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書解釋
部首(bù shǒu)
●重編國語辭典:字典、詞典按照字形結構,取
形體偏旁相同者,分部排列,作為查字的
依據,所分的部類,亦稱為“部首”。如人、口、言、金、馬等。
●辭海:給同一偏旁的漢字所立的類目。有兩種性質不同的部首:一種是文字學原則的部首,它嚴格依照六書體系,只有同一
意符的字才可隸屬同一部首。另一種是檢字法原則的部首,它按字形結構,取其相同部位,作為查字依據,分部排列,其相同部位稱部首。如“甥”、“
舅”二字,《
說文解字》根據六書體系,都歸男部;《
康熙字典》則依檢字法原則,以“甥”入生部,“
舅”入臼部。
歷史溯源
部首是字典、詞典為了給漢字分類而確定的字類標目,是從分析字型的結構中產生的。部首是具有字型歸類作用的
偏旁,是
字書中各部的首字。有兩種性質不同的部首:一種是造字法(
文字學)原則的部首,它嚴格依照六書體系,只有同一意符的字才可隸屬同一部首。另一種是
檢字法原則的部首,它按字形結構,取其相同部位,作為查字依據,分部排列,其相同部位稱部首。如“甥”,“舅”二字,《說文解字》根據六書體系,都歸“男”部;《康熙字典》則依檢字法原則,以“甥”入“生”部,“舅”入“臼”部。
部首的誕生
部首為
東漢著名的
經學家、文字學家
許慎所首創。部首最早出現在
許慎編寫的《
說文解字》中,早期的部首都是以
造字法(文字學)為原則的部首,它嚴格依照
六書體系,只有同一
意符的字才可
隸屬同一部首,這種部首始見於《
說文解字》,其後《
字林》、《
玉篇》、《
類篇》等皆因循此體例。這種部首的創設,目的在於分析漢字的結構、探究其
理性,故而部首字的選擇也大抵以單獨成字為準。
部首是將漢字里共通可見的相同
偏旁,作為分類漢字的基準。所有漢字勢必分類在某個部首中。部首的概念由東漢
許慎所著之《
說文解字》(成書於公元100年)所創,從此
字書使用部首作為漢字的
檢字方式成為一般的習慣。第一個採用部首作為漢字分類的辭書是《
說文解字》。《說文解字》將
小篆的漢字分類在540個部首里,並將這些漢字的造字原理歸類成“
象形、
指事、
會意、形聲、
轉注、
假借”等
六書的原理加以說明。
《
說文》部首的排序以“
據形系聯”為原則,相鄰部首之間形體上總有相同或相似之處。其部內字的排序貫徹了“
共理相貫”的原則,
義類相同的字排在一起;不同義類的字按照其義類之間的
邏輯關係分先後。
許慎編寫《
說文解字》時,根據漢字的形義關係排列漢字。他把含有相同表意成分的字排列在一起,並把這種排字方法叫做“
分別部居”。他在《
說文解字》中把
形旁相同的字歸在一起,稱為部,每部把共同所從的形旁字列在開頭,這個字就稱為部首,所以部首本身也是獨立的漢字。可見,部首也是
偏旁,是用來作為排列和檢索漢字依據的特殊“偏旁”。如木、杜、李等字都屬木部,木就是部首。
《說文解字》的部首分類最大原則是部首必須對此漢字之結構有所意義,因此,“殺”與“放”等形聲字也被訂定成部首。另外,“一”到“十”的數字、“甲”到“癸”的
天干、“子”到“亥”的地支都被選擇作為部首。雖然部首排列法強調部首應與文字有所關聯,但又受到
