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的通知, 國以農為本,農以種為先。我國是農業生產大國和用種大國,農作物種業是國家戰略性、基礎性核心產業,是促進農業長期穩定發展、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根本。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的意見》(國發〔2011〕8號)要求,結合實施《全國新增1000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2009-2020年)》和《全國現代農業發展規劃(2011-2015年)》,特制定本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的通知
- 發文機關:國務院辦公廳
- 發文字號:國辦發〔2012〕59號
- 發文日期:2012年12月31日
通知,全國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規劃,
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現代農作物種業
發展規劃(2012-2020年)的通知
發展規劃(2012-2020年)的通知
國辦發〔2012〕5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全國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2012年12月26日
全國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規劃
全國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規劃
(2012-2020年)
(2012-2020年)
國以農為本,農以種為先。我國是農業生產大國和用種大國,農作物種業是國家戰略性、基礎性核心產業,是促進農業長期穩定發展、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根本。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的意見》(國發〔2011〕8號)要求,結合實施《全國新增1000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2009-2020年)》和《全國現代農業發展規劃(2011-2015年)》,特制定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一)主要成效。改革開放特別是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農作物種業發展實現了由計畫供種向市場化經營的根本性轉變,取得了巨大成績,為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保障農產品有效供給和促進農民增收作出了重要貢獻,特別是為近年來實現糧食生產“九連增”發揮了重要作用。一是品種選育水平顯著提升。成功培育並推廣了超級雜交稻、緊湊型玉米、優質專用小麥、轉基因抗蟲棉、“雙低”油菜等一大批突破性優良品種,主要農作物良種覆蓋率提高到96%,良種在農業增產中的貢獻率達到43%以上。二是良種供應能力穩步提高。建立了一批良種繁育基地,主要農作物商品化供種率提高到60%,其中雜交玉米和雜交水稻全部實現商品化供種。三是種子企業實力明顯增強。“育繁推一體化”水平不斷提高,農作物種業前50強企業的市場占有率提高到30%以上。四是法律法規和管理體系逐步完善。公布實施了種子法和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絕大部分涉農縣(市、區)成立了種子管理機構。
(二)發展形勢。當前,我國正處在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的新階段,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實現農業現代化對農作物種業發展的要求明顯提高。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不斷加快和生物技術迅猛發展,農作物種業國際競爭異常激烈。加快推進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加強種業科技創新,培育和推廣優良品種,已成為突破耕地和水等資源約束、加快現代農業發展、提升農業國際競爭力的迫切需要。
(三)存在的問題。我國農作物種業發展尚處於初級階段,與發展現代農業的要求還不相適應。一是育種創新能力較低。育種材料深度評價不足,育種力量分散,育種方法、技術和模式落後,成果評價及轉化機制不完善,育種複合型人才缺乏。二是種子企業競爭能力較弱。企業數量多、規模小、研發能力弱,尚未建立商業化育種體系。三是種子生產水平不高。種子繁育基礎設施薄弱,抗自然災害風險能力差,機械化水平低,加工工藝落後。四是市場監管能力不強。種子管理力量薄弱,監管技術和手段落後,工作經費不足。五是種業發展支持體系不健全。種子法律法規不能完全適應農作物種業發展新形勢的需要,財政、稅收、信貸等政策扶持力度有待進一步強化。
二、總體要求
(四)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發展現代農業、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促進農民增收為目標,以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為動力,加強政策扶持,加大農作物種業投入,整合農作物種業資源,強化基礎性公益性研究,推進商業化育種,完善法律法規,嚴格市場監管,快速提升我國農作物種業科技創新能力、企業競爭能力、供種保障能力和市場監管能力,努力構建與農業生產大國地位相適應、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現代農作物種業體系,全面提高我國農作物種業發展水平。
(五)基本原則。
——堅持機制創新。明確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是農作物種業基礎性公益性研究的主體。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商業化育種新機制。鼓勵科技資源向企業流動,促進產學研緊密結合,加強種業自主創新和國際合作。
