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煤礦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在1995.03.29由煤炭工業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鄉鎮煤礦管理條例實施辦法
- 頒布時間:1995年03月29日
- 實施時間:1995年03月29日
- 頒布單位:煤炭工業部
《鄉鎮煤礦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在1995.03.29由煤炭工業部頒布。
《鄉鎮煤礦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在1995.03.29由煤炭工業部頒布。條例全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根據《鄉鎮煤礦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鄉鎮煤礦管理條例》第二條所稱的鄉鎮煤礦,包括在我國鄉村、...
第三十條 依照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規定取得的罰沒收入,應當全部上繳國庫。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國務院煤炭工業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二)鄉鎮集體礦山企業申請開採國營礦山企業礦區範圍內的邊緣零星礦產,由國營礦山企業統籌安排並簽署意見,報國營礦山企業上級主管部門批准,並按前項規定辦理採礦許可證。(三)開採煤礦和黃金的具體審批辦法,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另行分別制定。
《廣東省鄉鎮煤礦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是廣東省發布的地方法規。(一九八九年八月十七日廣東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對鄉鎮煤礦安全生產的管理,保障鄉鎮煤礦工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促進鄉鎮煤礦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我省的實際...
陝西省鄉鎮煤礦管理辦法 (1987年9月29日)第一條 為了適應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合理開發和充分利用煤炭資源,促進鄉鎮煤礦健康持久地發展。根據陝西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鄉鎮煤礦實行行業管理的通知》和煤炭部關於《鄉鎮煤礦管理辦法》,...
本辦法頒布前已開辦的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應於本辦法頒布後六個月內重新辦理或補辦採礦審批手續。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具體套用的解釋,由省人民政府地質礦產局負責。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地方性法規(類別)
具體辦法由自治區煤炭工業主管部門制定。其他特種作業人員,須依法取得相應的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第十一條 (國有煤礦範圍內的鄉鎮煤礦)根據國家和自治區建設計畫開辦的重點國有煤礦企業,其礦區範圍內依法應當撤出的鄉鎮煤礦必須撤出...
《湖南省鄉鎮煤礦管理辦法》是湖南省人民政府1997年2月17日印發的一份檔案。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鄉鎮煤礦的行業管理,促進鄉鎮煤礦依法、有序、安全、健康發展,根據和國務院、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
遼寧省鄉鎮煤礦管理暫行辦法的發布文號為遼政發[1988]8號,在1988年01月18日發布並生效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鄉鎮煤礦的管理,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煤炭資源,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根據《遼寧省鄉鎮集體和個體採礦管理辦法》有...
第三十三條 地方煤礦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水資源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已造成污染的,應採取措施進行治理,使各項指標逐步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三十四...
《貴州省鄉鎮煤礦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在1986.01.21由貴州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切實搞好我省鄉鎮煤礦的安全生產。根據國務院《礦山安全條例》和其他有關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第二條 本暫行辦法所稱鄉鎮煤礦為區、鄉...
關於發布《鄉鎮煤礦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通知 關於發布《鄉鎮煤礦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通知,1995年煤炭工業部發布的通知。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修改的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目錄
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煤炭行業管理等部門制定完善煤礦建設相關資質管理辦法,並加強日常監督管理。煤炭行業管理等部門要對開展煤礦設計、施工、監理業務的單位實施動態管理,發現能力、業績不符合相應資質要求或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向...
條例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774號 《煤礦安全生產條例》已經2023年12月18日國務院第2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總理 李強 2024年1月24日 條例全文 煤礦安全生產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
煤礦從業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上崗後應當按照安全操作規程作業。第二十條 煤礦應當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建立提取煤炭生產安全費用制度,安全費用應當專戶儲存,專款專用,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專門辦法,確定專門機構,實施監督。第二十一條 煤礦應當...
第十九條 煤礦企業發生傷亡事故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依照國家規定的事故調查程式和處理辦法組織調查處理。 第二十條 煤礦企業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可以責令停產整頓,限期整改。經停產整頓...
第一條為了加強鄉鎮煤礦安全生產工作,促進鄉鎮煤礦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鄉鎮煤礦管理條例》、《煤炭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
《遼寧省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經2011年11月24日遼寧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26次會議通過,根據2014年1月9日遼寧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6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該《條例》分總則、煤礦安全生產保障、安全生產隱患...
《本溪市煤礦安全生產管理辦法》是2016年本溪市人民政府頒布的檔案。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市煤礦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煤礦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煤礦建設項目安全管理,規範建設程式,嚴格建設標準,有效防範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企業投資項目核准暫行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第19號令)、《煤礦建設項目安全核准基本要求》(AQ1049-2008)...
十三、刪去第三十四條中“一九八五年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包頭市地方煤礦暫行管理辦法》同時廢止”一語,因為政府規章上升為地方法規後,原有政府規章自行廢止,不需要在《條例》中再作規定。此外,根據組成人員的意見,還對條文中的其他...
市、縣區人民政府煤炭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煤炭清潔生產使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條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處分,經審計、監察機關查出的問題,應當依照管理許可權和程式及時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第十七條 生產建設兵團依照本辦法,對兵團系統鄉鎮煤礦發展基金實施管理。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
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煤炭資源,加強煤炭生產管理,保障煤礦企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煤炭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適用範圍) 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開採煤炭資源的地方國有煤礦和鄉鎮煤礦,...
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損害國家利益和地方煤礦合法權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黑龍江省煤炭工業管理局負責解釋。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規範企業勞動定員管理的若干指導意見》(安監總煤礦〔2006〕216號)要求,為有效規範全省煤礦企業勞動定員管理工作,江西省於2006年11月9日制定印發《煤礦企業勞動定員管理實施辦法》。
小煤礦必須為從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未辦理保險的小煤礦必須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用以支付發生災害的有關人員的損害賠償。安全風險抵押金實施辦法由吉林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另行制定。第十條小煤礦發生災害事故後,應立即向縣(...
縣煤管部門對自用煤礦點,要嚴格控制開採規模、開採範圍和開採數量,其煤炭產品不得進入市場。同時,要加強管理,搞好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有關自用煤礦點的管理辦法由縣級人民政府制定,報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區行署批准後實施。(...
煤礦企業的生產條件和安全條件發生變化,經核查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其煤炭生產許可證由發證機關予以吊銷並公告。第二十七條煤炭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依照本法制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根據本法和國務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