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國家標準化創新發展試點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深入實施標準化戰略,以高標準引領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制定《浙江省國家標準化創新發展試點工作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國家標準化創新發展試點工作方案
  • 發布單位: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全文
為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深入實施標準化戰略,以高標準引領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標準化發展的決策部署,立足全面實施標準化戰略先發優勢,持續推進標準化綜合改革,疊代升級標準體系,增強標準化治理效能,高標準助力高技術創新、促進高水平開放、引領高質量發展。
到2025年,標準化戰略引領先行地、創新發展領跑地、開放合作新高地、數字變革策源地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標準體系更加完善,標準化發展成效全國領先,建設城市標準化試點20個以上,新增入駐浙江的國際和全國標準化技術組織3個以上,牽頭和參與制修訂國際標準30項以上,牽頭制定國家標準300項以上,認定高質量、高效益“浙江標準”200項以上,累計發布“浙江製造”標準4000項以上,培育進入國家級企業標準“領跑者”榜單50項,地方標準平均制定周期縮短至15個月以內,共性關鍵技術和套用類科技計畫項目形成標準研究成果的比率達到60%以上。
二、主要舉措
(一)推進標準化與科技創新互融互促。
1.加快科技創新重點領域標準體系建設。提升科技創新工作標準化水平,推進“網際網路+”、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創高地標準化建設。開展人工智慧、量子信息等未來科技制高點領域技術標準研究,加快積體電路、半導體、精密製造、新一代通信網路、先進基礎材料等關鍵核心技術標準研製,推動智慧型感知、智慧型計算、區塊鏈、低碳能源、醫療器械等重要領域技術研發和標準研製同步開展,加快新技術標準化產業化。積極參與農業生物性狀、生物育種、數據確權等技術安全國家標準研製。
2.著力提升技術標準先進水平。在“尖兵”“領雁”等科研計畫中設立攻關榜單,圍繞重要標準關鍵技術指標、核心參數等開展研究,提升技術標準的科技含量。建立標準化工作與“尖峰”“領航”等重大科技項目聯動機制,將形成標準作為各類科技項目立項、驗收和評獎的重要依據。對符合條件的重要技術標準按規定給予獎勵,及時將先進適用技術融入標準,推進科技創新、標準研製和產業升級融合發展。
3.大力推動科技成果向標準轉化。提升省級財政支持的科技創新共性技術平台標準化建設能力,把科技創新形成標準研究成果作為平台建設、驗收的重要評價指標。完善標準必要專利制度,加強標準制定過程中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探索構建標準必要專利創新與孵化機制,實施專利與技術標準融合創新改革標準化試點。完善科技成果轉化為標準評價機制和服務體系,推進技術經理人、科技成果評價服務等標準化工作。
(二)構建現代化產業標準體系。
1.加強數字經濟標準化建設。落實省委數字經濟創新提質“一號發展工程”部署,實施數字經濟標準提升行動,系統推進移動支付、數字安防等領域標準化建設。開展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數位技術核心標準攻關,積極參與制定量子通信、類腦計算等國際標準。構建智慧型網聯、移動互聯、雲上物聯等領域標準體系,強化工業網際網路、產業大腦和未來工廠標準化建設,賦能產業數位化轉型。開展現代化基礎設施標準化專項行動,推進新型網路、綠色算力等標準化建設。積極參與制定全球數字經濟國際標準。
2.提升先進制造業標準競爭力。加快研製實施新材料、新能源、智慧型網聯、現代五金、高端橡塑、先進基礎件、動力電池和儲能等產業標準。加快產業亟需標準研製工作,構建汽車及零部件、綠色化工、現代紡織、海洋工程等產業最佳化升級的標準群,引領全球先進制造業集群建設。建立健全先進“浙江製造”標準體系,大力推進標準實施套用。構建首台套重大裝備技術轉化為標準的路徑,支持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制定。提升智慧型家電、時尚文體等消費品質量標準。