陰陽五行理念的影響,以“一”部開始,並以
地支末尾的“亥”部結束,故作為分類方式,並不容易查詢到自己想要查的文字。
部首的發展
自許慎創立以
意符編排文字的方法以後,這種以造字法的原則作為部首分類的方法千百年來一直為
編纂字書的人所採用。後世許多
字書模仿《說文解字》,以部首來分類漢字。如《
字林》(共540部首)、《
玉篇》(共542部首)、《
類篇》(共544部首)等皆因循此體例。這些字書採用的字型已經是
楷書,內容也不是解說文字的來源,而是說明字義為主。但使用的部首幾乎與《
說文解字》相同,不易檢索的缺點仍在。
也正因為按部首分類編的
字典、詞典在查閱上有許多不便,所以,隨著
音韻學的興起,
六朝以後,字書就多以韻部的形式出現了。這種方法以四聲分類,同韻字再分成若干小類,每一韻當中同音字歸在一起,並按聲母順序排列的分類方法。這種編排對熟悉音韻的人來說,檢索是很方便的。所以,這種分類方法風行一時,先後出現了《
切韻》、《
唐韻》、《
廣韻》、《
集韻》等著名
韻書,此外
宋代有人出版了改以
韻目順序排列的《
說文解字》。這樣分類有助於填詩、檢字方便。
唐宋以來,不少字書對部首進行過歸併簡省,至
唐時的《開元文字音義》漢字部首才由540個上下大大簡化為320個,這是歷史上第一次對《說文》部首的改良。以
檢字法原則的部首劃分法在唐朝時逐漸萌芽,
檢字法原則的部首是按
字形結構,取其相同部位,作為查字依據,分部排列,以其相同
部位為部首。此種部首
濫觴於
唐代的《
五經文字》(160部首)及《
九經字樣》(76部首)等,發展於
遼代的
僧侶行均之《
龍龕手鑒》(242部首)、明都俞《
類纂古文字考》(314部首)等,成熟於
明代梅膺祚的《
字彙》(214部首),後遂大行。
金代
王太的《類玉篇海》首創筆畫檢字法,部內之字按除部首外的筆畫多少排列,大大提高了檢字效率。
明代周家棟《洪武正韻彙編》在此基礎上,將部首也按筆畫多少編排,從而確立了部首和部內字皆按筆畫數編排的方法。
明代梅膺祚的《
字彙》吸收了前人的有益經驗並加以改進,214部完全按筆畫多少為序,又按子、醜、寅、卯等十二支分為十二集。對於疑難字,《字彙》在卷首列檢字表,按筆畫多少將疑難字一一列出,註明屬何部,對部首檢字加以補充。至此,以筆畫為核心的檢字法正式形成,後來的大型字書都採用這種方法。
隨著漢文字的改革,簡便實用已成為部首檢字法演變發展的主要傾向。在《康熙字典》基礎上對部首檢字法做出進一步改良的是《新華字典》。首先,它精簡了部首數目:裁削《康熙字典》58部,增列了19個簡化部首(其中有四部不能以單字簡化的另立部)。其次,部首形體完全廢止《康熙字典》保留的篆形部首。而以楷書規範字為對象。徹底破除了“從義歸部”的原則,不考慮字義,完全依據字形定部。從而形成了一個眉目清晰、精練實用且能反映漢字形體演變新階段的部首體系。
現代
漢語字典、詞典採用
檢字法原則的部首劃分法,按照漢字字形
結構,取形體偏旁相同者為一部,各部首字和部內字一概以
筆畫多少排序,筆畫數相同者又依次以橫(
一)、豎(
丨)、撇(
丿)、點(
丶)、折(乛)為序。如《
漢語大字典》(200部首)、《
現代漢語詞典》(189部首)、《