——堅持企業主體。充分發揮種子企業在商業化育種、成果轉化與套用等方面的主導作用。鼓勵“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整合農作物種業資源,通過政策引導帶動企業和社會資金投入,推進“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做大做強。
——堅持統籌兼顧。重點支持主要糧食作物種業發展,兼顧重要經濟作物。重點加強國家級種子生產基地建設,兼顧區域級和縣(場)級種子生產基地,確保種子生產總量和結構平衡。
——堅持扶優扶強。完善法律法規,營造統一開放、公平競爭的農作物種業發展環境。重點支持具有育種能力、市場占有率較高、經營規模較大的“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鼓勵企業兼併重組,吸引社會資本和優秀人才流入企業。
(六)發展目標。
到2015年,初步形成科研分工合理、產學研結合的育種新機制,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基本完成與其所辦種子企業“事企脫鉤”;以西北、西南、海南為重點,初步建成國家級主要糧食作物種子生產基地,主要農作物良種覆蓋率穩定在96%以上;培育一批“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前50強企業的市場占有率達到40%以上;種子法律法規更加完善,監管手段和條件顯著改善,通過考核的種子檢驗機構年樣品檢測能力達到40萬份,例行監測的種子企業覆蓋率達到30%。
到2020年,形成科研分工合理、產學研緊密結合、資源集中、運行高效的育種新機制,發掘一批目標性狀突出、綜合性狀優良的基因資源,培育一批高產、優質、多抗、廣適和適應機械化作業、設施化栽培的新品種;建成一批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機械化的優勢種子生產基地,主要農作物良種覆蓋率達到97%以上,良種在農業增產中的貢獻率達到50%以上,商品化供種率達到80%以上;培育一批育種能力強、生產加工技術先進、市場行銷網路健全、技術服務到位的“育繁推一體化”現代農作物種業集團,前50強企業的市場占有率達到60%以上;健全國家、省、市、縣四級職責明確、手段先進、監管有力的種子管理體系,通過考核的種子檢驗機構年樣品檢測能力達到60萬份以上,例行監測的種子企業覆蓋率達到50%以上。
三、重點任務
(七)建立新型農作物種業科技創新體系。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從事農作物種業基礎性公益性研究,引導和積極推進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逐步退出商業化育種,促進種子企業逐步成為商業化育種的主體。支持種子企業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聯合組建技術研發平台和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
(八)加強種業基礎性公益性研究。開展農作物種質資源普查、蒐集、保護、鑑定、深度評價和重要功能基因發掘,建設種質資源共享平台,實現種質資源依法向社會開放。加強育種理論方法和分子育種、檢測檢疫、抗性鑑定、生產加工、信息管理等關鍵技術研究,制定和完善品種真實性、種子質量等檢驗檢測技術標準。加強常規作物育種和無性繁殖材料選育及套用技術研發。
(九)構建以企業為主體的商業化育種體系。支持有實力的種子企業建立科研機構和隊伍,構建商業化育種體系,培育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突破性優良品種,並率先在雜交玉米和雜交水稻領域取得重大突破。支持“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整合育種力量和資源,加大科研投入,引進國內外高層次人才、先進育種技術、育種材料和關鍵設備,創新育種理念和研發模式,加快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
(十)做大做強種子企業。鼓勵種子企業間的兼併重組,強強聯合,實現優勢互補、資源聚集;鼓勵具備條件的種子企業上市募集資金。支持大型企業通過併購和參股等方式進入農作物種業;支持種子企業牽頭或參與組織實施種業套用研究和產業化等項目。鼓勵“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開展自育品種試驗,採用先進種子加工技術及裝備,提升種子質量。引導企業建立新品種示範網路,完善種子市場行銷、技術推廣、信息服務體系,建立鄉村種子連鎖超市、配送中心、零售商店等基層銷售網路,加強售後技術服務,延伸產業鏈條。推動種子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加強企業文化和品牌建設,強化企業自律,積極承擔社會責任。
(十一)加強種子生產基地建設。分區域、分作物建設優勢種子生產基地,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生產基地內的耕地劃入基本農田,實行永久保護,確保種子生產長期穩定。支持種子企業建立穩定的種子生產基地,在依法自願有償和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採取租用等土地流轉方式,構建種子企業與制種大戶、專業合作組織、農民長期的契約合作關係。建立政府支持、種子企業參與、商業化運作的種子生產風險分散機制。加強種子生產基地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生產條件,建設現代化種子加工中心和配送體系,提高種子生產、加工能力和服務水平。
(十二)嚴格品種審定與保護。統籌植物新品種測試和品種區域試驗,加強品種特異性、抗病性和抗逆性鑑定。建立國家級與省級品種審定協調機制,科學制定品種審定標準,規範品種審定行為,健全品種退出機制,加快不適宜種植品種退出。完善植物新品種保護制度,擴大保護名錄,切實保護原創性、突破性親本和品種。建立品種權轉讓交易公共平台,制定交易管理辦法,規範交易行為。在糧棉油生產大縣建設新品種引進示範場,開展新品種展示示範,加快突破性優良品種推廣。對在生產中發揮重要作用的新品種,國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育種者成果獎勵。
