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632年,
伊斯蘭教先知
穆罕默德去世後,穆斯林的
遷士派(隨穆罕默德遷往麥地那的
麥加人)和
輔士派(在穆罕默德生前入教的
麥地那人)在
哈里發問題上意見分歧,雙方都認為自己這一派的人最有資格擔任哈里發。最後經過協商公推
艾卜·伯克爾為第一任哈里發。這是伊斯蘭教內部分歧的最初反映。
656年,第三任哈里發
奧斯曼被害,
阿里繼任哈里發,得到大多數人的承認,但包括當時敘利亞總督伍麥耶族的
穆阿維葉在內的一部分人,拒不承認阿里的哈里發地位,並以為奧斯曼報仇為由,對阿里興師問罪。於是,雙方發生
隋芬之戰。
657年,在
隋芬之戰中,勝利明顯地屬於阿里一方,但他接受了對方以《古蘭經》裁決的和談要求,阿里隊伍中約有12000人堅決反對,從而脫離了阿里的領導,形成
哈瓦利吉派。
661年,阿里被一名
哈瓦利吉派信士所殺。
穆阿維葉自立為
哈里發,建立了
伍麥葉王朝。但鬥爭仍在進行,並逐漸形成伊斯蘭教的兩大派:擁護阿里的一派稱什葉派(意為宗派),另一派為遜尼派(意為“遵守‘遜奈’(即聖訓)”)。
最初,這是一種政治派別,後來,該派在同
哈瓦利吉派和什葉派的鬥爭過程中,建立了自己的政治思想體系,以後又在同
穆爾太齊賴派的長期論爭中,逐步建立了自己的教義、哲學思想和教法學體系,從而使初期的政治派別轉而成為宗教派別。
傳播
歷史上該派在政治和思想上長期居主導地位,曾建有
伍麥葉王朝(公元661年~750年)、
阿拔斯王朝(公元750年~1258年)、
奧斯曼帝國(公元1298年~1922年)等幅員廣闊的
伊斯蘭國家及世界各地的地方
伊斯蘭政權,影響相當廣泛、深遠。
教義形成
概述
遜尼派是在同不同的教派、學派、教法學派長期鬥爭中形成的一個具有自身文化傳統的教派。其中尤以同
什葉派的鬥爭最為劇烈。
什葉派為恢復失去的政權,曾以暗殺、起義、暴動等方式展開鬥爭,致使教派衝突日趨激化。什葉派提出的一系列政治、宗教主張,要求遜尼派人作出明確的回答,客觀上促進了遜尼派教義、教理的發展。
興起
自9世紀初,
遜尼派作為一個宗教派別開始形成系統的宗教思想體系,其形成同
阿拔斯王朝初期統治集團內部的政治鬥爭直接相關。
利用人民起義奪取政權的
阿拔斯王朝統治者,為鞏固王權,在其統治初期曾以“伊斯蘭化”、“建立安拉在大地上的統治”為國策,大力依靠精通《
古蘭經》、
聖訓、教法知識的伊斯蘭學者從事理論研究和宣教工作。
但自哈里發
哈倫·拉希德(786~809年在位)時期起,朝廷內部因爭權奪利,分裂為兩派。一派以留用的波斯
薩珊王朝官吏、新改奉
伊斯蘭教的波斯裔
穆斯林和
什葉派同情者為主,要求擴充王權、壓制教權;另一派為阿拉伯軍事貴族、伊斯蘭學者階層和阿拉伯化的外族穆斯林,主張削弱王權、擴充教權。哈里發哈倫依靠前一集團,限制後一集團。
受到壓制
哈里發
馬蒙時期(813~833年在位),進而強制推行穆爾太齊賴學派的“古蘭經受造說”,以“
異端審判”的名義迫害抗拒此說者,約束以“
聖訓派”為首的伊斯蘭學者,否認此說的
伊本·罕百勒教長等宗教領袖曾被監禁,蒙受殘酷迫害。哈里發穆泰瓦基勒時期(847~861年在位),因政權不穩、難以為繼,被迫恢復依靠
伊斯蘭學者的政策。
學派分立
這場曠日持久的權力鬥爭導致兩個結果:一是在教義思想爭論中,自穆爾太齊賴學派中分化而出的
艾什爾里學派,以溫和、折衷的教義學逐步確立了主導地位;
一是以宗教賢哲為首的一大批阿拉伯穆斯林及依附於他們的
