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的意見》(國發〔2011〕8號),結合實際,2012年2月13日,重慶市人民政府以渝府發〔2012〕20號印發《關於加快推進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促進農作物種業科技創新、著力增強農作物種子企業競爭能力、努力保障農作物種子供應、強化農作物種業監管、完善現代農作物種業支持政策、加強農作物種業發展保障措施7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 地點:重慶市
  • 時間: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 屬性:管理意見
基本信息,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促進農作物種業科技創新,著力增強農作物種子企業競爭能力,努力保障農作物種子供應,強化農作物種業監管,完善現代農作物種業支持政策,加強農作物種業發展保障措施,

基本信息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渝府發〔2012〕20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農作物種業是國家戰略性、基礎性核心產業,是促進農業長期穩定發展、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根本。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的意見》(國發〔2011〕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快推進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服務現代農業發展為宗旨,整合農作物種業資源,加強政策扶持,增加資金投入,強化市場監管,努力構建以產業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基地為依託、產學研相結合、“育繁推一體化”的現代農作物種業體系,快速提升農作物種業科技創新能力、企業競爭能力、供種保障能力和市場監管能力,全面提升我市農作物種業發展水平,促進現代農業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
(二)基本原則。
――堅持突出重點。合理配置種業資源,重點改善基礎性和公益性研究設施,提升農作物種業企業創新能力。優先支持水稻等優勢制種基地標準化建設。強化種子市場監管能力建設。
――堅持企業主體地位。以“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為主體整合農作物種業資源,充分發揮企業在商業化育種、成果轉化與套用等方面的主導作用。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種質資源、技術、成果、人才等要素向種子企業流動,逐步形成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資本為紐帶的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農作物種業科技創新模式。
――堅持扶優扶強。加強政策引導,對優勢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加大基礎性、公益性研究投入。對育種能力較強、市場占有率較高、經營規模較大的“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予以重點支持,增強其創新能力。
――堅持統籌兼顧。統籌兼顧主要農作物與非主要農作物種業發展,全面提高綜合生產能力,確保農業生產用種需要。
(三)發展目標。到2020年,形成科研分工合理、產學研結合、資源集中、運行高效的農作物育種新機制,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套用前景和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優良農作物品種。由種子企業選育的農作物品種所占比重提高到60%以上,農作物良種更新換代2―3次,主要農作物良種覆蓋率提高到98%,良種在農業生產科技貢獻率中的比重提升到60%。建設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機械化優勢農作物種子生產基地20萬畝,主要農作物商品種子供應率提高到80%,水稻種子自給率提高到90%,玉米種子自給率提高到50%。培育“育繁推一體化”現代農作物種業龍頭企業3―5家,其中年銷售收入3億元以上的企業2家以上。基本建成輻射長江中上游和西南地區的區域性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中心。

促進農作物種業科技創新

(一)建立完善種業科研新機制新體制。推進農作物種業科技創新資源整合,建立種業基礎性研究以公益性科研機構為主、商業化育種以種子企業為主的農作物種業科研體制。積極推進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逐步退出商業化育種。鼓勵“育繁推一體化”現代種業企業聯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其他骨幹企業,構建種子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搭建農作物種質資源共享平台,完善共享機制,促進一批優勢新品種、新技術等農作物種業重大科研成果加快推廣套用。
(二)加強農作物種業基礎性公益性研究。切實保障農作物種業基礎性、公益性研究經費和科研人員待遇,穩定科研隊伍,集中優勢資源,加強農作物種業基礎性、公益性研究。加強農作物種質資源蒐集、保護、鑑定、評價、利用和分類管理研究。加強農作物核心育種材料和重要功能基因的篩選、創製、改良等關鍵技術研究。加強現代育種理論、方法和關鍵技術研究,強化農作物抗逆機理、生物安全檢測技術等基礎性研究。加強非商業競爭性、常規作物和無性繁殖作物的品種選育和套用技術研發。加強農作物育種、機械化制種、質量快速檢測、種業信息管理、種子加工貯藏、節本增效栽培等配套技術研究和農機具研發。
(三)大力推進商業化育種。積極扶持種子企業開展商業化育種,鼓勵“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整合現有育種資源,加大科研投入,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按照市場化、產業化育種模式開展農作物新品種研發,提高育種效率和水平。
(四)加強種業創新平台建設和人才培養。加快基礎性、公益性農作物種業研發、品種改良、檢測鑑定等平台建設,改善基礎條件,積極創建國家級農作物種業育種創新基地。充分利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技、教學資源,加強農作物種業人才培養,搞好農作物種業人才繼續教育和知識更新培訓,強化農作物種業人才和科技支撐。

著力增強農作物種子企業競爭能力

(一)推進種子企業兼併重組。鼓勵種子企業間的兼併重組,支持大型企業通過併購、參股等方式進入農作物種業。支持大型優勢種子企業通過市場機制整合農作物種業資源,最佳化資源配置,著力打造育種能力強、加工技術先進、經營管理規範、行銷網路健全、技術服務到位的具有較強競爭力的“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引導種子企業建設農作物種業服務網路和信息管理系統,強化種業技術推廣和服務。
(二)改善種子企業基礎條件。加大對種子企業的扶持力度,支持企業引進國內外先進育種技術、裝備和人才,優先保證種子企業建設科研、加工、貯藏等設施用地需要,積極幫助改善種子生產、加工、包裝、檢驗和倉儲、運輸條件,提高企業育種、繁育、推廣能力,提升種子加工技術水平,增強種子生產基地抵禦自然災害能力。
(三)引導種子企業參與國際合作交流。支持市內優勢種子企業開拓國外市場。支持種業龍頭企業開展國際合作交流,在國外建立農作物品種推廣試驗基地。加強種子出入境管理,嚴格檢驗檢疫。規範外資企業在我市從事種質資源蒐集、品種研發、種子生產經營等行為,做好外資併購市內種子企業安全審查工作。

