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十三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陝西省“十三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於2017年8月21日發布。

方案發布,方案內容,

方案發布

索引號
XXGK-2017-006202
文號
陝政發〔2017〕35號 公文時效:[有效]
發布機構
信息中心
發文日期
2017年08月21日
標題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十三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內容

陝西省“十三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為推進“健康陝西”建設,加快建成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根據國務院《“十三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和《陝西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結合全省醫改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堅持以保障人民健康為中心。把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牢固樹立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的理念,強化政府主導,落實政府責任,注重人人參與、人人享有。建立健全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提升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效率和質量,實現全民公平獲得,保障人民健康,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以公平可及、民眾受益為出發點,強化目標和問題雙導向,提高民眾就醫保障待遇。統籌城鄉發展,推動醫療衛生工作重心下移,全面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用體制創新促進醫療衛生資源下沉,用機制創新調動各方積極性,加快建成全覆蓋的醫療衛生運行新機制。
堅持聯動改革、協同推進。注重部門之間、上下層級之間以及各改革領域間的聯動,提升醫療衛生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提高政策銜接和系統集成能力。強化政府主導和市場機制相結合、頂層設計和基層實踐相結合、解決當前重大問題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發揮好疊加效應。
堅持示範引領、統籌實施。推進醫療衛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調整最佳化醫療資源布局,完善激勵措施,強化分類指導,統籌推進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綜合監管等領域改革。全面實施綜合醫改試點省各項改革任務,發揮重點改革的突破性作用和試點的帶動引領效應。
二、主要目標
到2017年,基本形成較為系統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政策框架。分級診療制度初步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不斷完善,綜合監管制度建設加快推進,全民醫療保障制度更加完善,藥品供應保障制度逐步健全。
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和醫療服務體系、比較健全的醫療保障體系、比較規範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和綜合監管體系、比較科學的醫療衛生機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民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基本解決,主要健康指標達到全國較高水平。
三、重點任務
(一)推進分級診療制度。
1.健全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最佳化醫療衛生資源布局,明確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加強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院之間的分工協作,基本建立起布局合理、功能互補、層次分明、協作有力的醫療衛生服務網路。合理控制公立綜合醫院的數量和規模。打造15分鐘醫療服務圈,實現醫療服務公平可及、民眾就近就醫。
2.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以常見病、多發病的診斷和鑑別為重點,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醫療服務功能,提升急診搶救、二級以下常規手術、高危孕產婦初篩、兒科、精神疾病、老年病、中醫、康復等醫療服務能力。重點加強縣域內外轉患者數量居於前10位病種所在科室建設,進一步降低縣域外就診率。
完善基層管理和運行機制。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法人主體地位,落實人事、經營、分配等方面自主權。進一步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制度,收支結餘部分可按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獎勵基金。鞏固完善多渠道補償機制,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的財務管理辦法,加強績效考核,既調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積極性,又防止出現新的逐利行為。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及負責人績效評價機制。對機構負責人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對其他人員突出崗位工作量、服務質量、行為規範、技術難度、風險程度和服務對象滿意度等內容。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實施鄉村一體化管理。