新華字典》(189部首)等皆採用此體例。檢字法原則的部首較之造字法原則的部首,更便於檢字。
現行部首
通行之214部首,是源於明朝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時由
梅膺祚所編纂之《
字彙》。《
字彙》吸收了前人的有益經驗並加以改進,214部完全按筆畫多少為序,又按子、醜、寅、卯等十二支分為十二集。對於疑難字,《字彙》在卷首列檢字表,按
筆畫多少將疑難字一一列出,註明屬何部,對部首檢字加以補充。至此,以筆畫為核心的
檢字法正式形成,後來的大型字書都採用這種方法。《字彙》大膽整並以往字書中經常可見的過少文字的部首,這本字典的誕生使部首檢字變得容易了許多。
在這裡稍為
舉例《字彙》所整並的部首。《說文解字》中的“男部”只有“男、甥、舅”3個字,而《字彙》大膽廢掉“男部”,將“男”歸到“
力部”、“甥”歸到“生部”、“舅”歸到“臼部”里。“甥”與“舅”都是形聲字,“生”“臼”是音符、“男”則是意符。形聲字以部首分類時,通則應該採用意符部分作為部首,就理論而言《
說文解字》的“男”部才是合理的分類,但《字彙》捨棄了這種為了遵守原則而制定的只有3個字的部首,結果使得檢字更為容易了。
《說文解字》的部首是以
造字法(文字學)為原則的部首,而《字彙》的部首則是一
檢字法的原則而劃分的。造字法原則的部首旨在揭示漢字結構的理性,檢字法原則的部首重在檢字快捷,兩者各有利弊,但無優劣之分。
之後的《
康熙字典》承襲《字彙》的214部首,《康熙字典》亦成為近代字典之標準。至今大部分字典所採用的部首多符合《康熙字典》的214部首。(但有些字典中,會有少數部首沒有任何常有字而遭刪除或進行歸併簡省。
故約200~214個部首。)這214個部首,在同筆畫部首的排列順序,並沒有一定的原則。但如2畫的“人”“兒”“入”“八”部、3畫的“土”“士”部、“夂”“夊”部、4畫的“日”“曰”部等,外型相似的部首有排列在一起的傾向。另外,像4畫的“牙”“牛”“犬”部,意義類似的部首也就近排列。
現代
漢語字典、詞典採用
檢字法原則的部首劃分法。我國現行的漢字部首主要有214部(《
辭源》正文排列採用)、250部(《
辭海》正文排列採用)、189部(《
新華字典》《
現代漢語詞典》部首檢字表採用)、201部(《漢字統一部首表》(草案),一些字典、詞典的部首檢字表採用)、200部(《
漢語大詞典》《
漢語大字典》正文排列採用)這幾種部首的立部和使用,有著各自的學術理據和歷史背景,在社會上都很有影響。我們看到,《漢字統一部首表》(草案)發布後,新出版的辭書已經陸續採用了201部,體現出規範化的趨向。當然,目前也不必強求一律,《漢字統一部首表》(草案)修訂稿中就明確說明:各種類型的辭書可以變通處理。
分類
《
康熙字典》原則上使用文字的意符作為分類,例如:讀、計、詩、訂、訓、話、誓、變、誾。這九個漢字都歸屬“言部”。
部首原則上是表示一組文字的共通意義,部首所在的位置並不一定。例如“鳥部”有“
鴃”“鳩”“鳧”“
鶯”等字,無論在哪個位置都無礙其分類在“鳥部”內。
90%的漢字是
形聲字,形聲字是由表示意義的“
形符”與表示發音的“
聲符”組成的。
