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寧縣司法局

綏寧縣司法局是綏寧縣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綏寧縣司法工作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綏寧縣司法局
  •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工股
  • 二級機構:法律援助中心
  • 具體目標:爭取評為縣績效文明先進單位
機構概況,內設機構,二級機構,工作措施,

機構概況

1981年1月,綏寧縣司法局恢復成立,主管司法行政工作,下設公證處和法律顧問處,配幹部7人。1982年局裡只有業務股、公證處和法律顧問處。1984年,局機關下屬的縣公證處定編4人,縣法律顧問處定編5人,明確二處為副科級機構;局內行政編制12人,正式設立局辦公室、法制宣傳教育股、人民調解股,各股室明確了職責。1990年,縣法律顧問處改為縣律師事務所,人民調解股改為基層工作股。1981年建局後29個鄉鎮各配備司法助理員1名。1989年開始建立鄉鎮司法所與法律服務所,為兩塊牌子,一套人馬。1999年7月,對25個鄉鎮司法所助理員收編,人、財、物、事統歸司法局管理。2003年7月,鄉鎮司法助理員下放鄉鎮管理。司法行政主管律師、公證、普法與依法治理、民事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安置幫教等工作。1981年至1982年8月,司法局承擔任命縣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職能。1981年建局設政工幹事,1996年設政工室。1993年設立兩勞回歸人員管理股,2002年機構改革“三定方案”撤銷該股,其業務屬基層工作股辦理。2002年設立法律援助中心,政工室改為政工股,增設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師公證工作管理股。1997年,成立湖南振綏律師事務所、中正法律服務所等法律服務機構。湖南振綏律師事務所改為個人合作所。機構改革後,司法局設5個職能股室:辦公室、政工股(監察室)、法律宣傳股、基層工作股(刑釋解教人員管理股)、律師公證工作管理股,機關專項編制17名;縣法律援助中心定編5名,縣公證處定編4名,屬司法局二級機構;鄉鎮司法助理員是縣司法局的派出人員,實行縣鄉兩級共管,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專項編制29名。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重大政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協調、督查督辦,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研究制訂司法行政工作計畫,負責局機關綜合性檔案、報告的起草、審核;負責承辦縣政府交辦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提案,負責政務信息材料、信訪、統計、文書檔案的收集整理,負責保密、收發、文印工作。擔負局機關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仲裁登記,指導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受縣人大和縣政府委託參與有關規定、辦法、制度的草擬工作。負責管理局機關財務和後勤、車輛、通訊、武器裝備等工作,管理局機關資產,對所屬單位財務進行指導、監督。
(二)政工股(監察室)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負責本系統隊伍建設、思想政治評比考核、幹部崗位培訓工作,管理局機關離退休人員;負責公證、律師等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審、報批工作;負責國家司法統一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制訂全縣法學教育計畫,組織開展電(函)大普通和成人高中等法律專業學歷教育;負責本系統的行政監察工作。
(三)法制宣傳股
擬定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鄉鎮、各行業依法治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外法制宣傳工作,承擔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基層工作股
指導管理基層司法助理員和法律服務所工作,指導基層人民調解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指導管理“148”專用電話法律服務工作,承擔縣刑滿釋放、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律師、公證工作管理股、
擬定全縣律師工作規劃,負責律師資格職稱評審的審查、報批等有關工作,指導監督政府、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和社會法律服務機構的工作,負責律師事務所的設立或註銷的審查、報批工作,組織律師機構及其人員的年檢註冊,檢查監督律師機構及其人員依法執業情況,對其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查處。擬定全縣公證工作規劃,組織公證員資格統一考試,負責公證員資格、職稱評審的審查、報批等有關工作,組織公證機構及其人員的年檢註冊,檢查監督公證機構及其人員依法執業情況,對其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查處。
(六)社區矯正工作股
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社區矯正的政策、規定;研究制訂全縣社區矯正工作方案、計畫及有關工作制度;指導、組織社區服刑人員的集中學習教育、監督管理、公益勞動等相關工作;指導、督促和檢查鄉鎮的社區矯正工作;溝通、協調有關部門,解決全縣社區矯正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完成上級社區矯正工作機構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級機構

