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建設的實施意見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建設的實施意見》是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5年12月9日發布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建設的實施意見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渝府辦發〔2015〕187號
渝府辦發〔2015〕187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農村電網(以下簡稱農網)改造升級工程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對於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加快新型城鎮化建設、促進縣域經濟發展、推動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貫徹落實國家農網建設部署,更好地服務縣域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做好農網改造升級工程建設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工作思路。按照國家農網建設的統一部署,圍繞區縣(自治縣)發展重點領域,加強農村低電壓改造治理,更好服務農村經濟發展。創新體制機制,強化區縣(自治縣)政府與電網企業的主體責任,引導公眾參與,在項目規劃、工程實施和竣工驗收等方面加強協作配合,更好推動農網建設,提高改造效果。
(二)工作目標。全力加大農網建設力度,到2016年,完成全市海拔800米以上的中國小校和公辦幼稚園“暖冬計畫”農網改造升級;到2017年,完成全市1919個貧困村農網改造升級;力爭到2020年,區縣城綜合電壓合格率達到99.63%以上,農村綜合電壓合格率達到99.11%以上,區縣城供電可靠率達到99.98%以上,農村供電可靠率達到99.35%以上。通過進一步加大農網改造投資,全市農網結構更加合理,供電能力基本充裕,供電保障水平達到或超過全國平均水平,基本建成現代化農網體系,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鎮化建設用電需求。
二、主要措施
(一)突出重點,服務經濟發展。將農網改造升級項目分為貧困村、高海拔學校取暖、鄉村旅遊、新農村建設、高山扶貧搬遷、農業產業化發展、城鎮化發展、新能源與分散式能源電網接入等工程。強化區縣(自治縣)政府主體責任,以區縣為單位建立農網建設項目庫,匯總農網薄弱村社以及線路,按投資來源、緩急程度等進行分類管理,引導農網改造資金投向。
(二)科學規劃,規範項目管理。市、區縣分級組織編制農村電網改造升級規劃,指導農村電網建設、資金安排和項目實施。區縣(自治縣)發展改革委指導電網企業在申請投資計畫前1年擬訂項目備選計畫,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並對年度投資申報計畫和項目進行初審。市發展改革委統一組織項目可研審查,根據改造效果、發展需要等情況,統籌安排和平衡投資計畫,確定年度工作重點和示範領域。
(三)明確職責,加快工程實施。各區縣(自治縣)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開闢綠色通道,加快辦理項目用地、規劃、環評、道路和河流跨越(穿越)等手續,解決資金等問題,保障項目順利實施。各區縣(自治縣)政府要加強統籌調度,及時解決征地拆遷、苗木賠償等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督促電網企業依法依規實施工程建設。電網企業要最佳化工作流程,落實開工條件,按計畫保質保量完成改造任務。
(四)加強宣傳,營造良好氛圍。農網改造升級公益性較強,要切實加強農網改造升級宣傳工作。電網企業要會同區縣(自治縣)政府通過新聞媒體、入戶宣講、農網公益簡訊、農網手冊等方式宣傳農網改造升級政策和民生改善功能,普及電磁輻射等科學知識,積極爭取民眾的理解支持,避免出現搭車收費等行為。市發展改革委要及時宣傳和通報農網改造升級情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協調。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具體負責,市財政局、市國土房管局、市規劃局、市環保局、財政部重慶專員辦、國網市電力公司、三峽水利公司等部門和單位參與的協調配合工作機制,統籌推進農網改造升級工程。有關區縣(自治縣)政府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主動對接和推進農網改造升級工作。
(二)嚴格考核獎懲。各區縣(自治縣)政府要落實目標責任,將農網改造升級任務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市發展改革委要加強項目竣工驗收工作,根據計畫執行情況等,安排下年度投資計畫。對項目建設進度嚴重滯後的區縣,要限期整改,減少或暫停下達年度投資計畫。對項目組織實施成績突出的區縣,優先安排投資計畫。
(三)強化企業責任。電網企業作為項目法人和實施主體,應加快實施項目建設。加強內部管理,嚴格技術標準,強化組織保障,提高施工水平,做好安全管控;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式,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契約管理制等制度;按要求報送項目進展情況,配合開展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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