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人大代表聯繫人民民眾工作的若干規定》是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人大代表聯繫人民民眾工作的若干規定
- 頒布時間:2013年09月27日
- 實施時間:2013年09月27日
- 頒布單位: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人大代表聯繫人民民眾工作的若干規定》是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的檔案。
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頒布時間 2013.09.27 實施時間 2013.09.27 (2013年9月27日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人大代表聯繫人民民眾工作的若干規定》已由遼...
遼寧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8.05.28 實施時間 1988.05.2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有關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同代表聯繫的幾點意見》,為加強省人大常委會同人大代表的聯繫,發揮人大...
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同代表聯繫的辦法 (1988年5月28日遼寧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有關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同代表...
1月28日,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在遼寧人民會堂隆重開幕。出席會議的560名省人大代表,肩負重託,滿懷激情,在這裡共同描繪“十四五”的宏偉藍圖,共同謀劃遼寧振興發展大計,共同譜寫新時代新征程的遼寧新篇章。 大會會場莊重簡樸...
該《辦法》經1994年1月24日遼寧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6次會議通過;根據2011年9月29日遼寧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25次會議《關於修改〈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的決定》第2次修正。《...
1990年7月25日遼寧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5年9月28日遼寧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遼寧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1年5月25日遼寧省第九...
2010年9月29日遼寧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法院民事執行工作的決議 頒布單位 遼寧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10.09.29 實施時間 2010.09.29 類別 ...
上級選舉委員會負責指導下級的選舉工作。選舉委員會由本級黨、政主要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以及有代表性的人物九至十九人組成,設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縣以上各級選舉委員會組成人員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0年9月29日遼寧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8年5月31日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改〈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的決定》修正)...
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辦法在2007.07.30由遼寧省人大常委會頒布。中文名 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辦法 頒布單位 遼寧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7.07.30 ...
《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在2001.11.30由遼寧省人大常委會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依法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
臨時召開的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不適用前款規定。第七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時候,省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應當出席;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必須向原選舉單位請假,由原選舉單位報請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代表在會議期間...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批准,根據2010年4月29日大同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2010年7月16日山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的《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
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暫行規定第一章 總則 編輯 語音 第一條 為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做好制定地方性法規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
四、全國人大代表轉交、轉寄的人民民眾的舉報、控告和申訴,有關人民檢察院應當認真受理,涉及具體案件的,要按管轄規定辦理,並向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和報告案件辦理情況,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及時向該人大代表反饋。
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閆豐 各位代表:我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委託,向大會報告本年度工作,請予審議。主要工作 過去的一年,面對國際金融危機引發的嚴峻複雜的經濟形勢,常委會在省委領導下,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下稱省人大常委會)為了加強與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下稱省人大代表)的聯繫,以及同各級人民政府的聯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遼寧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條例第三次修訂於2007年3月28日發布。《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的決定》已由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於2016年7月29日審議通過,現予公布。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88年5月28日遼寧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6年9月28日遼寧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的決定》修正 2008年11月28日遼寧省第十一屆...
1994年7月30日遼寧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1995年11月25日遼寧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正。中文名 遼寧省罷免和補選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程式的規定(修正) 頒布時間 1995年11月25日 ...
1999年11月25日遼寧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6年1月13日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遼寧省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
第二十條 本條例各市、縣(市、區)人大常委會可參照執行。第二十一條 本條例自通過之日起施行。修改決定1 遼寧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決定對《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工作條例》作如下修改:一...
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3年5月30日 第一條 為了加強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組織制度建設,使常委會組成人員更好地履行職責,依據憲法和法律的有關規定,結合常委會工作的實際,制定本守則。第二條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同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聯繫的暫行辦法 頒布單位 福建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4.12.01 實施時間 1984.12.01 一、密切同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聯繫,充分發揮人民代表的作用,是省人大常委會的一項重要...
1984年3月24日吉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充分發揮省人民代表作用的若干規定 頒布單位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4.03.24 實施時間 1984.03.24 ...
遼寧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7.11.25 實施時間 1988.01.01 第一條 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為保證全省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司法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正確實施國家法律,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
(三)委託市、縣人大常委會加強同本級人代會選出的省人民代表的聯繫。根據地方組織法關於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應當和原選舉單位或者選民保持密切聯繫,並接受原選舉單位或選民監督的規定,市、縣人大常委會應把同省人民代表的聯繫工作認真...
(2016年1月30日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2023年11月14日遼寧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的決定》修正)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省人民代表...
瀋陽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9.09.09 實施時間 1999.09.09 為了實施《遼寧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司法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進一步明確監督司法工作的職責和程式,加強監督工作,特制定本辦法。第...
1990年7月25日遼寧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基層政權建設,保證鄉、鎮(含民族鄉、民族鎮,下同)人民代表大會依法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