(十三)強化種子市場監管。加強行政許可全過程管理,嚴格準入條件和標準,依法核發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強化行政許可後的監督管理,建立許可信息公開查詢平台和生產經營信息報告制度。加強種子市場監督,健全種子例行監測機制,嚴厲打擊未審先推、無證生產、搶購套購、套牌侵權和制售假劣種子等違法行為。強化進出境種子檢驗檢疫,開展疫情監測及監督抽查。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健全以新品種權為主的智慧財產權服務體系。
(十四)健全種子市場調控體系。建立農作物種業信息服務平台,推進物聯網技術套用,引導企業建立覆蓋生產、加工、流通各環節的種子質量可追溯系統。建立健全國家和省兩級種子儲備體系,國家重點儲備雜交玉米、雜交水稻種子及其親本,省級重點儲備短生育期和大宗作物種子。種子儲備實行公開招投標,國家重點支持的“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要主動承擔儲備任務,中央和省級財政對種子儲備給予支持。
(十五)提升農作物種業人才素質。支持企業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和學習實踐基地。依託重大科技項目、重要創新平台和重點創業基地,通過“千人計畫”等途徑,支持企業引進國內外高層次人才和領軍人物,支持企業選派人員到高等院校進修和培訓。對種子企業科研、生產、檢驗、行銷、管理等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加強對制種農民技術培訓,培養制種能手和制種大戶。嚴格種子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考核,提高業務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十六)加強種業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參加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聯盟、國際種子聯合會等國際組織發起的活動,參與國際植物保護公約框架下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推進國家間、區域間的農作物種業雙邊和多邊合作。制定和完善外資進入農作物種業開展資源研究及種子研發、生產、經營等領域相關管理辦法,規範國內種子企業、科研機構與國外種子企業技術合作,做好外資併購我國種子企業的安全審查工作。支持國內優勢種子企業開拓國外市場,開展科研育種和種子生產經營合作,引進優質種質資源、先進育種和種子加工技術。
四、發展布局
(十七)科研目標和重點。以水稻、玉米、小麥、大豆、馬鈴薯等5種主要糧食作物和蔬菜、棉花、油菜、花生、甘蔗、蘋果、柑橘、梨、茶樹、麻類、蠶桑、花卉、香蕉、烤菸、天然橡膠等15種重要經濟作物為重點,開展相關種質資源的蒐集、保存、評價與利用,挖掘高產、優質、抗病蟲、營養高效等具有重大套用價值的功能基因;堅持常規育種與生物技術相結合,培育適宜不同生態區域和市場需求的農作物新品種;開展種子(苗)生產輕簡化、機械化、工廠化以及加工貯藏、質量檢測、高產高效栽培、病蟲害防控、品質測試等相關技術研究,實現良種良法配套。
一、規劃背景
(一)主要成效。改革開放特別是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農作物種業發展實現了由計畫供種向市場化經營的根本性轉變,取得了巨大成績,為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保障農產品有效供給和促進農民增收作出了重要貢獻,特別是為近年來實現糧食生產“九連增”發揮了重要作用。一是品種選育水平顯著提升。成功培育並推廣了超級雜交稻、緊湊型玉米、優質專用小麥、轉基因抗蟲棉、“雙低”油菜等一大批突破性優良品種,主要農作物良種覆蓋率提高到96%,良種在農業增產中的貢獻率達到43%以上。二是良種供應能力穩步提高。建立了一批良種繁育基地,主要農作物商品化供種率提高到60%,其中雜交玉米和雜交水稻全部實現商品化供種。三是種子企業實力明顯增強。“育繁推一體化”水平不斷提高,農作物種業前50強企業的市場占有率提高到30%以上。四是法律法規和管理體系逐步完善。公布實施了種子法和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絕大部分涉農縣(市、區)成立了種子管理機構。
(二)發展形勢。當前,我國正處在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的新階段,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實現農業現代化對農作物種業發展的要求明顯提高。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不斷加快和生物技術迅猛發展,農作物種業國際競爭異常激烈。加快推進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加強種業科技創新,培育和推廣優良品種,已成為突破耕地和水等資源約束、加快現代農業發展、提升農業國際競爭力的迫切需要。
(三)存在的問題。我國農作物種業發展尚處於初級階段,與發展現代農業的要求還不相適應。一是育種創新能力較低。育種材料深度評價不足,育種力量分散,育種方法、技術和模式落後,成果評價及轉化機制不完善,育種複合型人才缺乏。二是種子企業競爭能力較弱。企業數量多、規模小、研發能力弱,尚未建立商業化育種體系。三是種子生產水平不高。種子繁育基礎設施薄弱,抗自然災害風險能力差,機械化水平低,加工工藝落後。四是市場監管能力不強。種子管理力量薄弱,監管技術和手段落後,工作經費不足。五是種業發展支持體系不健全。種子法律法規不能完全適應農作物種業發展新形勢的需要,財政、稅收、信貸等政策扶持力度有待進一步強化。
二、總體要求
(四)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發展現代農業、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促進農民增收為目標,以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為動力,加強政策扶持,加大農作物種業投入,整合農作物種業資源,強化基礎性公益性研究,推進商業化育種,完善法律法規,嚴格市場監管,快速提升我國農作物種業科技創新能力、企業競爭能力、供種保障能力和市場監管能力,努力構建與農業生產大國地位相適應、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現代農作物種業體系,全面提高我國農作物種業發展水平。
(五)基本原則。
