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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為加快構建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提高資源循環利用水平,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綠色化、低碳化,制定本方案。
一、建設基礎
(一)基本情況。天津位於京津冀城市群和環渤海經濟圈的交匯地帶,是“一帶一路”建設中“陸絲路”東端與“海絲路”北端的交匯點,同時還是中蒙俄經濟走廊的起點之一,是鄰近內陸國家的重要出海口。天津深入貫徹京津冀協同發展重大國家戰略,充分發揮區位、港口和產業集群優勢,著力深化與京冀務實合作,服務我國高水平對外開放,正在加速打造成為“一帶一路”建設新支點和全球資源配置樞紐。在高質量發展道路上,天津牢固樹立資源節約集約循環利用觀念,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加快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開展再生資源加工利用、二手商品交易和維修再製造業務,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二)政策體系逐步完善。近年來,本市出台實施了《天津市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實施方案》、《關於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實施方案》、《進一步推進城市垃圾分類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天津市公共機構廢舊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實施方案》、《天津市循環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為本市開展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創造了較好的制度環境。
(三)回收體系初步建立。建設公共機構垃圾分類回收體系,覆蓋全市8000多家公共機構。推進綠色回收進社區、進商場、進機關、進學校、進園區,布局建設回收網點347個、廢舊物資分揀中心7個。推出“綠回收”、“拾起賣”、“愛回收”等線上回收應用程式(APP)和小程式,服務能力近百萬人。備案開展回收業務的市場主體2000餘家,服務範圍基本覆蓋全市所有小區。
(四)循環利用能力初具規模。建設我國循環經濟領域首個國家級開發區,已有具備資質的報廢汽車拆解企業7家、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企業4家、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再生資源綜合利用行業規範條件公告名單的企業21家。本市圍繞“1+3+4”現代工業產業體系建設,重點打造12條產業鏈,建成汽車、航空、裝備製造等多個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並利用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優勢持續推進保稅維修再製造業務功能升級,為發展再製造產業提供條件。
二、總體要求
(五)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定捍衛“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以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為引領,以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為主線,加強政策保障,強化規範管理,完善廢舊物資回收體系,提高再生資源加工利用水平,推動二手商品交易和再製造產業發展,著力打造“回收規範化、循環產業化、服務便民化”的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全面提升資源利用效率。
(六)工作原則
——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強化制度建設,完善政策體系,最佳化規劃布局,夯實廢舊物資回收利用體系便民利民的基礎功能。規範市場秩序,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鼓勵規模化企業全鏈條運營,挖掘廢舊物資利用價值,促進低值廢舊物資回收利用,挖掘增強發展的內生動力。
——統籌推進、重點突破。統籌城鄉廢舊物資回收體系、垃圾分類收運體系、再生資源加工利用體系和“無廢城市”建設,加強區域協作和設施共享,避免重複建設。聚焦網點建設、低值品回收、處置能力建設等重點領域,補強薄弱環節,夯實廢舊物資循環利用工作基礎。
——創新驅動、分類指導。鼓勵基層首創精神,因地制宜推進管理方式創新,發揮街道、園區、企業等作用,完善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推進模式創新和技術創新,根據廢舊物資各品類特點,加強分類回收,探索創新回收模式,提升再生資源精細化加工利用水平。
(七)主要目標
到2025年,廢舊物資循環利用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資源循環利用水平進一步提升。廢舊物資回收網路體系基本建立,建成再生資源回收網點1200個、專業型和綜合型綠色分揀中心10個,可循環快遞包裝套用規模達到30萬個以上,實現與生活垃圾收集、運輸相銜接的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全覆蓋;再生資源加工利用行業集聚化、規模化、規範化、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廢鋼鐵、廢銅、廢鋁、廢鉛、廢鋅、廢紙、廢塑膠、廢橡膠、廢玻璃、廢電池等10種主要再生資源循環利用能力達到800萬噸以上,再生資源加工利用水平顯著提升;主要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農田殘膜回收率達到80%以上;天津子牙經濟技術開發區、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和綜合保稅區等產業園區維修再製造產業持續發展壯大;二手商品交易渠道更加豐富多元,交易規模明顯提升。
三、主要任務