3.推進現代服務業標準最佳化升級。健全完善區域、行業服務品牌培育和評價標準體系,推動“浙江服務”標準化、品牌化發展。加快生產性服務業標準體系建設,提升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現代金融、科技服務等優勢領域標準化水平,促進現代服務業與先進制造業融合發展。提昇平台經濟、共享經濟標準化水平,強化商務服務、人力資源、創意設計、檢驗檢測等領域標準引領,提升現代商貿、文化娛樂、休閒旅遊、體育健康、教育培訓、居民生活等領域標準水平。總結推廣金融標準創新建設試點經驗,積極參與和推進金融領域國家標準制修訂。
4.強化產業鏈、供應鏈標準協同。實施標準化助力重點產業穩鏈工程,推進重點產業鏈標準體系建設,發揮關鍵技術標準在市場聯通、產業協同、技術協作中的紐帶作用,促進產業鏈、供應鏈上下游標準銜接。實施新產業標準化領航工程,圍繞生產、分配、流通、消費環節研製一批自有技術、多跨協同、三產融合的新標準。鼓勵新產業、新業態運用標準化手段實現規範發展。
(三)加快共同富裕美好社會標準化進程。
1.構建共同富裕示範區建設標準體系。圍繞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先行區、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引領區、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試驗區、文明和諧美麗家園展示區建設,探索共同富裕改革創新實踐與標準化互動的路徑機制,形成共同富裕標準化制度成果。加快構建共同富裕美好社會標準體系,建設共同富裕技術標準創新基地,打造“擴中提低”和收入分配等領域標準化模式。
2.推動整體智治標準建設。健全黨政機關整體智治標準體系,推進黨政機關決策、服務、執行、監督、評價等標準化建設。開展行政管理標準建設和套用試點,推動政務服務、營商環境、信用監管、數據治理等領域標準套用與評價。提升“一網通辦”和“一件事”集成等政務服務標準化水平,強化多跨聯動執法監管標準化支撐。
3.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標準水平。開展基層社會治理標準化提升行動,推廣新時代“楓橋經驗”和“條抓塊統”等基層治理標準化模式,深化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縣級矛盾調解中心、全科格線治理標準化建設。健全群團組織、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的工作機制,推進社會治理共同體標準化建設。
4.促進公共服務優質共享。構建公共服務“七優享”標準體系,強化“幼有善育”“學有優教”“勞有所得”“病有良醫”“老有康養”“住有宜居”“弱有眾扶”等面向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務優質共享的標準供給,提升保障生活品質的標準水平。推進公建民營、民建公助、委託代理等公共服務準入、評價、激勵、退出的標準化建設。
5.加強公共安全標準化建設。推進跨部門、跨區域公共安全標準化協同,強化公共安全數位化標準化建設。築牢食品、消防、燃氣、水資源、特種設備、防災減災、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等重點安全領域標準保障網。完善疫情防控等公共衛生安全標準體系。健全網路綜合治理體系,強化網路安全標準化保障。
(四)強化生態文明建設標準化保障。
1.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標準體系。圍繞工業、農業、交通、建築、能源、科技創新、居民生活等領域,建立完善碳達峰、碳中和標準制度體系。實施碳達峰、碳中和標準化提升工程,加快制定實施一批生產生活領域碳減排、碳足跡、碳捕獲利用等關鍵標準,宣傳落實能耗限額、能效和配套節能相關國家標準要求,實施全國統一的碳排放統計核算標準。推行低碳產品標準標識制度,推廣低碳工業園區和綠色工廠標準,實施公共機構低碳建設和評價標準,建設一批綠色低碳高效轉型發展標準化樣板。
2.加強生態環境鞏固提升標準化建設。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標準化建設,推動生態可持續發展。做好生態環境保護標準與產業政策的銜接配套,加快制修訂分行業分區域污染物排放、風險管控、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農業污染管控等標準規範,健全“無廢城市”標準體系。推進生態評價、監測、保護、修復以及野生動植物保護等領域標準研製和實施,構建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標準體系,加快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標準化,保障生態環境安全。推進“大花園”標準化建設。加強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標準化建設。