——堅持機制創新。明確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是農作物種業基礎性公益性研究的主體。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商業化育種新機制。鼓勵科技資源向企業流動,促進產學研緊密結合,加強種業自主創新和國際合作。
——堅持企業主體。充分發揮種子企業在商業化育種、成果轉化與套用等方面的主導作用。鼓勵“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整合農作物種業資源,通過政策引導帶動企業和社會資金投入,推進“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做大做強。
——堅持統籌兼顧。重點支持主要糧食作物種業發展,兼顧重要經濟作物。重點加強國家級種子生產基地建設,兼顧區域級和縣(場)級種子生產基地,確保種子生產總量和結構平衡。
——堅持扶優扶強。完善法律法規,營造統一開放、公平競爭的農作物種業發展環境。重點支持具有育種能力、市場占有率較高、經營規模較大的“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鼓勵企業兼併重組,吸引社會資本和優秀人才流入企業。
(六)發展目標。
到2015年,初步形成科研分工合理、產學研結合的育種新機制,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基本完成與其所辦種子企業“事企脫鉤”;以西北、西南、海南為重點,初步建成國家級主要糧食作物種子生產基地,主要農作物良種覆蓋率穩定在96%以上;培育一批“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前50強企業的市場占有率達到40%以上;種子法律法規更加完善,監管手段和條件顯著改善,通過考核的種子檢驗機構年樣品檢測能力達到40萬份,例行監測的種子企業覆蓋率達到30%。
到2020年,形成科研分工合理、產學研緊密結合、資源集中、運行高效的育種新機制,發掘一批目標性狀突出、綜合性狀優良的基因資源,培育一批高產、優質、多抗、廣適和適應機械化作業、設施化栽培的新品種;建成一批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機械化的優勢種子生產基地,主要農作物良種覆蓋率達到97%以上,良種在農業增產中的貢獻率達到50%以上,商品化供種率達到80%以上;培育一批育種能力強、生產加工技術先進、市場行銷網路健全、技術服務到位的“育繁推一體化”現代農作物種業集團,前50強企業的市場占有率達到60%以上;健全國家、省、市、縣四級職責明確、手段先進、監管有力的種子管理體系,通過考核的種子檢驗機構年樣品檢測能力達到60萬份以上,例行監測的種子企業覆蓋率達到50%以上。
三、重點任務
(七)建立新型農作物種業科技創新體系。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從事農作物種業基礎性公益性研究,引導和積極推進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逐步退出商業化育種,促進種子企業逐步成為商業化育種的主體。支持種子企業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聯合組建技術研發平台和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
(八)加強種業基礎性公益性研究。開展農作物種質資源普查、蒐集、保護、鑑定、深度評價和重要功能基因發掘,建設種質資源共享平台,實現種質資源依法向社會開放。加強育種理論方法和分子育種、檢測檢疫、抗性鑑定、生產加工、信息管理等關鍵技術研究,制定和完善品種真實性、種子質量等檢驗檢測技術標準。加強常規作物育種和無性繁殖材料選育及套用技術研發。
(九)構建以企業為主體的商業化育種體系。支持有實力的種子企業建立科研機構和隊伍,構建商業化育種體系,培育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突破性優良品種,並率先在雜交玉米和雜交水稻領域取得重大突破。支持“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整合育種力量和資源,加大科研投入,引進國內外高層次人才、先進育種技術、育種材料和關鍵設備,創新育種理念和研發模式,加快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
(十)做大做強種子企業。鼓勵種子企業間的兼併重組,強強聯合,實現優勢互補、資源聚集;鼓勵具備條件的種子企業上市募集資金。支持大型企業通過併購和參股等方式進入農作物種業;支持種子企業牽頭或參與組織實施種業套用研究和產業化等項目。鼓勵“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開展自育品種試驗,採用先進種子加工技術及裝備,提升種子質量。引導企業建立新品種示範網路,完善種子市場行銷、技術推廣、信息服務體系,建立鄉村種子連鎖超市、配送中心、零售商店等基層銷售網路,加強售後技術服務,延伸產業鏈條。推動種子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加強企業文化和品牌建設,強化企業自律,積極承擔社會責任。
(十一)加強種子生產基地建設。分區域、分作物建設優勢種子生產基地,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生產基地內的耕地劃入基本農田,實行永久保護,確保種子生產長期穩定。支持種子企業建立穩定的種子生產基地,在依法自願有償和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採取租用等土地流轉方式,構建種子企業與制種大戶、專業合作組織、農民長期的契約合作關係。建立政府支持、種子企業參與、商業化運作的種子生產風險分散機制。加強種子生產基地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生產條件,建設現代化種子加工中心和配送體系,提高種子生產、加工能力和服務水平。
(十二)嚴格品種審定與保護。統籌植物新品種測試和品種區域試驗,加強品種特異性、抗病性和抗逆性鑑定。建立國家級與省級品種審定協調機制,科學制定品種審定標準,規範品種審定行為,健全品種退出機制,加快不適宜種植品種退出。完善植物新品種保護制度,擴大保護名錄,切實保護原創性、突破性親本和品種。建立品種權轉讓交易公共平台,制定交易管理辦法,規範交易行為。在糧棉油生產大縣建設新品種引進示範場,開展新品種展示示範,加快突破性優良品種推廣。對在生產中發揮重要作用的新品種,國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育種者成果獎勵。
