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全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的意見是地方法規,重慶市人民政府發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全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的意見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渝府發〔2008〕16號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全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的意見是地方法規,重慶市人民政府發文。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全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的意見是地方法規,重慶市人民政府發文。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全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的意見 發文機關 重慶市人民政府 發文字號 渝府發〔2008〕16號 渝府發〔2008〕16號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月20日 內容全文 為加快推進我市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加快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發改環資〔2022〕109號)等檔案要求,結合《重慶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和我市...
25.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森林分類經營的意見(渝府發〔2007〕114號)26.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基層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的意見(渝府發〔2007〕124號)27.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全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的意見(渝府發﹝2008﹞16號)28.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意見(渝府發〔2008〕19號)29...
按照標準兌現對再生資源集散市場和社區回收網路建設項目的補助、貼息資金,安排市場規劃用地,免收轉運車輛養路費,落實《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全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的意見》(渝府發〔2008〕16號)有關優惠政策。積極推進餐飲業水電氣與工業企業同價,落實《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餐飲業發展推進美食之都建設的...
鼓勵回收企業開展“換新+回收”“網際網路+回收”等模式創新,加強與家電家具品牌企業聯動,設立廢舊家電儲運貨場、家具回收中心倉,對獲評“廢舊家電家具等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典型企業”“再生資源綠色分揀中心”的回收企業給予一定資金獎勵。鼓勵有條件的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充分利用機關單位閒置資產建設“公物倉...
支持重慶德潤環境公司、重慶立洋綠色產業發展公司等企業開展污染土壤修復工程諮詢設計和總承包。支持重慶市再生資源集團、重慶市再生資源物流公司、重慶市綠色再生資源回收網路公司等企業建設再生資源回收體系,支持重慶中鋼投資集團建設再生資源交易電子商務平台。 2.資源綜合利用領域。...
2013年9月,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於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部署,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保護和改善環境,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實現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循環經濟發展戰略及近期行動計畫》,重慶市人民政府結合重慶實際,制定...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家物流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14―2020年)的實施意見》是重慶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家物流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14―2020年)的實施意見 發文機關 重慶市人民政府 發文字號 渝府發〔2015〕9號 ...
法規標準體系進一步健全。推動制定《重慶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和修訂《重慶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出台《重慶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智慧城管建設的指導意見》《重慶市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補短板強弱項實施方案》《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深入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長效機...
積極發展再製造專業技術服務,建設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和區域性廢棄物逆向物流交易平台。建立重點用能單位能耗數據處理分析系統和信息平台,加強節能監測(檢測)標準化建設。12.第三方檢驗檢測服務。建設一批產業計量測試中心,構建產業計量測試服務體系。圍繞支柱產業,依託兩江新區、西永微電子產業園區、重慶高新區等平台...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循環經濟試點工作的通知》意在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胡錦濤總書記關於重慶新階段發展的“314”總體部署,促進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設,加快推進重慶市循環經濟試點工作的開展。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循環經濟試點工作的通知 發文機關 重慶市人民...
〔2005〕22號文﹚》、《中共貴陽市委、貴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生態經濟市建設的決定》和中共貴州省第十交代表大會和中共貴陽市委第八次黨代會精神,結合我市作為國家級循環經濟試點城市的工作要求,積極開展各類再生資源開發利用工作,進一步規範我市再生資源回收市場,市政府決定大力推進我市的再生資...
重慶市將全面控制溫室氣體排放,不斷增強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逐步提高應對氣候變化科技與研究水平,深入推進應對氣候變化國內外技術經濟合作,日益增強公眾氣候變化意識,建立健全應對氣候變化的組織領導和機構建設,為保護氣候作出更大的貢獻。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應對氣候變化方案的通知第一部分 重慶市基本情況...