突厥新穆斯林,開始萌生出一種認同宗教信仰和民族屬性的宗教意識。他們自稱為“遵守遜奈者”、“遜奈與大眾派”、“聖訓和遜奈派”、“遜奈和正道派”、“真理和遜尼派”,以示區別。
遜尼派宗教思想的系統化、規範化,以各分支學科的形成為主要標誌。
至10世紀末,各分支學科均已形成,其後亦有發展。
古蘭學以研究、注釋經典為主旨,自第一部標準手抄本《
古蘭經》(即
奧斯曼定本)面世,注釋家蜂起,注釋方法日多,見仁見智,互為補充,而以伊本·
泰伯里多卷本《古蘭經注》最具代表性。
聖訓學以蒐集、考證、編纂聖訓為主旨,為立法、行教的重要依據之一。
至著名教法學家
沙斐儀提出系統的法源理論體系而集大成,形成大同小異的四大教法學派,為不同學派的遜尼派穆斯林所遵從。
歷史作用
教義學以艾什爾里學派的興起而得到發展。該派在批判穆爾太齊賴學派否認定命和強調“意志自由”之說的同時,吸取了它的辯證哲學思想,藉以論證正統信仰,彌補了聖訓派重傳統而輕理性的缺陷。
艾什爾里學派因過於教條、枯燥,長期未被聖訓派接受,直到經過權威大師
安薩里(1058~1111年)修定後,才被遜尼與大眾派認定為正統信仰。
安薩里一方面以宗教經驗為“辯證學派”的基礎,從而拯救了處於危機中的
艾什爾里學派;另一方面又把長期遭到官方壓制的蘇菲神秘主義納入信仰體系,緩和了民間信仰與官方信仰的衝突。
社會基礎
據史學家
巴格達人
赫蒂《派別分歧》一書的觀點,遜尼派主要由八個方面的社會力量構成:
通曉一神論、先知的使命、預許與警告、賞與罰的律例及通曉伊瑪目與領袖的條件等學問的人;
在教法學方面堅持以教法學家的意見為立法原理的“意見派”和主張以聖訓為立法依據的“聖訓派”,這部分人中還包括主張按《古蘭經》字面意義解釋法律的查希里耶學派的學者;
精通聖訓及其傳述系統,並能辨別其真偽的聖訓學家;
在文學、語法和辭法學方面堅持語言學大師們學說的庫法學派、
巴斯拉學派的學者;
通曉遜尼派對《古蘭經》的讀法和注釋的人;
主張聽、視、心是人們辨別善惡的總中樞的蘇非派修道者;
保衛穆斯林國土和尊嚴及遜尼派主張的衛士們;
各伊斯蘭國家中堅持遜尼派各種主張的一般民眾。
政治主張
遜尼派承認四大哈里發都是合法繼任者,因此獲得歷代哈里發國家的扶植而廣泛流傳,自稱正統派。世界上穆斯林多屬遜尼派。它在神學思想方面有兩個著名的支系,一為經典派,在探討教義時重經典明文;一為意見派,在注意經典明文的同時,側重個人見解。該派又因對教法問題的觀點不同而出現了許多教法學派,其中最著名的是哈乃斐學派、馬立克學派、沙斐儀學派、罕百里學派。
遜尼派堅持哈里發必須經過協商選舉產生。但需具備五個方面的條件:
(1)出身於古萊什族,但不必是哈希姆家族,也不必是阿里的後裔。
(3)身心健全的自由人。
(4)有勇氣和魄力及保衛伊斯蘭領土所必需的其他性格特點。
(5)為公眾所擁戴,並舉行臣服儀式。
教義思想
概述
遜尼派在發展過程中形成系統的教義思想體系,曾對該派內部的團結、統一起過積極作用。主要包括:政治學說、基本教義、教法思想。
政治學說
主要是由阿拔斯王朝以來的歷代教法學家和伊斯蘭學者根據早年“正統哈里發時期”(632~661年)的歷史經驗,結合現實情況提出的一套較系統的理論學說。內容涉及伊斯蘭教與政治制度、國家體制、社會制度、民眾生活方式的關係等方面。國家首腦哈里發通過民主推舉或協商產生,為絕對主權者安拉的使者在世間的代理人,唯有德高望重、主持正義、虔誠、博學多才的穆斯林才有資格當選,其職責是弘揚伊斯蘭教、保衛國家的安全和穆斯林民眾的合法權益。民眾有義務遵從哈里發,不得舉兵反叛。
