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調研中發現,深圳市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對醫療器械產品標識的分配規則有諸多困惑,沒有足夠的專業知識給種類繁多、多級包裝、不同材質的醫療器械分配產品標識,需要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指導以應對複雜情況。但由於企業數量較多,培訓場地人數受限,應制訂相關的技術實施規範更高效地指導企業推進UDI相關工作。截至2020年,深圳市還沒有明確的關於醫療器械唯一標識實施的標準規範,亟需制訂《醫療器械產品標識的分配規則》地方標準。
編制進程
2020年,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在醫療器械唯一標識(UDI)套用和推廣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根據監管需求及企業反饋,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多次組織醫療器械唯一標識的相關培訓,為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實施UDI提供了專業技術支撐。同時,針對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積極蒐集資料、赴企業調研並召開《醫療器械產品標識的分配規則》標準可行性研討會,徵求企業意見的過程中,充分論證了研製《醫療器械產品標識的分配規則》地方標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隨即開展了該標準的研製準備工作,探討該標準立項目的、工作任務和結構要點,為該標準的立項、起草打下基礎。
2020年12月,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經過不斷收集資料、調研和參考相關標準形成了標準草案。後續通過與局醫械處溝通,結合監管實際,對標準草案進行了修改。
2021年4月,根據《市市場監管局關於開展2021年深圳市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項目徵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組織業務骨幹填報了《深圳市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項目建議書─醫療器械產品標識的分配規則》,隨後經過專家評審和公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達項目任務通知,決定給予包括《醫療器械產品標識的分配規則》在內的多項地方標準檔案批准立項。地方標準《醫療器械產品標識的分配規則》(DB4403/T 220-2021)由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並歸口。
2021年4月,項目立項後,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成立了標準編制組,標準編制組制定了計畫任務書,在已有標準草案的基礎上開始標準的正式研製工作。
2021年5月,標準編制組成立後,工作人員又進一步收集和研究了有關醫療器械唯一標識的資料,多次赴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調研,就該標準徵求意見,持續對標準文本進行修改。同時局醫械處針對標準文本展開討論,提出寶貴意見。
2021年6月,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
2021年6月,標準編制組將標準編制材料報送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擬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2021年12月23日,《醫療器械產品標識的分配規則》(DB4403/T 220-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2年1月1日,《醫療器械產品標識的分配規則》(DB4403/T 220-2021)實施。
制定依據
該標準參照國際物品編碼協會(GS1)2020年6月出版的《GS1醫療產品全球貿易項目代碼(GTIN)分配規則標準》(GS1 Healthcare GTIN Allocation Rules Standard),並結合中國實際情況制定。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徐立峰、郭靜文、樊麗華、孫勇、黎志文、周哲、任嘉琪、李佩霖、崔殿、蘇巍、練曉、樊仁海。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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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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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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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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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縮略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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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醫療器械產品標識的分配指導原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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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醫療器械產品標識的分配規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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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資料性)GTIN分配規則符合指導原則的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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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醫療器械產品標識的分配規則》(DB4403/T 220-2021)規定了基於GS1標準的醫療器械唯一標識產品標識(UDI-DI)的分配指導原則、分配規則。該標準適用於基於GS1標準的醫療器械唯一標識的實施。
引用檔案
YY/T 1681-2019 醫療器械唯一標識系統基礎術語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醫療器械產品標識的分配規則》(DB4403/T 220-2021)的制定,可明確醫療器械產品標識的分配規則,促進深圳市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規範分配UDI,實現醫療器械規範化、數位化、信息化管理,提升深圳市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