3.深化綠色生產生活標準化指引。築牢綠色生產標準基礎,健全綠色製造、綠色農業、綠色建造等標準體系,強化綠色金融標準供給。構建完善交通運輸服務和綠色工程標準體系,強化節能節水、綠色採購、垃圾分類、制止餐飲浪費、綠色出行、綠色居住等綠色生活標準供給。
4.率先構建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標準體系。積極參與陸域、海岸帶等生態產品價值調查監測、價值核算、經營開發、保護補償全鏈條國家標準體系建設。研製生態產品認證評價、減碳成效評價等標準,制定實施生態產品總值(GEP)核算標準。加強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國家級試點經驗總結。
(五)加快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標準化建設。
1.深化城鄉融合發展。加快推進城鎮未來社區、鄉村新社區等共同富裕現代化基本單元標準化建設。實施鄉村振興標準化行動,構建現代農業全產業鏈標準體系,加快數字鄉村標準體系建設,推進農村衛生廁所建設改造等人居環境改善標準化工作。推進度假休閒、鄉村旅遊、民宿經濟、傳統村落和文物保護利用等標準化建設。提升城鄉公共基礎設施、城鄉教育共同體、縣域醫療共同體標準化水平,推動老舊小區改造、智慧城市建設和智慧型建造等標準化。
2.助推山海協作工程升級。高標準引領山區26縣高質量發展,加強“綠色+智慧”特色產業和生態工業標準化建設,打造具有山區特色的生態循環農業、畜牧業標準化模式,健全山區名品標準體系。統籌山區縣與沿海發達縣公共服務、營商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加強產業鏈協同標準體系建設,推動飛地產業園、山海協作產業園、生態旅遊文化產業園標準化建設與管理。
3.促進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積極融入長三角區域一體化標準體系,依託中國標準化研究院長三角(嘉興)分院、浙江(義烏)國家標準技術審評中心等共建長三角標準化協作平台,共享區域標準化數據、人才、技術資源,共同推進重點領域標準化建設,促進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公共服務、數字長三角等領域標準協同。
(六)持續推進標準國際化。
1.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加強對駐浙國際標準組織技術機構秘書處的支持,充分發揮其國際標準化工作輻射帶動作用。爭取更多國際標準組織入駐浙江,引進培育更多國際標準化高層次人才、高水平專家。支持企業、高校院所、社會團體等牽頭制定一批國際標準、參與各類國際性專業標準組織、承辦國際標準化相關活動。推進與“一帶一路”共建國家在標準化領域的對接合作,加強金磚國家標準化(浙江)研究中心、ISO國際標準化會議基地(杭州)、ISO國際標準化培訓基地(杭州)等能力建設。
2.強化貿易便利化標準支撐。推進全球二維碼遷移計畫(GM2D)示範區建設,圍繞產業鏈供應鏈創新鏈,建立位置碼、服務碼、訂單碼等編碼規則,推動示範區創新成果轉化為地方標準、國家標準、國際標準等,建立完善覆蓋商品二維碼全生命周期的標準規範體系。積極參與采標國家標準制定,加強重點領域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對比分析,開展相關國家和地區標準體系、貿易規則等兼容性研究。強化技術性貿易措施研究,加強國際標準信息跟蹤共享,促進內外貿質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相銜接。加快構建與國際接軌的高水平數字貿易標準體系,研究制定服務貿易標準,高標準建設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
3.提升標準制度型開放水平。落實標準國際化躍升工程,加強浙江特色產業技術標準與國際標準兼容。建立政府引導、企業主體、產學研聯動的國際標準化工作機制,鼓勵支持國內國際標準化協同發展,推動先進團體標準與國際標準同步提出、同步研製,支持國外標準化技術機構參與浙江的標準研製。暢通標準國際化渠道,打造具有國際知名度和影響力的標準化專業機構,積極參與制定采標國家標準和國家標準外文版編譯,結合需求編制“浙江標準”外文版。加強國際標準化人才隊伍建設,發揮海外商會國際標準化人才推介作用,鼓勵龍頭企業參與組建國際標準創新團隊,打造高級別國際標準化專家智庫。
(七)全面深化標準化改革。
1.提升標準化數位化治理能力。建設上下協調、全省統一的標準化公共信息服務平台,挖掘標準化數據價值,提升標準化管理和服務智慧型化水平。推進數位化改革標準體系建設,加快標準化研究和服務機構數位化轉型,建設標準數字館藏,提升適應數字時代需求的標準化服務能力。探索線上協作編制標準,發展機器可讀標準。