(十三)強化種子市場監管。加強行政許可全過程管理,嚴格準入條件和標準,依法核發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強化行政許可後的監督管理,建立許可信息公開查詢平台和生產經營信息報告制度。加強種子市場監督,健全種子例行監測機制,嚴厲打擊未審先推、無證生產、搶購套購、套牌侵權和制售假劣種子等違法行為。強化進出境種子檢驗檢疫,開展疫情監測及監督抽查。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健全以新品種權為主的智慧財產權服務體系。
(十四)健全種子市場調控體系。建立農作物種業信息服務平台,推進物聯網技術套用,引導企業建立覆蓋生產、加工、流通各環節的種子質量可追溯系統。建立健全國家和省兩級種子儲備體系,國家重點儲備雜交玉米、雜交水稻種子及其親本,省級重點儲備短生育期和大宗作物種子。種子儲備實行公開招投標,國家重點支持的“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要主動承擔儲備任務,中央和省級財政對種子儲備給予支持。
(十五)提升農作物種業人才素質。支持企業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和學習實踐基地。依託重大科技項目、重要創新平台和重點創業基地,通過“千人計畫”等途徑,支持企業引進國內外高層次人才和領軍人物,支持企業選派人員到高等院校進修和培訓。對種子企業科研、生產、檢驗、行銷、管理等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加強對制種農民技術培訓,培養制種能手和制種大戶。嚴格種子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考核,提高業務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十六)加強種業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參加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聯盟、國際種子聯合會等國際組織發起的活動,參與國際植物保護公約框架下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推進國家間、區域間的農作物種業雙邊和多邊合作。制定和完善外資進入農作物種業開展資源研究及種子研發、生產、經營等領域相關管理辦法,規範國內種子企業、科研機構與國外種子企業技術合作,做好外資併購我國種子企業的安全審查工作。支持國內優勢種子企業開拓國外市場,開展科研育種和種子生產經營合作,引進優質種質資源、先進育種和種子加工技術。
四、發展布局
(十七)科研目標和重點。以水稻、玉米、小麥、大豆、馬鈴薯等5種主要糧食作物和蔬菜、棉花、油菜、花生、甘蔗、蘋果、柑橘、梨、茶樹、麻類、蠶桑、花卉、香蕉、烤菸、天然橡膠等15種重要經濟作物為重點,開展相關種質資源的蒐集、保存、評價與利用,挖掘高產、優質、抗病蟲、營養高效等具有重大套用價值的功能基因;堅持常規育種與生物技術相結合,培育適宜不同生態區域和市場需求的農作物新品種;開展種子(苗)生產輕簡化、機械化、工廠化以及加工貯藏、質量檢測、高產高效栽培、病蟲害防控、品質測試等相關技術研究,實現良種良法配套。
專欄1 主要糧食作物種業科研目標和重點
作物 | 2020年科研目標 | 科研重點 |
水稻 | 培育年推廣面積超過1000萬畝的新品種3-5個;雜交水稻機械化制種面積達到50%;常規水稻商品化供種率達到70% | 創製一批廣適、高抗、高品質、高配合力的水稻骨幹親本以及“三系”新型不育系、對低溫鈍感的“兩系”不育系;加強雜交水稻安全繁制種、機械化制種、種子檢測、加工和貯藏等技術研究與套用 |
玉米 | 培育年推廣面積超過1000萬畝的新品種5-10個 | 建立規模化高效單倍體育種技術體系和分子標記輔助育種技術平台,構建骨幹育種群體;開展玉米機械化制種、不育化制種、生產隔離、種子加工、質量檢測等技術研究與套用,制定種子活力、單粒播種等質量技術標準 |
小麥 | 培育年推廣面積超過1000萬畝的新品種4-8個;商品化供種率達到70%以上 | 在黃淮海麥區發展高產、優質的強筋小麥品種和廣適、節水、高產的中筋小麥品種,在長江中下游麥區發展高產、優質、抗逆性強的弱筋和中筋小麥品種,在西南麥區發展高產、優質、抗病性強的中筋小麥品種,在西北麥區發展高產、優質、抗旱節水、抗病抗逆性強的中筋小麥品種,在東北麥區發展高產、優質、早熟、抗逆性強的強筋和中筋小麥品種 |
大豆 | 培育年推廣面積超過500萬畝的新品種3-5個;商品化供種率達到60% | 開展抗逆性鑑定和適應性評價等技術研究與套用;在東北地區重點選育一批高油、高蛋白品種,在黃淮海地區重點選育一批高蛋白、多抗品種 |
馬鈴薯 | 脫毒種薯覆蓋率達到40% | 加強品種資源保存、鑑定和遺傳改良,選育高產、優質專用新品種;加強脫毒種薯繁育和質量控制技術研究與套用 |
專欄2 重要經濟作物種業科研目標和重點
作物 | 2020年科研目標 | 科研重點 |
蔬菜 | 自主研發品種占80%以上,實現大宗蔬菜作物品種1-2輪更新;蔬菜良種覆蓋率達到90%以上 | 加強大宗蔬菜作物農藝性狀遺傳規律、雜種優勢利用、種子生產和精加工技術,以及食用菌種健康環境因子研究;培育適合設施栽培、露地栽培、加工生產專用的新品種 |
棉花 | 培育適應機械化作業、輕簡栽培、抗病蟲的新品種20-30個 | 挖掘高衣分、抗逆等優異資源,開展繁制種、加工、貯藏、檢測等技術研究與套用;在黃河流域和長江流域棉區培育簡化高效、適宜套種新品種,在西北內陸棉區培育適合機械化作業的優質、高產新品種 |
油菜 | 培育適應機械化作業、年推廣面積超過100萬畝的新品種10個以上 | 創製一批具有高含油、抗裂角、耐密植等性狀優異材料和骨幹親本;培育一批高產、高油、抗病且適合機械化收穫的“雙低”油菜新品種;開展種子丸粒化包衣、種子發芽化學調控等技術研究與套用 |
花生 | 培育年推廣面積超過300萬畝的新品種5-10個;油用花生含油量達到56%以上,高油酸品種油酸含量達到70%以上 | 開展種子無損傷檢測、脫殼、包衣、加工技術研究與套用 |
甘蔗 | 培育年推廣面積超過200萬畝的新品種5個以上 | 開展多熟期甘蔗品種的生態適應性評價研究;選育具有遺傳多樣性、不同熟期、高產、高糖新品種 |
蘋果 | 種質資源長期保存2000份以上;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優良品種栽培占新發展蘋果園面積30%左右 | 開展蘋果生物技術、工程育種技術和砧木育種技術研究,加快培育適合不同區域栽培的新品種 |
