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市級預算收入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1998年9月14日邯鄲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通過,1998年9月14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70號公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邯鄲市市級預算收入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 公布時間:1998年9月14日
- 制定單位:邯鄲市人民政府
- 施行時間:1998年9月14日
邯鄲市市級預算收入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1998年9月14日邯鄲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通過,1998年9月14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70號公布)
邯鄲市市級預算收入監督管理暫行辦法(1998年9月14日邯鄲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通過,1998年9月14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70號公布)引言邯鄲市市級預算收入監督管理暫行辦法(1998年9月14日邯鄲市人民政府第1...
《河北省省級預算收入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已經省政府研究同意,現予發布施行 第一條 為加強省級預算收入的監督管理,維護財稅秩序,保障省級預算收入及時、準確、足額上繳國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二、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財務、會計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在國家和省授權的範圍內,擬訂財政、稅收、國有資本金基礎財務管理及財務、會計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草案、辦法;制定和監督執行財政、財務、會計、國有資本金...
邯鄲市行政服務監督管理辦法 (2007年12月11日邯鄲市人民政府第6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07年12月18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121號公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行政務公開,規範行政服務活動,保障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
(一)違反本辦法規定批准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概算檔案的;(二)沒有納入政府投資項目年度計畫,擅自開工建設的;(三)違法撥付建設資金的;(四)違反有關審批和監督管理其他規定的。第三十二條 諮詢評估中介機構在...
(四)負責開設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費收款解繳帳戶和預算外資金收款解繳帳戶。(五)監督檢查本辦法的執行情況。第六條 被委託代收的金融機構應按照財政征管機構票款分離業務的要求主開展代收代繳工作,並接受其監督檢查。第七條 凡被...
邯鄲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一)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市屬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
邯鄲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市國資委)是市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縣級。市國資委黨委履行市委規定的職責。根據《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邯鄲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冀辦字〔2018〕116號...
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負責有關監督管理成果的利用工作,分類處置、督辦和核查監督檢查發現移交的問題,對共性問題組織開展...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市級財政預算管理,深化財政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實行零基預算和綜合財政預算的部門預算管理體系,規範部門預算的編制、執行,加強對部門預算的監督,強化內部制約機制,建立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相互...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縣(市、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以下簡稱城鎮)公共租賃住房的規劃、建設、分配、使用及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的公共租賃住房,是指政府投資建設,或者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企事業單位等各類主體投資...
《邯鄲市技術市場管理暫行辦法》在1998.06.02由邯鄲市人民政府頒布。經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五日市政府第三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施行。1998.6.2 第一條 為加強技術市場管理,維護技術市場秩序,保障技術貿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
邯鄲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辦法修正案 一、第三條第二款修改為:“市房屋安全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叢台區、邯山區、復興區、邯鄲經濟技術開發區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並對其他縣(市、區)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菏澤市市級全口徑預算決算審查監督暫行辦法》是菏澤市施行的辦法。(2014年12月5日菏澤市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市級全口徑預算決算的審查監督,規範預算管理行為,促進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的...
第二十三條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工作經費由全體業主承擔,可以由業主分攤,也可以從物業共有部分經營所得收益中列支,籌集、管理和使用的具體辦法由業主大會決定。工作經費的收支情況,應當定期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接受業主監督。第...
河北省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實施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本省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監督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下簡稱《審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暫行辦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
第四條 城建項目預算管理應當遵循“科學決策、量力而行、注重績效、規範透明”的原則。第五條 城建項目預算管理由市政府統一領導,財政、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自然資源和規劃、審計等城建項目預算管理監督部門,按照各自...
第三條 應當繳納省級預算收入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和事業單位(以下統稱繳納單位),負責徵收省級預算收入的部門,以及國庫和其他有關金融機構等,必須遵守本辦法。第四條 省財政部門負責省級預算收入的監督管理工作。省國家稅務局、...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市人大常委會的財政預算審查監督(以下簡稱預算審查監督)工作,包括預算草案的初步審查、預算執行的監督、預算調整方案和決算的審查批准、聽取和審議審計工作報告。第三條 市人大常委會在預算審查監督方面行使下列職權:...
(四)根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批覆安排支出,報告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決算、績效管理情況並依法接受監督。第二章收支範圍 第八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是企業上交的國有資本收益,主要包括:(一)利潤收入,即國有獨資企業按規定應當上交...
(三)根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批覆安排支出,報告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情況並依法接受監督;(四)建立健全本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管理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規範資金核算,確保資金按規定用途使用。第三章 預算收支範圍 第十二條 省級國有...
(一)組織貫徹實施有關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二)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定預算外資金管理辦法;(三)審核、匯總、編報預算外資金收支單位的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執行情況和決算;(四)管理和監督檢查預算外...
《北京市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暫行辦法》在1995年11月3日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了做好對本市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監督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下簡稱《審計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