形成回收、分揀、加工利用一體化經營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實現再生資源產業化經營、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使供銷合作社系統的再生資源回收成為全市“低碳”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五是構建農產品市場體系。農產品批發交易市場是農產品銷售的集散中心。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要求,加快建設以...
(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能源局、市林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十五)推進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協同控制。強化資源回收和綜合利用,推動我市建設全國首批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重點城市。推動廢鋼、廢有色金屬、廢紙等再生資源綜合利用,提高“城市礦山”對資源的保障能力。鼓勵增加廢鋼...
五是自然資源利用較為粗放,建設用地投入產出水平總體不高,批而未供、未批先用、閒置土地等問題仍然存在。地質災害防治、礦山開採安全等面臨挑戰。六是科技創新動力不夠強勁,規劃自然資源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還有差距。第二節 發展環境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十分關心、高度重視重慶發展。...
推進綠色循環消費設施建設。推廣綠色低碳節能設備設施,推動節能技術改造,培育一批集節能改造、節能產品銷售和廢棄物回收於一體的綠色市場、商場和飯店。推廣綠色低碳採購,支持商貿流通企業與綠色低碳商品生產企業(基地)對接,打造綠色低碳供應鏈。完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路體系建設。支持淘汰老舊汽車,加大“黃標車”淘汰...
對不同功能區域實行不同的耗能、耗水、資源回收率、資源綜合利用率、工藝裝備、“三廢”排放和生態保護等強制性標準,引導資源要素按照區縣功能定位最佳化配置。 (六)強化產業園區規劃建設。要進一步推動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等科學規劃,完善基礎設施體系,強化配套服務功能,最佳化產業發展方向,完善產業...
“十三五”時期,市委、市政府緊緊圍繞把習近平總書記殷殷囑託全面落實在重慶大地上這條主線,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系列部署要求,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進一步築牢,山清水秀美麗之地建設成效顯著。“十四五”時期是我市協同推進高質量...
為進一步推進大連市再生資源回收工作,落實《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支持大連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靜脈產業類)開發建設的若干意見》(大政發[2011]23號),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促進再生資源回收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7 年第8號)、《商務部關於進一步推進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完整的先進的廢舊商品回收體系的意見》(國辦發[2011]49號),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和供銷合作總社制定了《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中長期規劃(2015-2020年)》,現印發你們,請認真遵照施行,並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問效和監督檢查。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中...
當前,受經濟下行的影響,再生資源回收行業面臨價格持續下跌,經營成本不斷上升等挑戰,迫切需要轉變發展方式,實現轉型升級。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中發〔2015〕12號),推進《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中長期規劃(2015-2020年)》(商流通發〔2015〕21號)的實施,加快再生資源...
在高質量發展道路上,天津牢固樹立資源節約集約循環利用觀念,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加快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開展再生資源加工利用、二手商品交易和維修再製造業務,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二)政策體系逐步完善。近年來,本市出台實施了《天津市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實施方案》、《關於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搞活流通擴大消費的意見》(國辦發〔2008〕134號)和《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建設宜居重慶的決定》(渝委發〔2009〕11號)精神,推進以便利消費進社區、便民服務進家庭為宗旨的社區商業體系建設,不斷改善居民消費環境,更好地滿足居民消費需求,提高市民民眾生活質量,現就加快...
重慶市綠色再生資源回收網路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綠色公司)成立於2006年,由中國再生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投資控股,是專業從事廢舊物資的回收利用的國有企業。作為商務部首批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試點城市的市場實施主體,綠色公司作為重慶市再生資源體系建設龍頭企業,始終引領著全市再生資源體系建設,肩負著統一、規範重慶市...
第十一條 設立再生資源資源回收筒(點),應當符合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規劃的布局要求,並遵循便民和維護市容環境衛生、公共安全管理以及保障公眾正常生產生活的原則。禁止違反前款規定批准設立再生資源資源回收筒(點)。禁止設立的具體地點和區域,由區人民政府提出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告。第十二條 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