(八)合理布局廢舊物資資源回收筒點。鼓勵採用在生活垃圾分類固定桶站合理設定廢舊物資收集容器或設備、上門有償回收廢舊物資、具備條件的物業企業就近開展廢舊物資回收經營等方式,引導居民養成可回收物分類投放的習慣。各區要統籌考慮區域面積、發展規劃、人口數量等因素,合理確定廢舊物資資源回收筒點數量、位置、功能和規模,實現與生活垃圾收集、運輸相銜接的廢舊物資回收網點全覆蓋,促進垃圾分類與再生資源回收“兩網融合”。有條件的區,因地制宜規劃建設廢舊家具等大件垃圾規範回收處理站點。各居住小區(村)原則上應結合垃圾分類設施至少設定一處可回收物交投點,暫不具備條件的居住小區(村),可以設定可回收物臨時交投點或流動式收集車,定時定點回收。(市商務局、市城市管理委、市農業農村委、市供銷合作總社、市規劃資源局等單位和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均需各區人民政府負責,不再列出)
(九)推進分揀中心規範建設。分類推進綜合型分揀中心和專業型分揀中心建設。綜合型分揀中心要強化安全檢測、分揀、打包、存儲等處置功能,為生活源、商業源和生活垃圾分類後可回收物利用提供保障。專業型分揀中心要強化分選、剪下、破碎、清洗、打包、存儲等處置功能。各區要推動區域內分揀中心落實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產品質量、勞動保護等要求,加快改造提升為綠色分揀中心。(市商務局、市規劃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提升廢舊物資回收行業信息化水平。完善促進生產性服務領域平台經濟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推行“網際網路+回收”模式,支持廢舊物資網路回收平台發展,充分運用網際網路、物聯網、大數據和雲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開展信息採集、數據分析、流向監測,拓展供需信息、線上交易、金融結算等服務,推動線上線下協同發展。鼓勵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相關協會建立集法規政策宣傳、行業信息收集發布、會員交流分享等於一體的再生資源行業信息平台,鼓勵相關產業園區、分揀中心、骨幹企業建設集產廢利廢信息收集分析、價值評估、集中交易、諮詢服務等於一體的信息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發展平台經濟,打造廢舊物資集散市場。(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供銷合作總社、市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提升廢舊物資回收服務水平。鼓勵各區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特許經營等方式,引導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廢舊物資回收體系建設,實行規模化、規範化運營。培育多元化回收主體,鼓勵回收企業與社會回收人員建立利益共享機制,共同構建規範有序的廢舊物資源頭收集體系;鼓勵回收企業與物業企業、環衛單位、利用企業等建立長效合作機制,暢通回收利用渠道;鼓勵鋼鐵、有色金屬、造紙、紡織、玻璃、家電等生產企業延伸回收、加工、利用業務,開展全鏈條運營。引導回收企業依法經營、公平交易,落實下游再生原料、再生產品相關標準要求,持續提升廢舊物資回收環節預處理能力和回收服務水平。(市商務局、市供銷合作總社、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促進二手商品循環利用。倡導資源節約理念,豐富流通渠道,促進閒置二手物品交易、租賃和交換使用,提高廢舊物資利用效率。鼓勵“網際網路+二手”模式發展,促進二手商品網路交易平台規範發展。支持線下實體二手市場規範建設和運營,建設集中規範的“跳蚤市場”,鼓勵有條件的區建設集中規範的車輛、家電、手機、家具、服裝等二手商品交易市場和交易專區;鼓勵社區建設二手商品寄賣店、寄賣點,定期組織二手商品交易活動,促進居民家庭閒置物品交易和流通;鼓勵各級學校設定舊書分享角、分享日,促進廣大師生舊書交換使用。支持發展特色二手商品經濟,建設汽車大流通樞紐,落實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促進二手車流通,擴大交易規模;規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維修和二手商品銷售行為,培育二手電器電子產品交易市場。(市商務局、市規劃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教委、天津海關、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提高再生資源加工利用水平。推廣套用納入國家推薦目錄的再生資源先進加工利用技術裝備,支持企業加強技術裝備研發,在精細拆解、複合材料高效解離、有價金屬清潔提取、再製造、動力蓄電池拆解技術、維修再製造等新型回收技術等領域,突破一批共性關鍵技術和大型成套裝備。鼓勵再生資源加工利用企業,成立技術研究機構,加強與資源綜合利用、再生資源加工利用等領域科研院所、協會、市場化組織合作,開展技術升級和設備更新,提高機械化、信息化和智慧型化水平。(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促進再生資源產業集聚發展。依託天津子牙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輻射京津冀的區域性再生資源加工利用產業基地,做好用地、水、電、氣等要素保障,推進環境、能源等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完善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塑膠、廢舊電器電子產品、廢舊動力電池等再生資源加工利用產業鏈,促進再生資源產業集聚發展,推動再生資源規模化、規範化、清潔化利用。鼓勵各產業園區結合綠色低碳循環發展需要,因地制宜發展再生資源加工利用產業,提高園區內企業循環式生產、產業循環式組合水平,提升再生資源轉運效率。(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規劃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發展再製造產業。立足全國先進制造研發基地定位,以完善延伸產業鏈為抓手,推動航空發動機、工業機器人等新興領域再製造產業發展。結合工業智慧型化改造和數位化轉型,大力推廣工業裝備再製造,推廣套用無損檢測、增材製造、柔性加工等再製造共性關鍵技術。鼓勵隧道掘進、石油開採等領域企業廣泛使用再製造產品和服務。(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重點工程