3.改革醫療衛生服務模式。
(1)推進醫療聯合體建設。城市主要組建醫療集團,以人才共享、技術支持、檢查互認、處方流動、服務銜接等為紐帶進行合作。縣域主要組建醫療共同體,推進縣鎮村醫療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跨區域組建專科聯盟,以專科技術協作為紐帶,重點提升重大疾病救治能力。邊遠地區發展遠程醫療協作網,開展遠程會診、遠程教學、遠程培訓,利用信息化手段促進資源縱向流動。
(2)推進全科醫療體系建設。醫療衛生機構全部設立全科醫學科,組建全科醫生服務團隊,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衛生、健康管理、初步診斷和雙向轉診等服務。探索全科醫生收入與簽約履約掛鈎機制。加大全科醫生培養力度,確保每萬名居民至少有2名全科醫生(含中醫),實現患者首診在基層。
(3)推動醫療資源合理流動。加強醫療質量控制,醫聯體內部和同級醫療機構間檢查檢驗結果互認。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醫學影像、病理學診斷和醫學檢驗機構,推動醫療機構之間大型醫用設備共享。全面推行醫師多點執業,符合條件的醫師可選擇2—3個醫療機構執業,鼓勵優先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多點執業。推行醫師執業註冊區域化管理和醫療機構、醫師、護士證照電子化註冊。
4.建立完善雙向轉診機制。明確醫療機構急慢分治服務流程,建立健全分工協作機制,暢通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康復醫院和護理院等慢性病醫療機構之間的轉診渠道,形成“小病在基層、大病到醫院、康復回基層”的合理就醫格局。制定常見病種出入院和雙向轉診標準,實行報銷比例差別化,積極推動慢性病患者、康復期患者向下轉診。運用信息技術等多種手段,實現不同級別和類別醫療機構之間有序轉診,重點暢通向下轉診渠道。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公立醫院藥品採購和使用的銜接。以基層首診率、上轉率、下轉率、醫療質量安全、患者滿意度為主要內容,對分級診療實施情況進行考核評價。
5.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全面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以老年人、慢性病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孕產婦、兒童、殘疾人等為重點人群,逐步擴展到普通人群。2017年,重點人群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60%以上。在農村全面推廣安康責任醫師團隊簽約模式,在城市全面推廣西安“醫聯體+全科醫生”模式,開發含中醫藥服務在內的簽約服務包,探索提供差異化服務、分類簽約、有償簽約等多種簽約服務,滿足居民多層次服務需求。到2020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基本全覆蓋,實現格線化管理、團隊化服務。
(二)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1.完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健全政府辦醫體制,科學界定和理順部門管理職責,實行政事分開、管辦分開,推動醫院管理模式和運行方式轉變,構建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協調的公立醫院管理機制。成立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履行政府辦醫職能。健全醫院內部管理機構、管理制度、議事規則、辦事程式,規範內部治理結構和權力運行規則。健全公立醫院法人治理機制,落實內部人事管理、機構設定、收入分配、年度預算執行等自主權。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蓋全省各級各類公立醫院的權責明晰、運行規範、管理科學、監督有效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2.建立公立醫院補償新機制。公立醫院藥品(不含中藥飲片)實行零差率銷售,所減少的合理收入,縣級公立醫院由財政全額補償,省、市、縣按比例分擔;城市公立醫院原則上按照醫療服務調價補償90%、同級財政補償5%、醫院加強成本核算承擔5%的比例分擔。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強化價格與醫保、醫藥、醫療政策銜接,建立完善動態調整的價格形成機制。全面落實政府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公立醫院投入政策,逐步償還和化解符合條件的公立醫院長期債務,形成公立醫院由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補償新機制。
3.建立符合醫療衛生行業特點的編制人事和薪酬制度。在地方現有編制總量內,確定公立醫院編制總量,逐步實行備案制,在部分三級甲等公立醫院開展編制管理改革,實行人員總量管理試點。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醫院自主制定內部收入分配標準和方法,醫務人員實行因崗定薪,同崗同酬,崗變薪變、優績優酬。薪酬標準制訂時應向臨床一線、業務骨幹、關鍵崗位以及支援基層和突出貢獻人員傾斜,保證兒科、婦產科、急診和精神衛生、結核、傳染等公共衛生相關科室人員的平均收入不低於院內其他科室同等條件人員。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並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後主要用於人員獎勵。
