)以應急加工企業或成品糧食批發市場為主體,建立1個糧食配送中心和應急服務平台。主城區、區域性中心城市和價格易波動地區要增加小包裝食用植物油和成品糧食儲備,保證成品糧油儲備達到10―15天市場供應量。
(十八)維護糧食市場秩序
加快建立糧食經營企業信用體系和糧食市場監管協調機制,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堅決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糧價、以次充好、摻雜使假、計量作弊等擾亂糧食市場秩序的行為。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有關部委要求,做好行政區域內中央儲備糧等中央事權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八、強化體制機制建設,加強糧食質量安全治理
(十九)加強源頭治理
土壤受污染嚴重地區要採取耕地土壤修復、調整種植結構、劃定糧食生產禁止區等措施,從源頭上防治糧食污染。健全化肥、農藥等農業投入品監督管理制度,大力推廣有機肥和低毒低殘留農藥。
建立耕地土壤環境監測網路,加快建成農村垃圾、農藥包裝廢棄物、污水等收集處理系統,有效解決耕地面源污染問題。
(二十)健全糧食質量安全保障體系
2020年年底前,結合應急保障供應體系建設,建立城鄉一體的“放心糧油”供應網路。完善糧食質量安全標準體系,加強監管機構建設,實行從田間到餐桌的全過程監管制度。
加強監測預警,加強對農藥殘留、重金屬、真菌毒素超標糧食的管控,嚴防發生區域性、系統性糧食質量安全風險。積極探索優質糧食產地準出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嚴格實行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落實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屬地管理和生產經營主體責任。
九、大力推進節糧減損,促進全民健康消費
(二十一)加強愛糧節糧宣傳教育
深入開展愛糧節糧宣傳教育,大力普及營養健康知識,引導城鄉居民形成講健康、講節約的糧食消費習慣,營造愛糧節糧的濃厚氛圍。推行科學文明餐飲消費方式,加強對餐飲業和單位食堂等的引導和監督,制止糧食浪費行為。
(二十二)全面實施節糧減損
在糧食生產、流通、消費領域全面推廣節糧減損新設施、新技術和新裝備,大幅度降低糧食損耗。加快現有糧食倉儲設施改造,鼓勵新增設施使用綠色儲糧技術。督促糧食加工企業合理控制加工精度,避免過度加工造成糧食浪費和營養流失,提高成品糧出品率和副產品綜合利用率。
十、強化保障措施,加強監督考核
(二十三)強化糧食安全保障措施。要建立在市長領導下,分管副市長直接負責,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齊抓共管、上下聯動,市政府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左右協調的責任機制,強化糧食生產指導、重大技術推廣、環境監測治理、氣象保障服務、統計信息服務、行政執法和監督檢查、質量安全監管、農業投入品監管等工作。全市各級財政要及時足額安排糧食風險基金。要把50%以上產糧大縣獎勵資金用於良種良法推廣、基礎設施改善等糧食生產相關領域。
(二十四)建立監督考核機制。市農委、市商委(市糧食局)要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根據本意見要求抓緊制定監督考核辦法,定期組織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貫徹落實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情況進行考核,對成績突出的給予表揚,對不合格的予以通報批評、責令整改,直至行政問責。
附屬檔案:2015年度糧食生產目標任務分解表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7日
2015年度糧食生產目標任務分解表
單位:萬噸
序號
區縣(自治縣)
糧食總產量
序號
區縣(自治縣)
糧食總產量
1
合川區
70
18
豐都縣
33
2
江津區
65.5
19
南川區
33
3
開 縣
58
20
巴南區
31
4
萬州區
51
21
秀山縣
30.5
5
永川區
50
22
彭水縣
30
6
奉節縣
43
23
榮昌區
30
7
涪陵區
43
24
石柱縣
25.5
8
大足區
41.5
25
黔江區
25
9
雲陽縣
41.5
26
巫山縣
22
10
忠 縣
40.5
27
巫溪縣
20
11
綦江區
38
28
渝北區
17
12
墊江縣
38
29
璧山區
17
13
梁平縣
37.5
30
武隆縣
16.5
14
潼南區
37
31
城口縣
9
15
酉陽縣
36.5
32
北碚區
5
16
長壽區
36
33
萬盛經開區
5
17
銅梁區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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