2.最佳化政府與市場二元標準供給體系。充分釋放市場自主制定標準的發展空間,完善標準研製揭榜掛帥攻關制度,鼓勵企業、社會團體研製原創性高質量標準。組織開展團體標準組織能力評價工作,加快構建國內一流、國際先進的團體標準體系,大力實施團體標準培優計畫。完善“浙江標準”標識制度,探索構建政府採信市場自主制定標準的機制。落實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
3.完善市場導向的實施套用和監督體系。圍繞“415X”先進制造業集群、數字經濟等重點領域,構建產業標準體系,開展指標比對分析,瞄準國際先進水平開展標準研製和達標實施,滾動實施百項標準研製和實施攻堅行動。支持長三角對標達標研究中心及數位化平台建設,完善認證認可、檢驗檢測、市場契約、政府採購、招投標等領域套用先進標準機制,強化以標準為依據開展巨觀調控、產業提升、行業管理、市場準入和質量監管。實施企業標準築基工程,完善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信用監督制度。推動地方性法規規章等引用標準,落實政策實施配套標準、標準著作權、標準呈繳、市場自主制定標準交易和標準實施舉報、投訴等制度。
4.提升標準化發展評價科學化水平。完善標準化統計監測制度,強化統計數據分析,將相關指標納入國民經濟統計指標體系,推動結果運用。支持開展標準化發展監測體系研究,實施標準化發展評價制度,定期開展標準化戰略實施情況評價,發布區域類、領域類標準化發展報告。健全專項工作評價機制,重點開展“浙江標準”先進性、標準化良好行為、標準實施效果等評價。
5.探索更富活力的標準化運行新機制。實施標準化服務業培優計畫,壯大標準化服務業市場主體,探索標準化服務新模式,提升標準化運行全流程服務能力和質量。體系化推進區域和領域標準化建設,健全省市縣標準化試點培育梯度體系,加強省級標準化技術組織建設和改革,完善重要地方標準聽證制度和全過程閉環管理。以標準牽引質量基礎設施融合,以標準化手段集成質量、標準、計量、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質量基礎設施服務。探索標準創新型企業制度和標準融資增信制度。
三、組織實施
(一)第一階段(2023年)。出台工作方案,啟動和部署試點任務,組織一批市縣政府開展標準化創新發展試點。積極探索黨對標準化工作統一領導機制。深化標準築基工程,建立標準創新型企業制度並開展企業培育,規範提升團體標準化工作,持續推進標準國際化工作。著力抓好“一號發展工程”“一號改革工程”“一號開放工程”和省政府“十項重大工程”等標準化支撐。
(二)第二階段(2024年)。全面深化試點工作任務落實,推進市縣先行示範,加快實現“四個轉變”。組織開展試點中期評估和經驗交流,總結推廣一批試點經驗。
(三)第三階段(2025年)。持續深化試點工作任務落實,打造市縣先行標桿,全面加強試點工作總結和制度建設,提鍊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新機制、新路徑、新舉措。高質量完成試點終期評估。
四、實施保障
(一)組織保障。堅持黨對標準化工作的全面領導,完善統一管理、分工負責的工作體制,完善標準化工作納入對地方政府和省直部門年度績效評價以及黨政領導班子、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形成全省總體方案加市縣試點方案的“1+X”試點推進機制。
(二)政策保障。強化財政、金融、信用等政策支持,促進科技、產業、貿易、服務、社會管理等政策和規劃協同。健全各領域標準化激勵政策,完善省市縣標準創新貢獻獎制度,將標準化發展經費按規定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並加大保障力度。建設國家級質量標準實驗室、國家標準驗證點和國家級、省級技術標準創新基地。鼓勵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將標準化工作成果運用到個人考核和職稱評聘中。
(三)人才保障。將標準化人才納入各級高層次人才認定範圍,落實標準化人才職業能力評價及激勵機制,建立標準化工程師培養制度,完善企業標準總監製度。支持開展標準化相關學科研究,推動專業與標準化教育融合。鼓勵有關高職院校等開設標準化課程。建立多層次從業人員培養培訓體系,構建產學研培養模式。
(四)文化保障。開展標準化科普行動,建設標準化科普實踐基地,普及標準化知識,提升全社會標準化意識,推動標準化成為政府管理、社會治理、法人治理的重要工具。打造標準化文化傳播新載體,創新標準解讀方式和實施套用工具,鼓勵企業建立標準展廳、標準牆,加強人民民眾密切關注領域的標準化工作宣傳推廣,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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