柑橘 | 種質資源長期保存1800份以上;培育新品種10個以上;柑橘無毒化良種苗木所占比例達到60%以上 | 開展最佳砧穗組合選配等技術研究與套用,培育矮化、抗病性強、適應能力強的砧木類型;培育一批不同熟期、高抗、優質的新品種 |
梨 | 種質資源長期保存2500份以上;培育適合不同生態條件的新品種10個以上 | 開展砧穗組合親和力鑑定技術研究,通過嫁接致矮試驗,篩選優良砧木;採取遠緣雜交、回交等常規育種方法和分子育種技術,選育早、中、晚熟期配套的新品種 |
茶樹 | 培育適合不同生態區和不同茶類的優良新品種20個以上;無性系茶樹良種覆蓋率達到75%以上 | 開展茶樹抗寒、抗病、抗蟲和抗旱遺傳機理及遺傳轉化、植株再生技術研究;篩選種內雜交和遠緣雜交結實率高的親本組合,選育一批優質、抗病、低氟、適合機采的新品種 |
麻類 | 保存種質資源10000份以上;培育新品種8個以上;良種覆蓋率達到60%以上 | 改良纖維支數、含膠量及可紡性等參數,兼顧蛋白含量、生物產量等飼用、能源用參數,選育抗逆性強、高產、穩產、優質新品種 |
蠶桑 | 培育蠶新品種20個、桑樹新品種10個、柞樹新品種5個 | 選育病蟲抗性較強、優質、高產的桑(柞)樹、桑(柞)蠶新品種 |
花卉 | 全國花卉種植用種子自給率達到30% | 創製一批廣適、高抗、高品質、高配合力的重要花卉親本,以及對低溫、光照鈍感的育種材料;選育一批有特色的、適用於不同地區、不同目標市場的新品種 |
香蕉 | 保存種質資源700份;培育新品種10個以上;年繁育優良香蕉苗占所需種苗的60% | 培育綜合性狀好、適宜不同生態區域的新品種 |
烤菸 | 培育新品種50個以上 | 創製不同香氣香型、重要病害抗性的骨幹親本;研究菸草不同種質、發育時期、組織器官及逆境條件下的基因表達調節機制;選育一批高香氣、低焦油、抗病、抗逆、豐產新品種 |
天然橡膠 | 培育新品種2-3個;新植膠園良種覆蓋率達到100%,膠園良種比例達到70% | 加強砧木無性系培育理論研究,開展砧穗組合型無性系選育技術研究;選育適合不同植膠區域的抗寒、抗風、高產新品種 |
(十八)生產布局。按照“優勢區域、企業主體、規模建設、提升能力”的原則,科學規劃建設主要糧食作物和重要經濟作物種子生產基地,打造種子生產優勢區,全面加強基地建設,形成穩定的種子生產能力。建立聯動協調機制,強化基地管理,最佳化基地環境。
專欄3 農作物種子生產布局
類型 | 區域範圍 | 建設內容 | |
主要糧食作物種子生產基地 | 國家級 | 西北雜交玉米種子生產基地、西南雜交水稻種子生產基地、海南南繁基地 | 加強田間基礎設施建設和種子檢測能力建設,引導有實力的企業參與農田規模化生產改造,配備種子生產專用設施設備,建設種子加工中心,提升種子生產機械化水平 |
區域級 | 根據不同區域生態特點,在糧食生產核心區建設100個區域級種子生產基地 | 加強田間基礎設施建設,配備種子加工檢驗設備,提高穩定供種能力 | |
縣(場)級 | 選擇糧食作物種子生產面積在1萬畝以上的大縣(場),建設種子生產基地 | ||
重要經濟作物種子生產基地 | 縣(場)級 | 按照我國特色農產品優勢區規劃,選擇重要經濟作物種子生產規模較大、承擔單位實力較強的種子生產優勢縣(場),建設種子生產基地 | 完善種子生產田間條件,建設育苗溫室及種苗脫毒車間,提高種子生產設施化、規模化、標準化水平 |
五、重大工程
(十九)種業基礎性公益性研究工程。建設農作物種質資源庫、生物育種領域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南繁科研育種基地,改善科研基礎設施條件。支持開展育種理論、方法、遺傳機理等重大課題和現代育種、機械化制種、種子加工、質量檢測等共性關鍵技術研究,推進農作物種質資源深度評價、材料規模化創製與利用,支持水稻、小麥、大豆等常規品種和馬鈴薯、甘蔗、果樹、茶樹等無性繁殖作物品種選育,全面提高農作物種業科技創新能力。
(二十)商業化育種工程。支持和引導有實力的“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改善育種基礎設施和技術裝備條件,建設育種研發中心、種子加工處理中心、品種測試體系和展示示範基地。支持企業開展雜交作物育種材料篩選、組合選配與測試、新品種試驗示範,培育一批突破性優良品種。支持企業與優勢科研單位建立科企合作平台,充分利用科研單位人才、技術、資源和科研成果,加快提升企業育種創新能力。
(二十一)種子生產基地建設工程。加強國家級和區域級種子生產基地建設,支持主要糧食作物種子生產大縣(場)和重要經濟作物種子生產優勢縣(場)建設,配套建設一批大型現代化種子加工中心,形成相對集中穩定的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機械化種子生產基地。增加種子儲備財政補貼,調動企業承擔國家種子儲備的積極性。在現有農業保險中,增加制種風險較高的雜交玉米和雜交水稻等種子生產保險。
(二十二)種業監管能力提升工程。建設和完善一批農作物品種試驗站、抗性鑑定站、新品種引進示範場、植物新品種測試(分)中心、植物品種繁殖材料保藏庫(圃)以及品種真實性鑑定中心,形成覆蓋不同生態區的農作物品種試驗網路體系。建設和完善省、市、縣三級種子質量監督檢測中心,配備必要的檢測設施設備,提升檢測能力。強化基地、市場和品種管理,加強種子質量、真實性、轉基因檢測和檢驗檢疫等工作。
(十九)種業基礎性公益性研究工程。建設農作物種質資源庫、生物育種領域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南繁科研育種基地,改善科研基礎設施條件。支持開展育種理論、方法、遺傳機理等重大課題和現代育種、機械化制種、種子加工、質量檢測等共性關鍵技術研究,推進農作物種質資源深度評價、材料規模化創製與利用,支持水稻、小麥、大豆等常規品種和馬鈴薯、甘蔗、果樹、茶樹等無性繁殖作物品種選育,全面提高農作物種業科技創新能力。
(二十)商業化育種工程。支持和引導有實力的“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改善育種基礎設施和技術裝備條件,建設育種研發中心、種子加工處理中心、品種測試體系和展示示範基地。支持企業開展雜交作物育種材料篩選、組合選配與測試、新品種試驗示範,培育一批突破性優良品種。支持企業與優勢科研單位建立科企合作平台,充分利用科研單位人才、技術、資源和科研成果,加快提升企業育種創新能力。
(二十一)種子生產基地建設工程。加強國家級和區域級種子生產基地建設,支持主要糧食作物種子生產大縣(場)和重要經濟作物種子生產優勢縣(場)建設,配套建設一批大型現代化種子加工中心,形成相對集中穩定的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機械化種子生產基地。增加種子儲備財政補貼,調動企業承擔國家種子儲備的積極性。在現有農業保險中,增加制種風險較高的雜交玉米和雜交水稻等種子生產保險。