政治主張:堅持哈里發必須經過協商選舉產生。但需具備五個方面的條件:(1)古來什族;(2)成年男子;(3)身心健康;(4)公正,有勇氣、魄力及有保衛領土所需要的其他性格特點;(5)為穆斯林所愛戴,並舉行了臣服儀式。
基本教義
稱為“
六大信仰”,即:信仰
安拉是唯一的真宰(信安拉);信仰先知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信使者);信天使;信《古蘭經》是安拉啟示的經典(信經典);信世間一切事物均由安拉前定(信前定);信“死後復活”、“末日審判”(信末日或信後世)。此外尚有必須履行的信仰制度,稱為“五功”(念、禮、課、齋、朝)。
教法思想
包括法源理論體系和教法學說兩部分。遜尼派穆斯林以《古蘭經》、聖訓、公議、類比為四大法源或法理依據。其中《古蘭經》和聖訓為主要法源,公議和類比為次要法源。一件行為是否合法、得體,首先看該行為是否符合經、訓的有關規定。如經、訓中無先例可循,則可由專司解釋律法的教法學家或
穆夫提,根據類似的經、訓原文或原判例,類推出結論,經大多數教法學家的公議認可後,成為必須遵循的律例。此外,創製(
伊智提哈德)、優選(伊斯提
哈桑)、公益(伊斯提斯拉赫)等輔助法源,也為個別教法學派所承認,以增強教法的活力。近代以來,隨著現代法制改革潮流的興起,曾出現過吸收外來法的傾向,並就伊斯蘭教法的法源理論、法律實體和司法制度予以修訂,但仍以傳統伊斯蘭教法為基礎。
教法原則
一貫重視奉行穆罕默德的言行,並據以立法。創製教法的原則,第一,根據《古蘭經》;第二,根據聖訓;第三,如《古蘭經》與聖訓無明文規定,才採用“公議”,即遇有重大問題時,召集穆斯林領袖和著名教法學家商榷研究,做出決斷;第四,當在經、訓中找不到根據時,採用“類比”,即把所遇的問題同經訓中與其類似的條文或案例加以比較,進行邏輯推論,從中找到共同點,藉以立法斷案。但在運用後兩種原則時,由於各有側重,遂有堅持以聖訓立法和重視執法者個人見解的兩種不同觀點。同時由於所處地理環境不同,思維方法和所持依據各異,因而又產生以
艾卜·哈尼法·努爾曼、
馬立克、沙斐儀和
伊本·罕百勒為代表的不同法學思想派別。
遜尼派教法學思想的特點在於:
維護哈里發國家的統治秩序,一般情況下教法學家是哈里發的代言人;以忠實執行經、訓原則,教法學家以不自作主張而著稱,從而獲得廣大穆斯林特別是遜尼派穆斯林的擁護和支持;遜尼派教法的出現結束了
阿拉伯半島無法可依的歷史,大大發展和完善了
穆罕默德及其門弟子所刨制的教法,從而形成了系統的
伊斯蘭教法。
貢獻
遜尼派學者一貫重視《古蘭經》和聖訓在宗教上的價值,將其作為約束
穆斯林言行、制定法律的重要理論根據,並對《古蘭經》作了大量注釋。在注釋中,他們堅持以古蘭注釋古蘭或以聖訓注釋古蘭。著名的
遜尼派經注家泰伯里的《
古蘭經解總匯》是該派早期經注代表作,對經注學的發展有很大影響。泰伯里以遜尼派的信仰觀點指導經注,為該派經注學的先河。除經注外,該派歷史上出現了許多聖訓學學者。他們將聖訓作為僅次於《
古蘭經》的又一重要經典,編輯、出版了六大聖訓集。
重要事件
2015年2月15日,伊拉克遜尼派部落領袖Qassem Sweidan al-Janabi的車隊在首都巴格達東部什葉派聚居區薩德爾城遭伏擊。al-Janabi雙手被綁在身後,頭部中槍。他的兒子胸部中槍。7名身亡的保全多數頭部中槍。al-Janabi的侄子、政客Zayed al-Janabi在伏擊中也被扣押,但是卻平安獲釋。目前,尚未有組織宣稱對上述襲擊事件負責,但是,伊拉克副總理穆特拉克(Saleh Mutlaq)呼籲遏制什葉派武裝組織。這起襲擊事件引發外界對於伊拉克武裝組織作用的新質疑。