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重慶市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的批覆》是重慶市人民政府在2012年10月29日給市環保局、市質監局的批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重慶市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的批覆
- 發布時間:2012年10月29日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重慶市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的批覆》是重慶市人民政府在2012年10月29日給市環保局、市質監局的批覆。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重慶市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的批覆》是重慶市人民政府在2012年10月29日給市環保局、市質監局的批覆。渝府〔2012〕88號市環保局、市質監局:你們《關於實施重慶市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的請示》(渝環文〔...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的實施意見是一項由重慶市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的實施意見 單位 重慶市人民政府 文號 渝府發〔2013〕86號 地點 重慶市 ...
為進一步加強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以下簡稱總量減排)工作,確保實現我市“十一五”期間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總量減排目標,結合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辦發(2007)286號)和《關於印發重慶市“十一五”...
2022年9月18日,重慶市人民政府印發《重慶市“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實施方案》。 [1] 相關視頻 查看全部 重慶市“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實施方案 為加快推進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根據國務院《...
其他有關的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有關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工作。第六條 排污者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如期完成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第二章 主要污染物...
利用綜合標準淘汰落後產能。對達不到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的產能,依法責令整改或關停退出。對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企業,依法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或停業、關閉。對產品質量達不到強制性標準要求的產能,依法...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4月6日 內容全文 為切實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防控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2〕15號)要求,結合我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一、塵污染控制的重點區域為:(一)渝中區:七星崗街道、較場口街道、解放碑街道、朝天門街道、望龍門街道、南紀門街道、菜園壩街道...
重慶市主城區二氧化硫排放權有償使用試點方案 為持續改善主城區環境質量,促進總量減排和產業結構調整,根據《財政部環保部關於同意重慶市開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的復函》(財建函〔2011〕4號)和《重慶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控制機動車排氣污染的通知 (重府發〔1996〕130號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三日)具體內容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為改善大氣環境,保障公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川區、江津區、璧山區的26個鄉鎮執行重慶市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影響區”對應排放限值,其他區域執行“其他區域”對應排放限值。化工園區及化工企業執行重慶市化工園區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制定農產品加工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與環境技術...
為合理配置環境資源,推進主要污染物減排,改善城市環境,2010年8月25日,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重慶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發文機關...
(二)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全部申報材料後1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報車型排氣污染狀況的審查,達到排放大氣污染物標準的,列入重慶市機動車排放達標車型名錄。第九條 製造、銷售或者進口的機動車,其向大氣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過...
本市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由市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制定並報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統一發布。第八條 在用機動車應當定期保養和維護,避免裝置失效造成機動車排氣污染超過規定標準。第九條 在用機動車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
(1)環保標準。對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以及粉塵、噪聲等的處理要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國土資源部《船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6―84)。(2)能耗標準。企業造船綜合能耗每萬元增加值不高於0.20噸標準煤,鋼材...
為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國發〔2013〕37號)、環境保護部與我市簽訂的《重慶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渝委發〔2014〕19號)、《重慶市藍天行動實施方案(...
第九條 市人民政府根據大氣環境質量標準和本市經濟、技術條件,可以制定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制定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應當組織專家進行審查和論證,並徵求有關部門、行業協會、企業事業單位和公眾等方面的意見。第十條 未達到國家大氣環境...
第十三條 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不同區域功能、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保護需要,劃分環境功能區劃並執行相應的環境質量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管控規定。以下環境功能區劃由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劃分,報市人民政府批准...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規章清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0〕28號)精神,按照《重慶市行政立法基本規範(試行)》的有關規定,為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有關...
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辦好一批重點民生實事的通知》(渝委辦〔2013〕48號)、《22件民生實事工作實施方案》(渝府辦〔2013〕217號)和市政府與環境保護部簽訂的《重慶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進一步推進排污權(污水、廢氣、垃圾)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是一項...排污單位初始排污權的核定,應以排污單位污染物排放現狀為基礎,綜合考慮有關法律法規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環境...
58.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船舶工業脫困發展的意見(渝府發〔2013〕52號)59.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機器人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渝府發〔2013〕74號)60.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的實施意見(渝府發〔2013〕86...
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應當按照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的規定,嚴格規範自身環境行為,落實物資保障和資金投入,確保污染防治、...1.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 .重慶市政府網.2015-01-30[引用日期2015-01-30]V...
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六、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南岸區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實施方案的批覆》(渝府〔2004〕13號)批准南岸區進行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市政府依照行政處罰法和國務院關於相對集中行政處罰工作的相關規定和程式,授權南岸區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大隊以區環保局的名義...
根據《重慶市行政立法基本規範(試行)》的有關規定,市政府法制辦及有關部門對截至2014年12月31日,施行滿5年的市政府規範性檔案進行了清理。市政府決定,將《重慶市人民政府批轉市監察局市規劃局關於違反城鄉規劃法律法規行為行政處分暫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