(十六)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工程。加強基礎能力建設,每個街道至少設立1個再生資源回收網點。瞄準重點領域,進一步推動綠色回收進社區、進機關、進商場、進學校、進園區,探索建立具有針對性的回收模式,提高回收便民性。發揮供銷合作社在農村再生資源回收網路搭建中的主力軍作用,加強農村地區再生資源回收隊伍建設,完善農村地區再生資源回收產業鏈條。(市商務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教委、市供銷合作總社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廢舊物資集散市場建設工程。鼓勵循環經濟產業園區、大型綜合分揀中心開展廢舊物資信息中心建設,搭建廢舊物資集中交易、價值評估、信息發布、金融服務與風險擔保的實物交割平台與電子商務信息平台,打造服務京津冀的廢舊物資綜合集散市場。鼓勵有關產業園區、專業分揀中心、骨幹企業聚焦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塑膠、廢紙、廢舊輪胎、廢舊紡織品、廢舊手機、廢舊動力電池等廢舊物資細分領域,充分利用信息化技術提升綜合運營能力,打造集商品展示、諮詢、交易、倉儲、加工、維修和物流配送等功能於一體的區域性交易市場。(市商務局、市供銷合作總社、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報廢汽車回收拆解能力建設工程。持續完善報廢機動車回收網路,強化天津子牙經濟技術開發區聚集效應,支持回收拆解企業在各區設立回收網點,鼓勵回收拆解企業與汽車經銷商、二手車交易市場等加強合作,多途徑回收報廢車輛。鼓勵企業引進精細化拆解生產線,完善精細化拆解技術規範,逐步提高汽車零部件再製造原材料供應能力。鼓勵企業研發推廣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關鍵技術,推動產業鏈上下游合作,培育一批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標桿企業。(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廢舊紡織品循環利用工程。推行紡織品綠色設計,推廣使用綠色纖維,鼓勵企業開展綠色設計,提高紡織品易拆解、易分類、易回收性和再生纖維的替代使用率。合理設定回收設施,拓寬回收渠道,強化回收管理,完善廢舊紡織品回收體系。以制式服裝為突破口,開展綠色設計,使用綠色纖維,最佳化集中循環利用技術路徑和市場化機制,鼓勵有能力的企業開展廢舊制式服裝循環利用試點,提高統一著裝部門、行業制服工裝等循環利用率。(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教委、市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再製造業務和市場培育工程。以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子牙經濟技術開發區等產業園區為依託,開展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醫療器械等機電產品的再製造業務和市場培育。發揮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和綜合保稅區優勢,拓展航空、船舶、數控工具機、工程機械、通信設備等保稅維修業務,探索開展進口舊機電產品的再製造業務。(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天津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區域創新示範工程。落實各區主體責任,在全面加強回收體系建設的基礎上,結合中心城區、環城四區、外圍五區和濱海新區的特點,加強管理和模式創新,謀劃推動企業循環式生產、園區循環式發展、產業循環式組合項目建設,發展壯大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二手商品交易、再製造等產業,系統提升廢舊物資回收利用率,打造各具特色的廢舊物資循環利用樣板。(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供銷合作總社、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園區基礎能力提升工程。推動產業園區加強能源資源利用和產廢情況統計分析能力建設,加快供熱、供電、污水處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促進能源梯級利用、工業餘壓餘熱和廢水廢氣廢液資源化利用、水資源循環利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鼓勵產業園區因地制宜發展再生資源加工利用、二手商品交易、再製造等產業,培育壯大循環經濟產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骨幹企業培育工程。加強規範管理,營造公平有序營商環境,及時掌握行業現狀和發展趨勢,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廢舊物資循環利用,著力培育一批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二手商品交易、再製造骨幹企業。(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完善政策保障體系
(二十四)加強用地保障。將交投點、中轉站、分揀中心等廢舊物資回收網路相關建設用地納入相關規劃,並將其作為城市配套的基礎設施用地,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加大對再生資源加工利用產業基地、二手交易市場的用地支持。結合農村實際,因地制宜規劃布局農村廢舊物資回收利用設施。(市規劃資源局、市商務局、市供銷合作總社、市城市管理委、市農業農村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加強路權保障。商務、市場監管等部門組織推動再生資源移動資源回收筒建設管理規範制定,明確再生資源移動資源回收筒規範運營標準,以及車輛、作業、安全、環保、信息管理要求等標準。各區因地制宜確定移動資源回收筒定時回收點位,商務、市場監管、城市管理等部門允許符合再生資源移動資源回收筒建設管理規範的企業在規定時段和點位停靠經營。交通、生態環境、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門對車輛配備、通行區域、上路時段等予以支持和規範,保障廢舊物資回收車輛合理路權。(市級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六)加強財稅金融支持。謀劃建設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重點項目,爭取國家相關資金支持。加大政府綠色採購力度,積極採購再生資源產品。