4.健全以質量為核心的考核評價機制。實行公立醫院院長年薪制和任期目標責任制,醫院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年薪標準、任期目標和考核評價辦法,由同級財政按考核結果兌現薪酬,與醫院收入脫鉤。按照突出公益性質和社會效益的原則,健全醫院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涵蓋社會效益、服務質量、醫療安全、服務態度、服務流程、綜合管理、可持續發展等內容,突出對功能定位、職責履行、醫療質量、費用控制、運行績效、財務管理、成本控制和社會滿意度的考核。醫院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並與財政補助、醫保支付、工資總額以及院長聘用、薪酬、獎懲等掛鈎。
5.控制公立醫院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逐步健全公立醫院醫療費用控制監測和考核機制。根據醫療費用水平和增長幅度以及不同類別醫院的功能定位等,明確控費要求並進行動態調整。以設區市為單位向社會公開轄區內各醫院的價格、醫療服務效率、次均醫療費用等信息,對醫療機構費用指標進行排序,定期公示排序結果。落實處方點評制度。衛生計生等有關部門對公立醫院藥品、高值醫用耗材、大型醫用設備檢查等情況實施跟蹤監測。2017年,全省公立醫院醫療費用在同等規模情況下增長幅度力爭降到10%以下,到2020年,增長幅度穩定在合理水平。
6.強化內部運行精細化管理。堅持“精、準、細、嚴”的原則,健全醫院運行管理,落實全面預算管理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財務報告制度、總會計師制度、第三方審計制度和信息公開制度,推進財務會計管理規範化,防止醫院高能耗運行。加強醫療質量安全管控,規範臨床檢查、診斷、治療、用藥和植(介)入醫療器械等行為,推進預約診療、臨床路徑管理、優質護理。建立醫院內部分診制度,實行門診一站式服務,最佳化醫療服務流程,改善民眾就醫體驗。
(三)健全基本醫保制度。
1.健全基本醫保籌資和報銷比例調整機制。建立和完善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的基本醫保穩定可持續籌資機制,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合理確定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逐步縮小與實際報銷比例之間的差距。鼓勵提供和使用適宜的中醫藥服務,適當提高報銷比例,落實醫保規定的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保支付範圍,逐步擴大納入醫保支付的醫療機構中藥製劑和針灸、治療性推拿等中醫非藥物診療技術範圍。
2.深化醫保支付制度改革。加強臨床路徑管理,推行臨床路徑+病種付費方式,增加病種數量,綜合開展按人頭付費、按床日付費、總額預付等複合型付費方式,鼓勵實行按疾病診斷相關組付費(DRGs)方式。建立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之間公開、平等的談判協商機制和醫療費用負擔風險分擔機制,建立節約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激勵約束機制,進一步發揮醫保對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控制作用。實現基本醫保與全國聯網、省內外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方便民眾就醫報銷。
3.穩步推動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在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實現覆蓋範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六統一”的基礎上,加快整合醫保管理機構。開展醫保基金管理中心試點,承擔基金支付和管理,藥品採購和費用結算,醫保支付標準談判,定點結構的協定管理和結算等職能。加快推進醫保管辦分開,提升醫保經辦機構法人化和專業化水平。提升醫保經辦機構標準化、專業化、信息化水平,提升服務質量和效率。推動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健康保險有效銜接,實現“一站式”服務。全面實現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探索省級統籌。
4.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在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的基礎上,採取降低起付線、提高報銷比例、合理確定合規醫療費用範圍等措施,提高大病保險對困難民眾支付的精準性。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在做好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醫療救助基礎上,將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等低收入救助對象及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納入救助範圍,發揮托底保障作用。
5.推動商業健康保險發展。加快發展醫療責任保險、醫療意外保險,探索發展多種形式的醫療執業保險。豐富健康保險產品,發展消費型健康保險,促進各類健康保險發展。發揮健康保險機構在精算技術、專業服務和風險管理等方面的優勢,鼓勵和支持其參與醫保經辦服務。在確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監管的前提下,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託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基本醫保的經辦服務,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四)完善藥品供應保障制度。
1.加強藥品生產質量安全監管。改革完善審評審批制度,對臨床急需的新藥和短缺藥品優先進行形式審查和上報審評審批。加快推進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推動企業提高創新和研發能力。加強對企業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GMP)執行情況和高風險品種的監督檢查。加強藥品短缺情況監測,解決低價藥、“救命藥”、兒童用藥等緊缺藥品的生產供應問題。建立完善藥品信息追溯體系,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的違法犯罪行為。
