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肥西縣司法局
- 類型:司法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
(二)制訂全縣法制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依法治理工作;負責全縣國家行政、司法機關工作人員法律知識考試、考核等工作。
(三)負責全縣法律服務市場的管理工作,管理公證、律師和鄉鎮法律服務機構,監督指導律師工作、法律服務工作和公證業務活動。
(四)指導、監督、協調和組織實施全縣的法律援助工作,貫徹執行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規、規章,制訂全縣法律援助規劃和年度計畫。
(五)管理基層司法所、法律服務所,指導全縣人民調解和司法助理員工作,協調和管理刑釋解教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幫教工作。
(六)參與制定地方規範性檔案工作,負責本系統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七)解答公民和社會組織有關法律的實體和程式問題,宣傳、普及法律知識;受理民眾尋求法律服務的委託,及時組織為其提供法律服務;掌握重大民間糾紛信息,組織人員及時予以調處;聯絡協調有關黨政部門,對民眾求助事項提供聯動服務。
(八)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司法裝備建設,監督律師事務所、公證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經費管理、使用。
(九)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司法行政人員的管理、業務培訓、教育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司法局內設六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管理機關事務性工作,制訂有關制度;協調機關科室的工作關係,起草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局會議籌備、後勤保障、文秘、檔案、保密和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財會人員要協同有關職能科室監督、檢查局屬各單位及鄉鎮法律服務所的財務法規、制度執行情況和經費收支情況。
(二)政治處
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司法行政人員的人事、勞資編制工作;負責公證員、律師系列的職稱評定及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三)法制宣傳教育科
(掛肥西縣法制教育依法治縣辦公室牌子)
負責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在全縣公民中開展普及法律常識教育工作;指導全縣依法治理工作。
(四)基層工作管理科
協助局領導管理全縣司法所和法律服務所;指導全縣基層司法行政人員、法律工作者的工作;負責鄉鎮法律工作者資格和執業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和指導全縣刑釋解教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幫教工作,負責鄉鎮法律工作者和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的業務培訓工作。指導全縣人民調解工作。
(五)公證律師管理科
管理全縣公證、律師機構和社會法律資詢服務機構,以及公證、律師業務活動和全縣法律服務市場;指導全縣公證工作和律師工作;負責公證員、律師的專業培訓和資格、執業管理工作。
(六)“148”指揮中心
負責解答法律資詢,為來電來訪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掌握重大民間糾紛信息,搞好案件分流,協調聯繫有關部門聯動辦案。
人員編制
縣司法局機關政法專項編制為22名。核定領導職數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科室領導職數7名,紀檢組(監察室)的設定按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