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糧食收儲供應安全保障工程建設的意見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糧食收儲供應安全保障工程建設的意見》是重慶市人民政府2013年5月30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糧食收儲供應安全保障工程建設的意見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渝府發〔2013〕39號 
渝府發〔2013〕39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農業進一步增強農村活力的若干意見》(中發〔2013〕1號)以及國務院領導同志關於“守住管好天下糧倉”的指示精神,落實糧食安全省(市)長負責制,確保我市糧食收儲供應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市政府決定,在全市實施糧食(含食用油,下同)收儲供應安全保障工程(以下簡稱“糧安工程”)。現就有關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實施“糧安工程”的重要意義
糧食是安天下的特殊商品,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實施“糧安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實施“糧安工程”,是解決糧食安全問題的迫切需要。當前,全球糧食產量受到土地、水資源及氣候等諸多因素制約,糧食產量增長有限,每年有約10億人長期處於飢餓狀態。儘管我國糧食產量取得了“九年豐”的好成績,但農業基礎仍然脆弱,糧食生產受自然條件影響很大,糧食供應仍處於緊平衡狀態,糧食收儲形勢日益嚴峻。就我市而言,雖然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得到鞏固和加強,但面臨糧食供需缺口不斷增大、糧食倉儲物流設施較為落後等困難和問題。實施“糧安工程”,就是要全面提升糧食的收儲和供應保障能力,做到應收盡收。
(二)實施“糧安工程”,是杜絕糧食浪費問題的有力措施。由於農戶家庭儲糧設施簡陋、糧食裝卸運輸拋撒遺留、過度加工和粗放加工,全國每年造成的糧食損失在700億斤以上。實施“糧安工程”,就是要守住管好“天下糧倉”,打通糧食物流通道,修復糧食倉儲設施,提高糧食倉儲能力,減少糧食收儲、運輸環節的減損,實現節約糧食的目標。
(三)實施“糧安工程”,是促進糧農增收的有效途徑。實施“糧安工程”,就是從倉儲、運輸環節提高糧食的收儲和供應保障能力,解決糧農“賣糧難”問題,讓糧農消除後顧之憂,實現糧農的持續增收。僅2012年,通過提價托市、幫助廣大受災農戶整糧減損等措施,全國促進糧農增收就高達350億元以上。
(四)實施“糧安工程”,是保障市場有效供給、維護社會穩定的根本保障。實施“糧安工程”,糧食部門可掌握更多可調配糧食資源,利用政策性糧食總價銷售、儲備糧油輪換、適時進口轉儲等手段,實施巨觀調控,保障市場有效供給,維護糧價基本穩定。同時,還可以保障嚴重自然災害和緊急狀態下的糧食正常供應,築牢社會穩定的“糧食安全線”。
二、目標任務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緊緊圍繞“廣積糧、積好糧、好積糧”三篇文章,以市第四次黨代會提出的“科學發展,富民興渝”為總任務,以“抓糧源、保供應、穩糧價”為中心,認真履行糧食安全責任制,進一步提升糧食供應保障能力,力爭到2017年,基本建成全市糧食收儲供應保障五大體系。
(一)糧食保供體系。全市建成區縣(自治縣)糧食配送中心40個,鄉鎮糧食供應網點1000個以上,實現區縣(自治縣)有糧食配送中心、鄉鎮有糧食超市或便民店的全覆蓋。
(二)糧食市場體系。全市建成一級糧食批發市場2個,二級糧食批發市場18個,鄉鎮糧食農貿市場800個,實現每個糧食生產鄉鎮都有糧食交易市場的全覆蓋。
(三)糧食儲備體系。新增儲備糧庫倉容50萬噸,維修改造“危倉老庫”150萬噸,全市完好倉容達到350萬噸。新增儲備糧食20萬噸。為50萬戶農戶配置新型標準化儲糧裝具,糧食主產地區的鄉鎮實現農戶科學儲糧的全覆蓋。