(一)法律援助中心
負責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制訂本縣法律援助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報縣司法局批准後組織實施,監督、指導、協調全縣的法律援助工作;負責受理公民申請的法律援助案件和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組織、協調、指派律師、公證員、和其它法律工作者承辦法律援助案件;組織、協調法律援助宣傳及對外交流活動;負責全縣法律援助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監督、檢查法律援助工作的質量;負責法律援助工作信息的報送、統計和檔案管理;掌握法律援助工作中涉及的社情民意,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依據;辦理或協調處理其他法律援助事務。
(二)公證處
根據規定,公證機關的職能是辦理各類公證事務和相關的法律事務,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引導公民、法人正確確設立、變更或終止法律行為,維護經濟秩序和社會主義法制,預防糾紛,減少訴訟,制止不法行為,保護國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安定團結和現代化建設事業順利進行。
(1)辦理公證事務,出具公證證明。如公證經契約、收養、遺囑等法律行為,公證學歷、出生、親屬關係等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辦理保全證據和提存公證等。
(2)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除辦理公證事務外,公證法律服務的內容還包括:解答法律諮詢,代寫法律文書,代當事人保管遺囑、檔案和其他貴重物品,清點、封存遺產,調解公證事項的糾紛,應邀參與當事人之間的談判和其他經濟活動,進行回訪監督,提出公證建議,擔任法律顧問,代辦與公證有關的法律手續等。
(3)對社會性活動實施法律監督。如對招標投標、拍賣、面向社會的各類有獎活動、社會性評選活動、社會性競賽活動、商品的抽樣檢測、股份公司創立大會、公司股東大會等與公眾或社會經濟生活有密切關係的社會活動進行公證監督,以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
(4)普及法律知識,宣傳社會主義法制,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遵守法律,維護社會秩序。