(二十二)種業監管能力提升工程。建設和完善一批農作物品種試驗站、抗性鑑定站、新品種引進示範場、植物新品種測試(分)中心、植物品種繁殖材料保藏庫(圃)以及品種真實性鑑定中心,形成覆蓋不同生態區的農作物品種試驗網路體系。建設和完善省、市、縣三級種子質量監督檢測中心,配備必要的檢測設施設備,提升檢測能力。強化基地、市場和品種管理,加強種子質量、真實性、轉基因檢測和檢驗檢疫等工作。
專欄4 農作物種業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
重大工程 | 重點項目 | 支持內容 |
種業基礎性公益性研究工程 | 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畫(973計畫) | 支持育種基礎理論、遺傳機理等重大科學問題研究,整合作物種質資源學、功能基因組學等各種組學和育種學技術,指導育種技術創新 |
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畫(863計畫) | 支持育種前沿高新技術、主要農藝性狀基因資源和位點挖掘、新型育種材料與品種創製,建立原創性的育種高新技術和育種制種技術體系,加強具有重大套用前景的新品種創製 | |
國家科技支撐計畫 (基礎研究方面) | 支持育種資源創新、常規育種技術研究與新品種培育,研究高效且符合我國國情的育種、繁種、制種、種子加工、儲運各環節的共性關鍵技術並集成套用 | |
科技基礎條件平台、 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項目 | 支持生物育種領域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農作物種質資源、農作物種業科學數據共享平台建設 | |
區域產業創新基礎能力建設項目 | 支持生物育種領域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公共技術服務平台等創新支撐體系建設 | |
轉基因生物新品種培育 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基礎研究方面) | 開展功能基因克隆驗證與規模化轉基因操作技術、轉基因生物安全技術研究 | |
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 (基礎研究方面) | 篩選有價值的種質資源,支持遺傳育種理論、方法及配套關鍵技術研究與套用 | |
公益性行業(農業)科研專項 | 開展現代育種、品種測試、機械化制種、種子加工、質量檢測、疫情檢測、除害處理及監測防控和種業管理等環節的共性關鍵技術、標準規範和配套裝備研究與套用 | |
種子工程項目(基礎研究方面) | 支持種質資源引進、保存與利用,以及農作物改良中心和分中心、育種及關鍵技術創新基地、南繁科研育種基地等基礎設施建設 | |
引進國際先進農業科學 技術計畫(948項目) | 支持境外優勢農作物種質資源的引進、保存、利用及外來有害生物檢疫防控 | |
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專項 | 支持種質資源保存、創新與利用,大力開展種質資源深度評價、創新、分發利用以及育種材料創製,開展出境種質資源查驗與保護 | |
農業部重點實驗室項目 | 支持遺傳育種理論、方法及配套關鍵技術等基礎研究 | |
商業化育種工程 | 國家科技支撐計畫(產業化套用方面) | 支持企業和科研單位加強產學研合作,構建農作物種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加速科技成果的產業化套用 |
生物育種重大產業創新發展工程 | 扶持和培育具有核心競爭力的“育繁推一體化”大型種子企業,形成我國農作物生物育種研發及產業化的重要平台和試驗示範基地 | |
現代種業發展基金 | 通過投資入股的方式支持企業開展兼併重組,培育一批“育繁推一體化”大型種子企業 | |
轉基因生物新品種培育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品種培育方面) | 支持有實力的種子企業創製一批目標性狀突出、綜合性狀優良的突破性轉基因新品種 | |
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 (品種培育方面) | 支持“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承擔育種任務 | |
種子工程項目(創新能力建設方面) | 支持具有一定實力的“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建設育種創新基地 | |
種子生產基地建設工程 | 新增千億斤糧食工程 | 重點支持國家級種子生產基地建設,在規劃範圍內建設區域性、規模化的種子生產基地 |
農業綜合開發部門專項 | 支持農作物原原種、原種、良種繁育與加工基地建設 | |
種子工程項目(生產能力建設方面) | 在種子生產優勢區支持集中建設農作物種子生產基地 | |
種子生產保險補助 | 開展種子生產保險試點,給予保費補貼 | |
種子儲備財政補助 | 對國家救災備荒種子儲備的貸款貼息、保管、檢驗、自然損耗及正常轉商費用等進行補助 | |
種業監管能力提升工程 | 種子工程項目(監管能力建設方面) | 支持種子質量檢驗檢測機構和能力建設,在糧棉油生產大縣建設新品種引進示範場 |
農業技術試驗示範(品種試驗)項目 | 支持開展國家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試驗 | |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項目 (種子管理方面) | 支持基地管理、市場監管、新品種保護和轉基因監管、檢驗檢疫等方面工作 |
六、保障措施
(二十三)健全法律法規。加快研究修訂種子法和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修訂農作物品種審定、種子標籤管理、農業植物新品種權侵權案件處理規定等配套規章。制定品種權轉讓交易、種子(苗)生產基地建設、基地認定保護等管理辦法,以及植物新品種測試指南、新品種保護名錄、品種試驗規程、審定標準等規範性檔案。探索建立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制度。完善覆蓋生產、加工、流通全過程的種子標準體系。
(二十四)建立多元化投資渠道。加大農作物種業財政投入力度,支持種質資源開發、常規品種培育、關鍵技術及標準研發。建立現代種業發展基金,重點支持“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開展商業化育種。支持種子企業參與轉基因生物新品種培育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支持種子企業通過兼併、重組、聯合、入股等方式集聚資本,引導發展潛力大的種子企業上市融資。支持育種創新、種子生產加工等條件能力建設,改善品種測試、試驗和種子檢測條件。