形聲字多使用
意符為部首,有助於容易判斷部首的部分。例如,“教”字的“孝”是聲符、“攵”是形符,所以歸在“攵(攴)部”。“牧”字的“攵”是聲符、“牛”是形符,所以歸在“牛部”。“閥”字的“伐”是聲符、“門”是形符,所以歸在“門部”。但“聞”字的“門”是聲符、“耳”是形符,所以歸在“耳部”。
然而,
會意字則是完全由“形符”所組成,所以難以判斷何者為部首。例如,“相”是木與目構成的會意字,雖然歸在“木部”“目部”均可,但康熙字典、說文解字都將他歸在“目部”里,增加了不少檢字難度。
《康熙字典》的部首限制在214個,為求搜尋的方便,有些部首的歸類與字義無關。例如按照原則,所有象形字都應該自成部首,但這樣會造成很多
象形文字的部首隻有這個字。所以像是“甲”“申”“由”這些象形字,全部都歸類到了“田部”。另外,甚至有“
亠部”這種原先沒有的文字,專做字形分類用而製造的部首。
部首分類的實際方式並沒有定案,同一個漢字在不同字典里可能分類到不同部首。一般來說,通常正統還是以《
康熙字典》為主,但部份字典編輯者,會依造自己的理念加以調整。例如為了易查,調整“化(傳統屬匕部)”“相(傳統屬目部)”的部首,或是調整《康熙字典》的不合理,將“章”“意”從“立部”改歸“音部”者。
簡化
雖然大部分
漢字簡化是整個部首一起調整,無礙其部首變化。但也有某些字簡化後部首完全消失。此時勢必進行部首的調整,但調整後的部首多半只是選擇相近字型,徒增檢索難度。
如,“發(癶部)”與“發(髟部)”的
簡化字作“發”,只好歸為“又部”。“電”本屬“雨部”,但簡化字省去雨字旁,變了“電”,只好歸“田部”。又,以往字書均屬“
入部”的“內”字,在
中國大陸、
日本由於寫法的改變,改從“
冂部”。
簡化後的文字該歸為哪個部首,在日本並沒有嚴密的標準。現況是每本字書可能都採用不同的方式選擇。
變形
偏旁是部首作為左旁或右旁時的稱呼。
“心部”作為左偏旁時,如“情”“性”“憎”,會變形為三劃的“忄”。又稱為“豎心旁”。放在文字下方時,有“志”“慕”兩種外形。但這些變化都不妨礙其歸入“心部”。由於最早將漢字以部首加以分類的《說文解字》還是以小篆為標準字樣的,所以“心”與“忄”是相同形狀。這些“心”“
忄”這類字型差異,都出現在小篆轉變為隸書的時候(小篆轉變為隸書是漢字變化最大的時候,稱為“
隸變”)。
於是,直到使用楷書,多數字書還是承襲原來的部首分類。故有些部首原先外觀不同,現今都變成酷似。例如“胴”“胸”“胃”的“?”字旁(本作肉【上面不出頭】)酷似四劃的“月部”,但歸在六劃的“肉部”(
中華民國教育部的國字標準字型有去區分這兩個部首的寫法,肉部必須寫成提肉旁)。另外,“阜部”、“邑部”作為偏旁時都寫成“
阝”,但阜部固定在左,邑部固定在右,通稱“左阜右邑”。
部首檢索
部首檢字法是漢語字典、詞典的檢字方式之一。字典、辭書是每一個學習、研究語言的人都必須利用的工具。但一部字典里收有成千上萬的字,我們怎樣才能找到被查的字所在之處呢?這就要懂得字典排列漢字的方法。目前漢語字典排列漢字的方法主要有3種,分別是
部首法、
音序法、
號碼法。其中最先為人們採用的是部首法。部首排檢法這是字詞典最常用的一種編排方法,大多數的字詞典都採用這種方法排列,如《