工作措施

我縣司法行政工作要繼續圍繞“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與時俱進,紮實推進司法行政各項工作職能。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六中全會和省、市政法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本職,強化措施,保持勢頭,平衡發展,突出重點,深化特色,使司法行政工作全面進入可持續發展階段,更好地為構建和諧綏寧作出新貢獻。
二、總體要求
圍繞一個目標:為黨的十八大召開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氛圍;突出兩個重點:化解矛盾糾紛、創新社會管理;加強三項建設:法制綏寧建設、基層基礎建設、隊伍自身建設,全面提高司法行政工作,助推綏寧科學發展、富民強縣的能力和水平,以優異的成績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
三、具體目標
1、爭取評為縣績效文明先進單位;
2、繼續保持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綜合考評排名靠前;
3、繼續保持市級文明創建單位榮譽集體。
四、工作措施
我局將緊緊以全縣經濟發展為抓手,以服務民生為抓手,以圍繞服務社會和諧穩定為抓手,做到人員管理動態化、業務管理信息化、資料台賬規範化,努力提升司法行政整體服務水平,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社會效能。
(一)、強化人民調解優勢,努力為黨政分憂解難
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是司法行政機關的第一責任,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2012年,我縣將建立健全矛盾糾紛預防調處體系,以縣矛盾調處信訪接待中心為龍頭,積極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化解活動,要根據省、市的統一部署,認真開展“息訪消積案,調解促和諧”主題活動,充分運用“三調聯動”機制,組織精兵強將,化解各類複雜疑難、信訪矛盾糾紛;建立流動調解庭,人員由基層股和當地司法所人員為主,並聘請有經驗和威望的老同志參加,每季度巡迴下鄉一次,現場調解。要組織對鄉鎮司法員、村(居)人民調解員進行業務培訓,全面落實人民調解以獎代補、以案定補經費的保障制度,將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年度目標考核,進一步調動廣大人民調解員化解矛盾糾紛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徹底將矛盾糾紛排查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二)、強化法制宣傳教育,為依法治縣當好急先鋒
我縣普法宣傳工作將重點放在鄉村、放在基層、放在廠礦、放在學校,努力拓展法制宣傳覆蓋面。一是繼續組織好縣領導及全縣幹部職工學法用法考試活動,執法單位實行閉卷考試,要求參考率達98%以上,合格率達100%,努力提高幹部職工依法決策、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組織開展村支“兩委”學法用法活動,對村支部書記、村主任進行一次法律知識集中輪訓,並組織其參加年度學法用法考試,以提高村支“兩委”的法制水平;三是成立農村法制宣傳流動隊、文藝演出隊,利用鄉村趕集日,到鄉村擺攤設點、法制文藝演出,宣傳法律知識,免費發放法律書籍,解答法律諮詢,梳理社會矛盾;四是繼續發揮農村法治宣傳百里長廊的作用,做到定期更換內容,以最捷徑的方式向廣大人民民眾灌輸法律知識;五是繼續深入開展依法治理“三級聯創”,豐富法律進農村(社區)的內涵,進一步推進基層民主法制建設。
(三)、強化法律服務管理職能,為社會經濟發展優質服務
法律服務工作的重點就是要教育和引導廣大法律服務工作者,堅持服務為先、執業為民,不斷滿足社會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一是要組織律師隊伍為縣級領導、各行政、事業單位當好法律顧問,為他們依法決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依據,為各級政府搞好依法治理工作增瓦添磚;二是要搭建好法律服務平台,組織律師、公證、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務團隊,積極主動與我縣重點工程結對服務,當好他們的法律顧問,為企業的轉型升級、節能減排、生產經營秩序提供法律依據,為我縣經濟發展提供優質服務;三是要以“法律援助基礎建設年”為載體,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配齊配強人員,加強業務素質建設,高起點謀劃工作思路,努力擴大法援涵蓋面,主動承擔社會責任,不斷增強物質保障,實現法援案件突破110件;四是要立足發揮公證工作這張“王牌”,要積極引導當事人藉助公證手段調節經濟關係和民事關係,找米下鍋,拓展新證源,爭取全年辦理各類公證突破500件,收費達12萬元,使公證業務,真正起到預防糾紛、減少訴訟、促進社會和諧的作用。
(四)、強化基層基礎工作,力爭司法行政業務用房整體搬遷工程全面開工
鄉鎮司法員的已收編兩年,但25個鄉鎮,還沒有輪到一個司法員,離省廳要求的模範司法所相差甚遠(規定每所3-5名),嚴重缺編,我局擬再新招聘若干名司法員,逐步調整、充實鄉鎮司法員,以保證各鄉鎮的司法行政工作正常運轉。現我縣尚有2個未建(長鋪鎮、瓦屋塘鄉),2012年我局將按省廳下達的計畫,運用國績資金和縣政府配套資金,全面完成2個鄉鎮司法所的辦公用房建設,並配齊鄉鎮司法所的辦公用品設施,同時對鄉鎮司法所進行規範化管理,要求50%的鄉鎮達到省級規範化司法所。司法行政業務用房整體搬遷工程開工也是我們工作的重頭戲,2011年9月我局司法行政業務用房整體搬遷工作已通過省、市立項,縣委、政府也初步擬選了建房地址,我們仍須努力協調各級部門,儘快落實建房地址,爭取在8月份前業務用房整體搬遷工程全面開工。
(五)、強化社會管理創新工作,實現社區矯正工作規範化
深入推進社區矯正工作,進一步完善社區矯正對象接收、教育、監護、考核、解除等各項制度,加大對重點對象的監管教育力度,強化幫教措施,提高矯正效果,進一步完善幫教安置網路,做好解教人員接管登記銜接,摸底排查工作,確定幫教類型,建立幫教檔案,實行動態管理,積極幫助解決生產、生活實際困難,有效降低重新犯罪率。
(六)、強化思想政治教育,實現黨建工作跨大步
幹部隊伍整體形象是工作開展的生命線,我們要以外樹形象、內強素質為宗旨,繼續不懈地加強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職業道德、紀律作風教育;紮實開展“忠誠、為民、公正、廉潔”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確保人人參與、接受教育、得到提高。要進一步加強業務學習,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高素質隊伍,打造一支有主義的團隊、一支有使命的隊伍、一支有包容的集體;要深入開展“司法行政下基層,排憂解難促和諧”活動,改進工作作風,發揚艱苦奮鬥地革命優良傳統,做到上門服務(即上門調解、上門普法、上門公證、上門法律援助);要繼續完善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切實加強領導班子和主要股室負責人的廉潔自律工作,加強規範職務行為,保證權利正確行使,為我局黨建工作注入新內涵。只有這樣,司法行政工作才能得到各級領導的肯定,才能得到人民民眾的滿意,民意評估才能更上一個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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