(四)糧食物流與加工體系。建設1個市級糧食物流中心,6個區域性糧食物流基地,27個縣級糧食物流節點,糧食中轉能力達到570萬噸以上。新增糧食加工能力1000噸/日,達到6000噸/日,年糧食加工總能力達到150萬噸以上。新增食用油加工能力200噸/日,達到1200噸/日,年食用油加工總能力達到30萬噸以上。新增食用油罐裝能力600噸/日,達到3000噸/日,年食用油罐裝總能力達到75萬噸以上。
(五)糧食檢測與執法保障體系。提升1個市級糧食質檢站、3個區域性糧食質檢站和重點大型企業糧食質檢站(即“1+3+x”)的硬體設施,提高技術力量和檢測能力,確保各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建立糧情監測網點100個,提高監測統計質量和效率。建立糧食監督執法隊伍,加大執法力度,維護好糧食市場流通秩序。
三、重點工作
(一)加大糧食收購力度,保障糧食有效供給。加強市內外糧食收儲基地建設,努力引導農民調整種植結構,提高糧食單產,積極開展訂單糧食,確保全市糧源需要。不斷最佳化和創新糧食收購方式,提升服務質量,加大糧食補貼和收購力度,落實糧食收購政策。逐步實現糧食補貼資金與農民出售的商品糧掛鈎。大力培養糧食經紀人,合理選擇布局糧食臨時收購網點,做到農戶與收購點距離不超過5公里。大力加強市外省際間糧食產銷銜接,擴大合作領域,增加糧源渠道,確保糧食應急之需。
(二)加強物流市場建設,降低糧食流通成本。大力發展長江糧食流入通道,保持東北、黃淮海糧食流入通道暢通,開發渝懷和蘭渝鐵路的糧食流入通道,確保市外糧食物流通道暢通高效。積極推進散糧火車、汽車、船舶的多式聯運,實現跨省(區、市)糧食主要物流通道的散儲、散運、散裝、散卸,最佳化和完善糧食物流供應鏈。在糧食主產地區重點建設糧食裝(卸)車點和物流節點項目,重點做好上橋糧食中轉庫的搬遷建設,發揮糧食物流園北糧南運的整體作用。重視市、區縣、鄉鎮三級糧食批發市場的同步建設和協調發展,加強市場管理,嚴格場內交易,擴大糧食交易量。
(三)加快倉儲設施改造,改善儲糧安全環境。加大糧食倉儲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力度,市財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資金用於新建倉容和“危倉老庫”的改造,增加全市糧食倉儲能力。大力實施農戶科學儲糧專項工程,用好中央和地方財政補貼資金,為糧食主產地區的農戶積極配置新型標準化儲糧裝具,使項目示範農戶儲糧量損失降低至2%以內。
(四)增加儲備糧食規模,完善儲備管理體系。按照“產區保持3個月銷量、銷區保持6個月銷量”的要求,新增市級儲備糧食規模,達到國家要求和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儲備數量。堅持糧食行政首長負責制度,逐步完善和理順市級儲備糧食管理體制,真正做到政策性業務與經營性業務、政策性企業與經營性企業徹底分離,建立起市、區縣兩級儲備糧食體系和相應的成品糧食儲備,確保全市儲備糧食儲得好、調得動、用得上。
(五)著力培育龍頭企業,提高應急加工能力。大力加強糧食產業化建設、提高糧食加工的質量和綜合效益,努力培育糧食加工龍頭企業,增加糧食加工業產值。糧食加工企業重點布局在主城區附近和區域性中心城市,與應急供應、儲運需要相適應,並增加必要的應急運輸設施作保障。全市確定60家總能力在4000噸/日以上的米麵加工企業、10家總能力在600噸/日的食用油加工企業作為應急加工的重點骨幹企業,給予重點培育和支持。
(六)加強應急網路建設,實現城鄉供應全覆蓋。全面完成糧食應急加工、配送供應網點布局。應急供應網點以現有糧食應急點、軍糧供應站、放心糧食示範店和萬村千鄉供應點為基礎,確保每個鄉鎮(街道)、社區至少有1個應急供應點,主城區和區域性中心城區,每3萬人至少有1個應急供應點。每個區縣(自治縣)以應急加工企業或成品糧食批發市場為主體,建立1個糧食配送中心和應急信息服務平台,構建起標準化、規模化、網路化、信息化程度較高的放心糧食供應銷售經營網路和服務新體系。
(七)建立檢測監管體系,確保糧食質量安全。按照“機構成網路、監測全覆蓋、監管無盲區”的原則,進一步加快糧食質量安全監測管理體系建設。高度重視糧食統計信息工作,完善統計制度,增加統計力量,提高統計質量和效率。健全供需平衡調查機制,強化糧情動態監測,切實做到糧企全部入統、數據權威可靠。建立市級、區域性中心、重點企業組成的三級糧食檢驗檢測體系,實現對糧食收購、儲藏、加工、流通、消費各環節的糧食質量檢驗檢測,確保各環節糧食質量安全。
