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是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在2015年4月22日頒發的檔案,主要是為推進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以下簡稱建議和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規範、有序開展,更好地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整個檔案共分為五部分,分別闡釋了做好建議和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重要意義、工作目標、工作內容、輿論引導和督促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渝府辦發〔2015〕62號
渝府辦發〔2015〕62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推進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以下簡稱建議和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規範、有序開展,更好地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4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做好全市建議和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建議和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重要意義
人大代表對政府工作提出建議,是代表人民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重要形式;政協提案是人民政協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職能的重要方面。做好建議和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對密切政府與人民民眾的聯繫、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加強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進一步增強在新形勢下做好建議和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履行公開職責,按照積極穩妥、逐步深化的原則,不斷推進建議和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
二、明確建議和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目標任務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圍繞“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目標,分“摘要公開”“全文公開”兩個階段穩步推進建議和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逐步擴大公開範圍。
(一)摘要公開。從2015年起,對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建議和提案辦理復文,應當採用摘要公開的形式,公開辦理復文的主要內容,可不公開復文文號、代表和委員姓名、聯繫方式和抄送範圍等。對內容相同或相近的建議和提案辦理復文,可合併公開摘要。同時,還應適當公開本單位建議和提案辦理工作的總體情況、意見建議吸納情況和有關工作動態等內容。
(二)全文公開。從2017年開始,在總結第一階段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推動建議和提案辦理復文全文公開。對於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建議和提案辦理復文,原則上都應全文公開。
三、規範建議和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建立建議和提案辦理復文與公開同步審查的工作機制,規範建議和提案辦理結果公開的主體、內容、程式和方式。
(一)明確公開主體。全國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由市政府辦公廳負責實施。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由各主辦單位(含單辦、分辦)負責實施。
(二)區分公開內容。建議和提案辦理復文涉及國家秘密的,依法不予公開。對部分內容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公開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有關規定作區分處理,依法將可公開的內容予以公開。本通知印發前的建議和提案辦理復文,由各責任單位綜合考慮歷史性信息的特點、公開的社會影響和自身工作實際等情況,遵循公正、公平和便民原則,自行決定是否公開。
(三)規範公開程式。建議和提案辦理復文公開前,應依照《條例》等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辦理復文進行審查,經主辦單位負責人審批後公開;協辦單位應主動提出協辦意見是否公開的建議;需徵求建議提出人和提案者意見的,應做好徵求意見工作。
(四)創新公開形式。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應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政務微博微信、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進行公開,尤其要發揮政府網站信息公開平台的重要作用,集中展示公開的建議和提案辦理結果信息,方便公眾查閱。同時,要將公開情況以適當方式與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有關方面進行溝通。對於依申請公開的情形,應依據《條例》和本通知規定的程式及內容,做好答覆工作。
四、做好建議和提案辦理結果公開的解讀和輿論引導工作
建議和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強,社會影響大、關注度高。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認真做好建議和提案辦理結果公開的解讀與輿論引導工作。建議和提案辦理復文涉及經濟社會發展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舉措的,公開時可同步配發解讀材料,便於公眾理解。承辦單位在建議和提案辦理復文公開後,應密切跟蹤輿情,加強輿論引導,採納合理建議,回應公眾關切,不斷改進工作。
五、切實加強對建議和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督促檢查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穩妥處理建議和提案辦理結果公開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確保公開效果。建議和提案辦理結果公開情況要作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的內容。市政府辦公廳將適時開展專項督查,督促做好建議和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
各區縣(自治縣)應根據本通知精神,結合實際,逐步做好區縣(自治縣)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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