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鄉鎮法律服務所
- 主要職能:為本地區的機關、企事業單位、民眾團體和公民提供法律服務,維護國家、集體和公民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
鄉鎮法律服務機構是中國的鄉鎮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建立的從事鄉鎮法律服務工作的組織。機構的名稱,一般為“鄉鎮法律服務所”。由鄉鎮法律工作者組成,一般不少於3人,受鄉鎮人民政府領導和縣(市、區)司法局指導,由司法助理員(司法辦公室)...
基層法律服務所是依據法務部《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2000年3月30日法務部令第59號公布,根據2017年12月25日法務部令第137號修訂)在鄉鎮和城市街道設立的法律服務組織,是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執業機構。它是設在鄉鎮和城市街道,...
《鄉鎮法律服務所業務檔案管理辦法》是為加強鄉鎮法律服務所業務檔案的管理而制定的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加強鄉鎮法律服務所業務檔案的管理,根據國家檔案法的有關規定和法務部《關於鄉鎮法律服務所的暫行規定》,結合鄉鎮法律服務工作實際,...
法務部、財政部關於印發《鄉鎮法律服務所財務管理辦法》的通知在1990.09.01由法務部, 財政部頒布。中文名 法務部、財政部關於印發《鄉鎮法律服務所財務管理辦法》的通知 頒布單位 法務部, 財政部 頒布時間 1990.09.01 實施時間 ...
本辦法所稱法律服務機構包括律師事務所、公證處、鄉鎮法律服務所和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本辦法所稱法律服務人員是指律師、公證員、鄉鎮法律服務工作者和社會法律諮詢服務人員。第三條 各級司法行政機關是法律服務工作的主管機關,依法管理...
更進一步來看,研究中所存在的細微差別乃至大相逕庭的改革思路是否符合鄉鎮法律服務所的生存邏輯?在現實背景下,鄉鎮法律服務所改革的實踐與理論研究之間又是否存在脫節和背離現象?如果有,研究者應該如何擺脫既有的價值偏好或理論預設而更加...
吳新中 1954年5月生.大專文化,中共黨員,灘溪縣濉溪鎮法律服務所主任。他自1988年底從部隊轉業到灘溪縣司法局工作以來,先後在劉橋鎮和灘溪鎮任司法助理員兼法律服務所主任。在基層司法工作中,他勤奮學習,積極工作,先後帶領兩個...
所獲榮譽 淮北市濉溪縣臨渙鎮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陳文章入選2019年11月份“安徽好人”。2020年1月8日,獲得“大排查、早調解、護穩定、迎國慶”專項活動表現突出個人榮譽稱號。人物事跡 自學法律為民調解糾紛25載、投身文明實踐志願服務、...
王貴東 男,1956年正月初八生,四川樂山人。號笑風,高中畢業。自修文學,現在樂山市茅橋鎮法律服務所工作。一名自學成才的全能天才詩人、書法家。20世紀的詩歌史,以郭沫若開頭,由王貴東收尾。20世紀末,在中國詩歌一片混亂,窮途末路的...
廣東省汕尾市城區捷勝鎮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 廣東省汕尾市城區捷勝鎮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2020年1月2日被公示為“全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先進集體”(公示期為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
姜銳 姜銳,現任貴州省貴陽市開陽縣金中鎮法律服務所主任。人物履歷 現任貴州省貴陽市開陽縣金中鎮法律服務所主任。所獲榮譽 2022年7月,入選“全國司法行政系統勞動模範”表彰對象名單。
其中第75項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部門為:省級或其授權的下一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門。這是基層法律服務執業的最高層級的法律依據。業務範圍 基層法律服務主要有以下業務:(一)擔任本轄區內鄉鎮人民政府及其各行政管理部門、村(...
草案所指的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不包括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和鄉鎮法律服務所等法律工作機構。這些機構雖然也從事法律諮詢服務,但囯家法律、法規對律師、公證已有明確規定,近期內還將有新的法律出台;鄉鎮法律服務所是兼有部分行政職能的...
(一)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幫助()(二)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三)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四)促進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和法制建設()二、法律顧問的意義()(一)為基層人民政府充當得力參謀()(二)為民眾自治組織提供堅強後盾()(三)為鄉鎮...
王輝 王輝,遼寧省營口大石橋市溝沿鎮法律服務所主任。2020年1月2日,被公示為“全國法律援助工作先進個人”(公示期為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
李國榮 李國榮,男,1966年5月生,河北省泊頭市四營鎮人民政府法律服務所工作人員。人物經歷 李國榮,河北省泊頭市四營鎮人民政府法律服務所工作人員。所獲榮譽 2022年5月,入選2022年第一季度“中國好人榜”。
司法所各項開支和日常辦公費用由鄉鎮政府負責。鄉鎮基層法律服務所人員實行聘用制,財務實行自收自支。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和規定,編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
基層法律服務 基層法律服務是指依據《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的規定,在鄉鎮和城市街道設立的基層法律服務所,立足基層,接受公民、社會組織和基層人民政府的委託,提供一定範圍的法律服務,以維護委託人合法權益,保障和促進社會穩定和...
9、完成上級事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交辦的維護社會穩定的有關工作。鄉鎮法律服務所 (一)應聘擔任法律顧問;(二)代理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案件;(三)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四)主持調解糾紛;(五)解答法律...
1999年4月,設立桃源縣法律援助中心,歸口桃源縣司法局管理。1999年12月,鄉鎮司法所與鄉鎮法律服務所實行職能分開、人員分離,司法所從事基層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服務所從事法律服務工作。2000年1月,撤銷40個鄉鎮法律服務所,建立準繩、陬市...
基層法律服務是指基層法律服務機構立足基層,接受公民、社會組織和基層人民政府的委託,提供一定範圍的法律服務,以維護委託人合法權益、保障和促進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活動。基層法律服務所是依法在鄉鎮和城市街道設立的法律服務組織,是基層...
協助局領導管理機關事務性工作,制訂有關制度;協調機關科室的工作關係,起草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局會議籌備、後勤保障、文秘、檔案、保密和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財會人員要協同有關職能科室監督、檢查局屬各單位及鄉鎮法律服務所的財務...
指導和管理全縣司法助理員、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及人民調解工作;負責貫徹落實有關基層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配合有關部門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協助上級業務部門負責鄉鎮法律服務所機構設立、變更、註銷的審批和登記及其年度檢查工作...
負責和指導基層司法所、司法助理員、鄉鎮法律服務所和人民調解工作;負責司法助理員、基層法律服務人員和調解人員的專業培訓;協調、指導做好對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律師公證管理股 指導、監督和管理全縣律師、公證機構、...
1990年,縣法律顧問處改為縣律師事務所,人民調解股改為基層工作股。1981年建局後29個鄉鎮各配備司法助理員1名。1989年開始建立鄉鎮司法所與法律服務所,為兩塊牌子,一套人馬。1999年7月,對25個鄉鎮司法所助理員收編,人、財、物、...
(四)管理、監督和指導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及其業務活動,組織培訓法律諮詢服務工作者。(五)管理公證處工作,監督公證業務活動的開展。(六)管理基層司法所的建設和人民調解工作;監督、指導鄉(鎮)法律服務所業務工作;組織實施對刑滿...
法律援助中心 指導、監督全縣法律援助工作,負責擬定全縣法律援助工作地方性規定,負責全縣法律援助案件的審定、分配、協調,辦理直接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公證處 負責辦理全縣經濟、民事等公證事務,指導和幫助各鄉鎮法律服務所辦理各類公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