說文解字》、《
康熙字典》、《
中華大字典》、舊《
辭源》等。部首排檢法歷史悠久,自東漢許慎起一直沿用至今。
一般漢語字、詞典部首檢字法的檢索規律如下:
部首與偏旁
部首也是偏旁,是用來作為排列和檢索漢字依據的特殊“偏旁”。部首的範圍小於
偏旁的範圍,也就是說:部首一定是
偏旁,它是具有
字形歸類作用的
偏旁,但偏旁卻不一定是部首。比如“你”,偏旁有“亻”和“爾”,部首隻有“亻”。除“一”、“丶”外,是偏旁的不一定是部首。部首的概念和偏旁不同,部首是字典中為了給漢字分類而確定的字類標目,是從分析字形結構而產生的。字典中大多數部首是由漢字中具有
表意作用的偏旁充當的。偏旁是
合體字的結構單位,是由
筆畫組成的具有組配漢字功能的構字單位。
部首是從套用功能的角度定義的,而偏旁是從造字構形的角度定義的。
部首表
其實每一個部首都是漢字,都有自己的讀音,越來越多的人不知道部首有讀音,都稱呼為某某旁,某某底,其實,這並不是十分準確。具體部首的讀音如下表。左邊的是注音字母,右邊是漢語拼音。對於簡單的字不再標註拼音以繁體字部首為標準,但是會自動變成簡體字。詳細信息可以參看參考資料。注意:部首是康熙字典里的部首,比如廠字,和工廠的廠原本是不同的字,讀音也不懂,簡化為廠,但是都部首讀音時,讀hǎn為宜。漢字簡化有一個簡體字對應多個繁體字,或者簡化字里原本就是古字,和被簡化的字有區別,這點需要注意。
筆畫數 | 部首 | 音讀 | 部首 | 音讀 | 部首 | 音讀 |
1 | 一 | | | 丨 | ㄍㄨㄣˇguěn | 丶 | ㄓㄨˇzhǔ |
丿 | ㄆ|ㄝˇpiě | 乙 | |ˇ | 亅 | ㄐㄩㄝˊjué |
2 | 二 | ㄦˋèr | 亠 | ㄊㄡˊtóu | 人 | ㄖㄣˊrén |
兒 | ㄖㄣˊrén | 入 | ㄖㄨˋrù | 八 | ㄅㄚbā |
冂 | ㄐㄩㄥjiōng | 冖 | ㄇ|ˋmì | 冫 | ㄅ|ㄥbīng |
幾 | ㄐ|jī | 凵 | ㄎㄢˇkǎn | 刀 | ㄉㄠ |
力 | ㄌ|ˋ | 勹 | ㄅㄠbāo | 匕 | ㄅ|ˇbǐ |
匚 | ㄈㄤfāng | 匸 | ㄒ|ˋxì | 十 | ㄕˊ |
卜 | ㄅㄨˇ | 卩 | ㄐ|ㄝˊjié | 廠 | ㄏㄢˇhǎn |
厶 | ㄙsī | 又 | |ㄡˋ | | |
3 | 口 | ㄎㄡˇkǒu | 囗 | ㄨㄟˊwéi | 土 | ㄊㄨˇtǔ |
士 | ㄕˋ | 夂 | ㄓˇzhǐ | 夊 | ㄙㄨㄟsuī |
夕 | ㄒ|ˋ | 大 | ㄉㄚˋ | 女 | ㄋㄩˇ |
子 | ㄗˇ | 宀 | ㄇ|ㄢˊmián | 寸 | ㄘㄨㄣˋ |
小 | ㄒ|ㄠˇ | 尢 | ㄨㄤwāng | 屍 | ㄕshī |
屮 | ㄔㄜˋchè | 山 | ㄕㄢ | 巛 | ㄔㄨㄢchuān |
工 | ㄍㄨㄥ | 己 | ㄐ|ˇ | 巾 | ㄐ|ㄣ |
乾 | ㄍㄢgān | 麼 | |ㄠ | 廣 | |ㄢˇyǎn |
廴 | |ㄣˇyǐn | 廾 | ㄍㄨㄥˇgōng | 弋 | |ˋ |
弓 | ㄍㄨㄥ | 彐 | ㄐ|ˋjì | 彡 | ㄕㄢshān |