依法落實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等相關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國家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稅收政策,規範經營主體納稅行為。落實產融合作推動工業綠色發展專項政策,發揮國家產融合作平台作用。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廢舊物資循環利用企業和重點項目的投融資力度,鼓勵各類社會資本參與廢舊物資循環利用。(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商務局、市城市管理委、市金融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七)規範回收運營管理。加強回收行為監督管理,規範回收市場秩序。加強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管理,督促回收經營者將回收物分類存放、碼放整齊,對室外堆放的回收物規範覆蓋,做到“日收日清”,督促採用定時定點方式收集企業保持場地周邊的環境衛生,做到“人走場淨”。中轉站和分揀中心運營企業應因地制宜配置分選、減容、轉運等設備設施,與源頭收集經營者和具備資質的加工利用企業建立聯單制度,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統,持續提升回收運營專業化、規範化水平。(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八)規範二手商品交易管理。宣傳貫徹國家分品類二手商品鑑定、評估、分級等標準,推動二手商品交易規則落地實施,明確相關市場主體權利義務。推進二手商品交易誠信體系建設,加強交易平台、銷售者、消費者、從業人員信用信息共享。完善二手商品評估鑑定行業人才培養和管理機制,培育權威的第三方鑑定評估機構。宣傳實施計算機類、通訊類和消費類電子產品信息清除標準規範,加強信息安全監管,防範用戶信息泄露及惡意恢復。研究解決二手商品轉售、翻新等服務涉及的智慧財產權問題。(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委、市公安局、市知識產權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九)規範再生資源加工利用企業管理。實施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塑膠、廢紙、廢舊輪胎、廢舊紡織品、廢舊手機、廢舊動力電池等廢舊物資回收加工利用行業規範管理。加強對再生資源回收加工利用行業的環境監管,推行清潔生產,加強廢水、廢氣等污染物源頭管控和規範處理,確保達標排放。依法打擊非法拆解處理報廢汽車、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等行為。嚴厲打擊再生資源回收、二手商品交易中的非法交易、假冒偽劣、詐欺等違法違規行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規範汽車零部件再製造管理。貫徹落實《汽車零部件再製造規範管理暫行辦法》,加強對汽車“五大總成”交售行為、汽車零部件再製造領域認證活動、汽車零部件再製造產品國家標誌使用、使用再製造產品開展維修服務等行為的監督管理,推廣再製造領域先進適用綠色技術工藝和裝備,鼓勵科研院所、行業協會、新聞媒體等開展再製造技術諮詢、培訓、交流、宣傳等服務活動,規範汽車零部件再製造行為和市場秩序。(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委、市交通運輸委、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一)加強統計分析。貫徹落實廢舊物資循環利用統計制度,指導行業協會加強行業統計分析、規範發布統計數據,為行業發展做好服務。商務部門要加強再生資源回收相關數據統計分析,指導回收企業建立台賬,搭建再生資源收集、運輸、分揀、再利用全過程數據鏈。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動態掌握再生資源加工利用和再製造設備生產使用等情況。各區要建立完善重點聯繫企業制度,及時掌握再生資源回收、加工利用、二手商品交易、再製造等行業產能、產量、運營狀況、產業鏈構建等發展情況和發展趨勢。(市發展改革委、市統計局、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組織實施
(三十二)強化部門管理責任。市發展改革委要加強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的組織協調,市商務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供銷合作總社、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要加強本領域相關規劃設計和推動落實,市規劃資源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委、市公安局等部門要加強相關要素保障和監督管理工作。(市級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三)加強項目支撐保障。圍繞本方案確定的重點工程,加快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項目謀劃建設,加強項目數據日常核查,進一步提高項目信息質量,爭取更多項目符合納入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條件。市發展改革委要對重點項目入庫嚴格審核把關,確保項目信息及時準確,將符合條件重點項目及時納入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積極爭取國家支持,並按要求定期跟蹤調度。(市商務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供銷合作總社、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四)落實各區屬地責任。各區人民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結合實際制定落實舉措,建立工作機制,強化資金、用地等要素保障,持續完善回收體系、引導產業集聚發展、培育骨幹企業、強化項目支撐、促進重點行業規範發展,系統推進廢舊物資循環利用。(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資源局、市商務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供銷合作總社、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