(八)強化糧食市場監管,維護流通正常秩序。加強對糧食市場的管理,積極開展依法行政,強化對全社會糧食流通的監管與服務。各區縣(自治縣)要嚴格糧食收購資格的審核,堅決打擊和查處無證收購糧食行為。加強糧食監督執法隊伍建設,落實必要的人員和經費,提高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加強國家政策性糧食購銷政策落實和糧食流通統計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國家涉糧惠農政策和市場調控政策落實到位,努力維護好全市糧食流通正常秩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重慶糧食集團要加強 “糧安工程”的組織領導,明確任務,制定規劃,落實責任。要大力營造實施“糧安工程”的氛圍和條件,利用各種媒體宣傳“糧安工程”的重要意義及進展情況,擴大影響。要把“糧安工程”的各項任務具體化,從人力、物力、財力上加大投入,使“糧安工程”儘早建成,服務全市人民。
(二)落實主體責任。市級部門主要負責“糧安工程”的總體規劃和各項目的布局與實施;制定有關管理辦法,加強項目建設的督促檢查,確保項目順利進行。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在糧源提供、土地徵用、項目立項、招商引資等方面為“糧安工程”建設創造條件,提供方便。重慶糧食集團是“糧安工程”的實施主體,要千方百計組織實施好“糧安工程”項目,為重慶糧食收儲供應安全發揮主導與支撐作用。
(三)明確部門職責。市及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各部門,要圍繞貫徹落實國家及市政府支持糧食企業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加大“糧安工程”的扶持力度。商貿(糧食)主管部門要加強行業指導,制訂實施方案,切實推動“糧安工程”;發展改革部門要從項目審批、備案環節上給予支持;財政部門要積極籌措“糧安工程”項目建設補助、配套資金,加大財政支持力度;農業部門要大力推動糧食生產,提供更多的糧源;公安交管、交通運輸等部門要採取分時段、分區域的辦法,對“糧安工程”中用於配送、送貨的車輛給予通行便利;國土、規劃等部門要對糧食物流節點、重點加工及配送中心等建設項目,優先安排供地計畫和規劃實施;稅務部門要在稅收減免上給予支持,對符合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的糧食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金融機構要提供貸款支持,農發行市分行要保證市級儲備糧食信貸資金。
(四)強化經營管理。各區縣(自治縣)商貿(糧食)主管部門和重慶糧食集團、重慶市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要採取切實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強對糧食收購、儲藏、加工、物流等各環節的管理,建設好市內外糧食收儲基地,做好糧食產銷銜接,切實保障糧源。加強市級儲備糧食的管理,嚴格制度,嚴肅紀律,確保儲備糧食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大力推進糧食企業人才隊伍建設,用高標準育人、高科技管糧,提高糧食企業經濟效益和管理效率,為“糧安工程”夯實基礎。
(五)加強督查考核。市政府將“糧安工程”建設納入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年度目標考核內容,由市政府督查室進行督查,對各項建設內容的進展情況進行通報。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意見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具體實施意見和配套措施,建立目標責任制和績效考核機制,將目標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相關主管部門和糧食企業,並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政策和要求落實到位。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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