(二十五)強化政策支持。對符合條件的“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的種子生產經營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經認定的高新技術種子企業享受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對種子企業兼併重組涉及的資產評估增值、債務重組收益、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稅收優惠。將種子精選加工、烘乾、包裝、播種、收穫等制種機械納入農機具購置補貼範圍。加大對制種大縣扶持力度,調動基層政府發展制種產業和農民生產優質種子的積極性。金融機構特別是政策性銀行要加大對種子收儲的信貸支持力度。建立種子物流快捷通道,鐵路部門要優先保障種子運輸。對企業引進的科研人才,當地政府要參照有關政策解決人員戶籍問題。
(二十六)完善管理體系。加強國家、省、市、縣四級種子管理體系建設,明確負責種子管理的機構,強化種子管理職能;健全管理隊伍,強化人員培訓,提高人員素質,增強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務能力;強化能力建設,保障工作經費,確保工作有效開展。建立績效考核制度,對種子管理機構進行綜合考核,對管理人員實行崗位和業績考核。強化品種管理,改進現有農作物種業科研成果評價方式,完善育種成果獎勵機制,形成有利於加強基礎性公益性研究和解決生產實際問題的評價體系。充分發揮種子行業協會的協調、服務、維權、自律作用,規範企業行為,加強行業服務,重點開展種子企業信用等級評價,推進企業間、行業間的國內外交流與合作。
(二十七)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推進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工作協調組的作用,加強部門協調,密切合作,研究解決農作物種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各省(區、市)要依據本規劃,制定本地區農作物種業發展規劃,細化各項工作措施。各級農業、發展改革、科技、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質檢、林業等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規劃要求。
(二十三)健全法律法規。加快研究修訂種子法和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修訂農作物品種審定、種子標籤管理、農業植物新品種權侵權案件處理規定等配套規章。制定品種權轉讓交易、種子(苗)生產基地建設、基地認定保護等管理辦法,以及植物新品種測試指南、新品種保護名錄、品種試驗規程、審定標準等規範性檔案。探索建立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制度。完善覆蓋生產、加工、流通全過程的種子標準體系。
(二十四)建立多元化投資渠道。加大農作物種業財政投入力度,支持種質資源開發、常規品種培育、關鍵技術及標準研發。建立現代種業發展基金,重點支持“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開展商業化育種。支持種子企業參與轉基因生物新品種培育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支持種子企業通過兼併、重組、聯合、入股等方式集聚資本,引導發展潛力大的種子企業上市融資。支持育種創新、種子生產加工等條件能力建設,改善品種測試、試驗和種子檢測條件。
(二十五)強化政策支持。對符合條件的“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的種子生產經營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經認定的高新技術種子企業享受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對種子企業兼併重組涉及的資產評估增值、債務重組收益、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稅收優惠。將種子精選加工、烘乾、包裝、播種、收穫等制種機械納入農機具購置補貼範圍。加大對制種大縣扶持力度,調動基層政府發展制種產業和農民生產優質種子的積極性。金融機構特別是政策性銀行要加大對種子收儲的信貸支持力度。建立種子物流快捷通道,鐵路部門要優先保障種子運輸。對企業引進的科研人才,當地政府要參照有關政策解決人員戶籍問題。
(二十六)完善管理體系。加強國家、省、市、縣四級種子管理體系建設,明確負責種子管理的機構,強化種子管理職能;健全管理隊伍,強化人員培訓,提高人員素質,增強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務能力;強化能力建設,保障工作經費,確保工作有效開展。建立績效考核制度,對種子管理機構進行綜合考核,對管理人員實行崗位和業績考核。強化品種管理,改進現有農作物種業科研成果評價方式,完善育種成果獎勵機制,形成有利於加強基礎性公益性研究和解決生產實際問題的評價體系。充分發揮種子行業協會的協調、服務、維權、自律作用,規範企業行為,加強行業服務,重點開展種子企業信用等級評價,推進企業間、行業間的國內外交流與合作。
(二十七)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推進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工作協調組的作用,加強部門協調,密切合作,研究解決農作物種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各省(區、市)要依據本規劃,制定本地區農作物種業發展規劃,細化各項工作措施。各級農業、發展改革、科技、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質檢、林業等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規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