2.完善藥品耗材集中採購機制。落實藥品分類採購政策,推進醫用耗材網上陽光採購,通過分類分批實施、最低限價掛網、醫院帶量議價、網上陽光採購、價格區段管理、品種動態調整等方式降低採購價格。組建省內和省際採購聯合體,對採購金額高、使用量大、重合度高的藥品耗材,聯合開展帶量議價採購。進一步提高醫院在藥品採購中的參與度,落實醫療機構藥品、耗材採購主體地位,促進醫療機構主動控制藥品、耗材價格。
3.推行藥品耗材購銷“兩票制”。城市公立醫療機構全面實行藥品耗材採購“兩票制”,規範配送管理,壓縮配送企業數量,提高配送集中度。鼓勵藥品生產企業直接為城市公立醫療機構配送藥品耗材、醫院與企業直接結算藥品耗材貨款。縣、鎮、村醫療衛生機構藥品耗材採購在執行“三統一”的基礎上,逐步向“兩票制”過渡。強化縣鎮村一體化配送,提高配送效能。
4.鞏固基本藥物制度。鞏固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成果,推動基本藥物在目錄、標識、價格、配送、配備等方面實行統一政策。加強兒童、老年人、慢性病人、結核病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和重度殘疾人等特殊人群基本用藥保障,促進基本藥物公平可及。二級及以上醫院基本藥物使用比例達到40%以上,鎮村醫療衛生機構可分別使用30%、20%的非基本藥物。
5.開展合理用藥監測與干預。健全各級藥品督查隊伍,實行全程督查,加強重點監控品種、超常使用藥品、高值醫用耗材跟蹤監測,及時預警干預。對醫療機構藥物合理使用情況要進行考核排名,考核結果與院長評聘、績效工資核定等掛鈎。建立價格預警機制,打擊價格壟斷和欺詐等違法行為。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設立總藥劑師,規範醫生處方行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
(五)建立嚴格規範的綜合監管制度。
1.推動管理方式轉變。強化衛生行政部門行業管理職能,制定行業管理標準和辦法。按照“放管服”的要求,進一步簡政放權,加快職能轉變,最佳化工作流程,更加注重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升監管效能。推行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最佳化政府服務,提高服務水平。
2.構建多元化監管體系。注重衛生法制建設,整合衛生計生執法力量,實行衛生、計生、中醫藥綜合監督執法,建立健全各級衛生計生綜合執法隊伍。創新醫療服務、藥品供應、醫療保障、公共衛生、中醫藥等領域監管方式,強化全程監督,推行全過程執法記錄,提升依法管理能力,構建與事業改革發展相適應的監管體系。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深入開展行業信息公開、政務公開和院務公開,積極開展第三方評價,向社會公布評價結果。引導和規範醫療衛生機構建立主動公開制度。
3.強化全行業綜合監管。推動監管重心轉向全行業監管,對區域內所有醫療衛生資源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準入、統一監管。建立違法違紀“黑名單”制度,對進入“黑名單”的機構和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堅決曝光。加強對非營利性社會辦醫療機構產權歸屬、財務運營、資金結餘使用等方面的監督管理。完善基本醫保基金監管制度,加大對騙保欺詐等醫保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完善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的監控機制,將監管對象由醫療機構延伸至醫務人員。到2020年,對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監督檢查實現100%覆蓋。
(六)統籌推進相關領域改革。
1.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1)加快醫學人才培養。加強醫教協同,科學規劃實施衛生計生人才培養和培訓。加強醫學院校臨床教學基地建設,鼓勵有條件的高校增設臨床醫學專業。落實並完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擴大全科、兒科等緊缺專業培訓規模。推進兒童醫療服務領域改革與發展,加強兒科醫技人員隊伍建設、完善兒童醫療服務體系,緩解兒童就醫問題。注重中醫師承導師、學科帶頭人、中青年骨幹教師培養,強化師承教育和中醫藥傳承研究,鼓勵臨床醫學專業畢業生攻讀中醫專業學位。
(2)完善基層人才招聘使用政策。繼續實施為縣及縣以下醫療衛生機構定向招聘醫學本科畢業生政策。落實艱苦邊遠地區津貼、鄉鎮工作補貼政策,績效工資分配向基層傾斜。改革完善以崗位職責要求為基礎,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符合衛生人才特點的科學化、社會化評價機制。完善職稱晉升體系和辦法,增加醫療衛生機構中高級崗位比例並向基層傾斜,拓寬醫務人員職業發展空間。關心重視村醫隊伍建設,合理提高待遇,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鼓勵醫師到基層、邊遠地區、醫療資源稀缺地區和其他有需求的醫療機構多點執業。
(3)增強醫務人員職業榮譽感。弘揚廣大衛生與健康工作者“敬佑生命、救死扶傷、甘於奉獻、大愛無疆”的精神。依法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行為特別是傷害醫務人員的暴力犯罪行為,堅決從嚴查處涉醫突發案件,維護正常醫療秩序,保護醫務人員安全。完善醫療糾紛調解機制,健全院內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醫療風險分擔機制有機結合的“三調解一保險”制度體系,構建和諧醫患關係。到2020年,醫療責任保險覆蓋所有公立醫院和80%以上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2.加快推動社會辦醫。