彳 | ㄔˋchì | |
4 | 心 | ㄒ|ㄣ | 戈 | ㄍㄜ | 戶 | ㄏㄨˋ |
手 | ㄕㄡˇ | 支 | ㄓ | 攴 | ㄆㄨpū |
文 | ㄨㄣˊ | 斗 | ㄉㄡˇdǒu | 斤 | ㄐ|ㄣ |
方 | ㄈㄤ | 無 | ㄨˊ | 日 | ㄖˋ |
曰 | ㄩㄝ | 月 | ㄩㄝˋ | 木 | ㄇㄨˋ |
欠 | ㄑ|ㄢˋ | 止 | ㄓˇ | 歹 | ㄉㄞˇ |
殳 | ㄕㄨ | 毋 | ㄨˊ | 比 | ㄅ|ˇ |
毛 | ㄇㄠˊ | 氏 | ㄕˋ | 氣 | ㄑ|ˋ |
水 | ㄕㄨㄟˇ | 火 | ㄏㄨㄛˇ | 爪 | ㄓㄠˇ |
父 | ㄈㄨˋ | 爻 | |ㄠˊ | 爿 | ㄑ|ㄤˊqiáng |
片 | ㄆ|ㄢˋ | 牙 | |ㄚˊ | 牛 | ㄋ|ㄡˊ |
犬 | ㄑㄩㄢˇ | |
5 | 玄 | ㄒㄩㄢˊ | 玉 | ㄩˋ | 瓜 | ㄍㄨㄚ |
瓦 | ㄨㄚˇ | 甘 | ㄍㄢ | 生 | ㄕㄥ |
用 | ㄩㄥˋ | 田 | ㄊ|ㄢˊ | 疋 | ㄕㄨshū |
疒 | ㄔㄨㄤˊchuáng | 癶 | ㄅㄛbō | 白 | ㄅㄞˊ |
皮 | ㄆ|ˊ | 皿 | ㄇ|ㄣˇ | 目 | ㄇㄨˋ |
矛 | ㄇㄠˊ | 矢 | ㄕˇ | 石 | ㄕˊ |
示 | ㄕˋ | 禸 | ㄖㄡˊróu | 禾 | ㄏㄜˊ |
穴 | ㄒㄩㄝˋ | 立 | ㄌ|ˋ | |
簡體部首
1筆
一 | 丨 | 丿 | 丶 | 乛(乙)
2筆
十 | 廠 | 匚 | 卜(?) | 冂 | 八(丷) | 人(亻入) | 勹 | 兒 | 匕 | 幾 | 亠 | 冫 | 冖 | 凵 | 卩 | 刀(刂) | 力 | 又 | 厶 | 廴
3筆
乾 | 工 | 土(士) | 艹(艹) | 寸 | 廾 | 大 | 尢(兀尣) | 弋 | 小 | 口 | 囗 | 山 | 巾 | 彳 | 彡 | 夕 | 夂 | 丬(爿) | 廣 | 門(門) | 宀 | 辶(辵) | 彐(彑) | 屍 | 己(已巳) | 弓 | 子 | 屮 | 女 | 飛(飛) | 馬(馬) | 麼 | 巛
4筆
王(玉) | 無(旡) | 韋(韋) | 木(朩) | 支 | 犬(犭) | 歹(歺) | 車(車) | 牙 | 戈 | 比 | 瓦 | 止 | 攴(攵) | 日(曰) | 貝(貝) | 水(氵氺) | 見(見) | 牛(?) | 手(扌) | 氣 | 毛 | 長(镸長) | 片 | 斤 | 爪(爫) | 父 | 月 | 氏 | 欠 | 風(風) | 殳 | 文 | 方 | 火(灬) | 斗 | 戶 | 心(忄) | 毋(母)
5筆
示(礻) | 甘 | 石 | 龍(龍) | 業 | 目 | 田 | 罒 | 皿 | 生 | 矢 | 禾 | 白 | 瓜 | 鳥(鳥) | 疒 | 立 | 穴 | 疋 | 皮 | 癶 | 矛
6筆
耒 | 老(耂) | 耳 | 臣 | 覀(西) | 而 | 頁(頁) | 至 | 虍(虎) | 蟲 | 肉 | 缶 | 舌 | 竹 | 臼 | 自 | 血 | 舟 | 色 | 齊(齊) | 衣(衤) | 羊 | 米 | 聿(肀) | 艮 | 羽 | 糸(糹糹)
