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認真做好2009年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的通知

為切實做好今年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以下簡稱建議)以及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提高辦理質量,增強辦理時效,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健康協調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認真做好2009年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的通知
  • 目的:提高辦理質量,增強辦理時效
  • 發文單位: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時間: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內容,時間,

內容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人大代表的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是各級政府和部門依法接受法律和民主監督,密切政府同人民民眾血肉聯繫的重要渠道。切實做好辦理工作,是落實科學發展觀,高度關注民生,維護民眾利益,為人民民眾辦好事辦實事的具體體現,是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執政能力的重要途徑。各承辦單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做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要明確一名領導具體負責,指定專人承辦,對辦理工作有部署、有督促、有檢查、有落實。對重要的建議和提案,主要領導要親自主持,組織人員認真辦理。
二、辦理工作的具體要求
(一)認真辦理,強化督查,務求實效。各承辦單位要將建議和提案辦理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好,堅決杜絕敷衍了事行為。承辦人員務必親自走訪和聯繫提出建議或提案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詳細了解具體情況,逐條認真分析,抓好落實。對符合政策法規,並且目前能夠解決和落實的問題,要及時研究予以落實;對因政策或許可權範圍內暫不能落實的問題,要積極爭取,創造條件逐步解決;對不能辦理的,要及時向縣政府分管領導匯報,並誠懇地向代表和委員進行耐心細緻的解釋,爭取代表、委員的理解和支持。同時,縣政府督查室將對一些重點和熱點的代表建議和委員提案進行跟蹤督辦,對不重視和辦理不認真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對情節嚴重的,要報請政府進行行政問責,人大代表建議和委員提案辦理的情況將在縣政府網站上予以公示,接受社會和提案人監督。
(二)規範答覆文書格式。對辦理的結果,承辦單位要以書面形式答覆代表和委員。答覆的內容要符合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條理清楚,內容完整,語氣誠懇謙遜,文字通暢簡明。按省政府辦公廳的統一要求,答覆文書必須用承辦部門正式檔案頭紙,部門主要負責人簽發,加蓋單位印章(文書格式附後)。
在辦理政協委員提案時,各承辦單位要在復文的右上角處,根據辦復情況作出不同標記:所提建議被採納,有關問題已經解決,用“A”標明;所提建議正在解決或已列入計畫逐步解決的,用“B”標明;所提建議、問題因條件、能力所限近期不能解決的,用“C”標明;所提建議無法解決、未被採納或留作參考的,用“D”標明。
(三)嚴格審查,提高質量,按時完成辦理工作。承辦部門將答覆文稿在規定時限內送縣政府督查室審查(送審稿一份和電子文檔);督查室修改定稿後,再由承辦單位正式行文,報送縣政府辦。
1、報送時間:
(1)人大代表建議辦理3月25日前答覆文書初稿送審,4月10日前報送正式文書。
(2)政協委員提案辦理6月1日前答覆文書初稿送審,6月10日前報送正式文書。
2、報送份數:所有提出建議或提案的代表或委員各1份,政府辦3份。
(四)加強聯繫,密切配合。辦理工作中,承辦單位要向縣政府分管領導匯報,主動與協辦單位協調聯繫。相關單位要密切配合承辦單位完成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並將工作完成情況回復承辦單位。各承辦單位要保持同縣政府辦公室以及縣人大代工委、縣政協提案委的聯繫,要同提出建議或提案的代表或委員見面,徵求他們對辦理工作的意見,主動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監督。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時間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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