努力保障農作物種子供應

(一)提高種子生產能力。根據我市區域生態條件和農作物制種特點,建立水稻、玉米、馬鈴薯、蔬菜、油菜等優勢種子生產保護區。依託種子企業加快種子生產基地建設,支持有實力的種子企業通過土地流轉、與制種專業合作社聯合等方式,建設一批由政府主導、企業經營的相對集中和穩定的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機械化農作物種子生產基地。加強種子生產基地水利、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實施土地治理,改善生產條件,提高生產能力。
(二)建立應急種子儲備體系。建立市級應急種子儲備體系,重點儲備短生育期和大宗農作物種子,保障災後恢復生產和區域性市場調劑對農作物種子的需求。

強化農作物種業監管

(一)強化種子管理體系建設。建立健全“職責明確、手段先進、監管有力”的種子管理體系,強化全市各級農業部門的種子管理職能,保障種子管理工作經費。加強種子管理隊伍建設,建立一支廉潔公正、作風優良、業務精通、素質過硬的種子管理隊伍。將種子行政執法、品種區域試驗與審定、質量監督、信息監測預警等屬於公共服務範圍的種子管理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二)加強種子技術服務體系建設。健全農作物品種試驗、鑑定和展示體系,全市建立覆蓋不同生態區域的農作物品種試驗站12個,品種抗病蟲、耐旱、耐高溫等特性鑑定站4個,農作物新品種展示基地30個。建設31個市級、區縣級種子質量監督檢測中心,實現大宗農作物種子質量抽查全覆蓋。逐步建立種子市場監測與預警機制,完善種子生產和市場信息監測體系,建設種業信息管理與服務平台。
(三)強化種業監督管理。農業、工商等部門要嚴格按規定實施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行政許可管理,依法糾正和查處騙取審批、違法審批等行為。加強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備案管理,嚴厲打擊制種基地無證生產、侵權生產等違法行為,維護種子基地生產秩序。進一步規範農作物品種試驗,加強品種特異性、抗病性和抗逆性鑑定,嚴格品種審定。加強對審定品種的監管,加大不適宜種植品種的退出力度。加強種子生產經營行政許可事後監管和日常執法,建立種子企業公開信息查詢平台,嚴厲打擊制售假劣種子、套牌侵權、搶購套購等違法行為。
(四)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充分發揮種子行業協會在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中的協調、服務、維權、自律作用。加強協會對企業的服務,組織開展企業間、企業與科研單位間的交流與合作。強化行業自律,規範種子企業行為,開展種子企業信用等級評價,促進現代農作物種業持續健康發展。

完善現代農作物種業支持政策

(一)制定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規劃。按照推進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的總體要求,編制全市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規劃,分作物、分區域、分階段提出發展目標、方向和重點,明確今後一個時期推進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的任務和措施。
(二)加大對種業發展的扶持力度。逐步增加市、區縣(自治縣)財政對農作物種業發展的資金投入,重點支持農作物種業科技創新、供種保障、企業培育、種子監管工程建設。
(三)支持種子企業育種。按照“資格認證、定期複審、優進劣退”的原則,支持一批規模大、實力強、成長性好的“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開展商業化育種,為“育繁推一體化”企業建立品種審定綠色通道。支持引進國內外先進育種技術、裝備和高端人才,促進“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發展壯大。
(四)創新成果轉化機制。市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轉讓農作物種業職務科技成果(指農作物品種、育種親本材料),可以將轉讓所得淨收入的20%―70%用於獎勵科技成果完成人和為科技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採用股份制形式實施轉化的,可以將科技成果形成股權的20%―70%用於獎勵科技成果完成人和為科技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
(五)鼓勵科技資源向企業流動。支持從事商業化育種的科研單位或人員進入種子企業開展育種研發,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鼓勵科技資源合理流動。企業所在地區縣(自治縣)政府參照有關政策解決進入企業科研人員的戶籍、職稱評定等有關問題。
(六)實施種子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的種子生產經營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對企業兼併重組涉及的資產評估增值、債務重組收益、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等給予稅收優惠,具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七)加強種子生產基地保護。強化農作物種子生產基地用地保護,不得隨意改變已建立種子生產基地的用地性質。
(八)完善種子生產收儲政策。建立政府支持、種子企業參與、商業化運作的種子生產風險分散機制,對符合條件的農作物種子生產開展保險試點。將農作物種子生產納入種糧農民補貼範圍,扶持發展農作物制種專業合作社和制種大戶,對符合條件的制種大戶實行種糧大戶的相關優惠政策。加大高效、安全制種技術和先進適用制種機械的推廣使用,將制種機械納入農機具購置補貼範圍。完善種子收儲政策,鼓勵和引導有關金融機構加大對種子收儲的信貸支持。

加強農作物種業發展保障措施

市農委牽頭,發展改革、財政、科技、金融、稅務、國土房管、國資、外經、工商、質監、教育等市政府有關部門參與,建立市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聯席會議制度,及時協調解決種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各區縣(自治縣)要加強組織領導,緊密結合當地實際,因地制宜制定推進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的規劃和實施方案。要進一步完善促進農作物種業發展的政策制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適時修訂農作物品種測試、審定、保護和退出制度,完善種子生產、經營行政許可審批和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農作物種子生產基地管理辦法。建立農作物種子廣告審批、發布制度。實行農作物種子代銷商登記備案制度。制定農作物育種研發、科技成果轉化及科研人員行為準則。
重慶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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