7筆
麥(麥) | 走 | 赤 | 豆 | 酉 | 辰 | 豕 | 鹵(鹵) | 里 | 足 | 邑(阝在右) | 身 | 釆 | 谷 | 豸 | 龜(龜) | 角 | 言(訁) | 辛
8筆
青 | 雨 | 非 | 齒(齒) | 黽(黽) | 隹 | 阜(阝在左) | 金(釒) | 魚(魚) | 隸
9筆
革 | 面 | 韭 | 骨 | 香 | 鬼 | 食(飠飠) | 音 | 首
10筆
髟 | 鬲 | 斗 | 高
11筆
黃 | 麻 | 鹿
12筆
鼎 | 黑 | 黍
13筆
鼓 | 鼠
14筆
鼻
17筆
龠
繁體部首
1畫
一 | 丨 | 丶 | 丿(乀乁) | 乙(乛) | 亅
2畫
二 | 亠 | 人(亻) | 兒 | 入 | 八 | 冂 | 冖 | 冫 | 幾 | 凵 | 刀(刁刂) | 力 | 勹 | 匕 | 匚 | 十 | 卜 | 卩 | 廠 | 厶 | 又
3畫
口 | 囗 | 土 | 士 | 夂(部分字典可能省去此部首) | 夊 | 夕 | 大(夨) | 女 | 子(孑孒孓) | 宀 | 寸 | 小 | 尢(尣) | 屍 | 屮 | 山 | 巛(巜川) | 工 | 己(已巳) | 巾 | 乾 | 麼(鄉) | 廣 | 廴 | 廾 | 弋 | 弓 | 彐(彑) | 彡 | 彳
4畫
心(忄) | 戈 | 戶 | 手(扌才) | 支 | 攴(攵) | 文 | 斗 | 斤 | 方 | 無(旡) | 日 | 曰 | 月 | 木(朩) | 欠 | 止 | 歹(歺) | 殳 | 毋(毌母) | 比 | 毛 | 氏 | 氣 | 水(氵氺) | 火(灬) | 爪(爫) | 父 | 爻 | 爿(丬) | 片 | 牙 | 牛(牜) | 犬(犭)
5畫
玄 | 玉(王玊) | 瓜 | 瓦 | 甘 | 生 | 用 | 田 | 疋 | 疒 | 癶 | 白 | 皮 | 皿 | 目 | 矛 | 矢 | 石 | 示(礻) | 禸 | 禾 | 穴 | 立
6畫
竹 | 米 | 糸(糹) | 缶 | 網(罒) | 羊 | 羽 | 老(耂) | 而 | 耒 | 耳 | 聿(肀) | 肉(月) | 臣 | 自 | 至 | 臼 | 舌 | 舛 | 舟 | 艮 | 色 | 艸(艹) | 虍 | 蟲 | 血 | 行 | 衣(衤) | 襾(覀西)
7畫
見 | 角 | 言(訁) | 谷 | 豆 | 豕 | 豸 | 貝 | 赤 | 走(赱)| 足 | 身 | 車 | 辛 | 辰 | 辵(辶) | 邑(阝在右) | 酉 | 釆 | 里
8畫
金(釒) | 長(镸) | 門 | 阜(阝在左) | 隸 | 隹 | 雨 | 青(靑)| 非
9畫
面| 革 | 韋 |韭|音|頁| 風 | 飛 | 食(飠) | 首 | 香
10畫
馬 | 骨 | 高 | 髟 | 斗 | 鬯 | 鬲 | 鬼
11畫
魚 | 鳥 | 鹵 | 鹿 | 麥 | 麻
12畫
黃 | 黍 | 黑 | 黹
13畫
黽 | 鼎 | 鼓 | 鼠
14畫
鼻 | 齊
15畫
齒
16畫
龍 | 龜
17畫
部首俗稱
許多
偏旁部首,在生活上溝通的需要有約定成俗的稱呼。一般來說,