(1)鼓勵社會力量以出資新建、參與改制等多種形式投資醫療行業,增加醫療服務供給,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療服務。最大限度放寬社會辦醫的規劃限制,社會資本舉辦康復、醫養結合、護理院等機構,實行非禁即入。積極發展健康服務業,支持社會力量舉辦中醫醫療機構。舉辦中醫診所的,將相關信息報所在地區縣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備案後即可開展執業活動。
(2)優先支持社會資本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落實社會辦醫在土地、投融資、價格、財稅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鼓勵發展兒科、精神科、老年護理等專科醫療機構,支持與公立醫院錯位發展。非公立醫療機構與公立醫療機構在醫保定點、職稱評定、等級評審、技術準入、科研立項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3)完善對非公立醫療機構的行業監管,將非公立醫療機構納入統一的醫療質量控制與評價範圍,加強對盈利率的管控,探索建立負面清單和不良行為積分管理制度,健全非公立醫療機構退出機制,促進其健康發展。
(4)規範公立醫院改制。採取遷建、整合、轉型等途徑,推動城市二級醫院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專科醫院、老年護理和康復等機構轉型,推動企業所屬醫院分離移交和改制試點。傳染病院、精神病院、職業病防治院、婦幼保健院和婦產醫院、兒童醫院、中醫院(民族醫院)不進行改制。
3.推動公共衛生服務體制改革。逐步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標準,逐步增加服務內容,優先將兒童、婦女、老人和貧困人口納入項目。全面推行孕產婦系統保健免費基本服務項目,向孕產婦免費提供生育全過程的基本醫療保健服務。推進政府購買公共衛生服務,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在核定任務、補助標準和績效考核的基礎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獲得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可統籌用於經常性支出。完善公共衛生服務效果評價和激勵約束機制,發揮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對項目實施的指導和考核作用,考核評價結果與服務經費撥付掛鈎。建立健全專業公共衛生人員的激勵機制,落實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人員的收入保障政策,人員和運行經費根據人員編制、經費標準、服務任務完成及考核情況由政府預算全額安排。
4.推動中醫藥振興發展。堅持中西醫並重,推動中醫藥和西醫藥相互補充、協調發展。健全中醫藥管理體系,完善管理職能,提升管理能力。按照“特色樹形象、結合攻難關”的思路,實施中西醫協同創新計畫,圍繞重大疑難疾病,形成富有中醫特色的臨床路徑與診療方案。推動中醫藥醫療、保健、科研、教育、產業、文化“六位一體”協調發展。將中醫藥改革納入整體醫改,進行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發揮中醫藥在分級診療、簽約服務、醫養結合等方面的優勢,落實中醫藥醫保報銷傾斜政策,最佳化中醫醫療服務收費項目。
5.推進信息化建設。加快省市縣三級區域信息平台、三大基礎資料庫和業務系統建設,實現互聯互通和業務協同,共享健康、診療、檢查、用藥等信息。注重信息技術創新套用,最佳化服務流程,強化管理評價。推行“網際網路+醫療”,開展線上預約診療、遠程醫療、遠程查房等項目,促進雲計算、大數據、移動網際網路等信息技術與健康服務業深度融合,共同發展。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醫改工作,充分發揮醫改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作用,支持和鼓勵建立醫療、醫保、醫藥統一的管理體制,在組織層面實行“三醫聯動”。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發揮各級黨委(黨組)領導核心作用,把醫改納入全面深化改革中部署和考核,提高醫改工作隊伍能力,提高醫改工作的效率和質量。各地要依據本實施方案,細化政策措施,精心組織實施。各部門要及時制定細化配套措施,指導督促地方落實好實施方案中各項任務。
(二)強化政府責任。各地要落實好政府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建立責任落實和考核的剛性約束機制,全面落實政府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大型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離退休人員費用、政策性虧損補貼、取消藥品加成補償政策。對2014年鎖定的公立醫院歷史債務,用政府債務置換逐步化解。按照事權、財權相統一原則,明確各級政府投入責任,合理劃分政府、社會與個人的衛生投入比例,形成投入補償長效機制,加大對衛生的投入力度。
(三)強化督查評估。各地、各部門要增強醫改監測的實時性和準確性,將監測結果充分運用到政策制定、執行、督查、整改全過程。建立健全科學、規範、合理的督查評估制度,提高督查評估隊伍能力。以改革的路線圖、時間表和可檢驗的成果為抓手,督促落實重點改革任務。強化督查結果運用,建立醫改任務考核獎懲制度。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充分發揮第三方評估的作用,推動醫改政策落地。建立常態化調研機制,深入基層,加快典型經驗的複製推廣,將成功做法和經驗上升到政策、制度層面。
(四)強化宣傳引導。各地、各部門要加強醫改的正面宣傳,及時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鼓勵社會各界支持和參與醫改,為改革的順利推進營造平穩有序的輿論環境。做好醫改政策的宣傳解讀,合理引導民眾預期,提高人民民眾對醫改的知曉率和支持率。宣傳典型經驗和先進人物,發揮衛生計生系統醫改主力軍的作用,提高醫務人員參與改革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最大限度凝聚共識,努力開創全省醫改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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