中文使用者並沒有對所有偏旁部首定義稱呼,日本則對偏旁部首名稱有較完整的體系(但罕見部首的名稱亦不普及)。這些俗稱通常只是表達偏旁部首的外觀,並不一定符合
造字原理。
1、古代人把左右結構的合體字的左方稱為“偏”,右方稱為“旁”,現在合體字各部位的部件統稱為偏旁。
部首外型為常用字者,直接稱呼“~字旁”,如:魚字旁、羊字旁、食字旁。
提手旁(粵稱剔手邊)“扌” 如:打
提土旁“土” 如:地、場、城
豎心旁(粵稱豎心邊)“忄” 如:情
立刀旁(粵稱刀字邊)“刂” 如:刊
絲字旁或絞絲旁(粵稱繑絲邊) “糹” 如: 絞
左耳旁(粵稱斧頭邊、戽斗邊、耳仔邊)“阝(阜)” 如:隊
右耳旁(粵稱耳仔邊)“阝(邑)” 如:鄧
單耳旁(單耳刀兒)“卩”如:印、卻
犬部和爪部 犬部也稱反犬旁 爪部也稱爪子頭(粵稱狗爪邊)“犭”和“爫” 如:狗、采
衣字旁(粵稱衣字邊、禮衣邊)“衤” 如:褪
示字旁(粵稱禮字邊、禮衣邊)“礻” 如:禮
廴部或建字旁(粵稱撐艇、撐屎艇、艇字邊)“廴” 如:建
將字旁“ 丬(爿)”如:壯、狀、將
廣字旁 “ 廣”如:莊、店、席
三點水兒 “ 氵”如:江、汪、活
2、在上面者、或外包文字上面與左邊者,稱為頭
包字頭“勹”
寶蓋頭“宀”
竹字頭(粵稱竹花頭)“竹”
草字頭(粵稱草花頭)“艹”
病字頭“疒”
登字頭“癶”
春字頭“”
四字頭“罒”
虎字頭“虍”
3、同時夾著文字上下者稱為框
衣字框“衣”
國字框或大口框“囗”
4、在下面的稱為底
走之底(粵稱撐艇、撐屎艇、艇字邊)“辶”
足字底“足”
5、例外
兩點水(冰字旁)“冫”
三點水“氵”
四點水(四點底)“灬”
私字兒“厶” 允、去、矣
弄字底兒 “廾”開、弁、異
三撇兒“彡” 形、參、須
折文兒“夂” 冬、處、夏
三拐兒“巛”甾、邕、巢
也有人將框、底都稱為“旁”,如走之旁。無論如何,偏旁的名稱只為口頭溝通文字方便,並沒有一定正確的名稱。
影響
使用姓名筆畫算命時,許多流派堅持必須將偏旁以部首的筆畫數計算,就是受到了部首的影響。例如“陽”的
繁體字不算12筆,而算17筆(計算“阜”字筆畫而不算“阝”的筆畫)。
縱然中國大陸使用漢語拼音排列的字典比部首排列風行,台灣的字典仍採用部首排列為主。
部首檢字在不知道文字讀音時,有其不可替代性。例如日本人想要查漢和字典時,幾乎就是不會念該漢字的讀音,讀音檢索的漢和字典會失去其實用性。
另外,部首分類也是使用漢字之文化圈少數的共通點。例如中國大陸的
國標碼使用
漢語拼音排列、日本的JIS使用漢字日文
音讀排序,在制定
Unicode時,由於有些漢字為某地特有,在其他地區可能沒有讀音;並為了考慮各方都能接受的排列法,最後選擇了康熙字典214部首作為Unicode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排序的方式。(台灣的
大五碼則使用筆畫數為主,部首為輔的順序。但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有漢字併合的問題,很多併合的文字在各地筆畫數不同,故Unicode采部首為主、先繁後簡、筆畫為輔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